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層安全防護門租賃合同(精選5篇)
樓層安全防護門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地點:
乙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提升機樓層安全防護門 _張,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按國家《民法典》訂立以下合同,雙方自愿共同遵照執行。
一、基本情況
1、樓層安全防護門安裝地點:
2、乙方租用的樓層安全防護門型號為-
二、計費起止日期:防護門從甲方倉庫發出之日開始計算租金,中途不報停直至工程完工,使用期間不需再簽收租金單,直到安全防護門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就停止計算租金。
三、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租賃費及其它費用為稅前價。
1.防護門租賃時間為1個月,租金合計伍佰元整,超過1個月以1元/張/天計算,使用完后將防護門送回甲方倉庫。
四、甲方職責
1.甲方對出租的防護門發貨前做好檢查,不能有脫焊,不能嚴重變形,并為乙方代叫搬運車輛,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指定________為提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乙方在本合同中行使一切權力與義務,并承擔本合同中乙方應盡的權責。乙方必須保護好防護門,保證退租時防護門完好無損,如有毀損均由乙方負責賠償150元/張。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防護門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防護門作為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維修電話: 電話號碼:
投訴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樓層安全防護門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采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二、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余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稅稅票,乙方收到發票后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并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三、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四、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并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五、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日期:日期:
樓層安全防護門租賃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應遵循甲方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遵守現場勞動紀律,如有違規,甲方有權進行精經濟罰款處理。
2. 乙方應設一名專職安全員,每天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時用電進行檢查。井道內的線路必須無破損,并在漏電保護器控制之內。
3. 臨時用電應按有關規定和標準安裝使用。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自備電纜、電箱。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如不符合用電要求,停電整頓或罰款處理。
4. 技術、質量要求,按黑龍江省標準施工。
5. 甲方已對____________進行了安全防護(采用防護門);此防護現移交乙方管理,完工后如數返回,如有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必須有專人每天檢查所有電梯井安全門是否封閉可靠,如有開啟馬上封閉,否則出現事故后果自負,電梯井字架上禁止存放各種活動物件。每天檢查門口是否有雜物,雜物距井口邊兩米以外。
7. 乙方進場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自理。
8. 乙方需運出現場的物品,需報甲方簽認。甲方確認后方可外運。
9. 電梯井內的設施,乙方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10. 嚴格按國家室內電梯安裝安全操作規程、規范要求作業。
11. 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我項目部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2. 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 乙方作業時,必須設專人監護電梯井口,作業后,必須恢復防護門,乙方在電梯井內作業時,不得上下交叉作業。
14.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15.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責任人: 乙方責任人: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樓層安全防護門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采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三、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余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稅稅票,乙方收到發票后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并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四、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五、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并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六、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 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樓層安全防護門租賃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應遵循甲方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遵守現場勞動紀律,如有違規,甲方有權進行精經濟罰款處理。
2. 乙方應設一名專職安全員,每天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時用電進行檢查。井道內的線路必須無破損,并在漏電保護器控制之內。
3. 臨時用電應按有關規定和標準安裝使用。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自備電纜、電箱。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如不符合用電要求,停電整頓或罰款處理。
4. 技術、質量要求,按黑龍江省標準施工。
5. 甲方已對北岸*潤和城18#樓三個單元,共計192個電梯井門進行了安全防護(采用防護門);此防護現移交乙方管理,完工后如數返回,如有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必須有專人每天檢查所有電梯井安全門是否封閉可靠,如有開啟馬上封閉,否則出現事故后果自負,電梯井字架上禁止存放各種活動物件。每天檢查門口是否有雜物,雜物距井口邊兩米以外。
7. 乙方進場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自理。
8. 乙方需運出現場的物品,需報甲方簽認。甲方確認后方可外運。
9. 電梯井內的設施,乙方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10. 嚴格按國家室內電梯安裝安全操作規程、規范要求作業。
11. 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我項目部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2. 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 乙方作業時,必須設專人監護電梯井口,作業后,必須恢復防護門,乙方在電梯井內作業時,不得上下交叉作業。
14.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15.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責任人: 乙方責任人:
公章: 公章:
北岸*潤和城18#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