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精選11篇)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乙方合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合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與乙方合租的房屋座落在 。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乙方享有該房屋一個臥室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第一承租方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
1.3 該房屋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家具家私配臵等依照房屋內的現狀進行交付。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房屋家具家私清單,并在本合同終止之日依照清單上列明的配臵進行驗收。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采納。朋友來訪,應盡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超過2個朋友來訪,應提前告知對方。因生活需要,添臵設施發生的費用,以具體情況定。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承租的一個臥室的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2 乙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臥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網絡、物業管理、有限電視費等其他租房費用由該房間內所有合租人共同承擔。
5.3 本合同5.2條款所發生的其他租房費用由甲方負責聯系繳納,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支付其應當承擔的費用部分。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通知該房屋產權人及時修復。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房屋日租金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所有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與房屋產權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10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三)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或與他人交換承租的臥室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其他租房費用累計超過一個月的;
(五)乙方不履行其他合同義務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承租臥室的月租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11.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及時溝通,妥協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 因為合租的性質特殊,甲方和房屋產權人租憑關系終止時,本合租合同自動失效,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也必須在與房屋產權人解除合約前半個月,知會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2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出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承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北京市 區 (應與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
(二)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該房屋在第 層。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
(三)房屋戶型:【成套住房】 室 廳 衛 廚;【非成套住房】 室 廳 衛 廚,共用 ;房屋的設施設備及附屬家具、電器、裝修等狀況(見附件二)。
(四)房屋合法權屬證明或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住房租賃合同】【 】編號: (見附件三);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 】的【姓名】【名稱】: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成交方式及租賃形式
(一)該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 】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
3.
(二)房屋租賃形式:
【整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房屋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分租】分租房間居住面積 平方米,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具體位置見房屋平面圖(附件一)所標注區域;衛生間【無】【獨立使用】【共用】;廚房【無】【獨立使用】【共用】;客廳【無】【獨立使用】【共用】;陽臺【無】【獨立使用】【共用】;其他: 【無】【獨立使用】【共用】。
(三)承租人和實際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具體見附件四。實際居住人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于 日內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四)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
(一)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長期限)。出租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驗收表》(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熱等使用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應當結清其應承擔的費用,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還確認書》(見附件五)中簽字或蓋章。
(三)租賃期滿,出租人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 】支付,租金支付日期 。雙方當事人選擇第【 】種付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匯款
出租人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
3.其他: 。
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搬離。
(二)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承租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通過【現金】【銀行匯款】【 】向【出租人】【 】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外,剩余部分應在自房屋交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如數返還承租人。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 由承租人承擔,其他由出租人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衛生費(7)上網費(8)車位費(9)供暖費(10)物業管理費(11)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承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維護
(一)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筑、消防、衛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改變房屋內部結構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和擅自拆改室內設施設備。
(二)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增設設備】【 】。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上述約定事項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復原狀】【折價歸出租人所有】【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處置。
(三)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應當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更換影響承租人使用該房屋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發生損毀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 合計面積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為____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滿租賃關系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物業費及取暖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家具與電器等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設備屬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盡快予以解決,最遲于壹拾伍天內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存入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若因乙方違法受處罰,與甲方無關聯,由乙方負全責。
5、租賃期滿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將房屋及屋內物品點清交付甲方職乙方逾期
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需要,應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善裝璜及增加設備。
7、乙方退還屋時應將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職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三十天前通知雙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需要對上述房產具備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商定續租事宜。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職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執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六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5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門面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填地點)棟樓號房屋,面積約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用于經營。
二、租賃期限:
1、本著賃合同期限為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以下簡稱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屆滿,如乙方需續簽本合同,應于期滿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續簽,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的權利。
3、合同期滿前,如乙方不租賃經營,應于四十五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終止合同;若未經同意單方終止合同,屬于乙方違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租金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內壹年租金為元,于簽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內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需調整租金,雙方協商隨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證金的約定: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元。合同期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退租的相關手續,并由甲方對其所承租房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憑租賃合同和收據退還保證金。
五、房屋裝修:
1、乙方在進行裝修不得影響、破壞房屋整體結構和建筑風格,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屆滿,對于乙方裝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補償,其所有權屬甲方享有。
六、其他費用:
1、水、電等費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數(計量),按相關部門統一收費標準按月繳納。
2、乙方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其自行承擔。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二)對乙方使用的租賃物裝修時的方案進行審批,適時提出修改建議,并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督;
2、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業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在經營中的債權債務及因經營活動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門店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私自轉租;
