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場地使用租賃協議(通用3篇)
辦學場地使用租賃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條件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圖)全部出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五年。
2、合同期滿,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雙方應于期滿前30天協商續約事宜。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支付地點
1、租金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整(RMB),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2、支付方式為現金;
3、每月五日前交納當月房租;
4、支付地點: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對乙方在租賃場地內經營項目有監督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在乙方正常交納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停止乙方對房屋的使用權,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教學。
3、本合同期內,在同一經營場所內(本租賃大樓或院內)甲方不得出租房屋給其他外語培訓學校。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裝修期為_____天。正式計租日期為:年月日
5、甲方為乙方提供必備的設施,包括水、電的正常使用。(因我方要使用空調,需甲方保證線路的用電負荷)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不得對場地進行破壞性裝修,如需另行裝修應經甲方同意。
2、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場地,如須轉讓他方,應到甲方指定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3、甲方不得影響乙方正常教學時間對房屋的使用,如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房屋設施修繕條款
1、合同有效期間,公共設施、場地的結構的正常使用維護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
2、合同期間其他附加設施如場地的墻壁、地面、燈具、鎖具,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
3、屬甲方管理維護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屬乙方管理維護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4、甲方負責實施具體維修的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也可以由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租賃場地具體位置示意圖一份。
第八條:違約金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以上條款者,視為違約行為,違約金為:_____萬人民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提交轄區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甲方聯系電話:乙方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辦學場地使用租賃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雙方意愿及有關規定,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 ,自編 號鋪面有償給予乙方使用,該鋪面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場地有償使用期限,合同信用保證金
1、場地有償使用期限 年,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 個月的場地使用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信用保證金。合同期滿,在乙方信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付清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和結清乙方的員工工資,甲方確認乙方已完好交回使用場地及全體人員撤離后十天內,甲方應無息退還乙方本合同信用保證金。
第三條 場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
1、場地使用費:
首年,該鋪面單價每平方米¥ 元/月,空地及公攤面積單價每平方米¥ 元/月計算,每年遞增 ,具體計費如下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場地使用費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場地使用費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場地使用費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其它費用:
(1)電費:按供電公司所定價格收費,即電表實抄數計算 ¥ 元/度,每表加收 度的設施維護費、自然損耗費。
(2)水費:按供水公司所定價格收費,即水表實抄數計算 ¥ 元/度,每表加收 度的設施維護費、自然損耗費。
(3)垃圾費:按每間鋪面¥ 元/月計算。乙方應將環衛部門規定可處理垃圾自行送到所在街區的垃圾池或垃圾車內。如乙方正常經營后垃圾量過多,雙方應另行協商垃圾處理費的收費標準。
(4)治安管理費:按每間鋪面¥ 元/月計算。
若乙方竊水、竊電,甲方有權立刻終止供應水電,損失和后果概由乙方承擔,。除補交水電費外,乙方必須按上月水電費的三倍標準支付該項罰金。上列各項費用如遇上級部門政策性提價,則按新規定調整計價。以上價格均不含稅費,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 收費方法:
1、場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按一個月為一期結算,雙方確定采取先繳費,后使用。由乙方每期開始的前十天內向甲方支付當月的一切有關費用。水電費按抄表時間五天內付清。支付方式:乙方支付現金,甲方收款后,開回收據,如需開據發票,發票稅由乙方支付。
2、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必須交付:信用保證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交付當月場地費用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合計¥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它費用按規定時間實際支出付給甲方。
第五條 租賃物使用、維修
1、房屋及維修。
在甲方書面同意、在不影響建筑物結構安全及周邊環境、在取得政府部門批準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費進行廣告、裝修、改造。乙方承諾租賃物經乙方裝修、改建后,均不需甲方作任何補償。除房屋基礎、主體結構(不含乙方自建部分)危及安全或已漏水(非乙方的過錯),由甲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外,其他概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
2、設施及維修。
有關水電、門窗、玻璃、廁所、下水道等租賃物內的一切設施,由乙方承擔維修、保養、賠償的責任和費用。乙方為做到符合本地區環保、消防等要求而必須增添相應的設備,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使用場地及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提供房屋證明或場地證明。
2、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收取場地使用費及各項費用,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每期開始的前十天前付清當月費用,否則甲方有權作出停水、停電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逾期繳納費用,甲方有權按乙方欠交總額收取1%的日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3、合同期內乙方如有下列行為,甲方可提前收回場地:
(1)未經甲方同意將場地轉租他人;
(2)拖欠場地使用費及其它各項費用達一個月;
(3)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4)拖欠員工工資,造成勞資糾紛;
(5)經營場地存在消防、生產安全隱患拒不整改;
(6)擅自改變房屋及場地結構。
4、在乙方退出或合同期滿后,甲方負責對場地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乙方繳清各項費用,方可將信用保證金(不計息)如數退回。
