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設備租賃合同(精選3篇)
通風設備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甲方同意租借。
因此,雙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規定。
二、租賃品種、租賃價格及修理賠償費用以合同附件為準。
所租賃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租賃日期以雙方簽收送貨單位或提貨單為準。
三、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如果租用時間不足按約定時間,延長按送貨租用實際天數計算。
租賃期限需在_____個月以上,不足_____個月,按個月租賃收費,租賃物資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費持續計算。
四、甲方必須按乙方供貨計劃提供設備,如期保證質量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產品。
五、租費每季度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并結清租賃費用,押金當抵作租費處理,甲方開出結算單_____個工作日之內乙方付清款項,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變作抵押品,否則,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一方承擔。
七、乙方租甲的租賃物到甲方租賃站提貨或退貨,雙方當場點清數量,退貨單由雙方簽字生效,乙方工程結束后,乙方應提前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負責組織車輛將物品送到甲主租賃站,并按規格、品種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時清點驗收。
八、如發現質量、規格有誤可拒收,所用的費用自負,包括裝卸費、車運費、修理費、賠償費、違約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價格等費用,均不含稅。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或蓋章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據需要各執數份,本合同履行地在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員負責提貨及租金結算等相關手續的簽收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風設備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設備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的標準:
甲方將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的以下設備 出租給乙方租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轉讓、抵押、轉租甲方設備。
第二條、合同的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1、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 機械使用期間租金結算,合同結束后,甲方一次性退還押金給乙方(不計利息)。
2、租金計算,甲方按月或(天): 收取,租期從 年 月 日開始,租期為 個月。
3、租金支付方式:先使用后再交租金,即按時間計算租用1個月即結算一次租金,逾期十日乙方拒付租金,甲方終止合同,強制拉回全機械設備。
第三條、合同提貨地點與歸還地點:合同設備使用地點。
第四條、合同設備使用地點。
第五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設備的進退場、安裝、拆除以及辦理好相關(安裝、使用)手續工作由甲方負責,安裝、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供的設備是合格的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裝拆單位要具有相應資質,裝拆人員要有相應上崗操作證,不得違章作業或野蠻操作,若發生意外事故則由安裝方自行負責。
3、甲方對設備保修3個星期(不含電機),超出保修期如須甲方維修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下列情況如電壓不足、短路、浸水受潮、使用不當及易損正常磨損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4、正常使用中的易耗黃油由甲方負責。
5、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并安排專業人員負責操作及保修甲方設備,在乙方作用期間如丟失、損壞的,按價賠償給甲方,甲方有權扣除押金以抵賠償。
6、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場進行設備給予維護及監督,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合法權益,人工費由甲方自理。
7、在乙方使用期間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人員操作因素引起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可以協助,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交租金及結算其他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使用,終止合同,強制拉回全部機械設備,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本合同約定租金和押金為未含稅價,如乙方需要開具含稅發票,須另繳納 %的租金。
第七條、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辦理,并由簽訂合同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2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退還設備、結算付清余款后合同結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通風設備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機械(設備)概況。
第二條、機械(設備)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機械(設備)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條、租賃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權:
乙方應擁有出租機械(設備)的所有權或依法享有出租權,因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權爭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租賃機械(設備)的約定條件
1、機械(設備)操作:乙方為租賃的機械(設備)配備操作人員一名,操作人員根據甲方的指揮安排完成工作任務。操作人員的工資由乙方負責支付,該工資數額包含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租金中。
機械(設備)運行:租賃設備的
第五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別約定為: 工程完工]止。租賃期滿,合同終止。
租賃期滿后 天內,甲方將機械(設備)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需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費的計算辦法:甲方根據租賃設備的建筑施工面積支付乙方租賃費,具體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員或乙方每日與甲方核對當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積,雙方簽字確認。
4、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條、租賃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設備)在租賃期內由甲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設備故障排除、維修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2、機械(設備)的進場費用、退場費用、運輸費用、意外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擔。
3、機械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事故問題的處理
1、因機械(設備)性能問題或質量問題造成操作人員、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失誤,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揮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機械(設備)運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擔責任的。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1、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但甲方的責任范圍為保險理賠后的余額。
2、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操作人員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甲方對入場的乙方機械(設備)進行確認。甲方對機械(設備)的入場確認并不影響乙方對出租機械(設備)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負的保證責任。
4、甲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的,以遲延支付的租金為計算基數,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
2、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后,乙方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員應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操作。
4、在租賃期間,乙方將機械(設備)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正式書面通知甲方,機械(設備)新所有權人即當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機械(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機械(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四十八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租賃設備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且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