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招租代理合同(通用7篇)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長沙和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為搞活經營,繁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可依法招租的物業的招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代理甲方依法招租的物業是坐落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星大道與普瑞大道交匯處勤誠達新界(項目名)的商業裙樓(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代理形式、期限及招租價格
(一)代理形式:非獨家委托招租代理,甲方有權同時委托其他代理機構進行招租。
(二)代理期限: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代理期為 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招租價格:乙方根據市場情況與甲方協商制定具體租賃價格,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的招租價格進行招租工作,遇客戶要求,實際租賃價格低于該物業招租底價的,乙方應經過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執行。
(四)雙方約定:該物業的招租底價(含稅)為 元/㎡·月,租金的遞增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和租賃年限而定。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為甲方成功招租,乙方向甲方收取招租底價 月的租金作為招租代理傭金;(此租金為稅后凈租金)若甲方與商家為“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模式時,乙方參照租賃模式收取傭金,標準為招租底價的 倍與實際招租面積的乘積。
注:“成功招租”的解釋:商家順利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價款:
(1)商家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押金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此筆招租代理傭金的 70% ;
(2)商家順利開業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理傭金剩余的30%全額支付給乙方;
2.甲方將招租代理傭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間有權同時委托其他代理機構代理招租,并有權選擇是否與乙方所招租商家簽訂正式的商鋪租賃合同。
2.本合同所規定的有效期內,甲方應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甲方如要將該物業出售、贈與第三方,出售、贈與協議(合同)內必須列明第三方應繼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該物業招租代理的傭金。
4.根據商家要求,甲方有義務提供給商家該物業出租的正式租賃發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為甲方執行該物業的招租服務,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選擇更為優質的行業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報招租工作開展情況。
3.為甲方保守有關商業秘密。
4.選派專業招租人員負責招租工作,所派人員之相關工資、獎金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代理行為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收取代理傭金前,需提供正式的代理服務費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索賠與其他
(一)本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因素導致乙方招租并已與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的商家不能進場經營的,視為乙方已成功招租,給商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視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如本合同有關具體條款已對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行為有具體處理規定,則按其規定而無須再按本條之規定重復處理。
(三)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招租代理傭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代理傭金的 萬分之五 追加違約金,如逾期5天仍未結清,甲方承擔未付代理傭金的雙倍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直到甲方支付完畢應付招租代理傭金為止。
(四)除合同終止外,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五)甲乙雙方各自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
六、合同更改、補充、延期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委托期間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招租該物業,雙方可以視情況續簽合同。
(三)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臺風、洪水、地震等)或雙方無法控制的事件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國家征用、城市規劃調整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均不向對方索賠。雙方同意按實際招租成績結算代理傭金或其它費用。
(四)甲方與非乙方招租的商家簽約時,應在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后及時通知乙方停止招租代理活動,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招租費用。
七、通知及送達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信息,必須以中文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進行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系方式、地址的變更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上述書面文件送達至對方在簽署本合同時預留的或事后書面通知的通訊地址(或代收人處)即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沒有向預留通訊地址、預留的通訊地址有誤或在對方發送文件后再書面通知變更地址(或代收人)的,發出通知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上述文件直接送達的(以甲方所在地為送達地)須由專人簽收方為有效送達,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當日為送達日(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傳真機自動顯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視為已送達);如用信件發出時,以交郵后的第七天視為送達日。
八、合同生效及備份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并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五)甲方雙方在處理重大事宜時持合同原件對照,復印件無效。
