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超市租賃經營合同(通用3篇)
小型超市租賃經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
第二條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乙方繳納租金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元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衛生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衛生費由乙方每月向有關部門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10、甲方在租賃期內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11、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12、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型超市租賃經營合同 篇2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將______租賃給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個人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期為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_______廠長,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3.乙方需請兩名保證人,共同以個人財產作為抵押,其中乙方為______元,保證人共為2258元。乙方及保證人用以抵押的個人財產經甲方和公證處共同調查并登記造冊后,在租賃期內不得轉移或變賣。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___________擁有完全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行政干部任免、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產經營方式的確定等。
(2)依法有權從事多種經營并決定其經營方向。
(3)有權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和處分、辭退等獎懲處理。
(4)有權按政策規定招收租賃期內有關的臨時合同工。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綜合部門的.指導、監督;自覺接受企業黨組織和職代會的監督,保證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
(6)對企業的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要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維修和更新設備、房產。合同履行期滿,要按固定資產清單如數返還,并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以上。
(7)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5.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行使正當職權,幫助、指導乙方依法管理和經營企業。
6.租賃經營的分配:
(1)____________應照章納稅,并按規定繳納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基數租金______元,當______鋼球廠年實現利潤大于租賃的基數利潤時,以下形式確定數額繳納租金:基數利潤×利率=基數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租賃年度實現利潤租金=基數租金=________租賃基數利潤當___________年實現利潤小于租賃基數利潤時,按規定的基數租金1100元繳納,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證人用個人資產抵補。
(3)甲方收到租金后,應按有關規定全部返給______作為企業留利。
(4)乙方對本企業的留利必須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為企業發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為福利基金。
(5)____________的盈利,按規定交納所得稅后,按稅后利潤提______%作為乙方個人收入,乙方從租賃收入中除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外,每年應提留______%作為風險基金;乙方每年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風險基金后,其余全部為自己個人所得,對保證人的獲利額,由乙方與保證人議定并從乙方個人所得中分給。
(6)租賃期間停發乙方的工資和獎金(保留原工資級別,如遇調整工資,可按規定給予調整級,但不發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預支生活費用,數額可略高于其原來工資和資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過原工資和與獎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風險基金應存入____________,并按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企業期間可用于生產經營,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__的租賃年度實現利潤,除按規定交納所得稅、租金及支付乙方個人收入外,其余部分為企業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基數留利基金為____________萬元,租賃期間企業留利基金應逐年增長,如達不到基數留利基金_______萬元時,乙方應用私人財產賠償減少額的______%。
7.甲乙雙方對__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經濟政策:
(1)按集體企業管理,并按集體企業征收工商所得稅和獎金稅。
(2)以企業___________年工資總額______萬元,產品銷售收入_______萬元(即百元銷售收入的工資含量______元)為基數,各租賃年內職工工資總額隨銷售收入的增減而浮動,只要人均利潤、上交利稅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高于工資增長幅度,允許職工工資(含獎金,計件超額工資)據實列支,計入成本,因國家統一調整職工工資而需增加的工資總額另行增補。
(3)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投產后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稅部門批準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稅前還款,還貸后,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并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占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于技術改造。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于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面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征建筑稅。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
抵補原則為:①先乙方后保證人;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并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并需經公證處公證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______區稅務局、人行______辦各一份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型超市租賃經營合同 篇3
下面是柜 臺 租 賃 經 營 合 同范本詳細條款,僅供參考!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出租人)提供固定柜臺(包括攤位、鋪位、商位等)、相應設施以及物業服務,出租給其他商業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承租人)用于從事獨立的商業經營,出租人收取租金和服務報酬的行為。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_年,超過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________年。
四、本合同相關條款中的空白處,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者補充約定。
五、本合同由工商總局負責解釋,并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柜臺租賃經營合同 合同編號:____ 出租人:______ 承租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章的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租賃柜臺進行經營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柜臺的基本情況 出租人將以下柜臺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地址位置(可附圖)柜臺長、寬、高(米)經營面積(平方米)裝修及配套設施其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租人將柜臺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標準、租金總額、支付方式等
1.租金標準:_____
2.租金總額:_____
3.支付方式: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_
5.其 他: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柜臺的用途 ______
第五條 租賃柜臺的交付 租賃柜臺交付的時間、方式及驗收:______。
第六條 租賃柜臺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______方法使用租賃柜臺。
第七條 租賃柜臺的維修
1.出租人應履行租賃柜臺的維修義務。雙方也可以約定在租賃期內,租賃柜臺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 出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由于維修責任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維修責任方承擔。
2.因維修租賃柜臺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對承租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因承租人過錯致使維修租賃柜臺的除外。具體約定是:________。
第八條 租賃柜臺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柜臺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害租賃柜臺。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柜臺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對費用、改善要求等內容進行約定。具體約定是:_______。
2.合同期滿,對租賃柜臺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
第九條 租賃柜臺的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柜臺。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對租賃柜臺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收取租金的權利;
(2)出租人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經營發展需要,制定有關經營場所管理制度的權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誠信守法經營的權利;
(4)出租人有查驗承租人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的權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檢查或接受投訴舉報中發現承租人有涉嫌違法問題的線索,及時報告或移交有關監管部門處置的權利;
(6)出租人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承租人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權利;
(7)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柜臺租賃期滿后,如消費者要求出租人賠償,出租人先行賠償后,有向承租人追償的權利;
(8)其他權利:____。
2.出租人義務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交付租賃柜臺給承租人使用的義務;
(2)出租人有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誠信守法經營的義務;
(3)出租人有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柜臺符合約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4)出租人有不得隨意改變經營場所用途和布局,不得無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5)其他義務:____。
第十一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柜臺(攤位、鋪位、商位等)和服務依法自主經營的權利;
(2)承租人有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權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將租賃柜臺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人時,在合同履約期內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
(4)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柜臺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承租人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因租賃柜臺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本合同
第一條中約定的租賃柜臺及設立柜臺的場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權就租賃柜臺存在的瑕疵請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39;責任;
(6)其他權利:____。
2.承租人義務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交納租金的義務;
(2)承租人有在租賃柜臺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其他許可證書的義務;
(3)承租人有誠信守法經營,自覺遵守出租人各項管理制度的義務;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義務;
(5)承租人有執行進貨查驗,不銷售假冒偽劣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虛假宣傳的義務;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柜臺的義務;
(7)承租人有租賃期屆滿歸還租賃柜臺的義務;
(8)其他義務:____。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租賃柜臺的,每逾期____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____日內仍未提供租賃柜臺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租賃柜臺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設立柜臺的場所水電、消防、安全、衛生、供暖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經催告后在____日內仍無改善的,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其他責任___。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年月)租金的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____日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柜臺,致使租賃柜臺受到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未按約定歸還租賃柜臺的,每逾期____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4)其他責任___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 租 人(蓋章):___承租人(蓋章):___住所:___ 住所: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電話:___電話:___身份證號碼:___ 身份證號碼:___代 理 人:___代 理 人:___電話:___電話:___ 郵 編:___ 郵 編:___ 簽訂時間: ___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