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32篇)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等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東莞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于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2個月的月租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為: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戶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樓________的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千________百元整。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一周內支付。押金為_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且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在確定屋內家電家具設施沒有損環切乙方已經繳納起試用期間的各種費用。甲方將租金退還乙方。
三、雙方權利
1、該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電等設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損失。
4、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間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行事,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交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8、租賃期滿而乙方不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約定
(一)屋內家具家電及其他設施(1)床鋪一個。(2)柜子一個。(3)電腦桌一個。(5)空調一臺。(6)熱水器一臺。(7)電視一臺。(8)房間鑰匙兩把。(9)燃氣IC卡一張。(10)櫥柜、抽油煙機。(10)座便器、洗手盆。花灑等。(11)窗簾等。
(二)當前的水、電、氣等表狀況:(1)水表現為________度;(2)電表現為________度;(3)燃氣現為________度。
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從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乙方入住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房屋情況、居住要求及成交方式
1、甲方同意將座落于東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__________(整體、部分)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房屋居住人數限__________人,居住人員的基本情況詳見附件《居住人員信息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租賃房屋戶型:__________室__________廳__________衛。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裝修的基本情況詳見附件《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乙方對房屋的現狀已作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2、房屋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只能作居住用途,不得安排人員在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居住。乙方承諾遵守國家和東莞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用途。
3、甲方與房屋產權所有人的關系為第__________種:
(1)甲方為產權單獨所有人,
(2)甲方為產權共同、按份共有人,
(3)甲方為合法委托人,
(4)甲方為合法承租人,
(5)其他__________。
4、甲、乙雙方通過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成交:
(1)甲乙雙方自行成交;
(2)甲乙雙方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
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構備案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約定
1、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結算。
2、其他約定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_________(月、季、年)的_________日前按第_________種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甲方首期租金。乙方支付租金后,可以要求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2、租金支付方式為:
(1)現金支付
(2)銀行轉賬
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移動支付
移動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動支付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不得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租賃保證金由甲方保管,期間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或合法解除合同時,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的,甲方將保證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償租金。如乙方未付清租金及相關費用等因租賃行為而產生的債務,甲方有權將保證金用于抵扣乙方所欠的債務,剩余部分無息退還給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當予以補足。甲方收取保證金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相關費用詳見附件《其他相關費用明細》。
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 房屋交付、返還
1、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于房屋現場進行實地交驗,并在《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中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2、合同解除或期滿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氣使用等情況進行交驗,乙方應按約定和《房屋交接及設備清單》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房門鑰匙等,并結清應當承擔的費用。
3、合同解除或期滿后沒有續約的,乙方應在_____日內向甲方交還房屋,并搬走乙方隨身和自行添置的物品,超過_____日的,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逾期未搬走的物品,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還物品或進行賠償。
第八條 裝修約定
若乙方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者增加設備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且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貌或者賠償損失。裝修的有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從甲方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乙方用水、用電如需增容或增加設施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時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當月租金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遲延交付房屋的違約金計至甲方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甲方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當月租金額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約定,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在房屋交付后_____日內提出;合同解除的,甲方應當按照當月_____倍租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保證對租賃房屋享有所有權或出租權并可實際行使,進而保證租賃物無權屬爭議,不會因租賃物被抵押、被擔保等任何原因導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利益,不會導致租賃物被查封、被限制使用,更不會影響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方式使用。
租賃的房屋,甲方如已作抵押或查封,有關司法行政機關限制出租或已通知拆遷而未如實告知乙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按照當月_____倍租金額支付違約金。
3、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將該房屋轉讓,應當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4、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日內進行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付租金,未按約定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須按照應付款項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日未繳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6、租賃期間,乙方居住租賃房屋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府有關部門規定以及當地的鄉規民約。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任何違法及非法活動(如賭博、賣淫、傳銷、拐賣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7、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包括:群租、部分轉租、變相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時乙方應立即按可以正常使用的狀態返還房屋并清退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當月_____倍租金額支付違約金。