5、合同期內如甲方房屋改造、建設需收回使用場地,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搬遷,退回信用保證金(不計息),合同解除。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準時向甲方繳納場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辦理營業執照后,才有權在經營場地從事合法經營活動;有關辦理營業執照時所需的備案、消防、環保等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牌照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自覺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繳納稅費。支付承擔因場地使用、經營項目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2、遵守國家政府部門法律、法規;服從上級有關部門及本轄區內管理處的統一管理,如乙方發生違法(犯罪)行為,所有刑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3、做好經營使用場地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因乙方轄內發生的安全、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引起經營使用場地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經營使用場地內的設施不得隨意改動,如需要改動或重新裝修,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并注意在不影響原建筑物結構安全、周邊環境等,才可施工,費用自理;改動或裝修產生的余泥、垃圾,自行清理。合同期滿,修復原狀,場內垃圾、余泥必須自行運走,并負責搞好場內衛生。場內設施如有損壞,應自行維修。
5、合同期內,如乙方確因自己內部經營問題需要退出使用場地,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結清各項費用后,雙方簽訂書面協議解除合同,信用保證金(不計息)退回30%,并在規定期限內搬遷完畢。
6、乙方不得將使用場地轉讓或作經濟擔保、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使用場地轉租。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和沒收信用保證金,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約定期限內、租期屆滿之日,將生產設備、空調器、循環水塔以及處于獨立且可移動的財物(如辦公設備/設施用品、生產原輔材料、成品)可自行遷走外,其他財物均不得拆走或損壞,如入墻入地的固裝物(如簡易廠房、棚架等)、如乙方裝修物(如天花板、屏風、門扇、玻璃等)、改建物(如工作間、衛生間、水管等)以及電線管槽等乙方均不得拆除或損壞。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負責無償拆除并恢復原狀。如租賃物內逾期仍有剩余的財物,則視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若乙方違約,乙方必須全部承擔并履行違約責任后,方可撤出其財物并符合本條規定。
8、乙方負責自行辦理租賃物內的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包括責任險)、員工的社保和醫保,若乙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賠償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甲方違約、未按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乙方信用保證金(不計息),并支付二個月場地使用費的金額給乙方作為搬遷費,合同自動解除。
2、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未按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信用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資的裝修的一切建筑物及水、電設施不得拆除或損毀,應交由甲方處理(機械設備除外)。乙方搬遷所屬物品前,必須付清所欠的一切款項;如在期限內未付清欠款,甲方有權追討逾期未付所欠的一切款項及滯納金,并有權作出對乙方財產保存,任何人不得將財產轉移、運走,待乙方付清一切款項,才給予搬遷。乙方在期限內不能付清欠款,甲方有權將乙方保存的全部財產作抵償欠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遇乙方逾期10天未繳清場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費用,甲方有權處以停水停電,由此若造成乙方任何損失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負。乙方應按時支付場地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費用,若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按乙方欠交總額收取1%的日滯納金;若乙方欠交場地費及其他一切費用逾期30天的,視乙方根本性嚴重違約,無需經甲方催告乙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有權沒收乙方的信用保證金,收回租賃物,并賠償甲方兩倍信用保證金以作補償,出現類似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同時保留封存貨物、機械設備作抵償欠款的權利,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的權利,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責任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遇國家、集體政策法令性征用、收回、清拆該房屋時,甲乙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雙方互不追究責任,并不作任何賠償,乙方則按規定期限內搬遷完畢,并交清場地使用費及水、電等一切費用,甲方退回信用保證金(不計息),合同解除。
2、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工作,如經國家相關部門檢查生產、消防不合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場地。
3、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承擔責任,合同自然解除。
4、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續約,必須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如雙方續約,應重新協商簽訂場地使用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乙方沒有任何提出或協商不成,則視為不再續租,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均不得將本合同或其條款泄露給第三方,如因泄露造成對方損失的,泄露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手寫無效,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學場地使用租賃協議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于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須愛護甲方的租賃場地及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場地或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場地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場地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于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帶走;
(3) 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布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范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于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范圍進行經營,在經營范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場地貨架范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乙方改變租賃場地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范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準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并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占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應于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應自行負擔租賃場地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管理費等所有實際發生的各項稅費;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1 租賃場地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于乙方行為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租賃場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租賃場地,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賠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8.2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為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于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戶手冊、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簽署: 甲 方: 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