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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發布時間:2024-01-14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精選31篇)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受托方: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購買由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造的廣場(以下簡稱本商場)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路號、號,鑒于政府對本商場商業形態、經營內容的整體要求,以及商場自身市場培育和規范有序經營的要求,乙方將該商鋪委托甲方統一經營管理,甲方接受此項委托。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就全權委托物業經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物業狀況

  1、地址及物業編號(詳見產權證或店鋪劃分示意圖):

  2、面積:

  3、權屬:

  4、預售總金額:¥萬元 (以最終實測面積計算之總金額為準)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獨家代理本物業經租活動。

  2、本合同所稱的“委托經營”系指乙方將所購商鋪在一定期限內委托甲方經營,并授以甲方的名義對外招商和訂立租賃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對該商鋪進行商業性利用,合同期內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購買的“廣場”之單元商鋪總金額(以最終實測面積計算之總金額為準)的6%(含稅)/每年作為匯報。在期滿時由乙方收回自行經營或作其他處置的運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負責本物業的對外宣傳和簽署相關的租賃協議并付之實施具體的市場運作。

  4、首期委托期限議定為5年,即本市場開張之日起5年內。(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委托甲方經營該商鋪,則期限為3年,本合同條款繼續延用。委托經營期間,乙方將該商鋪交由甲方統一經營管理。交房之日至年月日該商鋪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間進行招商裝修等額準備工作,不向乙方償付所約定的回報。

  5、合同期間,乙方對該商鋪如需轉讓、出典、抵押或設置任何他項權利的行為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確保受讓人或承典人或他項權利人出具書面文件確認由其繼續履行合同乙方義務。

  6、委托經營期間,乙方不得自行轉租。未獲甲方書面準許不得自行經營。

  7、委托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銷對甲方的委托(但甲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經營期滿,乙方以該商鋪的屆時狀態收回該商鋪,商鋪內外固定附著的裝飾物等無償歸乙方所有,但專屬于前經營者的字號、專用商業內容的固定裝飾物除外。

  9、鑒于甲方在本商場經營初期需承擔相當的市場風險,考慮到市場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向乙方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固定回報。從200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經營期間,因使用該商鋪的人員對房屋的不當使用造成房屋的損壞或因其不當使用影響房屋結構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修復責任。

  1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統一經營的實際需要,在不破壞建筑承重結構的前提下,對本商場商鋪進行分割布局調整,及對該商鋪進行符合經營風格的裝飾裝修。經營期滿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該商鋪初始分割狀態或保持原狀,裝修裝飾按本條第8款執行。

  12、為便于市場的規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駐,均須與市場管理簽署統一的租賃協議或其它約定。

  三、委托與收益費用的結算

  1、本物業收益金議定為本單元商鋪總金額(以最終實測面積計算之總金額為準)的6%(含稅)/每年作為回報。

  2、本市場開張之日,核定為收益金起始日。(自年月日起算)。

  3、收益金結算用期為12個月/次。結算方式為:劃款或現金,甲方收款后應及時出具發票或有效憑據。

  4、甲方屬市場經租管理部門,受托是為了市場的規范經營。除收益金以上的溢價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費。

  5、收益金的設定是甲、乙雙方共同擬定的結果。溢價部分為甲方市場運作的正當受益,乙方對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業在經租過程中,不能單獨達到設定的收益金價值。甲方仍應按正常地結算方式,將收益金結付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單方面提前終止委托經營合同的,應賠償乙方回報損失,賠償金額=提前月數6個月回報額。

  2、未盡到管理責任,導致商鋪使用人在委托經營期間損壞房屋的,承擔修復責任,經修復仍影響房屋使用價值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按時償付經營回報的以每延遲一日支付萬分之一的滯納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擅自解除對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間對商鋪進行轉讓、出典、抵押或設置任何他項權利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以單方面終止合同同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提前終止月數6個月回報額,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委托經營期內因不履行與該商鋪有關的抵押貸款合同義務,導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權利受到限制,因而導致甲方經濟受損,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同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提前終止月數6個月回報額,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以上各項條款為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如有未盡事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可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補充協議以闡明。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根據有關條款,向違約方追償違約責任,直至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貳份。