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的,轉租終止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
8、乙方為該房屋租賃期內的消防直接責任人,乙方應做好該住宅范圍內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發生火災等災害性事故造成損失需要賠償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乙方為該房屋租賃期內的實際管理人,乙方應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如因該房屋、消防設施、水電設施和其它配套設施的擅自改動或使用不當原因造成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及財物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因該房屋、消防設施、水電設施和其它配套設施的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及財物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或由于乙方的疏忽或過錯導致該房屋內部的任何設施或裝置(包括家具、門窗、玻璃、電線裝置或其他設備)損壞而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乙方須負責修復并賠償。乙方不維修或賠償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居住房屋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管理費等)。因乙方租賃期間拒交或遲延繳納上述費用及由此產生的罰款、滯納金,導致甲方被追繳上述款項的,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上述事宜,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內向有關單位繳納欠付的全部費用及罰款、滯納金。若乙方拒不繳納,甲方代為繳納上述款項后,乙方應雙倍支付甲方已繳納的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押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1、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單方上調房屋租金或加收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相關費用。甲方單方上調房屋租金或加收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當月_____倍租金額支付違約金。
12、租賃期間,除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單方解除條款(第九條第1點、第5點、第6點、第7點、第10點和第11點)以外,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所導致的損失,并可按(月、季、年)租金的_____%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
13、租賃期滿,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乙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日內與甲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1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因政府征收征用、拆遷租賃房屋或不可抗力的情況
租賃期內,因政府需要征收征用、拆遷租賃房屋或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戰爭等)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部分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并可終止合同或變更相應條款。
無論上述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涉及房屋被拆遷的,雙方都應當配合政府正當合法的拆遷工作,相關補償費、賠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異議。如因乙方無理阻撓拆遷工作產生的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部門登記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登記備案
本合同可選擇線上或線下進行登記備案,具有同等效力。租賃期間如發生合同轉讓、解除或終止的應選擇線上或線下進行登記備案。甲乙雙方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可委托經紀人進行登記備案。
1、線上備案:甲乙雙方于東莞市房屋租賃監管服務平臺進行合同網簽,平臺系統自動將有關信息進行備案;未通過平臺進行合同網簽的,可登陸平臺上傳有關信息進行備案。
2、線下備案: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甲方或乙方須到房屋所在地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中甲乙雙方的下述通訊地址為履行合同通知義務唯一有效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
3、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4223228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為: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戶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關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有效日期至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經辦人 鑒(公)證機(章)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單間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220_年月日至220_年月日,計個月。乙方居住人數:人,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則按每月元結算。結算周期為三個月,根據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則,簽訂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三個月租金給甲方。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網絡費、燃氣費、物業費、清潔費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室內物品清單:床、衣柜、桌柜、空調、沙發、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等,為保障雙方權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押金:元,租賃結束時,甲方須交還押金。若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房屋設備,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
五、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a、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b、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計達15日。
e、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f、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如{衛生間,墻壁}。
六、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七、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一個月房租元。
八、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再承租的,應在2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臵,乙方決無異議。
九、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導致該房屋不能出租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 、間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 、房屋質量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以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房屋_______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損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由發事人協商解決;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租賃合約,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珠海市房一套,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為個月,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2、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并在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達10天以上,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住宅,并沒收押金。
3、簽訂本租賃合約時,乙方須向甲方繳交人民幣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和財物押金。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或把房內財物丟失、損壞等情況,甲方須如數退回押金給乙方。
4、租賃期間,該住宅的出租管理費由方負責繳納,有線電視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小區管理費等應由方全部負責。
5、乙方應維護該房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內做任何違法行為,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甲方承擔該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責任。乙方在室內裝修時須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變房屋的'墻體、結構及用途,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及配套設施、財物損壞或丟失,應恢復其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7、租賃期間,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雙倍返還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優先租賃的權利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繳清負責的費用,經雙方移交無誤,甲方須退回押金經乙方。
9、配備用品:。
