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賃續簽合同(精選3篇)
北京市房屋租賃續簽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北京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乙方繼續承租雙方于20年月日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所屬房屋院落一事達成如下協定:
1、甲方由原來的北京仟意恒源商貿中心現變更為戴順意,乙方名稱不變。
2、租賃年限續簽半年,即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半年租金為元整,一次性支付。
3、水、電、暖氣費用按現價格使用支付。
4、20年月日簽定的《治安目標責任書》及《防火安全責任書》的甲方均變更為戴順意。本協定自簽定之日起,戴順意正式變更為原《房屋租賃合同》及《治安目標責任書》及《防火安全責任書》的甲方,行使甲方責、權、益。乙方依然為北京漢唐天尚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同時行使其責權益之權力。
5、甲方變更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治安責任書》、《防火責任書》除本協定另行約定的條款外,其它條款及內容繼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至本協定期滿為止。
6、本協定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漢唐_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續簽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 合計面積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為____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滿租賃關系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物業費及取暖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家具與電器等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設備屬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盡快予以解決,最遲于壹拾伍天內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存入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若因乙方違法受處罰,與甲方無關聯,由乙方負全責。
5、租賃期滿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將房屋及屋內物品點清交付甲方職乙方逾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需要,應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善裝璜及增加設備。
7、乙方退還屋時應將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職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三十天前通知雙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需要對上述房產具備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商定續租事宜。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職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執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六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續簽合同 篇3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商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