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通用31篇)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H绯鲎夥綉侗6赐侗、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
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賬 戶:
賬 號:
地 址:
承租方(簽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賬 戶: 賬 號: 地 址: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
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賬 戶:
賬 號:
地 址:
承租方(簽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賬 戶: 賬 號: 地 址: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范文二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范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寫 。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 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 .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 .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 叁 輛作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車輛保險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租賃甲方每一輛汽車的價格為¥5800 元/月,租金累計為:陸拾貳萬陸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寫:¥626400 )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 貳拾伍萬零伍佰陸拾元整(小寫:¥250560 ),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萬柒仟玖佰貳拾元整(小寫:¥187920 )每年10月16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 甲方賬戶: 6 0 2 0 3 6 ,開戶行:中信銀行合肥新站支行,戶名:合肥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因乙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違章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甲方租車費且配合甲方完成車輛年檢;
3、乙方租賃期間調度公司駕駛員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5、乙方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了解車輛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檢查車輛的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發現問題立即按照4S店要求補充更正使車輛符合隨車手冊規定的要求再使用。
6、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車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用于營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違禁物品否則甲方不負責后果。
7、乙方駕駛員必須取得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甲方不負責后果。
8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的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損壞車輛或者更換車輛零部件。
9、車輛在租期內丟失,在保險公司賠償前,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隨車工具和各項證件附件齊全有效;
2、甲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車輛意外險、三者險、車上人險)及交強險、且在有效期以內(附保險單);
3、甲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乙方能正常用車;
4、甲方按車輛4S店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車輛發生故障時,甲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
8、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9、對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甲方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事實情況予以補充附件。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噸位: 車牌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號: 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 方向情況: 燈光情況: 車輛成新度: 車輛外觀: 隨車工具: 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 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 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
6.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蚱渌绞匠袚馔怙L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________個月按________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________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 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 ?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 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 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于租賃期滿后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并將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了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并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后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于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承擔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后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于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為,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后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 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于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于五千元時)。
3 由于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了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復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范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發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 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 乙方名稱住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于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 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 租賃車輛如需添加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設備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征標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壞。
8 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9 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 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 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并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
1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 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并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并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__汽車,車牌號碼: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______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______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______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3頁,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 出租方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組織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承租方駕駛證類型:承租方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約定事項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__ __輛,具體情況約定如下:
本表不夠,可另附表填寫
(1)按租期:起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 終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租期 日時 分。日租金 佰 拾 元。超過租期的,每小時租金 元。乙方現付押金 元。
(2)按里程:限時里程__ __公里。租金 佰 拾 元。超過限時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租車及還車地址:租車地址;還車地址 。(租賃壹輛以上車輛,有約定不同租車及還車地址的,可另行說明。)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承租方和第三者損害,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約定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承租方拒絕承擔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三條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承擔車輛財產險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是以單位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承租方是以個人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隨車攜帶車輛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租賃汽車證》及相關標志、標識。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超速、超員、超載、酒駕和疲勞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5.承擔因不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破壞租賃車輛及隨車物品。
8.租賃車輛發生損毀、被盜搶或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到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應予以更換。
2.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車輛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擔保條款
1.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2.承租方如采用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擔保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個人車輛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注: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注: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__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瑢s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年月日
關于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10月31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 叁 輛作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車輛保險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租賃甲方每一輛汽車的價格為¥5800 元/月,租金累計為:陸拾貳萬陸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寫:¥626400)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 貳拾伍萬零伍佰陸拾元整(小寫:¥250560),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萬柒仟玖佰貳拾元整(小寫:¥187920 )每年10月16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 甲方賬戶:__6__ 0__ 2__ 0__ 3__ 6 ,開戶行:中信銀行合肥新站支行,戶名:合肥__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20__年10月16日起至20__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因乙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違章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甲方租車費且配合甲方完成車輛年檢;
3、乙方租賃期間調度公司駕駛員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5、乙方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了解車輛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檢查車輛的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發現問題立即按照4S店要求補充更正使車輛符合隨車手冊規定的要求再使用。
6、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車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用于營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違禁物品否則甲方不負責后果。
7、乙方駕駛員必須取得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甲方不負責后果。
8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的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損壞車輛或者更換車輛零部件。
9、車輛在租期內丟失,在保險公司賠償前,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隨車工具和各項證件附件齊全有效;
2、甲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車輛意外險、三者險、車上人險)及交強險、且在有效期以內(附保險單);
3、甲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乙方能正常用車;