10、補充事項:。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于珠海市。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x年xx月xx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元,乙方應每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_____ 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___度,電___度,煤氣___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簡稱出租房屋或房屋);出租房屋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最終以產權證為準),共 層;乙方實際向甲方租賃房屋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院落、停車位等。(房屋的土地宗地圖、房屋平面圖和租用院落/停車位平面圖如本合同附件)
1.2 出租房屋土地證編號: 房產證編號: 字第 號,房屋主體建筑結構為混合;(土地證和房產證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系。
1.3 甲方有權抵押或擔保,但應在本合同簽訂七天前書面告知乙方,并且保證引起的債務糾紛不影響乙方。因甲方未書面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被查封、出租權有瑕疵或存在債務糾紛等其他情況影響乙方正常營業,乙方依影響而損失程度有權向甲方請求賠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及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配套設施設備用品購置、籌建費等費用),雙方有權依照約定解除合同。
1.4 乙方租賃該房屋合法使用(包括酒店住宿、餐飲、小商品零售、商務辦公等)。
1.5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距本合同出租房屋500米以內的任何物業(含本出租房屋)出租給其他第三方經營酒店住宿業。
二、租期和交房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交房前甲方應達到10.5條之交房條件,否則乙方有權不接收房屋)。該房屋租賃期15年,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間也相應調整。交房日至起租日期間為免租裝修期,免租裝修期為7個月,乙方無需支付租金等任何費用(乙方裝修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2.2 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并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體結構安全或市政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的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書作為交房時現狀記錄;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產權瑕疵、房屋抵押等問題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2.3 自交房日開始,房屋內的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在保證該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以滿足乙方使用要求。因乙方不合理改裝造成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梯、排污、水管、電路、外墻的損害,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甲方有權阻止,并要求乙方整改。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約定:自起租日起乙方租用范圍(含房屋、院落、設施設備等)之租金為: 元/年,每3年遞增5%,租期內租金明細如下表,乙方無需支付本合同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付款期間
第1-3年元元
第4-6年元元
第7-9年元元
第10-12年元元
第13-15年元元
3.2押金為壹個月租金,即押金為 萬元。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簽訂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支付季度租金。乙方無故拖欠租金的,應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滯納金。
甲方收取租金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四、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4.1公用配套設施:
4.1.1 水:甲方同意將自來水進水管(性質商用,管徑DN110)接至房屋內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裝獨立水表計量(如為總表分戶的,損耗按用水量分攤),并用水額度不低于3000噸/月。
4.1.2 電:甲方提供800KVA裝接容量、安裝獨立電表計量(如總表分戶的,損耗按用電量分攤。)、商業用電性質的三相電給乙方獨立使用并用滿足乙方使用要求的電纜接入房屋內部乙方指定位置。
4.1.3 氣:甲方負責按乙方要求接入并開通管道煤氣(或天然氣)到乙方指定位置。
4.1.4 有線電視:甲方負責按乙方要求接入并開通到每樓層指定一個點,乙方承擔月租費。
4.1.5 市政:甲方負責按乙方要求接入并開通,乙方承擔使用費。
4.1.6 排污:甲方承諾出租房屋排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并向乙方提供有效期內的排污證或相關文件,以及提供配套規模的化糞池供乙方使用。
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后30天內辦理完畢接入及開通手續并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開戶費、開通費、工程費、表費和設施設備費等)。
與出租房屋有關的包括水、電、氣、供暖、有線電視、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的歷史欠費,甲方應交房前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結清。如果因歷史欠費給乙方造成影響或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租金等費用中扣除。
4.2 其他相關約定
4.2.1 電梯:2部客梯,客梯應為一線品牌。最大承重、最大載人數應確定清楚。
4.2.2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并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驗收意見書中需整改的,由甲方負責整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2)兩路消防供水(管徑DN110)或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個消防疏散通道且滿足消防要求;
(4)與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間距滿足消防要求;
(5)如果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后30天內完成并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如果因甲方未滿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4.2.3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空調(可使用分體式空調在外墻懸掛空調室外機)。
4.2.4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自行安裝及維護水泵、水箱、水池、鍋爐等設施設備;須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的要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上述設施設備的安裝位置,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甲方指定范圍內自行調整位置。
4.2.5 甲方出租給乙方之院落和停車位供乙方免費使用。停車位不少于40個。
4.2.6 乙方租賃房屋及院落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房產證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費使用,根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院落或建筑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乙方承擔安全、消防、環保、衛生等責任。
4.2.7 乙方租賃范圍內房屋及院落所有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甲方同意乙方可將承租范圍內的外墻面裝飾為乙方自行確定的顏色。
4.3 配套設施及相關費用負擔:
4.3.1 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通訊、供暖、排污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設施設備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約定除外)。
4.3.3 租賃期間與出租房地產有關的手續由甲方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4.3.4 除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之費用外,房屋租賃期間由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4.4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筑物圖紙和相關資料以保證乙方設計、裝修和改造等工作順利進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甲方交房時應保證出租房屋結構安全及可正常使用,如甲方出租房屋主體結構存在安全隱患或經房屋鑒定專業機構鑒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5.2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非乙方原因損壞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收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內進行維修并于貳拾日內修復或在合理的時間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從房租中直接扣除,乙方提交抬頭甲方的正規發票。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上述維護責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3 租賃期間,因乙方不合理裝修改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造成的任何財產或人身損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乙方承擔費用,乙方仍承擔使用過程產生的責任。
六、續租及返還
6.1 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日6個月前,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五年。