(六)本合同簽訂后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個體戶須填寫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 月 月 日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并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后,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于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傭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傭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托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后,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 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由乙方送達銀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 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并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并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準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并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為搞活經營,繁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可依法招租的物業的招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代理甲方依法招租的物業是坐落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星大道與普瑞大道交匯處勤誠達新界(項目名)的商業裙樓(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代理形式、期限及招租價格
(一)代理形式:非獨家委托招租代理,甲方有權同時委托其他代理機構進行招租。
(二)代理期限: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代理期為 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招租價格:乙方根據市場情況與甲方協商制定具體租賃價格,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的招租價格進行招租工作,遇客戶要求,實際租賃價格低于該物業招租底價的,乙方應經過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執行。
(四)雙方約定:該物業的招租底價(含稅)為 元/㎡·月,租金的遞增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和租賃年限而定。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為甲方成功招租,乙方向甲方收取招租底價 月的租金作為招租代理傭金;(此租金為稅后凈租金)若甲方與商家為“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模式時,乙方參照租賃模式收取傭金,標準為招租底價的 倍與實際招租面積的乘積。
注:“成功招租”的解釋:商家順利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價款:
(1)商家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押金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此筆招租代理傭金的 70% ;
(2)商家順利開業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理傭金剩余的30%全額支付給乙方;
2.甲方將招租代理傭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間有權同時委托其他代理機構代理招租,并有權選擇是否與乙方所招租商家簽訂正式的商鋪租賃合同。
2.本合同所規定的有效期內,甲方應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甲方如要將該物業出售、贈與第三方,出售、贈與協議(合同)內必須列明第三方應繼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該物業招租代理的傭金。
4.根據商家要求,甲方有義務提供給商家該物業出租的正式租賃發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為甲方執行該物業的招租服務,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選擇更為優質的行業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報招租工作開展情況。
3.為甲方保守有關商業秘密。
4.選派專業招租人員負責招租工作,所派人員之相關工資、獎金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代理行為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收取代理傭金前,需提供正式的代理服務費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索賠與其他
(一)本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因素導致乙方招租并已與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的'商家不能進場經營的,視為乙方已成功招租,給商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視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如本合同有關具體條款已對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行為有具體處理規定,則按其規定而無須再按本條之規定重復處理。
(三)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招租代理傭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代理傭金的 萬分之五 追加違約金,如逾期5天仍未結清,甲方承擔未付代理傭金的雙倍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直到甲方支付完畢應付招租代理傭金為止。
(四)除合同終止外,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五)甲乙雙方各自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
六、合同更改、補充、延期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委托期間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招租該物業,雙方可以視情況續簽合同。
(三)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臺風、洪水、地震等)或雙方無法控制的事件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國家征用、城市規劃調整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均不向對方索賠。雙方同意按實際招租成績結算代理傭金或其它費用。
(四)甲方與非乙方招租的商家簽約時,應在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后及時通知乙方停止招租代理活動,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招租費用。
七、通知及送達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信息,必須以中文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進行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系方式、地址的變更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上述書面文件送達至對方在簽署本合同時預留的或事后書面通知的通訊地址(或代收人處)即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沒有向預留通訊地址、預留的通訊地址有誤或在對方發送文件后再書面通知變更地址(或代收人)的,發出通知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上述文件直接送達的(以甲方所在地為送達地)須由專人簽收方為有效送達,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當日為送達日(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傳真機自動顯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視為已送達);如用信件發出時,以交郵后的第七天視為送達日。
八、合同生效及備份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并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五)甲方雙方在處理重大事宜時持合同原件對照,復印件無效。