  八、本協議于年月日簽訂于上海市浦東新區。

  九、備注

  1、乙方附房產證或有效憑證復印件壹份。

  2、進戶證明等。(復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證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出租房產;房產基本情況如下:

  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______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方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業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方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將租賃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承租方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傭金和有關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 _______ 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__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

  委托租賃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費用

  委托租賃過程中,乙方的一切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產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應按照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元整(¥___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元,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元,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元,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_元,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_元,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_元,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或3.乙方每(____月____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商城商鋪租賃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商城第層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約為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

  承租面積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計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

  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____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為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

  5.5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____月____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____月____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____月____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收銀系統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____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包括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商城的指示牌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木箱、潲水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各方均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____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并賠償損失,并在____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____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____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____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位于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商鋪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辦理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甲方向乙方退回應退費共計 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鋪手續,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沖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鑒于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后,給予乙方不超過15天的清貨時間(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清貨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人員管理并保證只售賣原商鋪內的積貨,否則甲方有權取消該清貨活動。同時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好清貨物品,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七、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雙方不得再依該《商鋪租賃合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廣州市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x

  聯系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x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一、租賃房屋的地址、范圍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租賃房屋的具體范圍見租賃房屋建筑平面圖。租賃房屋用途為:  

  二、租賃房屋的狀況  

  1、甲方對租賃房屋享有完全的產權。  

  2、此租賃房屋不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3、此租賃房屋已經通過各部門的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應處于空置、可使用狀態,所提供租賃房屋的設備和設施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日或之前,保持租賃房屋設備完好的狀態下交還甲方。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大寫,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年;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滿前____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過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0.5%作為滯納金,超過十____日未付視作自動退租并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不再調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繳付個月房屋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費用后,甲方應將押金全部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1、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寬帶費、及其它消耗性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繳付。  

  2、租賃期內,電話、寬帶由乙方自行報裝,費用按電訊局收費單繳付。  

  3、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支付,取暖費由支付。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應協助與物業的協調工作。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上下水,暖氣等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該物業管理部門聯系,并及時進行維修。如未能及時處理,乙方可自行修復,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對租賃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帶未來承租方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名稱等乙方的標識。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租賃房屋及其設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品。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房屋現有的裝飾和設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設備或其他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各項消耗費用。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方。  

  6、租賃期滿后,如乙方在租賃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且在與其它承租方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九、設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賃房屋須具備必要的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消防等設施。  

  十、房屋門頭及廣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對該租賃房屋門頭、外墻面、門口等廣告位的使用。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廣告牌的設立。  十

  一、營業執照的辦理  乙方獨立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應予提供與租賃房屋經營有關的文件,以便順利辦理營業執照,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注銷或遷址營業執照。  十

  二、違約及賠償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租賃房屋,如甲方中途將租賃房屋收回,甲方除退還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應另補償給乙方二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金。  

  2、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同時租期及免租期自動向后順延。如延遲交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十

  三、租賃房屋的交還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或解除日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2、房屋內的物品須在本合同期滿后或解除日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  十

  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賃房屋的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或抵押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

  五、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補充,本合同及一切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存檔一份,以茲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鋪租賃合同通用版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 區______路______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為________年,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租金總額:第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日前交清當月租金。  

  2、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于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并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布中止該合同,并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后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并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范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準及繳交增容費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條

  第一款

  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條

  第一款

  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并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后,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

  第二款第

  三、

  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后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  :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市區路注冊地址:________商業廣場座首層號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面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區路某某商業廣場座首層號鋪,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于經營。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于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并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于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年月日前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元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元元。