6.2 如合同租期屆滿不再續租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后的第15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返還時雙方應結算費用。如果租期屆滿15個工作日內乙方仍未歸還房屋的,甲方也有權要求強制退租。超過期間租金按日租金2倍支付,每10天支付一次。其他乙方發生的費用仍由乙方承擔。
6.3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狀態,所做裝修無需復原;乙方裝修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有權自行處置,但不能破壞墻體。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系之關聯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方為該關聯公司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公司的租賃手續。所有的相關的稅費由乙方與第三方承擔,協議正本一份送甲方備案,如協議中有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提出異議;租期不超過本合同期限,所以改裝等規定不超過本合同框架內。
7.2 租賃期間甲方抵押該房屋的,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3 租賃期間甲方如出售出租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房屋產權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三個月沒收到乙方優先購買權行使書,視同放棄優先購買權。
7.4 出租房屋進行抵押、質押、出售、轉讓或變更前,甲方有義務將本租賃關系如實告知相關關系人。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在租賃期內,如不可抗力導致出租房屋毀損滅失,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2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配套設施設備用品等費用支出)及乙方的經營損失,乙方應在政府向乙方賠償的范圍內得到合理賠償,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政府賠償份額中的權益。
8.2.1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被政府征用;
8.2.2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3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當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出租房屋存在產權瑕疵、債務糾紛等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 出租房屋存在主體結構缺陷或安全隱患,影響乙方使用的。
8.4 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不可離墻、存壞墻體部分)歸甲方所有。
8.5 房屋交付后,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或承諾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現阻礙事由,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裝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目的正常對外經營的,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在阻礙事由存續期間,甲方每天應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并免收乙方租金(如為免租期或開業準備期則該期間順延)。遇上述情況,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滿10日,甲方仍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以及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6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甲方仍未達成10.5條所述交房條件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如有),并承擔違約責任。
8.7 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損失賠償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及損失賠償另行簽訂終止協議并實際履行到位;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并執行。
九、財產保險
9.1 甲方自行負責辦理出租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財產保險并承擔費用(乙方作為被保險人之一,甲方作為受益人),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投保,甲方同意自行承擔責任。
■ 投保的險種應為財產一切險。
■ 財產險投保總額應等于或高于建筑物資產賬面原值,并在保單中約定賠付時按照資產重置價值賠付。
■ 保單的保障范圍必須包括常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暴雨、水災等自然災害。
■ 乙方作為被保險人之一(保單中應約定保險公司放棄對于被保險人及其關聯公司的代位求償權)。
9.2 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設備等財產保險并承擔費用。
9.3 如發生保險事故,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甲乙方各自與第三方的爭議和對方無關。
10.2 本合同生效的30日內,甲方負責按規定向當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并承擔費用;如雙方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注銷備案登記。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不沖突部分構成相互補充,亦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0.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但如果在生效后30日內,甲方仍未達成如下交房條件的,乙方有權不接收房屋并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并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① 本合同及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完成的各項出租房屋改造工作;
② 本合同及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完成的各項手續批準;
③ 本合同及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完成的各項配套及公用設施提供到位。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住址郵編: 住址郵編:
日 期: 日 期:
合同附件:
序號文件名稱文件種類是否提供
1產權方有效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產權方蓋章或簽名
2出租方有效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如出租方非產權方)復印件出租方蓋章或簽名
3土地證及土地宗地圖產權方蓋章或簽名
4房產證及房屋平面圖產權方蓋章或簽名
5院落平面圖及停車位平面圖產權方蓋章或簽名
6原房屋竣工圖紙產權方蓋章或簽名
7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產權方蓋章或簽名
8廣告位平面圖出租方蓋章或簽名
9授權委托書產權方及受托方
10轉租確認書產權方及轉租方
11承租權確認函抵押權人(銀行)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你好,晉中房屋租賃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費用的。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后如果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乙雙方可以繼續簽訂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年租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______天內繳納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驗收后、費用結清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3.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費用
1.乙方負責繳納電話費、寬帶費、衛生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
2.甲方在租賃期內付擔:____物業費(包括電梯費、水泵費)、供暖費。
四、出租人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若因客觀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無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則作違約論,甲方除退還剩余房款,并應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費用。
五、承租人的責任
1.乙方對甲方樓內的設施、設備在使用工程中要進行愛護如有損壞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費。
2.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付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繳納1個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繼續租用房屋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因乙方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造成房屋損壞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須修復并賠償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因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因不可抗拒而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六、房屋及收回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坐落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乙方本人________使用。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四、 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上交租,房租一次付清,保證金由上________年度保證金轉入,不再另行交納。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再續簽合同交回房屋后退還全部保證金。如到期不續租又不交回房屋的公司將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強行清理。
