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租賃合同(精選15篇)
養殖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法人:
乙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租賃期限為肆年,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年租金總計_____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 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 %;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
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自己的養殖大棚租賃給乙方使用,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系,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租賃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金及租賃時間約定
第一年的大棚租金為20__元(大寫:貳仟圓整),以后每年大棚租金為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乙方于每年 月 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若乙方想停止租賃,必須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租賃合同,否則支付給甲方20__元違約金。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
1、 甲方提供給乙方養殖大棚使用,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養殖大棚的土地租金。
3、租賃期間如因征地等原因拆除大棚,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大棚所給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
1、乙方負責對養殖大棚進行維修,以滿足使用,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水電及維修保養費用。
2、乙方承擔養殖大棚的安全保障,若出現垮塌、火災等造成的大棚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乙方只能將大棚用于養殖用途,不得進行非法生產等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大棚終止合同。
4、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大棚終止合同。
5、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金額和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大棚終止合同。
三、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有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按手印)
乙方: (簽字按手印)
養殖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權益,根據《_______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和社員(村民)大會討論通過的租賃方案,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項目及位置: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________場出租給乙方租賃經營,占地______畝(其中水面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__。
二、經營方式
(集體、合伙、個人租賃或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四、租金數額、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交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辦法:
六、資產的處置:
(一)經評估(清查),現有資產(含房、畜舍等)總價值_____元。其中歸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資產____元,出售給乙方歸乙方所有的資產____元。(詳見《現有資產價值及相權屬明細表》)
雙方對以上資產評估(清查)結果予以認可。
(二)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要負責保值增值。租賃期滿后,對實有資產要進行評估作價。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資形成的,歸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資形成的,歸乙方所有,其中經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動產部分由甲方出資購買。如資產減值,乙方負責補足差價款,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租賃的____場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體財產擁有所有權。
(二)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承租項目的各種審批手續費用乙方支付。
(四)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為乙方提供水源、電源及其他配套設施,費用由_____負擔。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租賃_場和甲方提供其他財產的使用權。
(二)享有租賃經營_____場有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及收益的分配權。
(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出租。
(四)對租賃經營的項目,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對甲方提供的其他財產負責保養和維修的義務。
(五)乙方支付租賃金和經營中的各種稅費。
(六)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協議的其他事項
(一)如遇國家占地,占地費歸甲方,地上物補償費歸所有權者。
(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三)租賃期內如需變更土地用途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四)租賃期滿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財產乙方應如數歸還并能正常使用,乙方自置的財產由乙方自行處理,否則無償歸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辦法,經社員代表會討論通過后,適當減免上交的租金。
十二、本在履行中,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時,須持本文書在一個月以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征得鑒證機關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并報經鑒證機關同意,可增加新的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區鎮鑒證機關各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養殖租賃合同 篇4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主任。
乙方:,身份證號: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位于xx市xx鎮xx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x畝土地、x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系,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x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鎮xx村總支部委員會鑒證,報xx市xx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鑒證單位:(蓋章)
養殖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概況:燕子灣水庫是國有水域,水質符合養殖多種魚類,正常蓄水面積為畝,設計養殖水面為畝。
二、水面養殖租賃期限為日止,自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承包費為萬元,由承租人在拍賣規則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交齊。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另繳納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之日由甲方一次性退還。
三、乙方必須是實際的經營者和履約人,租賃期內乙方如終止租賃或轉租,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退還租金及保證金。
四、水面養殖經營有風險,水庫管理所不保證養殖水位。租賃期內水面養殖經營的一切應繳稅費、規費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需添置的捕撈設備、攔魚設施等固定資產均由乙方自行解決,租賃期內遇該水庫校核洪水標準以下的洪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與水庫管理所無關。乙方經營期內所遇安全事故、偷盜事件等社會治安問題由乙方依法進行處理與水庫管理所無關。
五、乙方除應遵守《漁業法》的有關規定外,在承租期內:
①養殖必須是無公害養殖。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水庫灌溉放水、防洪泄洪和旅游開發等經營管理活動。
③承包者投放養殖魚種必須符合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規定,養殖品種不得影響大壩安全。
④乙方不得進行網箱養殖,不得投放藥品、飼料、化肥、農家肥等,要保證水庫水質達國家頒布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二類水標準,每月以衛生監督所取水庫原水檢驗水質為標準,如檢測水質達不到標準,水庫管理所有權責令乙方停止違規行為,無條件終止合同,不退還租金及保證金。經有關部門評估確認恢復原狀水,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⑤乙方只能進行水面養殖經營,進行其它與水面養殖無關的開發項目必須經水庫管理所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中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法人:
乙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年租金總計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聯系電話:
甲方法人: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日期:
養殖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于,建筑面積平方米,甲方并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為1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元人民幣。
2、租金繳納時間: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自愿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后,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年月日前將豬場交于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只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范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局部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萬元的違約金,于違約后15日內付清,并終止合同。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豬場實行關、停、并、轉時,政府對豬只、場內設施、設備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
養殖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充分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養殖場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概況:
甲方將位于 村的 養殖場租賃給乙方,租賃范圍為甲方養殖場現有的固定資產(含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和現存的一切設施設備及其他一切定著物,上列資產由甲方列具清單(詳見附表1)后雙方簽字認可,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革或不可抗因素,導致養殖場未能正常經營,則養殖場租金雙方另行協商。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乙方租賃甲方養殖場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另乙方接收甲方養殖場低耗物品、飼料及生豬等折價人民幣: 元整(¥: 元)(詳見附表2),合計人民幣: 元整(¥: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星期內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賃費用的90%及養殖場低耗物品、飼料及生豬等的折價人民幣: 元整,合計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整(¥: 元)。以后按相同租賃標準每 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之內付清。合同期滿,若有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四、雙方責任:
1.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經營期限內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生產安全責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租賃甲方養殖場后的所有開支(含員工工資、生產生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0日內,甲方需移交全部養殖場給乙方。
五、其它約定:
1、乙方承租后實行自主生產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賃期內,養殖場內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3、承租期內的養殖場周邊外部環境、排污等與群眾的一切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協調、處理,與乙方無關。
4、在乙方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租。
5、在乙方租賃期內,若甲方需進入養殖場,應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響正常生產,并按乙方規定的消毒程序進出。
6、租賃期內一切國家政策和申請項目資金、項目補貼等全部歸乙方(乙方所需有關材料甲方應積極配合支持),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請(如甲方有特殊關系能申請到有關扶持資金,也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議)。
7、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員工及養殖場周邊的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造成的一切影響均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養殖場總租金20%的違約金。
七、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充分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甲乙雙方均應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下頁為簽字頁)(本頁無正文,為《養殖場租賃合同書》雙方簽字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________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的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年租金總計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1、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將位于的一塊土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用途使用,該土地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具體以測量圖為準),土地的性質為_______,土地證號為_______。
該土地租賃后用于:_______
2、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4、租金計算、付款方式及保證金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賃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______%(建議年增幅應不低于3%,或每三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應不低于10%)各年租金詳見下表:
年度租賃單價(__________元/平方)。
月租金(__________元)。
年租金(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乙方須在每月號前繳交當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村的收款收據。
(3)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給甲方,該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滿且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歸還給乙方。
5、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繳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______%計罰。經甲方追收,超過當月日乙方仍未全額繳納當月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3)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建設的,必須征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同意并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建設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關要求及條件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該地塊的相關手續(包括報建、水電、消防、開戶、營業執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租賃期內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在該土地內所產生的任何稅費(包括國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等)由乙方負責支付。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環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產生責任事故的.,該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第三方的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租賃期內如政府規劃需要征用該土地的,不屬甲方違約,甲方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做好搬遷工作,同時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并無條件做好清拆、搬遷工作。合同終止時間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6、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包括房屋、門窗、水電、排污、各種線路及管道等電源線路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并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書。
7、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保證金雙倍退還給乙方,本合同終止。