4、甲方按車輛4S店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車輛發生故障時,甲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
8、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9、對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甲方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事實情況予以補充附件。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平方米(建筑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甲方應于年月日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元整(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乙方以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日以前繳納,先付后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后予書面簽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并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周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并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后,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并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并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A:
乙方B: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方:
經辦人:
聯絡地址:
日期:
電話: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_____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________—________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并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并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并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結算一次,并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復印件和結算單。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
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私家車_____一臺(車牌號粵a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輛租賃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滿足條件: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時,本市人須持廣州市戶口簿、身份證、駕駛證及押金。外地人須有廣州市人擔保和擔保人戶口簿、身份證、擔保人簽字及押金。單位租車需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體證、企業代碼證、租車證明。
二、擔保人義務: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需擔保人為其做擔保的,擔保人對所租車輛、租金、及承租人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至本合同期滿之日止。乙方如有違約或出現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處理,則合同自動作廢,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時追究擔保人相應經濟責任。
三、承租人的義務:
1、駕駛本車的駕駛員需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證,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和租用車輛相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后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復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歸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整潔、設備證件齊全完好,無刮碰和損壞現象,否則,視情節收取車損費(相應維修費在押金中扣除)。協議期內,乙方應每3個月將車輛的使用狀況與甲方進行溝通(車輛拍照發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了解車輛使用情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車輛所有維修費用。乙方應定期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車輛每3個月或行駛滿7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4s店更換發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更換。如發現問題,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將由乙方負責。
4、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交通部門并同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s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車輛有故障,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車輛事故,甲方原則上不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但可協助處理。
5、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是乙方本人駕駛或乙方雇人駕駛,或者他人駕駛乘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甲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6、乙方人在租車期內,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自己去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到車輛能正常行駛。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車輛上的零件和設備,違者將追究其責任,按所拆零件價的2倍予以賠償。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維修賠償費。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隨時收回所租車輛,無需通過對方并終止本合同。同時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除按約定收取租金外并加收合同總租金的2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二)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轉借、出售、抵押、質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損害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拖欠應繳租金一周時間以上。
四、租賃期限、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車輛需預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將押金視同租金,同意并遵守本協議的`付款方式,并按合同簽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在合同終止前付清一切費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費用總額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為止。
2、車輛租期為2年,如果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不低于總租費的30%的違約金。合同期滿如乙方想續租,需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到期按約收車。
3、租金約定每年20__0元人民幣,兩年總費用4萬元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押金)為2萬元人民幣,在協議生效之日與第一年租金同時支付。租期到期1周內扣除所有乙方應該支付的款項后退還給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權向乙方和擔保人追討)。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協議簽訂之日全額支付給甲方后,甲方交車給乙方簽收。第二年租金在協議滿一年起3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如一周內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沒收車輛押金。
五、保險:
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后,乙方須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所有費用,并加收車輛損失30%的折舊費。
2、全車丟失時,保險公司賠償后,乙方另外須賠償全車價格(按5萬元計算)30%的費用。丟失車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
3、索賠時,乙方須向保險公司如實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及相關資料。
4、雙方約定,協議有效期內,車輛的交強險由甲方承擔,車船使用費和年費由承租人按時繳納。承租人必須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險三家保險公司按車輛價值不低于6萬元的金額購買全險。同時為保證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按100萬元的保險總額為本車輛購買第三者車險。商業保險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本協議算法簽字蓋手印后即生效,交車簽字后雙方各保留一份存檔同具法律效應。乙方交車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車簽字日期為準,無交車簽字視為乙方一直在租用該車。合同生效之時即視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車,乙方承租人不再給甲方開據汽車收到條。
七、附:車輛交接檢驗對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
甲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租用乙方小轎車1部,具體協議如下:
一、 租用時光: 年6月13日 到 年6月28日
二、 租用車型:小型客車 (東風本田思域)
三、 租金:人民幣4800元(大寫:肆仟捌百元整),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
四、 甲方職責和義務
甲方需準確供給用車計劃安排(如:用車時光、地點和所需要的。車輛)。
五、 乙方職責和義務
乙方需肩負起遵守國家有關的各項規定(行業、交通法規等),凡因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操作流程或各項法規造成的人身安全、經濟損失及法律職責由乙方應負全部職責。賠償全部損失。
六、 違約職責: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甲方,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鑒字:
乙方鑒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成都鷺祥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于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_年11月 1 日起至 20_ 年 10 月 31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閱讀范文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蚱渌绞匠袚馔怙L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5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稅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并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噸位:______。車牌號:______。顏色: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行駛證號:______。納稅證號: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_。方向情況:______。燈光情況:_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_。車輛外觀:______。隨車工具:______。其他情況:______。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ㄒ唬┳庥闷谙蓿簭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ㄒ唬┳饨饦藴剩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僅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
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并且出租方每一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元
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
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職責。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 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于每月 _________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后,甲方將余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時間在 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于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 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 ,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 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 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后車輛維修索賠 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 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 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以個人工資、財產、物 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采取緊急措施, 收回車輛,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后生效。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9
出租方:承租方:
一、公司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年,租金包括駕駛員工資每月萬元。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繳納租金。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韓巖兵,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磴口縣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谑忻捞m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磴口縣汽車租憑合同登記表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蓋章:蓋章:代表:代表:日期:日期: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30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X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X元/月,于每月X日支付X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X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北京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3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5、出險后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后,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系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