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精選32篇)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1.租賃車輛基本信息
租賃車輛詳情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志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二條 租賃車輛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用途應當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非法營運活動,具體用途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期限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后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后辦理續租手續。
第四條 租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不受國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響。
3.承租人應當在還車時一次性結清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后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第五條 租車手續及車輛交接
1.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證照種類提供證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驗,并經核對無誤后將復印件交出租人存檔。
2.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交接車地點及方式,辦理取車及還車時的車輛交接。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共同對租賃車輛狀況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進行現場檢驗,確認無誤后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簽字確認的《車輛交接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擔保范圍包括: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交通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合同約定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選擇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并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沖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余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范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余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保證金退還后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3.選擇銀行卡預授權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擔保。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余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后,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余預授權凍結額度。預授權凍結額度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撤銷預授權凍結額度后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4.選擇保證人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租人要求辦理擔保手續,并在擔保范圍內為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
第七條 出租人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了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第八條 出租人義務
1.在租賃期限起始時點前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性能信息及保險信息;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并承擔相應費用;
4.負責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現故障的維修,由此導致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租賃車輛的,應當相應免費延長租賃期限或提供替換車輛,或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標準減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項目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保險并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九條 承租人權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第十條 承租人義務
1.如實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的證照原件及其他手續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的燃料標準為租賃車輛添加燃料;租賃車輛的動力類型為電力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為租賃車輛充電;
4.按照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
(1)將租賃車輛用于駕校教練車或進行體育、競技、抗震抗壓等測試及其他具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
(2)利用租賃車輛牽、推其他物體;
(3)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存放危險品或違禁品;
(4)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5)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任何有損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6)將租賃車輛交由無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不符等人員駕駛;
(7)酒后駕駛或吸食(注射)毒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后駕駛租賃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情形下駕駛租賃車輛。
5.安全、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需要維修時,應當送至出租人指定維修廠維修,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維修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協助出租人按照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7.不得侵犯出租人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得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變更駕駛員的,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
9.對非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的救援,應當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并可以自行選擇救援單位;
10.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第十一條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1.承租人應當對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及時、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并在處理完畢后及時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發現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限內有尚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人應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 5日內處理完畢。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處理完畢的,出租人有權將承租人或合同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將該等信息列入汽車租賃行業承租人失信記錄。
第十二條 保險與事故處理
1.出租人應當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后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已投保險種及保險金額外要求增加保險險種或保險金額,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車輛出險后,承租人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保護現場,在 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險,并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3.屬于承租人一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超出保險實際理賠范圍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屬于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向該第三方追償,承租人應當提供相應協助。
4.承租人應當協助出租人辦理保險理賠事宜,并及時將保險理賠所需資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并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在保險公司賠付后3日內結清。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該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5.如租賃車輛被盜搶,出租人承擔不低于8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租人承擔不高于2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 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承租人違約責任
.承租人逾期交還租賃車輛或租賃車輛每日行駛里程超出合同約定公里數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時費或超程費。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違約金后應當將余款退還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除應當承擔相當于交通違法罰款金額的款項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照該租賃車輛日租金標準的 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的;
(2)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或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3)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賃車輛性能、正常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致使租賃車輛受到非正常損壞、滅失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的;
(6)拒絕協助出租人維修、保養租賃車輛或按時參加機動車檢驗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賃車輛損壞、滅失或無法收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公安機關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租賃車輛被扣押期間的租金及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
7.未盡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志義務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補辦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志所需費用及租賃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約定或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責任、加重承租人責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2.《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之簽訂頁)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那么,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贛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2、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3、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5、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6、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那么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那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7、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局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那么,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9、考前須知: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那么需另補油費。
10、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地址:
電話:010-58209
傳真:010-58209
聯系人:手機號碼:
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事宜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及規格
1、甲方自愿將其名下車輛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車產商為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如乙方系短期租賃(租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每輛車每日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如乙方長期租賃,則每月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
2、支付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由乙方將租金在約定日期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后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是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有權依法對外出租車輛,其所有的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車輛給乙方,并保證車輛在交付給乙方時系安全合格車輛。
3、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全部租賃手續。
4、負責繳納車輛保險,如租期在三個月以內的,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租期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應按照比例分攤保險費用。
5、有權依照監督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6、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并辦理保險理賠;
7、乙方如使用租賃車輛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違法情節嚴重并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自己具備駕駛資格,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3、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保險費:
4、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或者有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險公司均不承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風險告知:未經出租方同意時,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轉租,車輛轉租之前必須取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改變租賃車輛的用途。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車輛出租的,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因車輛出租造成的損失。
5、乙方如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聯系甲方和保險公司,否則甲方免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如逾期繳納租金的,自逾期繳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車輛,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項下全部租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駕駛證等證件僅進行初審,乙方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證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立即歸還車輛,如超出期限歸還的需按規定補交租金。
風險告知: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的應在不影響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6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公司正常開展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車牌)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按月結算租車費用。
二、租車費用:每月元整。此費用適用于乙方車輛磨損。
三、租車期間乙方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費用由乙方按月向甲方報銷。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同時,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人身安全、患病治療由乙方自負,并承擔所有費用。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并處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著互愿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座_______加座_______;數量_______輛;暫定租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計_____天,共計人民幣_____元。
備注:司機食、宿由_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并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
C.租車期間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不得無故中途撤回所出租車輛,如撤回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全部租車費用作為違約金。
D.甲方車輛應具備第三者保險,若甲方司機駕駛車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此與乙方無關,甲方須自行解決,并調配相同車型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對乙方車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程安排,遵守旅游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F.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G.如車輛不能通過的路段甲方應予早通知乙方(如遇到自然災害、政府修路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另議)。
2.乙方責任:
A.在出發后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B.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后果。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簽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及傳真:聯系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8
出租方(甲方):_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牌汽車(牌照號碼: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年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元,共_元。_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二〇_年月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二〇_年月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0
甲方:(樓)棟房先生/小姐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管理處
乙方就甲方租用本小區之停車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提供非固定車位,供甲方停泊機動車輛之用;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元,自簽約之日起計收;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詳細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品牌:
4、車型:
5、車主(或單位):
6、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怠于通知,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帶來的任何后果、
四、乙方所提供車位僅作為甲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所租用車位私自轉借、轉讓或出租給第三者使用,或在所租用車位停放非本協議指定車輛,否則,乙方將無條件收回車位使用權、甲方與乙方形成車位有償使用關系,甲方的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損傷,恕不賠償;
五、本合同有效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如需續租,應當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要求、租期內因甲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該車位,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已交車位租賃費不予退還;
六、車位租金按□月□季度□半年□年繳納,當月15日(包括15日)前簽訂協議按全月收取車位使用費,15日后簽訂協議按半月收取當月車位使用費(注:此處以自然月為計時單位)、甲方應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點辦理繳費手續,合同期內因甲方原因申請停止使用停車位超過一個月以上,甲方應提前辦理退款或延期手續,否則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七、甲方超過5天未交租金,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乙方有權收回車位(停車卡),并追繳甲方所欠租金及滯納金,按日加收租金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甲方有義務主動配合乙方車場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秩序和車輛管理,出入車場時應自覺出示《停車卡》,或《車輛臨時進出憑證》,以供車場工作人員查驗;
九、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下列條件下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的車位,如業主大會決定改變車位使用用途,使用方式或停車費標準、
2、產權屬于開發商的車位,車位已出售、
十一、其它事項:
如車位租用期滿,甲乙雙方在1個月內未提出退租等要求,視為此合同繼續生效一年、
甲方:(樓)房乙方:深圳市v科物業發展理有限公司
簽約人:負責人:
年月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1
租車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2
20__年最新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對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3
出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
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
養時間盡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四、保險條款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劃痕險,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特別約定
1、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可使用 公里(平均公里/日,超過每公里元),車輛初始里程數,以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還車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幣作為所租車輛違章查詢押金,還車一個月后,經查詢沒有違章記錄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匯入指定賬戶)。如果因為交警部門延誤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在租車期間所造成的違章及時進行處理,如不處理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車期間違章信息后,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自行處理完畢,以確保該租賃車輛無任何交通違章,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駕駛證處理交通違章。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簽約期-實際 租賃期)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總額的20%。
2、還租賃車輛,逾期交回車輛逾期期間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車輛受損,致使車輛貶值(保險公司定損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為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為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七、擔保條款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 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三檢測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景程牌小轎車壹輛,車牌號碼為:K16333,租車時間自20_年 2月1日至雙方約定時止。
第二條租金為月租金:人民幣叁仟伍佰元整。(不含司機勞務費,司機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按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每月十號前預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條 車輛交接租車及還車時,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進行交接,由甲、乙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保險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交車時車輛清潔,油箱加滿油。
3、負責向保險公司為出租車輛投保。
4、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及例行保養和小修。
5、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在租賃期間,如需提前收回租賃車輛,應以同類型的其他車輛予以置換。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按時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路橋費、小修費用。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報保險事故,并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交警部門裁定或者法院判決的全部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如發生非保險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回復。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并將油箱加滿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的1%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
追討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5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____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____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
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
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
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
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7
甲方:上海錢潮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座,車號:滬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后,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沖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系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三菱勁炫_,車牌號為_渝BUJ0__,必須使用_92__號汽油。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20xx_年_3__月_22__日_16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20xx_年_3_月_25__日_16__時收回,承租方重慶市南岸區雙峰山路取、返車輛。租金每日260元。總共三日,一次性交付押金及租金:4000元。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以微信確認的內容為準。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只允許在重慶市主城區范圍內行駛,如果承租方行駛至區縣,將扣除違約金1000元。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10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沖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于租金總額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于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于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真實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附表車輛狀況登記表
外觀:
發動機:
內飾:
操控:
其它: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1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輛,載人數為___(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______。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為:人民幣¥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1
