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輛無償租賃合同(精選3篇)
個人車輛無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車輛,并在此后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占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本合同是主合同。
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
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簽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
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并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并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占有車輛,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
7.2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在承租方占有車輛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并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
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于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
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賃期的最后一日終止。
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于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租方后15天內未予糾正;
(e)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車輛無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車輛,并在此后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占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簽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并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并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占有車輛,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
7.2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在承租方占有車輛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并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于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賃期的最后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于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內未予糾正;
(e)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車輛無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小區棟號樓房及房內部份物品(見房屋租賃合同附件)提供給乙方作為(住房或經營)使用。
二、房屋租賃期限及房租支付方式:
1、房屋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月租金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季度/月/年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以后每________號之前交付下一期房租。
3、乙方應在簽訂租賃合同同時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租賃房屋完全產權,如因第三方主張房屋權利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保證房屋滿足本合同約定之使用目的,對房屋基本設施自然損耗有維修責任,基本設施指房屋門窗、水電管道等固定設施,不包括照明設備等短期消耗性物品。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之使用目的使用房屋,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需對房屋室內物品盡珍惜之責,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
3、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改變屋內設備、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結構。
4、乙方在租用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對租用房屋內的美化、裝飾、裝修,在合同終止時無償贈予甲方,并不得破壞,否則應按違約責任通則約定處理。
5、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持室內衛生、搞好鄰里關系,如因鄰里關系導致合同能繼續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6、乙方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租,以使甲方與乙方商定下一年度的租約,及檢查房屋狀況。
如乙方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如經檢查房屋狀況不符合交付租用時的狀態,除按違約責任通則約定處理外,不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約定:
1、因甲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及房屋不能滿足約定使用之目的,需賠償乙方所遭受損失。
2、如乙方擅自轉租、在房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違約金元。
3、乙方若不經甲方書面同意,對房屋進行拆除、改變屋內設備、裝修,改變房屋結構等,需支付恢復原狀之費用,并按上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租金,如無故推延支付,推延
天以上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該天數應支付租金的收取滯納金(每天應付租金=約定租金租賃期限)。
5、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租用,且無違約行為的,有權要求退還押金。
6、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過程中應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應當安全使用電、水、暖、天燃氣,因自身原因產生的人身、財產損害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該房屋的水、電、暖、有線電視收視、天燃氣、物業等與使用出租房屋有關的費用和稅收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繼續履租賃本房屋的,應另行簽定書面合同。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將承租的房屋及交由其使用的物品完好的交回甲方,甲方退還押金。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其他未盡事宜,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導致訴訟的,由乙方承擔訴訟費用及咨詢、取證、代理費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