  年月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元。

  3.1.2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元元。

  3.1.3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元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

  4.1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元,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后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名:

  第1頁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采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占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余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保證金

  7.1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于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元。

  7.2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于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于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元。

  7.3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保證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沖抵,其沖抵金額相當于乙方前述欠費。該等沖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沖抵,其沖抵金額相當于乙方前述欠費。該等沖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本合同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后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

  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于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后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歷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33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續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屆滿后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于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復,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進場移交

  11.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乙方進場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后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商鋪的使用

  12.1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并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并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應在其經營范圍內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離店

  13.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后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采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后三日內做出答復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復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后,乙方應與新的

  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

  律師建議,不要低于25%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后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于25%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余期間的租金。

  16.3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三十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借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后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余期間的租金。

  16.5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后,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余部分。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并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十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文件以傳真發出的

  +,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專人手遞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寄出后四日視為收悉日。

  無論乙方指定地址是否為商鋪,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將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鋪后也視為送達。通知、文件送達后,乙方商鋪人員應當立即簽收并給予書面回執,如果乙方商鋪人員拒絕簽收,則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的方式送達,相應的留置照片或錄像即可作為回執。

  第十九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 8.57㎡,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壹 年,自 20xx 年x 月 x日起至 20xx年x 月 x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后,甲方于 20_ 年 11月 1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交接,并對其核對后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于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后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4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乙方獨立承擔。

  7.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9.2.1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9.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9.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9.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于墻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占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滿后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于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于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1.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1.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1.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管轄法院

  12.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其它

  13.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并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3.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承租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系人:

  18.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本頁以下無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精神,在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的條件下簽訂租賃合同。

  一、商鋪位置、面積、經營范圍和租賃期限

  1、商鋪位置:.

  2、商鋪面積:

  3、商鋪經營范圍:。

  4、租賃期限:從月日止。租賃期內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不變。

  二、商鋪租金、保證金、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1、商鋪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次三個月一繳,(甲方只提供非稅務發票)。第一次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現金付清。

  2、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之擔保,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現金付清。本保證金不做為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沖抵金,合同執行期內不計利息。

  甲方在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將保證金人民幣 元 退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鋪,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元

  3、本商鋪門前實行用者三包,水、電、衛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電xx元/度,水xx元/噸。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責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負。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得將商鋪轉租第三者,否則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2、乙方應于每月日前付清當月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當月租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3、乙方應合法經營,按章納稅。在合同執行期間,工商、稅務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繳交,其所發生的一切月甲方無關。若乙方違法經營受查處,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4、如遇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門頒發的法規、規章的影響,造成商鋪損毀致使無法營業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造成損失各自承擔。

  5、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而將商鋪轉租或變相抵押他人(單位),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和保證金,其余概同甲方無涉。

  四、終止與續約

  1、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間內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或終止鋪面營業,都應繳清終止經營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且收回商鋪。

  2、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遇國家征用除外)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合同保證金的壹倍即人民幣 元 元,才可收回商鋪。

  3、合同執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續租,須在合同期間內的最后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約。

  4、合同期滿之日,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其物件搬離鋪面,逾期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處理。

  5、如遇自然災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為造成鋪面損毀而無法繼續營業時,雙方互免民事責任。

  五、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自主經營權,嚴禁乙方利用鋪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是商鋪的防火防災責任人,其使用的電器、照明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頒發的安全標準和操作規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故意或疏忽而釀成火災,乙方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條件及雙方解決辦法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個月租金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未達成協議,可通過拆訟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為每年 人民幣,大寫 .第一次需支付 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第 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 %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復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 元/噸 ,電 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 元,大寫 .在乙方退租并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后,甲方退還給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門面租賃合同參考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_________號第_______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附件一:商鋪內設施清單

  2、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________㎡,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該面積與產權證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該商鋪。

  4、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5、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屋內設施清單進行交接,并核對后簽字確認。乙方應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到甲方

