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典租房合同(通用3篇)
個人經典租房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積共x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xx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x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x元;租金總額為x元(大寫x萬x仟x佰x拾x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xx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x個月以上。
9、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設施、設備清單
1、廚房用具清單及數量:
2、衛生間用具及數量:
3、家具清單及數量:
4、水表現數:電表現數:
5、裝修狀況記錄:
6、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經典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的帶陽臺的單間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計3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420元,按季度算。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同時支付一個月押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費等費用負擔三分之一。租賃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租賃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0元。
七、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妥須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八、乙方不得把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房內,對自身安全負責。
九、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個人經典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延安市 的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作使用。
二、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 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 萬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 個月的 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 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出租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 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