(四)對租賃房屋裝修時,執行甲方審批同意的裝修方案;
(五)在合同期內,除房屋主體外的其他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卷門、水電設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的使用權;
八、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發生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政策、城市規劃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補充條款: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_______市_______縣_______大道與_______小區_______號樓___單元___室的房屋單間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_個月。
第二條
單間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結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負擔,按時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等各種由租房者使用帶來的消費。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并通知甲方。如果沒有交清各種費用,包括房租費、水電費等,擅自離開,甲方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報案、起訴。租賃結束時,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雙方需當面檢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損情況,如有損壞,需按相關標準賠償。
第四條
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第五條
單間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一個月的違約金。
第六條
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租房期間,發生液化氣爆炸、漏氣,插座、拖地線漏電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并提供相應的必備簡單生活設備,在房租費按時交納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納物業費。
第八條
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7
保管物名稱_______
性質_______
數量_______
價值_______
瑕疵_______
保管費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 寄存人交付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 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
稅號: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寄存人_______
寄存人(章):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
稅號: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 合計面積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為____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滿租賃關系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物業費及取暖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家具與電器等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設備屬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盡快予以解決,最遲于壹拾伍天內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存入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若因乙方違法受處罰,與甲方無關聯,由乙方負全責。
5、租賃期滿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將房屋及屋內物品點清交付甲方職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需要,應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善裝璜及增加設備。
7、乙方退還屋時應將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職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三十天前通知雙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需要對上述房產具備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商定續租事宜。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職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執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五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9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10
第七條 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
第八條 其他特殊情況
(一)租賃期內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至少在出賣前 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書面通知后15日內明確回復在同等條件下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回復視為放棄權利。承租人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被征收、拆遷或者 的,雙方當事人參照法律法規、政策另行約定。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解除。
(三)因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或不繳納應當由出租人承擔的各項費用,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類費用達 元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實際居住人數多于本合同約定人數的;
6.拆改變動、損壞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的;
7.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并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8.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損害公共利益等活動或嚴重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9. 。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有第九條第(四)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第九條第(五)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除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情形外,租賃期內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至少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
(三)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損害公共利益和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或因不當使用行為導致的相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返還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脅等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或者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 。
第十一條 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執一份,房地產經紀機構執一份(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見附件七),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 房屋驗收表
房屋驗收表
本表適用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承租驗收和退租驗收時使用,雙方根據房屋實際狀況填寫,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項目(勾選)
□承租驗收 □退租驗收
分類
名稱
表底數
卡情況
各項費用
廚房冷水
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衛生間冷水
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中水
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熱水
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電
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煤/燃氣
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名稱
價格
已截至時間
備注
衛生費
元/月
年 月 日
公用電費
元/月
年 月 日
上網費
元/月
年 月 日
分類
名稱
品牌/質地
數量
型號
物品狀況
家用電器
電視機
備注:
數字機頂盒
備注:
空調
備注:
冰箱
備注:
微波爐
備注:
燃氣灶
備注:
抽油煙機
備注:
洗衣機
備注:
熱水器
備注:
家具
床
備注:
床頭柜
備注:
梳妝臺
備注:
書桌
備注:
衣柜
備注:
電腦桌
備注:
沙發
備注:
茶幾
備注:
餐桌
備注:
餐椅
備注:
鞋柜
備注:
其它設施及裝修
坐便
備注:
地漏
備注:
水龍頭
備注:
防盜門
備注:
客廳地板
□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
備注:
臥室地板
□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
備注:
廚衛
□瓷磚 □未貼磚 □馬賽克
備注:
窗戶
□木窗 □鋁合金 □塑 鋼
備注:
陽臺
□未封 □鋁合金 □塑 鋼
備注:
物品
保修單
保修單 張,保修電器包括:
遙控器
□電視 個,□空調 個,□機頂盒 個,備注:
門禁卡
□無 □有:○未交付 ○已交付 張,備注:
鑰匙
防盜門 把,房屋 把,其他 把,備注:
智能鎖
大門 個,房屋 個,備注:
水卡
○未交付 ○已交付 張
電卡
○未交付 ○已交付 張
燃氣卡
○未交付 ○已交付 張
路由器
□無 □有 個
光貓
□無 □有 個
其它
名稱
數量
品牌/質地
型號
物品狀況
備注:
備注:
備注:
備注:
備注:
報修電話
電器報修電話:物業電話: 自來水報修電話:
燃氣報修電話:電業部門報修電話:網絡報修電話: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交驗日:年月日交驗日:年月日
附件三 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附件四 實際居住人信息表
序號
姓名
證件類型
證號
聯系電話
附件五 房屋交還確認書
租賃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其使用情況進行了驗收,并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的返還□無糾紛/□附以下說明:
。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房屋租賃其他相關費用計收標準
項目
單位
單價
(元)
起計
時間
起計
底數
項目
單位
單價
(元)
起計
時間
起計
底數
水費
上網費
電費
車位費
電話費
租賃稅費
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費
衛生費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下) 篇11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出租人還應當向承租人出示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原件;房屋登記為共有的,應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3.根據《關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__〕13號)的規定,本市住房出租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均應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出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承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北京市 區 (應與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
(二)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該房屋在第 層。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
(三)房屋戶型:【成套住房】 室 廳 衛 廚;【非成套住房】 室 廳 衛 廚,共用 ;房屋的設施設備及附屬家具、電器、裝修等狀況(見附件二)。
(四)房屋合法權屬證明或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住房租賃合同】【 】編號: (見附件三);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 】的【姓名】【名稱】: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成交方式及租賃形式
(一)該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 】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
3.
