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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發布時間:2024-11-15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9篇)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提供虛假信息。

  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

  出租方: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型號車一輛出租給乙方,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該車交由乙方使用。租車費用___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年,合同為年簽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歸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__________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后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_________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駕駛人員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沖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保持車輛原狀,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后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征標志,不得涂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表

  12、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范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里程加付________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并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同期滿后,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并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的費用。

  3、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并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并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__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時 還 月 日 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x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后,甲方將7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三、意外風險及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愿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電話:

  簽訂時間: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后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用車輛狀況

  二、 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及支付方式為:

  三、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 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 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 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 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 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 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 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 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 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 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 定金條款

  1、 承租方應于 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 出租方應于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將剩余定金歸還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六、 保險條款

  1、 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 險。

  2、 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 %.七、 擔保條款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八、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 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手機號碼: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______,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_____(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于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后,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出租方認可后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修復后方可行駛,否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并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動,否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系,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后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發生糾紛,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 租賃內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租一個月(22天工作日,司機每天工作 8小時,超一小時: 10 元/小時,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時)。另每月需確保司機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機補貼:50元/天。甲方租用 一輛,車牌號為: 。司機: ,手機: 。

  二、 租價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總金額: 元(大寫: ),包括:司機工資,保險,維修。

  2、租車時乙方預付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至甲方,租車結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發票。

  3、司機每次餐費 元,如過晚上18點,需另加餐費一次。每月手機補貼費:100元。

  4、車輛每月可行駛 公里。如超過該定額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 元。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天津租車車輛擁有合法的牌照,可作為租賃用途,車輛在租出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附件齊全有效。甲方應提供所有隨車附件的清單,與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記有關證件。

  2、甲方負責對租出的車輛投保車輛意外責任險、盜搶險、車身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甲方提供gps和司機應著裝整潔,行為端正,談吐文明。

  4、司機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工作期間,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超過時效期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嚴禁使用甲方車輛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使用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品。

  3、乙方負責支付租車期間的停車費,過路費。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車輛不能轉租,處理,抵押,不能賦予自已對車輛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權利。

  5、乙方租賃期內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而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6、如在租車期間,司機多次用車服務態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換司機。

  五、其他

  1、乙方的注冊名稱或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2、甲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購買保險。

  3、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并對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4、租期內如果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方與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相應調整。

  5、乙方租車期間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的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并辦理延期手續。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天津龍安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車倆大架號: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2.借款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上海錢潮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座,車號:滬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后,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沖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系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經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年__月__日______時______分至__年__月__日______時______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并獨立于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__年__月__日時分還車:__年__月__日時分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顏色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起始公里終止公里超公里

  租出歸還租出歸還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牌照(前后)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稅

  使用維修說明書

  車況左前大燈右前大燈左前小燈

  右前小燈左前轉向燈右前轉向燈

  左反光鏡右反光鏡左后轉向燈

  右后轉向燈牌照燈防霧燈

  儀表盤室內反光鏡雨刮器

  天線前后保險杠收放機

  座套腳墊點煙器

  煙灰缸發動機工況空調工況

  底盤外觀清潔度磁帶

  油蓋

  引擎蓋路碼鉛封完好底盤完好沒有更換部件

  前保險框完好沒有撞擊修理面罩商標完好

  工具千斤頂一只輪胎扳手滅火器一只

  螺絲刀一把備胎一只呆板手一把

  鑰匙一把故障警告牌

  簽字承租人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______

  電話: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為一級;

  2.2車型:紅旗、奧迪、GL8、奔馳面包車、奔馳S級轎車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系方式

  4.1甲方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系電話:

  二、費用及支付:

  1.紅旗500元/天、奧迪700元/天、GL8700元/天、奔馳面包車800元/天、奔馳S級轎車(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

  以上收費為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游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為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均應恪守履行:

  1. 租用內容

  1.1 租用車輛情況:

  租金為每臺中巴車人民幣__1200元整(包天)/900元整(半天);按照實際發生結算;限5小時60公里;過路過橋及燃油由乙方承擔。如需額外加班,加班費為每小時__50__元。