3、電費按實際發生額交納,每月交納一次。要求每戶自行安裝電表,電表歸個人所有。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僅為房屋租賃費,不承擔任何與租賃房屋有關的維護、維修及衛生等責任;此類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取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需用甲方的電源,乙方應自行安裝電表,并向甲方交納電費。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或改變內部結構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租賃的房屋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設施,乙方自行裝修部分,甲方不予承認,甲方收回房屋時不做任何補償。
4、因本公司廠房屬于工業用房,乙方租用后如超出甲方經營范圍所產生的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乙方在租賃期內,在房屋內外的人身、財產安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3、租賃期滿前,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6、如甲方決定在合同期內終止合同,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清空房屋,甲方退還剩余房租,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給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有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履行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NO: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坐落于溫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計面積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根據《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溫州市城鎮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租期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月租金元整,按____付一次,計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先付款后用房.下次租金乙方應提前______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對方支付月租金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二)房租首期付款期限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應愛護租房,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乙方也不準擅自將該房屋進行轉租,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四)乙方承租前水表______噸,電表______度,租期內所用水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概由乙方負責結清。
(五)乙方需要交甲方押金______元,租期滿后,房內設施完整,費用結清后多還少補。
(六)該房出租,乙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由甲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租賃許可手續。
(七)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名后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中介方各執一份。
雙方承諾對本協議已經詳細閱讀理解并沒有任何異議
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溫州鹿城區屋特佳房屋介紹所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房地產經紀證編號:
電話: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 租賃內容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于大連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公建租賃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用途,經營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并出示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 乙方也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第二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公建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共2層,甲方將該公建交付乙方使用時,公建結構及配套設施為:_____年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
二、 租賃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共______年。
第四條:
(一)、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下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收回公建。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公建轉借其他人使用的;
2. 乙方利用該公建從事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計超過___天的。
(二)、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條件,嚴重影響使用的;
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第五條:合同期滿后,此合同自動解除。如乙方有意續租,可于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其他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商定,該公建的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萬_____千元整)。
第七條:租金按年計算,分別為第一年______萬_____千元整,第二年______萬_____千元整,第三年______萬_____千元整,第四年_______萬_____千元整,第五年_______萬_____千元整,從第五年至第____年為_______萬_____千元整。每年租金到期前(到期日期為每年的.___月___日)90天將下一年租金一次全額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訂立本合同后甲方將公建交付乙方使用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第一年年租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并繳納水電煤氣費用押金_______元,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還,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出現與公建相關費用欠費情況,甲方應與退還押金。
第九條:合同期內,政府對租賃物征收的有關稅項,應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十條:合同期內,該公建的衛生費,物業費,取暖費,煤氣費,水費電費及經營活動產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如期足額繳納上述費用,如因乙方欠費造成向甲方追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乙方承擔一些后果。
四、 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第十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公建及配套設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時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2. 負責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證明。
第十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所租賃的公建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乙方不得在租賃區域內貯存危險易燃違禁等危險物品。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不得無故,不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拖欠。 乙方在承租的公建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1. 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經甲方檢查公建及其配套設施,無異議后,乙方將公建交換甲方。乙方負責損壞范圍的賠償。
2. 在租賃期內若由乙方造成火災、水災等災害給公建或他人造成的損失傷害,乙方負責一切損失及后果。
五、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第十三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產權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等,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 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期內,乙方如欲將租賃的公建經營項目出兌給第三方時,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經過三方書面確認,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并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六、違約及處理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均視為違約。
第十六條:單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必須在15天內向守約方賠付相當6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額外經濟損失的,應在15天內一次性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違約方逾期向守約方賠付違約金或逾期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加賠違約金總額1%或(及)實欠賠償總額1%的滯納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雙方免責。