  第二條 租賃形式

  甲方提供店面、現有設備,乙方在營業執照及相關經營許可證批準的范圍內自主經營,支付承租費用后,盈虧自負。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的支付

  1、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當交納管理費以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

  2、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租金單價為________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現金、銀行轉賬)

  甲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信息如有變更,應當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

  1、保證金: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須以_________方式支付_____個月的租金合計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種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應在歸還該商鋪_______日內返還乙方。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優先自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

  第五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護

  1、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店鋪內設施的全部權,不得中途取走或者設置擔保等;如影響乙方使用的,甲方應當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該商鋪以及現有設施的使用安全及維護工作,合同簽訂后乙方新購置的設施由其自行維護。

  3、甲方提出進行維護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認為該商鋪及設備需要維護的,應當提前_____日告知甲方,甲方超過_____日不予回復的,乙方可以自行維護,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裝修和改建

  1、乙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及乙方聘請的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3、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者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到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6、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音、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得干擾或者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責任。

  8、乙方裝修作業需要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工作,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 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_________(可以/不得)轉租該商鋪的所有或者部分。

  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交納租金),乙方對轉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2、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考察,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3、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4、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5、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者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應的各項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不得無照經營或非法經營。

  3、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者法律責任。

  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遲維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由須臨時搬遷的,應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新的書面合同。

  2、如因政府動遷等不可抗拒的原由或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按協議履行各自職責,任何一方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約定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超過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超過________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自然人簽字后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愿意將經營、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 號共 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 ㎡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大寫: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 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并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___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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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門面____個,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金:共____個門面每個__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元/月,交付時間為每月____日。開業前乙方還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租期過后如對甲方的財產無損壞則由甲方退還,否則扣除。其它所有的稅、費、水、電費包括租賃稅等都由乙方承擔。

  二、經營內容:乙方經營飲食、娛樂及其它商業內容,但必須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執行,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經營時間為__________年,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此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鋪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租賃的位于 的商鋪轉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轉租費為 元(大寫: ),甲方應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并安排乙方與該商鋪的房東(該商鋪產權人)直接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20xx年 月 日預付甲方轉租定金 元整(大寫 ),乙方支付定金的三日內,甲方應安排乙方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待乙方與房東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且甲方交付商鋪后,乙方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租費余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已付的定金轉為乙方預付甲方的轉租費。上述轉租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房東的押金、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房東應退還的押金等費用相應歸乙方所有。

  三、交接日期: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的 日內將商鋪騰空并交付給乙方,自交付之日起該商鋪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交付之日前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應保證房東同意甲方轉租商鋪予乙方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應保證在交付該商鋪之日前結清已產生的所有水電、稅費、及其他任何相關費用。

  五、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商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六、若發生以下情形,導致合同不能覆行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須雙倍退還轉租定金給乙方:

  1、如非因乙方原因,自乙方支付甲方轉租定金天內,乙方未能與房東重新簽定租賃合同或房東未書面承認轉租協議;

  2、如果本合同簽訂前已發生導致該商鋪不能正常經營及使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已下令拆遷商鋪等,甲方應雙倍退償全部轉租費,并賠還乙方接手該商鋪的裝修損失費。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房租號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據國度、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相關規則,甲、乙單方在志愿、公道、老實信用、等價有償準繩的根底上,經充分商量,贊同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甲方志愿將座落在本市___區__房屋,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___元,月租金總額(大寫)___,¥___元。