  1.2 租用時間:【20__】年【8】月【22】日下午---【20__】年【8】月【22】日17點

  2. 付款時間及方式

  2.1 本合同預計金額總計為:【900】元整(含稅),具體金額按實際發生結算,乙方須在活動結束后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甲方于租車結束后10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2.2 每次付款前須由乙方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乙方遲延提供發票的,付款期限相應順延。根據乙方自身資質,如果乙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乙方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如果乙方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則應提供稅務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

  2.3 付款方式為:□匯票 □銀行匯款 □支票 □其他方式:【網銀轉賬】

  2.4 乙方帳戶信息:賬戶名稱:【大連好客汽車代駕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大連人民路支行】

  乙方帳號:【7】

  以上乙方賬戶信息如有變更,乙方須于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并需甲方同意確認,否則因此導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5 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3. 甲方權利義務

  3.1 有權指定租用車輛的行駛路線,各站發車時間等。

  3.2 若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事故處理,甲方盡量予以協助。

  3.3 在乙方積極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

  3.4 原定計劃更改,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調整后計劃執行。

  3.5 甲方指定車輛協調人為:    ,聯系電話:  。甲方車輛協調人有權隨時檢查乙方提供的租車服務情況。每次用車后均須甲乙雙方指定人員在附件用車情況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作為乙方向甲方申請付款的必要書面憑據。如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須在一個工作日內積極回復與解決,逾期視為同意甲方的處理意見。

  4. 乙方權利義務

  4.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優秀駕駛人員、服務人員與優質的運輸服務。

  4.2 乙方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或有關法律法規的用車要求。

  4.3 乙方負責對所有司機、服務人員的管理和車輛的維修保養,保證運行車輛安全可靠,空調,通風系統等運行良好,清洗并保證車輛內外的整潔、衛生。對于車輛上的遺落物品,應妥善保管,并及時聯系甲方車輛協調人。

  4.4 乙方保證司機身體健康,無任何不適應駕駛的狀況,必須保證乘車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租用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定期車輛維修、保養或交通事故等問題時,應當提供臨時用車。乙方未提供臨時用車的,除扣除相應費用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5 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甲方的協調,服從甲方的調度,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行駛路線和時間行駛,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接送甲方人員。

  4.6 乙方負責辦理所有車輛、司機、乘車人員必需的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交通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責任險等,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7 下列情形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7.1 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乙方是否有責任或責任大小;

  4.7.2 車輛質量問題或者缺乏保養、失于維修導致的事故;

  4.7.3 保險機構不予賠償或保險費用不足以彌補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4.8 乙方在租車服務中指定負責人為: 王永學   ,聯系電話: 。該負責人須配合甲方要求,積極協調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

  4.9 乙方應當保持與甲方員工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給與甲方員工(含家屬、子女)以任何形式的回扣、津貼、禮金、物品、有價證券或好處費、感謝費等利益或商業賄賂,亦不得接受甲方員工的上述利益或商業賄賂。若有甲方員工索要上述利益,乙方應當予以拒絕并及時將此情況告知甲方負責人。

  4.10 因乙方原因導致第三方損害或主張權利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1 乙方須按國家法律法規所要求購買車輛相關的車輛保險,本合同項下涉及的保險費用、路橋費、車輛油費、車輛維修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賃費用外的任何費用。

  5. 保密

  5.1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它監管機構要求和甲乙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它顧問、授權雇員除外)泄露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

  5.2 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6. 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保證:(1)其具有為訂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全部權利、許可或準許;(2)其有權(包括公司內部授權或其他)簽訂本合同,并且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6.2 乙方保證:(1)其具有為訂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全部權利、許可或準許;(2)其有權(包括公司內部授權或其他)簽訂本合同,并且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6.3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具有機動車產品合格證,符合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設施、性能完好的機動車輛,并隨車提供車輛行駛證、年檢合格證等行車必需的有效憑證。

  6.4 乙方承諾按行業標準定期對車輛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以保證按訂單要求向甲方用車人提供安全的用車服務。

  7.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于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并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7.2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十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為: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7.4 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提供租車服務的,甲方提出異議后,仍不改正的,或者乙方車輛發生違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不提供臨時用車的,或者乙方賠付后,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承擔相當于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

  7.5 乙方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并賠付后,不愿意或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后,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7.6 甲方無故逾期付款的,每日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但不超過未付款金額的5%。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8.2 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9.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9.1 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如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內容或其履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發生爭議的部分。