聯系方式: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車主(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機構代碼):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范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文件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_________汽車壹輛,車牌號_________,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5000元,后續代理費700元/月。
第六條 乙方委托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后余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稅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稅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 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 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20%的損失,其余8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 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復檢合格后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并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稅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20元。
第十七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并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于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征收的規稅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征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若乙方愿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2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協議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9.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3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術語解釋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租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租賃車型:_________
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意外風險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4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第四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并獨立于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五條 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某人民法院管轄。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5
出租人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乙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6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號車輛______輛,顏色為_____色,車輛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廠牌號為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行駛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___個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北京市戶口本和駕駛證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____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____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______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________%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并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東風雪鐵龍C5 20xx款 2.3L 尊馭型、顏色為白色小轎車一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貳萬元(20xx0元),租金陸萬元(60000元),共捌萬元整(80000元)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轉賬。 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
4、 租車時間為365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費及車輛使用中的停車費、洗車費、高速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 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五日內補齊其金額。
8、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9、 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10、 乙方如有遠出自駕游里程超過3000公里以上的里程需告知甲方,在此期間產生的保養費用乙方承擔,如在異地需要保養時,乙方保養地點必須為甲方認可或者甲方指定的東風雪鐵龍聯網4S店。
11、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非法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500—1000元的違約金。
12、 承租車輛在租用期內,不得使用超過60000公里,40000公里后乙方自費保養,超出租用期限如未能及時歸還車輛或辦理續租手續的,則車輛的使用費用按照300元/天計算。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期限內,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及保險(全險)以及正常使用非人為不可控的機械故障維修費用,。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1000元罰金。
4、 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6、雙方試用期為30天內 ,在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各自有無理由收回車輛退回車輛的權力,在此期間收取正常使用時期的租金,在30天內任意一天乙方提出退車請求甲方可按實際使用天數240元每天計算,如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后合同期內,甲方提出收車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交納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乙方提出退車請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處理并繳納在使用期間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等相應費用,乙方在保證歸還車輛完好甲方即可按照年租金平均值退回剩余租金和全部押金,如甲乙雙方都沒有提出收回或者退回車輛,則按合同條款照常履行。
7、乙方在租用期間所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保證在乙方租用前處理完違章和罰款,保證乙方車輛正常使用。
8、如遇國家政策或者重大節日會議,實施交通管制,單雙號限行或者日常限行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負責停車費,在限行期間不能正常使用天數,以累計方式補給乙方同等天數,補給乙方限行天數后合約日期自動往后順延相應天數,也可折算租金或者折算現金給乙方。
9、租用合同到期后,甲方賣車或者再次出租本車輛,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和購買的權力。
10、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____________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____________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費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 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____________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0、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出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不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于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競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不得用于沖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000元,一個月后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____________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愿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定損費用,屬于保險公司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 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 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____________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愿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____________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后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29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6、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商定,甲方租賃乙方車號為吉A貨車壹輛,該車作為甲方運輸產品及相關物品使用。
1、甲方保證租賃乙方貨車期間不做違法用途。
2、乙方不能在甲方承租期限內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提出賠償。
3、乙方人員在運輸貨物期間如給甲方造成貨品破損,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修理維護車輛費用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運輸貨物過程中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國家相關部門處罰,罰金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耗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運輸貨物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31
甲方: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本著雙方自愿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甲方:以服務為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以車輛為實質資本,為租賃營運提供生產工作,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車輛營運手續租給乙方使用,并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
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系;
3、如果乙方車輛不再租賃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戶手續,費用由乙
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需將車輛落戶到甲方,并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規定對車輛及相關手續證件進行年檢,并按規定參加人身、車輛及第三者和貨物各種保險,如不遵守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4、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營運過程中乙方駕駛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同時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四、掛靠費用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為條件作為掛靠費的支付方式。
2、回單結算時司機必須憑運費80%的過路費及油票結算,否則不予結算運費。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限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如不續簽,車輛需在協議期滿前過戶到乙方名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后掛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協議期滿,過戶之前,租賃車輛給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時間:
電話:
電話:
北京汽車租賃協議書 篇3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號車輛 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_____色,車輛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廠牌號為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
2、該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行駛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個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XX市戶口本和駕駛證(準駕車輛與所租車輛類別相同)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簽章) :__________ 出租方(簽章)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承租人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車輛交接單》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車輛,否則,承租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須在XX市界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交納__________元押金,否則相關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
6、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或罰分。
9、您如果在租車期間遺失牌照或其他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0、您應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的技能和駕駛常識,正確操作駕駛車輛愛護車輛,確保車輛狀況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車輛操作指導或介紹。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應及時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應交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件三倍的違約金。
12、您所承租車輛安裝有車輛防盜器,若遙控板在您租賃期間發生丟失,您應賠償相應費用;若在您的租車期限內車輛的里程表有拆動現象,您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_元的費用。
17、此《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交接單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約定駕駛員:_______________
租賃車輛:_______________
附帶器件:_______________
車輛狀況
一、機器及系列操作項
二、外觀
三、內飾
四、其它
交接時間: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