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裝充電樁用的車位租賃合同(精選3篇)
2024安裝充電樁用的車位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x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x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x小區x號地下車位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賃期限為x年,每年租金為x元。合同期滿后乙方需提前x日x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
3、雙方協定租金按x個月x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x年x月x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每期x月x日。租賃期內產生車位使用的管理費等用由x方x承擔。
4、乙方向甲方承諾:車位如在租賃期內受到人為毀損,乙方應負責維護、賠償。乙方在租賃期間只享有車位的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第三方使用。
5、甲方向乙方承諾:甲方保證車位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證租賃期內沒有任何第三方主張任何權利。否則,甲方應及時出面清障、協調,相關費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若甲方車位出售,則乙方享有此車位有限購買權。
6、租用期內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終止此合同,提出方應當至少提前x30x日通知對方并獲得對方書面認可(否則視為違約)。
7、其中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在友好協商未果前提下,違約方應向受損方支付¥x元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違約方還應負責相應賠償),且受損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8、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x乙方(承租人):
聯系方式:x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x家庭住址:
2024安裝充電樁用的車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租賃事項:
一、甲方車位:地下停車場內車位;
二、乙方車輛型號:
車輛型號車牌號碼車主姓名車輛顏色備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將地下層號車位租予乙方使用。
2、雙方同意租金為元/月(大寫:),甲方有權根據政府部門指導價或規定收費標準調整收費。
3、甲方提供金色家園智能卡壹張,供乙方停車與住宅智能系統出入使用,編號:,收取押金元/張(合同終止時憑證退回),工本費元/張。
4、付費方式:乙方必須于每月25日前繳交下月租金,逾期則視作自動放棄繼續租用該車位,管理處有權自動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車輛進入。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循章對小區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并制定車場《車輛管理條例》。
2、甲方有權禁止任何高度超過2米的車輛,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3、甲方有權無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將乙方違章車輛鎖扣/拖走處理,所引致的費用及后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安排車場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智能化監控管理。
5、甲方應負責停車場內消防設施、清潔衛生處于良好狀態。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簽訂《租賃協議書》時,必須示金色家園智能卡及提供車主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等復印件。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全部保險,同時將車輛鎖好,貴重物品、車輛出入證切勿放置于車內。否則造成車輛遺失(包括車內物品)及意外損壞,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辦理月租停車出入證后,該車輛享有者當月內不限次數出入停車場的權利。
4、乙方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界線內,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若乙方租用指定車位被其他車輛占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撤離,甲方應盡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須遵照出入證的專車專用制度,禁止轉借、交換、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車位作其它用途(如:裝卸或堆積物件、維修車輛等)。
8、乙方應自覺愛護停車場公共設施與衛生。
9、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停車位租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訂。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住宅單元: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
2024安裝充電樁用的車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承租方)
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力義務,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雙方所簽定的管理公約等文件的規定,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本協議中的車位是指 商住樓停車場之車位,車位為: ,本車位僅供承租方作停車使用,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2、出租方經 物業之發展商授權,向承租方提供停車場地的有償使用服務,并實施對停車場地及配套設施、設備的統一管理。
3、承租方在相應的停車場地停放車輛的過程中,須接受上述出租方所實施的統一管理,并遵守雙方所簽署文件及出租方公示文件的相關規定。
4、承租方停放的車輛必須購買綜合保險并做好防盜措施,如遇車輛遺失,由車主及時報案,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5、承租方須于每月1-5日交納當月租金和服務費,逾期不交則被視為自動放棄,出租方保留將車位出租的權力。
6、若承租方所租之車位被業主購買時,承租方須無條件配合管理處做好調換車位的工作。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將該車位轉租或轉借。
7、承租方所交納的租金,系出租方代車位業主即發展商收取。出租方統一收取的服務費,將用于場地和配套設施的維修保養開支。
8、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經有關方面認定)而造成雙方中任一方不能繼續履行該協議的,該協議則自動解除。
9、在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15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協議。
10、租賃期間,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協議。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保留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