  四、該房屋租金___年內不變。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遞減___%。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___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贊同,并按規則報經相關部分核準,不得私自改動房屋的使用本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擔任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活期反省,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用度。因甲方耽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喪失的,甲方擔任賠償。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形成房屋或設備保護的,乙方應立即擔任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著設備,應提早___天書面告訴乙方,乙方應主動輔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施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義務,以致該房屋發作保護,形成乙方財富喪失或人身損傷的,甲方應承擔賠償義務。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維修而發作的后果,則概由乙方擔任。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中止改裝修或增擴配備時,應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贊同,并按規定向相關部分籌劃申報手續后,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緣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備保護的,單方互不承擔義務。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早___個月告訴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出該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喪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私自改動本合同規則的租賃用處,或使用該房屋中止遵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贊同,私自拆改動化房屋構造,或保護房屋,且經甲方書面告訴,在限定工夫內仍未改正并修復的;

  3.未經甲方贊同,私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別人或互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署之日_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公道理由,提早發出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領取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贊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發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續租用的,應提早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贊同后,重新簽署租賃合同,并按規則重新籌劃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出借該房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單方簽署后,單方應按規則向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請求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贊同的根底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轉租給別人,并應簽署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贊同看法,按相關規則籌劃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后,方可轉租。

  二十、變卦或消弭本合同,請求變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應主見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籌劃變卦登記或登記手續。

  二十一、合同發作爭議,處理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挑選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選1對待):

  1.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群眾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單方商量分歧,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度、省、市相關房屋租賃治理規則。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單方各執___份。將合同副本貳份送杭州房地產管理局。

  二十四、單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拜托代理人:拜托代理人: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_________用途。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托建設銀行托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戶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并承擔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并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后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及時通知乙方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于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并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當于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________________住戶公約”、“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登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為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月租金總額:第一年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10 日前交清當月租金。(并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于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并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布中止該合同 ,并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后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并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范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準及繳交增容費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并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后,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后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 的商鋪租給乙方,并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商鋪用途:乙方所租商鋪僅為_ 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商鋪歸回甲方。

  四、該商鋪年租金為

  五、付款方式租金按年結算。乙方支付 作為商鋪水電押金,押金在乙方退租時甲方驗收后退還。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六、租房保證金:存放于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主要用于對合同期滿終止時,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基本費用:包括未結清的房租、水電氣,物業費,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計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義務:1、甲方必須保證該商鋪產權不存在爭議,商鋪設施均能正常使用;3、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算作違約處理。乙方有權把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裝修轉租他人

  八、乙方義務: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九、違約處理: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沒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應按照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證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按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證金;4、如乙方因非商鋪問題中途退房,須按一個月房租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證金,否則,沒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證金。5、如乙方租賃期已超過,乙方既不續簽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對該房有權作出處理,后果由乙方自負。

  十、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 話: 電 話: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情況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號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

  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千元/年,大寫________仟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賬號及銀行。

  第六條、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子/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租金

  4..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第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5根據本合同第4..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0:00時起至晚上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元㎡,餐飲租戶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月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年月日。

  5.4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月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月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月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月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月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0.2.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6若本合同第.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2.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2.4.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2.4.9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2.4.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2.4.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2.4.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2.4.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2.4.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2.4.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2.4.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2.4.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2.4.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2.4.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2.4.xx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登記人(簽章):

  年月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月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商鋪位于博羅縣羅陽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共二層,實用面積560平方。租期為八年,自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甲方應在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范圍包括:安裝好的樓梯扶手、門、鋪好地板磚、廣場打好水泥)。商鋪門前的'廣場全部歸乙方使用,商鋪首層后門甲方不準擺賣,由乙方使用。水平墻體廣告位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在20xx年11月前將商鋪驗收合格后交給乙方裝修。如超過20xx年11月10日仍未交付乙方裝修:交付日期在20xx年12月10日前,乙方裝修期延長一個月,即租金應自20xx年2月10日起開始計算;交付日期在20xx年12月10日后,甲方需雙倍煺加乙方押金,即甲方煺回乙方人民幣1萬元整。