七、 合同生效及糾紛處理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印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協定,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當雙方產生任何異議,始終不能達成共識,甲方有權當方面終止合同,并無義務承擔任何賠償及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應采取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指定地的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依法向甲方制定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 其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聯系方式:
日期: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方式:
日期:
簽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房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房屋租賃合同,各方應恪守執行。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租期及租金
甲方給予乙方租賃房屋的免租期(裝修期)為半個月,即從20_ 年5月 14日起至20_年 5月 31日止;乙方租賃房屋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可以進場裝修及安裝自用設備,并可營業,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的裝修行為不得損害其它商戶、業主的權益,并遵守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方對裝修管理的要求。計算租賃費用的依據:以產權證所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準,建筑面積78平方米。
1、租賃費用計算公式為:第一年租賃費標準為15000.00元/年(壹萬伍仟元整),第二年租賃費標準為20_0.00元/年,第三年租賃費標準為23400.00元(注:該租賃費用為建筑面積78㎡為準,每平方25元/月為依據)。
2、房屋租金從第四年起,每年遞增1872.00元。即每平方每年上調2元。(78_2_12=1872元)租期以三年為以標準,后續租金根據市場行情甲乙雙方再具體協商。
第二條 租賃費用支付時間、方式及逾期付款責任
1、租賃費用支付時間:乙方應于免租期期滿前30日內支付本合同第一個計租期租賃費用;此后在前一計租期期滿前30日內,主動向甲方支付下一計租期租賃費用。
2、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經營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3、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4、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10%即20_元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賃房屋交付標準及配套設施使用
1、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4、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或解除后,乙方裝修房屋及經營所投入的設備、物資、可拆卸的裝飾物歸乙方所有,但必須保持租賃房屋主體建筑的完整性。
5、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租賃房屋轉租或分租他人。并將轉(分)租事宜向甲方備案,乙方和轉(分)承租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6、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可以合作、合資等形式與第三方合作經營。乙方應將所有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的合同交甲方備案,乙方和合作、合資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合作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的剩余期限。
7、乙方使用租賃房應符合相關環境衛生、治安管理秩序的要求并為合法經營的項目且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并配合相關行政主管履行相關綜合治理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有權對出租房屋、水、電、氣等設備的安全及使用情況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限期整改,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是自然損耗造成的,則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相關資產,乙方應按期歸還。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并提供辦理相關證照所需的手續和資料。
4、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將租賃房屋和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為其在租賃房屋內進行經營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證件,并在租賃期內依法經營。
2、乙方應合理使用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設備,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設施、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3、乙方對租賃的房屋及資產只有使用權。租賃期內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租賃房屋及資產進行轉租、分租,并書面通知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轉讓;不得用甲方的租賃房屋及附屬資產(不含乙方所有的設施設備)進行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其他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第六條 費用的承擔與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租賃商鋪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2、水、電、暖氣費:根據國家規定和物業管理標準,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在裝修或經營過程中使用不當導致租賃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是屬于房屋結構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或整改,乙方可代為維修或整改,費用由甲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限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5、本合同簽訂前因該租賃房屋前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本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本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儲藏貨物,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儲藏貨物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結算,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保持室內墻體整潔,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或火災,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同時,乙方要做好防盜工作(可自行更換門鎖),若因失竊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或改變房屋結構和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甲方收取乙方電費及鑰匙押金____元,期滿正常交接后退還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乙方如提前退租的,租金不退還。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其它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或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一)出租房屋內提供物品如下:甲方收取乙方押金____元,期滿如物品無損壞,正常交接后退還押金。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 水表現為:______度;(2)電表現為:______度。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約________㎡,乙方因承包________________超市,特向甲方提出租用該套住房,現就有關租房事項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由于住房幾年無人居住,部分設施及裝修已遭破壞,所以,乙方必須自行裝修改造。甲方免收一年房租費。
2、租用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收費年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只交三年的。
3、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計叁仟元整。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4、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和水電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自覺修復或更新。租用期滿后,乙方所裝修和增設的門窗等,一律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仍需繼續租用,可以續交租金每年元,或再行協商。
5、乙方在租用期的水電費由乙方自主到供水、供電部門交費,用電卡和水表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新。
6、在租用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該住房。如有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首次裝修費5000元,并退回未居住期的租房費。乙方如有違約,提前退房,甲方有權不退所有已交的房租費和收授不能搬走的裝修設施。(主鐵防盜門、鋁合金推拉窗、防盜網)
7、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租方(甲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市___街道___小區___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計___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每月___日前通過__________方式支付。逾期一日按___繳付滯納金。
