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租賃及保管安全協議(通用3篇)
倉庫租賃及保管安全協議 篇1
日期:
合同編號:
由下列兩方簽訂:
(1)[甲方](物流公司):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電話:傳真:
(2)[乙方](經銷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經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融資監管項目中,對貨物存放倉庫租賃以及貨物保管安全等方面(本協議項下貨物均指“《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中乙方質押給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貨物”)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總則
根據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有限公司和廈門中遠物流有限公司三方所簽署的《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之規定,結合本項目的自身特點,確定在項目的運作中,甲方作為該《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中監管責任的實際履行方,全面租賃乙方的自有或租賃的倉庫作為銀行質押貨物的保(監)管倉庫,用于存放銀行質押貨物;并委托乙方對倉庫進行管理、履行貨物的保管責任。同時,甲方另行派駐監管人員到倉庫對貨物進行監管。
甲乙雙方簽署本“倉庫租賃及保管安全協議”,以此明確各方在監管倉庫租賃、貨物保管與監管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本協議中,甲方的監管責任限于與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乙方共同辦理驗收入庫手續、按照本協議約定對于貨物出庫進行監控以及檢查貨物的保管情況。
第二條 倉庫租賃
1.倉庫地點:乙方將位于 倉庫,出租給甲方作為監管倉庫,用于存放銀行質押貨物。乙方如需將貨物存放到其他新增場地,需經過銀行及甲方的同意。乙方應保證倉庫權屬不存在任何問題,如因倉庫權屬存在爭議而導致甲方或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限:倉庫租賃期限與前述《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之期限保持一致,并隨著該協議期限的延長而延長。
3.租賃費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倉庫租賃費、維修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倉庫管理權:甲方委托乙方對倉庫進行管理,乙方承擔貨物的保管責任。
5.根據業務需要,乙方免費為甲方的監管人員提供辦公場所、辦公設施以及住宿場所。辦公場所要求位于監管場地,有電話線路,可安裝寬帶網絡或ADSL。
第三條 倉庫安全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倉庫的消防值班、安全值班和汛期值班。
2.乙方負責倉庫的安全,因倉庫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失少、損耗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倉庫安全系指倉庫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盜搶等預防自然災害和人為惡意行為的能力與措施。
3.乙方是貨物的保管人并對倉庫進行直接管理,須根據存放貨物的屬性做好物流過程的質量監控,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對倉庫內貨物的安全負責,妥善保管貨物,確保貨物數量正確,質量完好。
4.甲方在倉庫執行監管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乙方有關倉庫安全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做好倉庫安全工作。
第四條 貨物監管
在合同開始執行時,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貨物,乙方應提供貨物的發票,驗收確認無誤后,甲方將貨物委托乙方進行管理,甲方進行監管。甲方在實際監管過程中根據貨物庫存價值不同,將采取不同監管措施,具體如下:
1.新的貨物到庫時,乙方應提供貨物的發票。甲方核對確認貨物重量和發票后,將入庫信息反饋給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時新到貨物方正式計入庫存貨物。
2.貨物的進出庫需要經過甲方監管人員和乙方指定人員共同確認。乙方應于每日上午9:00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日的貨物庫存日報表。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報表對貨物進行抽查盤點或者全面盤點。
3.當庫存貨物價值在《查復及出質確認書》或已開具倉單(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訂,下同)中的貨物總價值1.1倍以上時
1)在甲方人員的同意下,乙方可以進行正常的出庫作業,質押貨物出庫的重量需經過甲方監管人員的確認。
2)甲方及時將出庫信息反饋給銀行。
4.當庫存貨物價值在《查復及出質確認書》或已開具倉單(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訂,下同)中的貨物總價值1倍到1.1倍(含1.1倍)之間時
1)在甲方人員的同意下,乙方可以進行正常的出庫作業,質押貨物出庫的重量需經過甲方監管人員的確認。
2)甲方將立即把貨物庫存信息報告給乙方和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發出質押貨物庫存可能不足的警報。
3)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庫存報表對貨物進行全面盤點或抽查盤點。
4)甲方及時將出庫信息反饋給銀行。
5.當庫存貨物價值在《查復及出質確認書》或已開具倉單(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訂,下同)中的貨物總價值(含)以下時
1)乙方不得擅自辦理出庫,而應當嚴格依據甲乙雙方與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簽訂的《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辦理出庫并進行保管作業,質押貨物出庫的重量需經過甲方監管人員的確認。
2)甲方將立即把貨物庫存信息報告給乙方和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發出質押貨物庫存不足的警報。
2)當乙方符合三方協議中提取質押貨物條件時,在甲方根據華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簽發的有效單據解除該數量貨物的質押監管后,乙方可對該部分的貨物進行出庫。對于未解除質押監管的貨物,乙方仍應履行好保管職責,不得私自出庫。
4)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庫存報表對貨物進行全面盤點,并對進出乙方廠區的貨物進行監控。
第五條 貨物保險
1.乙方自行負責對倉庫存放貨物(含質押監管貨物)的保險事宜,并將投保資料復印留甲方一份。對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保險導致甲方委托保管的貨物毀損、滅失等損失,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事故情況。
第六條 費用結算
因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的費用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1.年貨物監管費:人民幣 元/年,甲方按每季度 元收取。
2.乙方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季度貨物監管費等費用。 在全部解除貨物質押監管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費用,若未結算,甲方有權在該費用的范圍內留置所儲存的貨物。本合同中所指的第一季度自第一份倉單開具之日起算。
第七條 保密事項
雙方同意并保證將保守監管過程中所有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
1)一方在監管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另一方業務往來中被認為是保密信息的數據和資料,它包括所有但不限于口述的或記載于各種介質和載體上的數據和信息。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經營、生產、銷售數據和資料等。
3) 其它的需要保密的資料。
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資料和信息:
1)一方在取得另一方的資料之前對此保密信息已經了解,且事先聲明的;
2)由一方出具同意向特定人披露或向社會公眾披露的書面證明后的保密信息;