(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同時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不包括生產設備)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8、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9、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土地租用范圍及坐落:_______
總面積_______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積,位置與四至范圍附圖。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_______ 至_______ ,共五十年,按公歷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為每畝 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_______ 元人民幣,此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協助乙方在企業登記注冊和建設施工過程中相關手續的辦理,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甲方確保出租地塊工業用電及道路設施于前建設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廠大門口,高壓線拉至廠區范圍米之內。逾期乙方有權決定退租,有權要求返還除本金外并計銀行利息。
3、合同期內,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實際因素協商確定。
4、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金的_____ %。
5、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6、按企業投產后經濟效益大小需要,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上爭取工業用地指標,土地證辦理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為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
2、乙方創辦企業工商注冊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機構,并享有政府規定外商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設施的建設,費用由乙方處理。
4、乙方在土地測量后,進場施工前全額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個月內建成投產。因甲方工業用電設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產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抵押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
7、租賃期滿,甲方將土地繼續向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要求結束合同,應當在結束前個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喪失租賃權力。
五、本合同蓋章簽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土地位于____________。
至為: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面積為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地上附著物甲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并全部賣給乙方,乙方在合同簽字后一次性支付給甲方______元。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等事宜。
(2)甲方負責解決施工期間的各種村民糾紛,確保乙方的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3)乙方辦理土地手續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4)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經營成果全部歸乙方。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由乙方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水費、電費、稅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憑期間的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的政策和法規。
(3)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4)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
(5)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征收、征用行為時,涉及地上附著物的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甲方需退還土地征收、征用后未到租賃期限的租金。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無故要求收回土地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甲方另行賠償。
2、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則每日加收每年租賃費萬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正式生效。
七、爭議處理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不能達成一致時各方有權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行為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協議到期,如甲方繼續出租,乙方若有意繼續租賃,應于本合同到期前60天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或購買權。
3、由于不可抗力、國家政策或政府行為等原因致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時,雙方可協議變更或解除。如解除,雙方都不負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__
乙方:__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位于_____市_____鎮____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___畝土地、___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___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河塘租金按___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系,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_____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____市_____鎮_____村總支部委員會鑒證,報_____市____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養殖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楊林山
乙方:張玉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個人位于樺林鎮大莊三村的牛羊育肥養殖場整體租賃給乙方使用,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拾年(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二、租賃費:每年肆萬元。第一年的租金在協議簽訂后先支付貳萬元,育肥牛進圈前支付貳萬元。從第二年起,在8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現有的財產(附清單)全部由乙方無償使用,一切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需要添置新的財產或處置舊的財產,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將原來養殖場的一切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使用,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人員全部由乙方派遣,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能干涉。
五、租賃期間,雙方密切配合爭取項目。項目款除費用(包括養殖場的修建、財產購置、招待、評估等)外,盈利部分雙方各50%。
六、租賃期間,養殖場的一切生產費用及國家稅費全部
由乙方承擔。項目中的稅費另行別論。
七、甲方要保證租賃土地的合法性,處理清養殖場以前的`遺留問題(如拖欠款項、土地、道路扯皮等),由此引起村民鬧事或干擾生產的現象,甲方要積極配合乙方將事情擺平。
八、在租賃期,如遇國家征用土地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本協議自行解除,地上附著物及生產經營損失賠償誰投資誰收益。
九、租賃期滿如養殖場繼續出租,乙方有優先權。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能違約。一方違約,給對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養殖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茲遵守:
一、甲方保證對出租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承包經營權。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鄰______、南鄰______、西鄰______ 、北鄰______ 。 乙方租賃的土地共計_______ 畝。
三、 租賃期限為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_______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 元,簽訂本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的租金。
五、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征收、征用行為時,涉及地上之物的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土地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十萬元;如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