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移印機租賃合同(通用3篇)
電動移印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名稱、型號、規格、牌照號及數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為即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設備租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七條技術安全要求:出租方要配備具有真實有效操作證的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到場設備必須保證其檢驗合格證的真實有效,保證設備的安全。
第八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保證所出租的設備能夠滿足使用要求,如因設備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員誤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設備使用結束出場后。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移印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甲、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表的物:位于的房產。
二、租賃用途:乙方將賃標的物作為使用。
三、租賃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乙方欲續租,應在租賃期間限屆滿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且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租金繳納時間為:租金算起日前5天(即每半年前)。
五、費用、稅收: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稅收、工商管理費、水電、通訊、物業管理、衛生、環保、聯防、治安、暫住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自行繳交,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六、擔保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該押金不計利息,在乙方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時全額返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需為該房產承擔任何費用或損失時,甲方有權隨時從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押金被抵扣的,乙方須于3日內補足數額,否則視為違約。
七、租賃標的物的轉移:甲方在年月日前將房產鑰匙和房屋產權復印件交給乙方,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日內,乙方將承租房產時,如有未搬走之物品,甲方有權處理,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維修與裝修:
(一)、乙方負責租賃房產在租賃期間的日常維護和修繕工作,并自行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乙方承租房屋應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非法堆放危險品和有損房屋的物件,不得從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行為。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造成房屋、設施物品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修復,不能修復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二)、乙方如需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必須提交書面裝修方案,經甲方同意扣方可裝修,費用自負,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房屋時,應將之恢復原狀,若經甲方同意,亦可保持裝修狀態,但甲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費用。
(三)、乙方如需要更換店內和門面結構,須經甲方認可,費用由乙方支付,租賃期滿,除屋內的電器,家具用品、尚品、貨架空調的設備設施等能移動物品,原屬乙方所有,其余固定裝修需無代價的歸屬甲方、乙方不得故意污損。破壞或隨意拆卸。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該租賃標的物的出租權,若因權屬糾紛而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負責解決。
2、乙方須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須按收費單位規定的時間及方式繳清租賃期限內發生的水電、通訊、物業管理及其他費用。
4、乙方應按本合約定的用途使用該房屋,進行經營活動的,應依經營,遵守所處行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當地派出所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和經濟往來、債務債權,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將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店面轉租他人。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那個發生解除通知時,合同即解除),收回房屋,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的;
2、乙方擅自將房屋全部或部分店面轉租、轉借或抵押的;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租金,超過10日的;
(二)、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征用土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不負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逾期繳交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遲延繳交天數_日租金金額_0.2%。
(二)、因乙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將租賃標的物完整無缺的交還甲方,同時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押金。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未按交期還租賃房屋的,甲方除有權追索占用期間的水電、通訊、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外,還有權按原租金標準收取占用期間的房租。因逾期交房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租賃房產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補充: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五年以后,按市場價)
備注:租金:
20__年5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為:貳萬壹仟圓整(¥21000.00)
20__年11月23日—20__年5月23日,租金為:貳萬壹仟圓整(¥21000.00)
20__年5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為:貳萬壹仟圓整(¥21000.00)
20__年11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為:肆萬叁仟伍佰圓整(¥43500.00)
20__年11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為:肆萬叁仟伍佰圓整(¥43500.00)
甲方:甲方: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簽約時間:年月 日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電話: 電話:
電動移印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農耕地承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租范圍:
二 承租期限:
三 承租費用:
四 承租用途:承租人對承租的土地只能用于農耕使用。
五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承包期間乙方對農耕地只有使用權,但無繼承權。
2 乙方不得在承租期間將農耕地轉租第三人。
3 農耕地只能用于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的土地用于進行違法經營。
4 在租賃期間,如遇租賃范圍被征用或村集體使用,承租方只享受附著物賠償或青苗補償,其他待遇歸出租人所有。
5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將繼續承租,直到合同期滿。
6 乙方中途終止合同的,承租的農耕地上的`作物將無償的交給甲方,如甲方中途終止合同,將賠償乙方的所剩承租期限的承租費及農作物的經濟賠償。
7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期間對農耕地的使用權,除違法行為外。
8承租期限為一年一續簽,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續簽的,應在期滿前20日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繼續續租進行答復,甲方同意續簽的,雙方應重新簽訂承租合同。
9在承租期間,如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0 在租賃期間,對農耕地的使用問題,只能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如乙方與第三人進行協商,其協商結果無效,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有權在承租期間解除合同:
1 乙方在承租期間進行違法事宜,甲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不進行任何賠償。
2 未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擅自將土地轉租他人的,合同自動解除。
3 甲乙雙方因滋生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
七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規責與雙方的原因,使農耕地不適宜使用時,甲方應退回相應的租金。
八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經雙方簽字,作為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如附件的內容與本合同的內容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