設備采購合同協議書(通用3篇)
設備采購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簽約地點:
乙方:(供應商)簽約時間: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投標報價表”第號。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1、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2、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
第三條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下列關于采購辦公室號的采購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報價文件(報價單);(2)技術規格響應表;(3)服務承諾;(4)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質量保證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聯系人:,電話:。
2、交貨時間:則乙方應當在200年月日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
4、甲方應當在到貨后的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安裝調試是否合格,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是否齊全。
第六條伴隨服務/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貨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驗收單、使用單位蓋章的發票復印件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若被查出所供貨物或其部件是假冒偽劣產品的,乙方除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由采購辦公室扣繳貳仟元以下的履約保證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并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后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蓋章):乙方:
負責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設備采購合同協議書 篇2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雙方達成買賣協議如下:
一、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制造商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備注
大寫:
上述價格包含(√)進口關稅、(√ )增值稅、(√) 運費、(√ )包裝費、(√)保險費。(√)調試費、(√ ) 。
二、質量
賣方對其所提供的產品保證不低于(√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 的有關要求。
設備設計使用壽命 年,賣方提供為期個月的質量保證,質量保證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提供免費維修,不能修復的,賣方免費更換。質量保證期屆滿后,賣方以優惠價格提供維修服務,具體收費標準為。
三、交付
·交貨地點:(√ )甲方位于威海的工廠(ⅹ) 。
·運輸方式: ;交貨期的其他約定:
( )產品需要安裝調試的,賣方應在產品達到后 5 日內安裝調試完畢,產品正常運行30 日后,雙方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 )產品不需要安裝調試的,買方應在產品達到后 15 日內進行驗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向賣方提供。
在·交貨地點將產品交付給買方之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包裝
(√)賣方按工廠標準對產品進行包裝,包裝適應長途運輸、產品性質、氣象條件的要求。
( )包裝的其他約定
五、付款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 5 日,賣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10 %,計 元; 設備到達交貨地點、驗收合格后 10 日,賣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80 %,計元;剩余貨款,賣方應當在 之前支付。付款之前。賣方應足額提供增值稅發票、 作為付款提示。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產品未能通過驗收的,賣方應提供合格的產品來更換不合格的產品,買方也有權選擇退貨而要求賣方返還貨款的本息。逾期交貨/驗收超過10 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因為賣方原因造成合同被解除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照合同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買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七、糾紛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求得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應將爭議提交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八、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及/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賣方買方各執壹份,
賣方: 買方:
代表: 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
電話: 電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設備采購合同協議書 篇3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供方向需方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設備的名稱及合同價款
1、產品的名稱及規格型號,詳見合同附件。
2、合同總價款:元,大寫:。
二、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為2年。
四、交(提)貨地點和費用負擔:
費用由出賣方負擔,運輸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驗收:
買方在驗收及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規定的,有權在妥善保管的同時于發現問題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如經檢驗異議屬實,則甲方可以退貨,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延誤工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合同簽訂后,甲方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出賣人將貨送到買受人指定現場后辦理完出入庫手續,買受人支付出賣人總價款的50,安裝驗收合格后,買受方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5,余款5作為質保金,待保修期(兩年)滿后買受方支付出賣人。
七、本合同解除的條件:貨、款兩清。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備,設備每遲交一天,按中標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7日,則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延誤工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違約,雙方未能就賠償損失達成協議,引起訴訟或仲裁時,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甲方因訴訟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3、其它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無相關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