(二)房屋租賃形式:
【整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房屋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分租】分租房間居住面積 平方米,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具體位置見房屋平面圖(附件一)所標注區域;衛生間【無】【獨立使用】【共用】;廚房【無】【獨立使用】【共用】;客廳【無】【獨立使用】【共用】;陽臺【無】【獨立使用】【共用】;其他: 【無】【獨立使用】【共用】。
(三)承租人和實際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具體見附件四。實際居住人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于 日內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四)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
(一)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長期限)。出租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驗收表》(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熱等使用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應當結清其應承擔的費用,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還確認書》(見附件五)中簽字或蓋章。
(三)租賃期滿,出租人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 】支付,租金支付日期 。雙方當事人選擇第【 】種付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匯款
出租人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
3.其他: 。
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搬離。
(二)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承租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通過【現金】【銀行匯款】【 】向【出租人】【 】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外,剩余部分應在自房屋交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如數返還承租人。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 由承租人承擔,其他由出租人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衛生費(7)上網費(8)車位費(9)供暖費(10)物業管理費(11)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承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維護
(一)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筑、消防、衛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改變房屋內部結構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和擅自拆改室內設施設備。
(二)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增設設備】【 】。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上述約定事項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復原狀】【折價歸出租人所有】【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處置。
(三)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應當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更換影響承租人使用該房屋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發生損毀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條 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
第八條 其他特殊情況
(一)租賃期內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至少在出賣前 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書面通知后15日內明確回復在同等條件下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回復視為放棄權利。承租人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被征收、拆遷或者 的,雙方當事人參照法律法規、政策另行約定。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解除。
(三)因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或不繳納應當由出租人承擔的各項費用,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類費用達 元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實際居住人數多于本合同約定人數的;
6.拆改變動、損壞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的;
7.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并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8.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損害公共利益等活動或嚴重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9. 。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有第九條第(四)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第九條第(五)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除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情形外,租賃期內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至少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
(三)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損害公共利益和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或因不當使用行為導致的相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返還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脅等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或者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 。
第十一條 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執一份,房地產經紀機構執一份(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見附件七),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 房屋驗收表
房屋驗收表
本表適用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承租驗收和退租驗收時使用,雙方根據房屋實際狀況填寫,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項目(勾選) □承租驗收 □退租驗收
分類名稱表底數卡情況
各項費用廚房冷水現底數 已截至 □已交;□未交,現余數
衛生間冷水現底數 已截至□已交;□未交,現余數
中水現底數 已截至□已交;□未交,現余數
熱水現底數 已截至□已交;□未交,現余數
電現底數 已截至□已交;□未交,現余數
煤/燃氣現底數 已截至□已交;□未交,現余數
名稱價格已截至時間備注
衛生費元/月年 月 日
公用電費元/月年 月 日
上網費元/月年 月 日
分類名稱品牌/質地數量型號物品狀況
家用電器電視機
備注:
數字機頂盒
備注:
空調
備注:
冰箱
備注:
微波爐
備注:
燃氣灶
備注:
抽油煙機
備注:
洗衣機
備注:
熱水器
備注:
家具床
備注:
床頭柜
備注:
梳妝臺
備注:
書桌
備注:
衣柜
備注:
電腦桌
備注:
沙發
備注:
茶幾
備注:
餐桌
備注:
餐椅
備注:
鞋柜
備注:
其它設施及裝修坐便
備注:
地漏
備注:
水龍頭
備注:
防盜門
備注:
客廳地板□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備注:
臥室地板□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備注:
廚衛□瓷磚 □未貼磚 □馬賽克備注:
窗戶□木窗 □鋁合金 □塑 鋼備注:
陽臺□未封 □鋁合金 □塑 鋼備注:
物品保修單保修單 張,保修電器包括:
遙控器□電視 個,□空調 個,□機頂盒 個,備注:
門禁卡□無 □有:○未交付 ○已交付 張,備注:
鑰匙防盜門 把,房屋 把,其他 把,備注:
智能鎖大門 個,房屋 個,備注:
水卡○未交付 ○已交付 張
電卡○未交付 ○已交付 張
燃氣卡○未交付 ○已交付 張
路由器□無 □有 個
光貓□無 □有 個
其它名稱數量品牌/質地型號物品狀況
備注:
備注:
備注:
備注:
備注:
報修電話電器報修電話: 物業電話: 自來水報修電話:
燃氣報修電話: 電業部門報修電話: 網絡報修電話: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交驗日: 年 月 日 交驗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附件四 實際居住人信息表
序號姓名證件類型證號聯系電話
附件五 房屋交還確認書
租賃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其使用情況進行了驗收,并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的返還□無糾紛/□附以下說明:
。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房屋租賃其他相關費用計收標準
項目單位
單價
(元)起計
時間起計
底數項目單位單價
(元)起計
時間起計
底數
水費
上網費
電費
車位費
電話費
租賃稅費
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費
衛生費
附件七 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