  第二條:在雙方簽訂合同的3天內,由乙方付給甲方商鋪租賃押金人民幣1萬元整,該押金不計利息。在合同期滿后同甲方返還給乙方。該商鋪第一年至第叁年的月租為人民幣8000元整。第四年到第八年每年租金遞增5%。第四年月租金為人民幣8400元整。第五年月租金為人民幣8800元整。第六年月租為人民幣9300元整。第七年月租金為人民幣9800元整。第八年月租金為人民幣10000元整。每月在10號前交清商鋪月租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交租金,每天應加收月租金的3%作為違約金。逾期1個月未交清租金,合同作廢,押金不煺

  第三條:甲方負責該商鋪供水,供電設施的安裝(必須用一寸水管,供水設施安裝到各樓層衛生間,供電設施必須安裝到該商鋪外墻)。用電負荷為80千伏安,接入電壓為380伏。建筑消防設施(水表,電表)交給乙方使用,房屋出租稅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因產權糾紛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如因國家征用等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甲方必須煺回押金,并賠償乙方人民幣5萬元整。

  第五條: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提出,乙甲方有權不煺回押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租賃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定議,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姓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岳陽市岳紡蓋一市場40#門面及緊靠40#門面左則的109#房間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岳陽市岳紡蓋一市場的40#門面租賃給乙方。40#門面合法產權為蓋一市場所有,甲方已經從蓋一市場買下了40#門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經營權。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經營范圍由乙方自己決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五年,自 20xx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06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形式

  1、40號門面的'租金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圓整(1450.00),190號門面的租金為每年壹千圓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號到6月7號期間向甲方繳納一年的租金壹萬柒仟肆佰圓(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蓋一市場繳納190號門面的租金壹千圓(1000.00)。

  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伍千圓(5000.00)人民幣做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3、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應全額交還乙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允許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和必要的改造。

  2、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在蓋一市場其他門面進行經營活動,如有,視為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行為。

  4、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蓋一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承諾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設備(設備清單及設備狀態見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內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設備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設備隨時間會老化,合同期滿后,乙方交付給甲方時,乙方不承擔相關折舊費用。

  第五條 續租

  1、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租金、押金等)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3、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違約

  1、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間內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滯納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的5%做為滯納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權收回門面并終止合同。

  2、合同期滿后,甲方可以重新確定租金和押金標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3、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保證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4、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

  5、任何一方單方面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合同租賃期租金總額。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二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2、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3、乙方營業范圍可根據需要可自行調整。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4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租房協議,以資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點:面積:附屬物:

  二、租賃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依次類推。

  四、租房押金:元,到期結算后歸還。

  五、違約責任:自合同簽訂后既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如發生違背情況,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元,并按實結算房租。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設施,并按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否則按價賠償,

  2、水電、閉路,寬帶、電話及衛生費由使用人(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或供非法用途,外來人員居住必須主動辦理暫住戶口手續,若發生非件,乙方自負后果,并承擔違約責任。

  4、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損失的,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作違約。

  6、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租金、水電費、電話費等應付費用,甲方有權單位解除協議,收回房屋,并有權向乙方索取違約金。

  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裁決。

  8、合同簽字生效,視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傭金,日后雙方發生變故,中介傭金不作退回。

  9、電度,水度,煤氣立方。

  10、補充。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號:號: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1.20__年商鋪租賃合同書樣本

  出租人____身份證號碼__以下簡稱甲方

  現租人____身份證號碼__(以下簡稱乙方)

  承租人____身份證號碼__(以下簡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市____地號(門牌)市區路____號)層樓房、其樓上樓下全部____平方米轉租與現租人為商鋪營業使用。

  第二條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丙方協住乙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

  第三條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幣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以前繳納。

  2.房租在每年___月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時不的超過___天。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商業營業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

  5.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丙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6.此門面房丙方轉讓給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別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_____天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房租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違約金。

  2.甲方若要終止出租此門面房須經過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門面出租。甲方無權收取此門面,依然以此合同為準,繼續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別人,要經過出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自___方簽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現租人(乙方):______承租人(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園丁小區門面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轉房屋作為經營使用。