三、押金_____元。押一付一。
四、甲方提供完好的衣柜,冰箱,熱水器,洗衣機,風扇,油煙機等家電設備(詳見設備單),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需支付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費(x/度),電費(x/度),物業費(x元/月),寬帶費(x元/月)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繳清欠費。
六、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七、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應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承擔裝修或改造的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房屋恢復原狀。
八、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需提前一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于七天內做出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簽訂續租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十、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
十一、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提請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選擇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一裁終裁,選擇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兩審終審。
十二、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十三、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十四、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4
房屋租賃合同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房屋押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可以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的計算方法);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其中,房屋押金不具有違約金的屬性,即使承租人違約或者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如果房屋的狀況符合約定,且未拖欠水電等約定費用,出租人不應扣押房屋押金作為提前解除的違約金。雙方應就交房、支付房租、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等事項約定違約責任,即約定相應的違約金或者損失計算方式。例如:
合同簽訂后甲方(出租人)不及時向乙方(承租人)交付房屋,導致乙方不能及時使用房屋的,由甲方每日按照租金總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資金占用費作為違約金,本合同繼續履行。
合同簽訂后乙方不依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交納租金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租金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合同繼續履行。
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導致對方損失一般難于認定,如承租人提前單方解除合同的,出租人主張剩余合同期內房租的損失,一般不會被法院認可,法院認為出租人應當采取積極措施,另尋租戶,避免損失的擴大,故如果出租人在承租人解除合同后未采取積極的措施,因此導致損失的擴大部分,法院不能支持,只能對合理時間內的租金損失酌情認定。故出租人應當在合同中就此約定合理的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5
一、房屋租賃糾紛起訴書應包含的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如果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寫明該法人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師或其他委托人)參加訴訟,還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與被代理人的關系。
(2)訴訟請求事項。
也就是說要寫明訴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擔某種民事責任,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變更或部分撤銷行政機關的某種行政行為等。
(3)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在訴訟狀中必需要嚴謹、詳細地敘述清楚訴訟事件存在的事實和發生爭議糾紛的主要焦點,以及這些事實糾紛中支持自己訴訟的法律、法規條款依據。例如,目前商品房買賣糾紛主要集中在發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標注與實測面積出入過大、建筑質量及裝修標準與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幾個問題上。如果是因為這幾點而向售房方提出訴訟索賠,填寫訴狀時就要將合同簽訂時間、地點、合同中相關條款約定的內容以及被告方在何處違約的事由寫清,并且標注被告違約事實違犯了哪一項法律規定。
(4)提出訴訟的證據和證據來源。
法院受理訴訟案件必須要依據充足的實事依法進行判決,這就要求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時,必須盡可能地提供證明自己享有法院賦予的權益,對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據材料。比如屬于商品房交易糾紛的,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據就要包括:房屋買賣協議(合同)、房屋權屬證明、房款給付情況等方面的'證明,以及對方未兌付約定事項的證據材料。
二、房屋租賃應注意的事項:
1、低價虛假廣告要注意
當租房者通過報紙、網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價明顯低于其正常市場價格時就要引起注意了。因為這些虛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為了牟取不正當利益,以此為誘餌騙取租房者上當的一種手段。
2、房東個人情況查仔細
承租房屋時,租房者對于房東的個人情況要驗查仔細。如果是房東本人出面簽約時,最好查看其房產證與身份證;如果是幫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復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則一定要其出具購房合同以證明其身份。此外,對于租房時可能遇到的“二房東”問題,租房者應驗明該“二房東”在其租賃期間是否有權利將此房屋轉租并讓其出示租賃合同以及提供該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3、承租房屋家電、家具清點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家電、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注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
4、認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租房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規定的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修繕責任、變更與解除合同、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過程中產生爭執,引發不必要的煩惱。
5、物業雜費等合同附件寫清楚
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于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并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6、房屋押金問題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納房屋押金時要與業主協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還是押二付四。因為當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7、根據自身條件謀求合適房屋
旺季租賃,租客很難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時不應單一的尋求工作地點周邊的房屋,也可根據自身需求,特別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時間不長,距離遠一些的房屋也應列入選擇租賃范圍之內。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7
出租人:(下稱甲方)
承租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況
1.房屋位置:
房屋間數:
房屋面積:
房屋證件:
2.房屋證件號:
第二章、承租用途
3.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4.承租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
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達十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由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四章 租金 費用及付款方式
5.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條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產,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總計租金為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仟 ____百____拾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
6. 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以__________為一期繳納租金。
2.付款時間:乙方應于本合同所規定之起租日前繳納首期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RMB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據為交款憑證。每期房租到期10日內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8.乙方應在簽定此合同的同時付給甲方RMB______元定金。在雙方交接房屋時,上述定金將轉為租金。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責任,則應賠償乙方一個月租金,即 RMB¥______以彌補乙方之損失。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責任 ,則甲方將扣除全部定金以彌補甲方之損失。
