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租賃合同(通用3篇)
有效的租賃合同 篇1
【案例】張某將自有的200㎡商業用房出租給李某經營飯店,雙方簽訂2年期租賃合同,并對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條款做了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后,李某依約交付了租金并裝修了房屋,開始營業。因該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興隆。半年后,市場租金普遍上漲,張某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為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雙方因此產生爭議。
1、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無效呢?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并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屬于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該條規定以“應當”對登記備案加以規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因此確認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于該條規定是否為強制性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第32條規定:“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一)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可處以罰款;(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可處以罰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冻鞘蟹课葑赓U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為無效,但是鑒于它屬于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題。
公安部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經審核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梢姵鲎馑饺嘶騿挝凰蟹课萦糜谒司幼,既要到房管部門,又要到公安機關登記。
筆者認為,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認定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行為是諾成性行為,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論上屬于對抗要件主義,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據《合同法解釋》第9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不應成為強制性規定,F實中由于法律宣傳及管理環節薄弱,以及當事人嫌手續麻煩及規避一些稅費,公民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相對法人間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師建議租賃雙方應進行登記備案,以減少合同風險。
2、出租房屋應辦理的法律手續
⑴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齐p方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到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時應提交以下相關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經辦人的證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窃谑、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斗课葑赓U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指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3、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具有以下特點:
登記備案對租賃合同的效力并無任何影響。不同于房屋權屬登記,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因為,房屋租賃行為是諾成性行為,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無需由出租人將出租物交給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將租金交給出租人。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F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
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有效的租賃合同 篇2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審核要點主要包括:
一、出租物業的面積
對于出租物業已有房地產權證或業經法定機構出具測量報告的(常見于房屋、寫字樓、廠房、商鋪的整體租賃),合同雙方最好將房地產權證或測量報告上所記載的建筑面積約定為租賃面積,并將房地產權證或測量報告作為合同附件。
對于出租物業未有房地產權證或未經法定機構出具測量報告的(常見于商場、寫字樓的部分租賃),合同雙方最好共同聘請一家中介測量機構對租賃面積進行測量,并共同派代表參與測量的過程。在測量結束后,合同雙方代表應就測量結果進行確認,并將測量報告、測量圖表作為合同附件。
二、出租物業的用途
(一)租賃合同應明確租賃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能改變用途;改變用途不應違反房屋的本來可用范圍、房屋本來的使用性質。
。ǘ┖贤瑧s定承租人如果要改變租賃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書面許可。合同應約定擅自改變用途時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出租人的解約權等。
三、租賃期間
租賃合同應明確約定租賃的起止日期。根據《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四、出租物業的交付條件
在租賃合同的交付條款中,出租物業的交付條件應屬核心條款,其衍生出來的問題不僅涉及實際交付的時間、租賃期限的起算,還涉及交付物品的維修、出租物業的返還、保證金和各項押金的返還等問題。在出租物業的交付條件中,應當約定承租人應在房屋交付前付清租賃合同約定的在交付前應支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預付租金、預付管理費、裝修押金。
五、租金的計算與支付
租金起算點要明確;如有裝修時間,不計算租金的(所謂免租期),也應明確!睹穹ǖ洹返谄甙俣粭l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補充協議約定或合同相關條款、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睹穹ǖ洹返谄甙俣䲢l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裝修與提前解約
合同應約定,承租人裝修房屋和裝修方案應獲得出租人書面同意;裝修不應破壞房屋基本結構。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還裝修費。
七、押金的支付與返還
租賃合同通常約定承租人支付相當于數月租金的押金給出租人,主要用于:1、擔保租金的支付,防止欠租;2、對房屋的合理使用,防止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的損害;3、防止拖欠水電費等相關費用。
對出租人而言,一定要收到押金后再交付出租房屋。在退租時,租賃雙方應檢查房屋狀況,除房屋和設備的正常損耗外,如不存在損壞,進行費用結算后,出租人應將押金退還承租人。
八、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中可以針對不同情形分別約定違約金:遲延支付租金的違約金、擅自改變用途的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
通常由出租人承擔房屋和附屬設施的維修費用;對于一些微小的維修,雙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約定,但一定要明確范圍,最好能列一個清單,避免含糊不清將來發生糾紛。
十、房屋附屬設備、水電氣等相關手續
租賃合同應當對房屋附屬設施的情況作出明確的'約定;對房屋使用相關的水、電、天然氣、暖氣、網絡、電話、有線電視等使用和繳費應作出約定。對房屋的鑰匙交接、物業交接等做出約定,并按照約定進行交接、作出記錄。
有效的租賃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單位代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ㄒ唬┕潭ㄆ谙蓿鹤訽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ǘo固定期限:自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ㄈ┮酝瓿梢欢ǖ墓ぷ魅蝿諡槠谙蓿鹤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有合作意向,協商后再簽定長期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月,于每月__________ 日支付。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 _________元/月,于每月日支付。此工資已包含個人所有社保費用,公司不另行繳納所有社保費用。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的所有社會保險費甲方已現金的方式發放到乙方的工資內,甲方不另行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 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不相符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思想匯報范文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