(六)本合同簽訂后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個體戶須填寫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為搞活經營,繁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可依法招租的物業的招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代理甲方依法招租的物業是坐落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星大道與普瑞大道交匯處勤誠達新界(項目名)的商業裙樓(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代理形式、期限及招租價格
(一)代理形式:非獨家委托招租代理,甲方有權同時委托其他代理機構進行招租。
(二)代理期限: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代理期為 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招租價格:乙方根據市場情況與甲方協商制定具體租賃價格,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的招租價格進行招租工作,遇客戶要求,實際租賃價格低于該物業招租底價的,乙方應經過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執行。
(四)雙方約定:該物業的招租底價(含稅)為 元/㎡·月,租金的遞增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和租賃年限而定。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為甲方成功招租,乙方向甲方收取招租底價 月的租金作為招租代理傭金;(此租金為稅后凈租金)若甲方與商家為“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模式時,乙方參照租賃模式收取傭金,標準為招租底價的 倍與實際招租面積的乘積。
注:“成功招租”的解釋:商家順利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價款:
(1)商家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押金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此筆招租代理傭金的 70% ;
(2)商家順利開業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理傭金剩余的30%全額支付給乙方;
2.甲方將招租代理傭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間有權同時委托其他代理機構代理招租,并有權選擇是否與乙方所招租商家簽訂正式的商鋪租賃合同。
2.本合同所規定的有效期內,甲方應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甲方如要將該物業出售、贈與第三方,出售、贈與協議(合同)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該物業招租代理的傭金。
4.根據商家要求,甲方有義務提供給商家該物業出租的正式租賃發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為甲方執行該物業的招租服務,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選擇更為優質的行業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報招租工作開展情況。
3.為甲方保守有關商業秘密。
4.選派專業招租人員負責招租工作,所派人員之相關工資、獎金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代理行為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收取代理傭金前,需提供正式的`代理服務費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索賠與其他
(一)本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因素導致乙方招租并已與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的商家不能進場經營的,視為乙方已成功招租,給商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視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如本合同有關具體條款已對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行為有具體處理規定,則按其規定而無須再按本條之規定重復處理。
(三)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招租代理傭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代理傭金的 萬分之五 追加違約金,如逾期5天仍未結清,甲方承擔未付代理傭金的雙倍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直到甲方支付完畢應付招租代理傭金為止。
(四)除合同終止外,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五)甲乙雙方各自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
六、合同更改、補充、延期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委托期間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招租該物業,雙方可以視情況續簽合同。
(三)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臺風、洪水、地震等)或雙方無法控制的事件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國家征用、城市規劃調整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均不向對方索賠。雙方同意按實際招租成績結算代理傭金或其它費用。
(四)甲方與非乙方招租的商家簽約時,應在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后及時通知乙方停止招租代理活動,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招租費用。
七、通知及送達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信息,必須以中文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進行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系方式、地址的變更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上述書面文件送達至對方在簽署本合同時預留的或事后書面通知的通訊地址(或代收人處)即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沒有向預留通訊地址、預留的通訊地址有誤或在對方發送文件后再書面通知變更地址(或代收人)的,發出通知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上述文件直接送達的(以甲方所在地為送達地)須由專人簽收方為有效送達,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當日為送達日(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傳真機自動顯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視為已送達);如用信件發出時,以交郵后的第七天視為送達日。
八、合同生效及備份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并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五)甲方雙方在處理重大事宜時持合同原件對照,復印件無效。
(六)本合同簽訂后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地 址:
電 話: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根據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 棟 層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鋪位(以下簡稱商鋪)交由乙方全權代理出租。甲方該鋪買賣價格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元)。
