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租賃合同補充條款(精選3篇)
辦公室租賃合同補充條款 篇1
辦公場所無償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無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無償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辦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3、甲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協議。
(2)使用期內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及時維修。
(3)乙方服務人員的暫住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4、乙方的權利義務
(1)使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2)使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協議解除
(1)在使用期內,甲方將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賣)給第三人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使用期內,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其它
(1)本合同壹式貳份,共貳頁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辦公室租賃合同補充條款 篇2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情況
甲方將位于 市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共計 平方米(租賃面積以房屋權利證書為準,且租金應根據租賃面積的改變作相應的調整),建筑物總層數 。
租賃房屋權利人: ;房屋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免租期。
第三條 押金、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1、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租賃保證金(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三日內須向乙方出具押金憑證。
2、租賃房屋的月租金(含稅)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計租面積為 平方米,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以 個月為一結算支付周期,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交付押金及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以后每期租金,乙方應于該期首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按計租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計算,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具體金額以物業實際催款單為準)。物業費以 個月為一結算支付周期物業費由□乙方直接向物業公司繳納/□甲方代為繳納,并在乙方付款后七日內向乙方交付發票。
4、租賃期間水電費、取暖費、空調費等由 按照實際用量向 繳納。
第四條 發票
租賃期間,甲方收取租金后7日內,為乙方代開稅務發票。乙方負責支付房屋租賃產生的稅款(稅款已包含在租金中),甲方未能代開發票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下一期租金,最后一期租金發票未能開具的,乙方有權拒絕歸還房屋,直至甲方交付發票。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如該費用為甲方代為支付給相關機構,甲方應在乙方付款后7日內向乙方提供發票。
第五條 房屋用途
租賃房屋用途: 。
此房屋將用于乙方 分公司辦公使用, 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工商登記。如租賃房屋不能有效備案或當地工商局不接受本租賃房屋作為分公司的注冊地址,則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全額退回乙方已繳納的租金及押金等費用,并向乙方支付押金同等金額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 租賃房屋交付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甲方未能按時交付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租金,交付每延遲一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3%作為違約金,延遲超過十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回乙方已繳納的租金及押金等費用,并向乙方支付押金同等金額作為違約金。
2、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并作為合同附件列明。
3、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適用于合同第五條規定的租賃目的。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若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或租賃房屋存在安全隱患,致使乙方或第三方在租賃房屋內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的返還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終止時,在乙方已繳清應付租金和其他應繳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在乙方搬離當日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就保證金開具的相關票據或向甲方開具相關憑據。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搬離當日將扣除甲方損失部分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將歸屬于乙方的物品搬離租賃房屋,甲方應當配合。
第八條 權利保證
1、甲方保證:(1)其是租賃房屋的合法產權所有人或授權代理人;(2)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3)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4)甲方將負責領取政府批準等有關文件、辦理房屋租賃所需的有關政府登記手續,并承擔法定由甲方承擔的相關費用。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五 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回復,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未按時回復,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3、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轉讓合同中約定,受讓人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改建及裝修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事先獲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應提前 三 天通知甲方,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合同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的,甲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以外,還應當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第十條 租賃房屋維修責任
1、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三 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2、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3、上述兩款規定情況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并及告知甲方,但是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一條 分租及轉租
乙方可把租賃房屋部分單位分租或轉租予乙方的關聯單位,而無需甲方同意。經乙方要求,甲方應自乙方要求之日起五日內提供新承租方辦理工商登記或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所需的資料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提前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如發生本條第(2)款的情形,甲方應補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發生上述情形而解除本合同后,甲、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將押金以及未履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未履行的費用在乙方搬離當天退還給乙方。
2、如乙方因經營需要提前全部或部分終止本合同的,若能做到下述事項則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簽訂終止合同書,同時與新承租方簽訂續租合同:
(1)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
(2)引入新承租方承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續租
乙方于租賃期屆滿之日前 壹 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即可以同等條件續租一年。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或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十 天以上,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三天內仍不繳納的;
(2)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
(3)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三日內,應退還未履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未履行的費用,押金作為違約金補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五條 乙方可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五 天以上;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或租賃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4)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5)甲方明知租賃房屋將在租賃期內被政府部門征收、征用或拆除仍將房屋租賃給乙方,或在接到政府部門通知或公告十日內未書面通知乙方的。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內除返還押金及未履行的租金、物業費等其他未履行的費用外,還應支付押金同等金額作為違約金
第十六條 租賃房屋的返還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 三 日內遷離并返還租賃房屋,并保證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乙方在退租時,如有裝修,不可拆卸之物歸屬甲方,可拆卸之物歸屬乙方。
第十七條 款項支付方式
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以現金支付的,以交付現金并取得支付憑證之日為支付日;以銀行劃賬方式支付的,以乙方的匯款憑證上注明的日期為支付日。
(1)租金及租賃保證金存入以下銀行帳號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2)管理費及水電費等其他費用存入以下銀行帳號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如果上述銀行帳號有所變更,應在付款前至少 五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 通知及送達
本合同首頁雙方預留的通訊地址為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使用EMS郵寄視為送達。郵寄的通知在寄出三日后(以郵戳為準),視為已送達。
第十九條 付款日的順延
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間,若其最后一日或數日為法定節假日的,期間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房屋租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貳 份,合同登記機關執 壹 份。
甲方: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辦公室租賃合同補充條款 篇3
辦公室租賃協議
甲方(出租方):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址:
甲方(承租方):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門牌號為 。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如每月5號之前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3.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相應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保證金
1.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 個月的標準租金,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安全使用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保證使用設備設施安全完好,則甲方應于租賃期終止日起1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或設施設備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沖抵或賠償費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協議(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協議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協議,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3. 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需要或者不需要經甲方書面同意)。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違約金。
3.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并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的違約金:
。1)拖欠房租達 日;
。2)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達 日;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需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做出相應改動)
5.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或者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則應按上述逾期繳納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滯納金。逾期歸還達 日,視為乙方放棄放置于甲方出租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
第十一條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協議終止后,應按本協議的第十一條的約定進行交接驗收。
第十二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否則視為同意驗收。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協議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清單:
序號
資產名稱
數量
備注
1
會議桌
2
會議椅
3
經理辦公桌
4
馬蹄形辦公桌
5
大班椅
6
單人沙發
7
茶幾
8
折疊桌
9
文件柜(鐵皮)
10
仿紅木擺設架
11
文件柜(木制)
12
空調(掛式)
13
空調(立式)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