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租賃協議書(精選3篇)
pos機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聯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聯系電話: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POS機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物件
乙方承租甲方POS機______臺,主要用途是通過POS機收單、查余額、撤單等業務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元;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刷卡/轉賬/)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財務制度的合法的發票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付款。
公司名稱:
付款帳號: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POS機使用規則、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應對乙方所租賃的POS機進行定期的維護及清潔管理;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3、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將POS機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
5、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POS機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的。
4、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經營場所不適于使用或租用POS機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2、如果經營場所無法安裝并使用POS機,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2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POS機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一條租賃POS機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日
內將租賃的POS機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贛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負責人: 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pos機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電話:
乙方: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給乙方POS終端及附屬產品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光大銀行陽光商旅白金卡及樂惠金卡并提供相關服務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價格及付款方式
1.POS終端是指收單機構放置在特約商戶處的,能夠接受銀聯卡信息,具有通訊功能,并接受柜員的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關信息交換的設備。由甲方購置租賃給乙方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光大銀行陽光商旅白金卡及樂惠金卡并提供咨詢服務,甲方收取乙方預付款每部元,服務費1200元。
2.付款方式:
由銀行匯款,乙方按合同金額匯到甲方指定賬號,或乙方到甲方公司直接交款,甲方開具收據或發票。
3.甲方收到款項后由甲方派業務員到乙方現場安裝調試POS終端。
4.POS終端租賃費每月40元,POS終端每月通訊費80元;預付全年租賃費優惠價每年400元,此費用自預付款中扣除。
二.售后服務
1、乙方如發現POS終端故障,撥打故障電話報告故障情況,甲方將派業務員在24小時之內到達現場提供服務。
2、不能馬上修復的POS終端甲方提供備用機更換。
3、中國移動通訊網絡信號不能覆蓋的區域建議使用有線POS終端,租賃價格相同。
三.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的“專有信息”是指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一方從另一方(披露權方)得到的披露權方開發、創造、發現的、或為披露權方所知的、或轉移至該披露權方的、對該披露權方有商業價值的信息。“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商業秘密,電腦程序、設計技術、方案、專有技術、工藝、數據、業務與產品開發計劃等,與該披露權方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該披露權方從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雙方理解,信息披露權方擁有并將擁有“專有信息”而這些“專有信息”對該披露權方是非常重要的;本合同項下的合作關系產生劉甲、乙雙方的與“專有信息”有關的保密和信任關系;
2.未經信息披露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將對任何“專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這些“專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需要的或需向業務主管部門如中國銀聯披露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3.甲方不得對本合同項下的終端進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測繪、改裝、更新等行為;
4.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無效而終止。本合同終止后十年內仍然有效。
四.租賃期限及折損
1.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甲方POS終端設備并保證該終端無人為損壞,如若損壞須照價賠償,每部POS終端設備1800元。
2.租賃期未到乙方要求退網終止租賃合同的,將扣除折損費300元。
3.如若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成功辦理光大銀行陽光商旅白金卡及樂惠卡每戶將另行扣除1200元。
4.對乙方的預付款項,甲方須扣除相應費用收回POS終端設備后,余額全數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如若發生乙方不能成功辦理光大銀行陽光商旅卡及樂惠金卡,乙方要求終止租賃合同且乙方尚未開通使用POS終端,甲方將全額退款。乙方繼續租賃甲方POS終端,甲方將每戶1200元退給乙方。
2.如若甲方售后服務超過48小時無響應,甲方將免除當月租賃費。
3.乙方出現POS終端業務違規刷卡操作造成銀聯查處的,乙方將全部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損失,甲方有權凍結扣除乙方資金,直至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六.合同糾紛解決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合同對本合同中的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規定,本合同的補充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日期: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日期:
pos機租賃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租賃協議書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公司租賃協議書。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公司租賃協議書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于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公司租賃協議書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并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復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公司租賃協議書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公司租賃協議書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公司租賃協議書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公司租賃協議書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公司租賃協議書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公司租賃協議書。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公司租賃協議書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公司租賃協議書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公司租賃協議書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公司租賃協議書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公司租賃協議書。乙方已交納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公司租賃協議書。
二十二、在公司租賃協議書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公司租賃協議書,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于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公司租賃協議書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公司租賃協議書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公司租賃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公司租賃協議書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公司租賃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公司租賃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公司租賃協議書的附件。
三十二、本公司租賃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公司租賃協議書正文共五頁,隨本公司租賃協議書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復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復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