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宅基地建停車場合同(通用3篇)
租賃宅基地建停車場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將乙方土地一塊租賃給甲方建停車場使用。
一、該土地位于村北及南環路南側中間一段,東西寬____米,南北長____米,合計____平方,折合畝數____畝。
二、租賃費:每畝每年以雙千斤計價,按當年小麥玉米年底收購價為準,付款時間每年元月底,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三、該地塊地面附著物,如有樹木每棵按____元,雞棚每座補款____元,水井____元,待乙方將樹木、雞棚一次處理完畢后,由甲方付清乙方附著物的補償款。
四、使用時間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在甲方使用過程中,乙方不得無理取鬧和干涉甲方正常使用,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如果甲方在使用過程中不按時付乙方租金,視為甲方不再繼續使用,合同自行取消。
七、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宅基地建停車場合同 篇2
甲方(發包人):物業管理公司
乙方(承包人):
甲方同意××市路號××小區停車場發包給乙方承包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路號××小區內的汽車、摩托車、單車保管站。
二、承包價:每月×萬×仟元整。
三、承包期限:1年(200 年3月×日至200 年2月×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價,每月5號前由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付上月承包費用。
五、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在七天內向甲方交付10萬元的保證金,用于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和財物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丟失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乙方已盡到保管責任并交接手續完善時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甲方自用的汽車(6臺)、摩托車(5臺),以及甲方認可的政府、主管部門等國家職能部門的車輛進入中心大院的,乙方應提供免費保管。
七、甲方的職責:
1.負責車輛保管站經營許可證的申領,購買車輛保管發票及代繳發票稅(稅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負擔,每月l~5號向甲方財務交付)。
2.對乙方制訂的車輛管理制度和發布相關的通知、通告進行審核,未經甲方審核批準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實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設施。
八、乙方的職責: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制訂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應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
2.按國家物價部門核準的保管車輛收費標準收費。
3.簽訂承包合同后,按車場實際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4.負責摩托車、單車保管站使用的水、電的費用。
5.對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車輛被盜、車輛損壞等負全責。
6.承包后立刻統一更換月保牌和停車牌。
7.每月5號前向甲方財務交付車輛保管發票的稅費。
8.負責使用的洗手間的衛生清潔和管理工作。
9.負責繳納車輛管理稅費。
10.按附件執行管理制度、員工守則、服務標準。
九、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出現兩個月不繳交承包費用的,合同自動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乙方在車輛保管過程中出現故意傷害、破壞進駐中心的人員和車輛的情況或連續發生兩次車輛被盜的情況或車輛被盜沒有給予賠償視為未盡保管責任,乙方應自付賠償費,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一、未盡事宜或因環境、政策發生變化引起的問題,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宅基地建停車場合同 篇3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或物業公司
乙方因公司的業務增長、車人擴大,增加了運輸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車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出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出租停車用地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車用地為平方米,地點:市路號。
第二條交租方式由銀行辦理轉賬人戶,賬戶為:
第三條出租金額應按月計算,而每月3日定為交租日期,租金為每月萬元人民幣,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12日。
第四條租借方逾期付款,應按每日l‰的利息計算。
第五條乙方對其車輛自己行使保管責任。
第六條乙方除了停放其車隊的車輛外,還有權對外經營車輛保管業務。
第七條乙方自行辦理消防、公安、工商、稅務等一切相關的法律手續。
第八條乙方延遲兩個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場地。
第九條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租借方對該土地僅作停車用地使用,并沒有出售權,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或違約,否則要負責租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租方 份,租借方 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借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簽于:市路號
甲方(車主或被保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