  三、轉讓費共計為 元(大寫: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所轉讓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二)甲方對乙方所轉讓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轉讓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第三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一次性交付轉讓費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坐落地址:,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不經過甲方擅自將門面轉租、轉讓或轉借的部分或全部門面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

  4.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共計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總租金增加8%年為¥元,第四年為¥ 元,第五年為¥ 元)。

  3.每年繳納租金分為兩次,即半年一繳(每年的1月1日前和7月1日前)。因考慮到乙方因裝修的資金壓力,第一年上半年的租金分兩次繳納。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提前15天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后,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

  2. 租賃到期后乙方不再續租時,不能損壞裝修部分和房屋架構。甲方不承擔其裝修費用。

  3. 租賃期間如乙方安裝的商用天然氣和三相電,乙方在不再使用該門面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發票,甲方給付安裝費用。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

  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時所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國家應收的各項稅費,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5. 乙方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時,國家要求辦理的各種證件必須齊備。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100000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100000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3. 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況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互不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 ①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 該房屋因社會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③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④ 該房屋損毀、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如發生上述事件的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提前搬遷,時間未到的租金按月返還給乙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后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_________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于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賬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賬號: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共____層第_____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給出的賬號付款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1.水、電費;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______度;

  (2)電表現為:_______度;

  (3)煤氣表現為:________度。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鋪位(復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________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后,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于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后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________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余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筑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后,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________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________加收違約金,逾期________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筑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并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并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________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________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________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3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區 路 街 號 鋪位出租給乙方作商業用途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同面積 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人民幣)

  小寫

  大寫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并按照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使用商鋪,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本金無息退還乙方。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合同將商鋪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交付商鋪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

  2、負責對商鋪定期安全檢查,承擔商鋪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費用,如因商鋪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如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商鋪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轉讓該商鋪時,須提前1~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商鋪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如須提前解除或變更合同,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如果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2、嚴格按商鋪使用性質使用該商鋪,乙方擅自改變商鋪的用途,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隨時收回商鋪。

  3、因使用需要對商鋪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租金,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4、將商鋪轉租、分租的,適用以下第 點:

  (1)不得將商鋪轉租或分租。如違反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商鋪使用權。本合同在轉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同意將商鋪轉租或分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重新設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條款,并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5、愛護和正常使用商鋪及其設備,發現商鋪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商鋪不當或者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時,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商鋪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因乙方違反本項規定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告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9、租賃期屆滿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鋪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原承租商鋪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商鋪,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

  10、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鋪,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商鋪的,甲方除限期乙方遷出和補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權按占用期內租金總額的100%收取違約金__。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并有權按租賃有續期內租金總額的100%收取違約金__。

  七、違約金__、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后十日內付清,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全額0.5%支付滯納金。

  八、在租賃期內,經安全鑒定部門鑒定商鋪不符合安全使用標準的,租賃合同自然終止,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在協商與訴訟期間,雙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對方。

  十一、上述商鋪在租賃期內,需要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但內容不得違反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和法規。如與本合同有抵觸且補充協議中不作注明的,以本《租賃合同》為準。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委托商鋪租賃合同 篇3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商鋪出租乙方作為商業用途,該商鋪坐落地址為:路商鋪,建筑面積80平方米。(附相關房屋產權證明)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五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轉讓甲方房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廣州市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滿后,乙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由雙方協商,無法協商時可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

  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產租賃稅及相關費用,房產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為月付。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滯納金,利息不計滯納金。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同意支付壹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滿后,甲方應不計息退還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對房屋進行適當的裝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結構的調整,應與甲方協商并報相關規劃部門。租賃期結束后,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電線、空調等可移動之設備)。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除租金交納外,乙方還須繳納如下費用: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度,電表底數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于20xx年4月30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對于房屋的維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應當及時修理。

  3、甲方應當保證房屋的產權清楚。

  第七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甲方,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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