如果一方被要求將本協議保密資料提供給政府或法庭,一方同意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可以為此資料作辯解或申請保護。
2.保密義務
一方應確保所保存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保存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期間,一旦發生信息的遺失、公開或損壞,無論事故是否是由一方引起,都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減輕損失后,向另一方以書面方式提交詳細的報告,以及未來措施的建議。
一方只允許必要的參加項目人員因工作需要接觸該保密信息。接觸保密信息人員的應遵守保密協議的條款,意識到自身的保密義務。上述人員在取得上述保密信息后只能將其在本協議授權范圍內使用。
在協議或項目合同終止或到期后,一方應及時將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復制件以及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的各類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復印件歸還,并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再復制或傳播在協議期內認定的屬于保密信息范圍內的文件和資料。對確實有必要留檔的,應對此作出說明,并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
1.乙方是貨物的保管人并對倉庫進行直接管理,對倉庫內貨物的安全負責。乙方應認真履行保管職責,確保貨物品質完好、數量、重量準確和標記完整。如發生貨物缺失和損壞,乙方應及時如實的向甲方的監管人員報告。
2.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庫存報表內容與實際狀況相符,不存在任何虛假與誤導。如因貨物庫存報表與實際狀況不符,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甲方是貨物的監管人,指派監管人員進駐倉庫對貨物進行監管,協助參與倉庫的管理,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貨物的保管情況。對甲方的盤點檢查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并對盤點結果進行簽字蓋章確認。如果發現貨物失少或損壞,甲方將追究乙方的保管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須嚴格按照前述《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進行業務操作。
5. 甲方在乙方場地執行監管工作期間,遵守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守乙方的商業保密,嚴于律已,不得做有損乙方形象、影響乙方銷售的行為。
6.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損失的計算,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或索賠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協議附于前述《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而存在,其生效期和有效期與該《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保持一致。本協議與《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編號: )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判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方于下簽字蓋章接受本協議條款與條件。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倉庫租賃及保管安全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荊州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面積)租賃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該倉庫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此價格不含相關費用)。租金按 結算。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保證出租該房屋的行為符合國家及荊州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2、在乙方承租期間,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含自然損耗),甲方負有修繕責任。甲方修繕該房屋的,乙方應予以協助,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15 天內退換該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更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損壞該房屋或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拖欠租金累計達 15 日;
(4)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
2、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支付水、電費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2、租賃期滿后,若乙方要求續租,須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甲方若無答復,視不同意續租,乙方應退還房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應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賃物業被依法拆遷)導致該房屋毀損或滅失而不能繼續租賃的,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租期收取租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庫租賃及保管安全協議 篇3
一、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庫房坐落地址:
三、儲存商品名稱:
四、租賃面積:_____平方米的庫房(與相臨區域有通道隔離)
租賃期限:租期為此合同生效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以_______平方米為準,每平方米每天_______元,每月租金按月實際天數計算。
2、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當月租金。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環境(防火、防盜、防鼠、防雨、防洪、社會治安等)如遇火災、偷盜、損壞等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依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甲方派看守人員,保留庫房院落大門鑰匙。
2、甲方負責對倉庫的監護,并負責庫房、地面、門窗等庫房設施的維護、維修。
3、甲方負責提供所需水源、電源、照明設施等庫房設施。
4、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要求對倉庫進行定期的排風。
5、甲方所提供的倉庫應符合如下條件:溫度:常溫庫,相對濕度:4~75%.
6、在乙方提取貨物時,甲方必須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后經乙方簽字確認放行。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倉庫。
2、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
3、乙方負責設備的運輸和碼放,提取貨物時,需提前一周與甲方聯系。
4、乙方按時支付倉庫租金。
5、協議合同期滿后,乙方如想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先租賃給甲方。
八、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直接影響貨物的儲存安全,甲方應及時將事故情況通知乙方,并在2天內提供事故詳情,依據對乙方設備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合理解決。
1、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XX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鑒訂之日起生效。如協商期限未滿,雙方無終止協議的意向,則本協議自動延期。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