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工程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
外墻工程吊籃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__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_臺,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墻工程吊籃租賃合同 篇2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吊籃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吊籃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籃合同簽字后,每臺支付押金元。押金一次性付清,使用完畢結算時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甲方責任:
1、及時辦理吊籃進退場清單簽字手續;施工現場就近提供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裝置);提供吊籃現場上下樓層的電梯運輸;根據租用吊籃數量,提供相應的勞動力;在乙方技術指導下完成拆卸、運輸、安裝及拆除等工作;提供乙方存放物件的工作間;為乙方辦理物料進出場手續。
2、承擔吊籃自進入施工現場后所發生的丟失及損壞的經濟賠償(附賠償價格表)。保證吊籃在使用過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為垂直運輸工具作業;更不能轉租或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租金加倍;施工作業人員要愛護吊籃設施,不要把玻璃膠、涂料及其他腐蝕物涂抹在鋼絲繩或電氣設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證吊籃安全正常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三、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派專業人員到現場協助指導甲方安裝并調試。甲方租賃10臺以上,乙方可派專業人員免費提供現場維修服務(不含性質的服務及義務)。
2、指導乙方作業人員掌握和熟悉吊籃操作規程及吊籃各部設施性能,有權監督甲方操作人員是否持證安全操作;否則有權停止作業,甲方要承擔其違章責任及損失。
四、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都應該嚴格執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協議”和附件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條款。
2、甲方應對其施工違章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條款所發生的種.種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五、吊籃租金費用標準(不含稅):
1、吊籃租金:元/月/臺,夜間使用/小時;
2、吊籃安裝費:元/臺次;
3、吊籃拆卸費:元/臺次;
4、吊籃移位費:元/臺次;
5、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元。
6、吊籃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吊籃費用計核原則:
1、吊籃租金以吊籃進入施工現場之日算起,至離開甲方施工現場之日為止,連續累計收取租金(依據雙方代表簽字的吊籃“進場清單”和“退場清單”為準)。
2、吊籃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起,因甲方及現場各種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影響安裝及停工、其損失及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
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書面報停,可不計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于吊籃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擔(時間不超過一天,否則扣除當天租金)。
七、租金結算及違約處罰:
甲方必須在每月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有權停止吊籃使用,停職期間,甲方照常付費,還需按應付總額數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違約罰金,累計計算。
八、未盡事宜:
1、因在使用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服務人員應在小時內趕往現場,在小時達到正常使用。
2、吊籃安裝時,另搭設基礎架,材料由甲方提供,人工費由甲方支付。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吊籃機件應照價賠償,不得推諉扯皮,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期間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間使用吊籃,乙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
5、乙方服從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裝,盡量不破壞防水層,如若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訂后,如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租期總租金額的5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在合同期內,甲方享有吊籃的使用權,吊籃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賃吊籃期間,乙方不承擔因雨、雪等天氣因素或停電等所造成的停籃費用。
8、吊籃租賃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超過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九、附:“安全協議”、“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各一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外墻工程吊籃租賃合同 篇3
承租單位: (甲方)
出租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吊籃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賃吊籃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籃合同簽字后,每臺支付押金 元。押金一次性 付清,使用完畢結算時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 甲方責任:
1、及時辦理吊籃進退場清單簽字手續;施工現場就近提供配電箱(應 有漏電保護裝置);提供吊籃現場上下樓層的電梯運輸;根據租用吊籃數量,提供相應的勞動力;在乙方技術指導下完成拆卸、運輸、安裝及拆除等工作;提供乙方存放物件的工作間;為乙方辦理物料進出場手續。
2、承擔吊籃自進入施工現場后所發生的丟失及損壞的經濟賠償(附賠償價格表)。保證吊籃在使用過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為垂直運輸工具作業;更不能轉租或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租金加倍;施工作業人員要愛護吊籃設施,不要把玻璃膠、涂料及其他腐蝕物涂抹在鋼絲繩或電氣設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證吊籃安全正常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三、 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派專業人員到現場協助指導甲方安裝并調試。甲 方租賃10臺以上,乙方可派專業人員免費提供現場維修服務(不含其它性質的服務及義務)。
2、指導乙方作業人員掌握和熟悉吊籃操作規程及吊籃各部設施性能,有權監督甲方操作人員是否持證安全操作;否則有權停止作業,甲方要承擔其違章責任及損失。
四、 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都應該嚴格執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協議”
2、甲方應對其施工違章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條款所發生的種種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五、 吊籃租金費用標準(不含稅):
1、吊籃租金:元/月/臺,夜間使用/小時;
2、吊籃安裝費:元/臺次;
3、吊籃拆卸費:元/臺次;
4、吊籃移位費:元/臺次;
5、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元。
6、吊籃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 吊籃費用計核原則:
1、吊籃租金以吊籃進入施工現場之日算起,至離開甲方施工現場之 日為止,連續累計收取租金(依據雙方代表簽字的吊籃“進場清單”和“退場清單”為準)。
2、吊籃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起,因甲方及現場各種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影響安裝及停工、其損失及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
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書面報停,可不計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于吊籃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擔(時間不超過一天,否則扣除當天租金)。
七、 租金結算及違約處罰:
甲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 有權停止吊籃使用,停職期間,甲方照常付費,還需按應付總額數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違約罰金,累計計算。
八、 未盡事宜:
1、因在使用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服務人員應在小時內趕 往現場,在 小時達到正常使用。
2、吊籃安裝時,另搭設基礎架,材料由甲方提供,人工費由甲方支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吊籃機件應照價賠償,不得推諉扯皮,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停籃期間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間使用吊籃,乙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
5、乙方服從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裝,盡量不破壞防水層,如若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訂后,如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租期總租金額的5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在合同期內,甲方享有吊籃的使用權,吊籃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賃吊籃期間,乙方不承擔因雨、雪等天氣因素或停電等所造成的停籃費用。
8、吊籃租賃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超過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九、 附:“安全協議”、“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各一份,與本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