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租賃合同(精選3篇)
最全租賃合同 篇1
房屋(含車位)買賣合同
賣方: 買方:
姓 名: 姓 名: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屋登記辦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標的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自愿將其房屋、房內設施及地下車位出售給買方,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坐落于
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證以賣方名義正在辦理中。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房屋附屬設施為家具及家用電器等,詳見附件清單。
地下車位位于地下二層,車位編號 號。
賣方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賣方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裝修及其現有其他設施、設備和其他相關物品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轉讓給買方,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合同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買賣雙方申明】
賣方申明: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賣方確認該房地產沒有租約、沒有設定抵押、擔保也未被查封凍結,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等權屬糾紛,賣方承諾無附著于該房屋之上的戶口,無不良事件發生,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該房歸屬賣方一人所有,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獨立的處分權,并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轉讓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無共有人(如有)反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賣方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買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該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利歸買方所有,賣方對違反國家及山西省關于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如因賣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賣方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對第三方負擔處理義務,與買方無關。
買方申明:買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賣方房屋、附屬設施及地下車位,支付合同款項,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轉讓價款】
該轉讓標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四條【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第一次支付:合同簽訂后買方支付購房款為人民幣:捌拾捌萬元(小寫: 元)(包含 年 月 日已支付的訂金 元)。
第二次支付:為防范交易風險,賣方同意預留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給買方作為房屋過戶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協助買方完成產權轉移登記后由買方向賣方支付。
以上款項,每次收到款項后賣方應當開具收條給買方。
第五條【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本房屋產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稅費及房屋過戶手續費,賣方只承擔個人所得稅費用,其余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六條【房地產交付】
按照上述付款方式,賣方收到第二次購房款當日,將合同標的正式全部交付買方使用,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的、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賣方出面協助處理。
2、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3、交付房屋鑰匙,地下車位門禁、水、電、燃氣卡及有關手續;
4、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5、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合同標的驗收交接完成。
第七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執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產權轉移登記】
鑒于房屋產權目前仍在以賣方名義在開發商處辦理,買賣雙方約定房產證辦理完成滿2年之日起1個月內,賣方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開發商辦理完房產證后,賣方應第一時間將房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買方保管。若賣方在交易過程中,未經買方同意私自重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視為違反本合同,按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賠償買方損失。
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戶條件時,暨房產證辦理完成滿2年之日起1個月內賣方有義務積極協助配合買方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如因賣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賣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及利息外,并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買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買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賣方應在買方提出要求時,積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戶等事宜。
合同簽訂并支付第一筆合同款后,在該房屋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若因城市規劃建、開發商違約等原因產生的一切補償權益歸買方所有。賣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戶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九條【裝修問題】
在買方入住,但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期間,買方可以進行裝修,由此產生的費用有買方承擔。但賣方違約收回房屋,賣方除退還買方購房款與違約金外,要賠償買方裝修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
第十條【質量約定及物業費用】
賣方應書面告知買方合同標的的實際狀況,在此基礎上,賣方在將房屋鑰匙交給買方后,房屋、地下車庫以及房屋內的家具家電所產生的一切質量等問題均與賣方無關,如發現問題其自行與開發商或物業協商解決。但因賣方未告知而產生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房屋鑰匙交付后每年所產生的物業費及一切其他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合同簽定后:
若因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買方,并在 日內全部返還買方的已付款及利息。
若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 日內部分返還買方已付款及利息。
利息計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返還已付房款日買方已付房款月利率2%計算,
即: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簽訂日至返還已付房款日經過幾個月*2%(*定義為乘法)。
房款及利息全部結清完畢后合同方能中止。
賣方應在房產證辦理完成后,第一時間通知買方并將房產證交給買方保管。若賣方未履行該義務,買方有權利進行催告。賣方每遲延交付一日,應支付買方100元。
若賣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且未過戶至買方名下時,將該房屋出售與第三人,或重新補辦房產證,則按合同價格雙倍返還買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計9頁,一式叁份,賣方壹份,買方壹份,證人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房屋附屬設施清單
2、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合同標的的實際狀況
(本頁為簽署頁)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賣方證人(簽章): 買方證人(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房屋附屬設施清單
1、家電:
(1)海爾凈水器;
(2)海爾全自動洗衣機;
(3)海爾熱水器;
(4)廚寶;
(5)美大集成灶。
2、家具:
(1)六門衣柜(主臥);
(2)四門衣柜(次臥);
(3)主臥、次臥1.8米床各一張(含床墊,床頭柜);
(4)沙發、電視柜、茶幾;
(5)木質衣服架(主臥);
(6)餐桌一張,椅子四把;
(7)晾衣架(次臥陽臺)。
3、其他:綠植七株(主臥兩株、次臥兩株、客廳三株)
最全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昆山市__小區_號樓_單元___室,包括___號地下室。
房屋擁有設施:等設施明細。
第二條房屋租期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在租用期間,乙方由于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行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合同的執行
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住址:原住址: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最全租賃合同 篇3
租賃權轉讓協議
甲方(轉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房屋轉租協議。
1、甲方將縣街號商住樓(整樓)產權登記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2、乙方承組后需報經物業公司批準后自行進行裝修,在裝修中不能改變或損壞房屋現有結構,裝修發生的責任事故及費用概由乙方負責支付和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和費用。
3、租賃期間乙方經營所發生的責任、事故及各種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和支付(含水電費和物管衛生費等)。
4、乙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門窗及其它設施造成的損失必須由乙方負責修復。
5、甲方必須付清原租賃所有應該繳納費用后再將房屋移交給乙方使用。
6、轉讓費為元包干。包括從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的租金和現有設施轉讓費,現有設施歸乙方自行處理和使用。
7、轉讓期限:從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
8、乙方承租后只能自己經營,不得轉讓其他人經營。
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轉讓費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10、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因契約條款未明確部份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