  10. 其它條款

  10.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0.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在不影響本合同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0.3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解釋。

  10.4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全部義務之日。

  10.5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大連好客商務車租賃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蓋章)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導讀: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余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后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并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后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于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于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后,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

  7、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8、在租賃期間,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乙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9、在租賃期間,乙方車輛如需駕離_________(地區),甲方提供必要證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牌照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之前向甲方交納補領牌照期間的租金和驗車費換牌費350元。在租賃期間,如發生行駛證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前向甲方交納補領行駛證所用費用及罰金共計人民幣1000元整。

  11、在租賃期間,車輛正常行駛中發生異常情況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車送回本公司檢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租車期間不能隨意拆除、更換汽車配件,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所使用車輛按4s店修理金額全額賠付,與保險無關。

  12、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人為碰撞,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保險不理賠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還需對甲方的車輛加速折舊進行補償(按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用的20%)。

  13、乙方在租車期滿后把所租車輛還回公司,辦理還車事宜。在十五個工作日后,如查詢無違章后退還押金總額。如有違章甲方通知乙方處理違章事宜,乙方出據交通違章罰款單據到甲方處退還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租賃車輛價格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周記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景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職責由甲方承擔,如所以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職責。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光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光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職責由各職責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職責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職責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職責,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職責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貼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到達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職責。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能夠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貼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_________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租賃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并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__________個月,合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X)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名/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型號車一輛出租給乙方,從___年___月___日 ___時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該車交由乙方使用。租車費用____元/月,共____元。租期___年,合同為年簽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 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為__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____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___年___月 ___日。歸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____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后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___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駕駛人員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沖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保持車輛原狀,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后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征標志,不得涂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表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范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里程加付____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并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后,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并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并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并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__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注(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 車型號為 , 座,顏色 。

  狀態良好,干凈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 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 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d)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d)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后果自負。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 、車輛如服務于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身 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車牌號: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甲方(簽字)

  乙方:___乙方(簽字)

  二O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游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注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注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后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五一節、十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后,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并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后,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9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租賃車架號碼為-的所有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

  第一條甲方保證租賃車輛符合國家有關租賃車輛的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標準狀態的車輛和駕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告知車輛狀況。乙方應提供駕駛證和身份證件,經雙方核實后復印保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汽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雙方可協商變更或終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標準收取車輛修理費,并在租賃期滿時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予以舉報和處理,乙方不得利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規定,退車一周無違章記錄,押金全額返還,否則甲方多退少補。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30天;超時,超過公里需要額外收費;半天超過3小時,一天超過6小時;還車時,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貨量一致,否則要額外支付加油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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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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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請求并承諾: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個人承租者)身份證、全家戶口本,駕駛證、(企業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

  • 長期汽車租賃合同最新(通用31篇)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補充說明: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5000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 汽車租賃協議書集合(通用29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 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通用2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一、甲方另時租用乙方汽車_______臺,要求必須機械狀況良好。機手素質優秀(有駕照),服從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車和駕駛員。...

  • 汽車租賃帶司機合同(精選30篇)

    20__年最新汽車租賃合同樣本出租人(甲方)身份證號:地址:承租人(乙方)注冊地址:營業執照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第一條、總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

  • 貨車汽車租賃合同范本(精選31篇)

    標準貨車汽車租賃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 汽車租賃合同(工程汽車)(通用29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車輛及費用乙方租用甲方一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由甲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元。...

  • 貨車汽車租賃簡單合同(通用32篇)

    二、 租價及付款方式、期限:1、月租總金額: 元(大寫: ),包括:司機工資,保險,維修。2、租車時乙方預付租金人民幣 )至甲方,租車結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發票。3、司機每次餐費18點,需另加餐費一次。...

  •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精選32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貨運公司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施工三隊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 汽車租賃代駕合同范本(通用29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運行安全可靠汽車租賃服務合同(精選31篇)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第一條車輛狀況甲方保證可根據乙方需求,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

  •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精選30篇)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游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

  • 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通用33篇)

    合同編號____出租方:承租方: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

  • 汽車租賃合同最新模板2024年范文(精選32篇)

    甲方: __物流信息有限公司乙方: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本著雙方自愿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掛靠項目:1、 甲方:以服務為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 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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