二、代理出租合同的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應將鋪位交還甲方,如乙方已對外整體出租不可分割時,在不低于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情況下,乙方可享有該鋪的優先租賃權。
三、代理方權限:
1、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同租戶簽訂租賃合同,可以將本合同商鋪與其他商鋪合租;
2、代甲方向租戶收取租金;
3、代甲方收取和支付商鋪所在經營場所內發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空調費、推廣費等各種費用;
4、代甲方行使出租人的其他相關權利和義務。
四、商鋪起租日期(自甲方交清全部轉讓款項次月起): 年 月 日起 計算商鋪租金。
五、在開發商將商鋪交付甲方時,甲方按開發商交鋪之現狀將商鋪交付乙方出租。
六、出租租金收入分配及租金結算時間:
1、乙方保證在代理出租期內甲方收取的商鋪租金達到以下標準:商鋪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商鋪各年租金收入約定如下:
2、租金結算時間:乙方應于租期內每季度結算一次,在下一季度的第一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銀行轉帳。甲方收款賬戶為工行:
七、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二的滯納金;延期超過三十天后,從超過三十天后的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三的滯納金;延期超過六十天,從超過六十天后的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2、甲方保證代理期限內不干涉該商鋪經營者的全部合法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承擔相關責任。
八、乙方負責承擔在商鋪出租期內所產生的水費及排污費、電費、管理費、空調費、推廣費、租金稅,同時負責向相關單位支付、繳納這些費用;其它費用的分擔按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來確定。
九、商鋪代理出租期內,甲方應確保商鋪使用權明確。若甲方轉讓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權,甲方須確保該商鋪的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即時將使用權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安排該商鋪新業主簽署愿意承接本合同的承諾書,確認已預付的租金數額。
十、已方保證承租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和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對該商鋪進行裝修。如因此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致使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予以賠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廠家)
乙方:_ (零售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商標法》有關規定,并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誠實信用、互惠互利、長期共贏的基礎上,甲方與乙方自愿簽定本協議。
甲方為拓展市場與乙方促進當地銷售,根據乙方的銷售規模、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鋪貨時間:A)當日發貨;B)雙方約定時間發貨: 提貨方式:A)乙方自提 B)請甲方代辦托運(以上兩項都由甲方支付運費:)
□公路貨運 □客運(需乙方預先打款) 乙方收貨地址: 電話:
聯系人(收貨人)姓名: 現甲方向乙方鋪貨貨物明細如下:
1、 甲方保證供貨貨物質量達到貨物所附說明書界定的標準。質保期限:一年.
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 系列產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的鋪貨安排,并陳列于店鋪顯眼位置,同時做適當的推廣工作,甲方還提供詳細的宣傳推廣資料。
3、 合同期內鋪貨產品貨款作為鋪底,補貨結算為現金提貨,或在乙方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后,甲方再行發貨。
4、 原則上甲方在同一條街只安排鋪貨一家,乙方在2 個月內需完成至少 萬元的營業額,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區域開發其他客戶安排鋪貨。考察期后乙方應完成季度進貨量指標n萬元。具體銷售量如下:
5、 如貨運時出現有關貨物破損等事宜,乙方必須向承運方拒收貨物,并在事發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和承運方提出并向承運方進行索賠。如乙方簽收貨物,視為甲方供貨符合協議約定。
6、 甲方向乙方鋪貨時間為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期限12月,到期后如合作良好可續簽協議。
7、 雙方約定:
(1)如協議到期或其它原因終止,甲方收回貨物時,乙方要保證貨物的完整且干凈整潔,產品外觀無劃傷,包裝完好無損,配件齊全(以發貨清單為準),按本協議鋪貨明細原數歸還鋪貨產品,否則按鋪貨價格對甲方進行賠償。
(2)雙方終止合作時,乙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日起3日內結清乙方所銷售的甲方貨物的貨物款項并按要求歸還協議明細所列貨物。
8、 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行事,未對甲方產品進行正常銷售和推廣,有損害甲方聲譽的,不履行乙方應盡義務的,或違反合同情節較嚴重者,雙方經營理念有較大分歧,經營業績不理想等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貨物并終止協議。
(2)乙方若連續二個月無進貨行為,經考察屬于經營問題,將視為主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3)乙方在銷售甲方的產品時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鋪貨價上浮30%以上,若乙方違反,甲方有權收回貨物并終止協議,不給予其產品提供售后服務保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9、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 乙方必須提供如下附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代碼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招租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地址:
電話:
受托方地址:
電話:
甲方委托乙方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內容:出租
1、物業名稱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個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托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間中介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托協議支付傭金給乙方。
3、乙方介紹客戶后,應將租賃客戶給予乙方的>提供給甲方蓋章確認后備案,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戶不得再承認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內仍不能促進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該條款隨即失去對甲方的約束力。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陪同客戶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的向甲方提供反饋信息,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并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戶在乙方居間中介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托書支付傭金。
四、報酬支付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傭金。支付時間為委托方收到租賃客戶第一期租金且正式入駐后一周內。報酬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發票。
五、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