第六章、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1.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應認真檢查,修繕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未按時(未按要求)修繕,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則負責賠償.
13.如因乙方本人或其應負責的其他人的過錯造成了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的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至甲方滿意的程度。
第七章、不可抗力
14.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責任.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方式
15.若雙方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訴。
第九章、合同的補充
16.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簽章)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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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的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的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的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的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的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的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的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甲方委托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帳號為 ,乙方通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托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托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傭金
本合同簽訂后(□即時/ □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傭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中介方(丙方):房產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委托丙方負責房屋承租方(乙方)的尋找及初步洽談事宜,并見證甲、乙雙方本合同的署過程。丙方收取乙方現金大寫)______(小寫:____元)作為中介服務費。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9
一、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并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二)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關于解除合同的條件:通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欠租達三個月以上;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的。
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責任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的;
④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房屋使用費的處理。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給付,而按照指導租金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費,指導租金高于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以較低者計。當合同約定的租金高于指導租金時,對于糾紛發生前承租人已按無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導租金的部分,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1 、因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有損國家、集體或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應判收繳國庫;
2 、其它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無權要求返還。
(二)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后,裝修物能拆則拆,不能拆的,對出租人可用部分經評估折舊后由出租人承頂;其余部分經評估折舊后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比例予以分擔。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并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為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東北軍用儲運站為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并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墻拆除、樹木砍伐,為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現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后,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為拆圍墻、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沈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并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為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為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為補償性,其以補償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這就說明在專為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并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為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為;(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為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并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并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并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于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于損害賠償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并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辦?請閱讀下文了解。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將位于石材城東巷內大宿舍樓北面_______,房屋租賃協議書模板。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每個星期六上午,每__租金__________(大寫)元,計___元。租金付款方式按__付清,乙方如果未提前__交下個__租金,此協議自動解除。甲方愿提供給乙方的室內外設施物品有________。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單方提高租金。
二、租賃房屋價格不包括冬季采暖費、水、電費。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造原房屋的結構,不得轉租、轉讓或轉借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
四、乙方應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內外設施物品,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乙方應正確使用各種設施、物品,由錯誤使用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期滿后,乙方不按時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說明情況的,期滿后三日內甲方有權通過由公安機關開鎖收回房屋。如有乙方物品甲方負責保管,但收相應的`保管費,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通過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屆滿前,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重新簽訂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門面房小間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圓整。第二年租金經雙方協商約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并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于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_______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恢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個月,_____¥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后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條?其它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物業費由乙方承擔,并按帳單如期繳納。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_____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協議/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無正文)
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