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林地租賃經營合同(通用3篇)
短期林地租賃經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_________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_________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_________年_________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短期林地租賃經營合同 篇2
下面是柜 臺 租 賃 經 營 合 同范本詳細條款,僅供參考!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出租人)提供固定柜臺(包括攤位、鋪位、商位等)、相應設施以及物業服務,出租給其他商業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承租人)用于從事獨立的商業經營,出租人收取租金和服務報酬的行為。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_年,超過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________年。
四、本合同相關條款中的空白處,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者補充約定。
五、本合同由工商總局負責解釋,并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柜臺租賃經營合同 合同編號:____ 出租人:______ 承租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章的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租賃柜臺進行經營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柜臺的基本情況 出租人將以下柜臺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地址位置(可附圖)柜臺長、寬、高(米)經營面積(平方米)裝修及配套設施其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租人將柜臺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標準、租金總額、支付方式等
1.租金標準:_____
2.租金總額:_____
3.支付方式: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_
5.其 他: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柜臺的用途 ______
第五條 租賃柜臺的交付 租賃柜臺交付的時間、方式及驗收:______。
第六條 租賃柜臺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______方法使用租賃柜臺。
第七條 租賃柜臺的維修
1.出租人應履行租賃柜臺的維修義務。雙方也可以約定在租賃期內,租賃柜臺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 出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由于維修責任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維修責任方承擔。
2.因維修租賃柜臺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對承租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因承租人過錯致使維修租賃柜臺的除外。具體約定是:________。
第八條 租賃柜臺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柜臺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害租賃柜臺。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柜臺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對費用、改善要求等內容進行約定。具體約定是:_______。
2.合同期滿,對租賃柜臺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
第九條 租賃柜臺的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柜臺。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對租賃柜臺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收取租金的權利;
(2)出租人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經營發展需要,制定有關經營場所管理制度的權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誠信守法經營的權利;
(4)出租人有查驗承租人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的權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檢查或接受投訴舉報中發現承租人有涉嫌違法問題的線索,及時報告或移交有關監管部門處置的權利;
(6)出租人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承租人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權利;
(7)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柜臺租賃期滿后,如消費者要求出租人賠償,出租人先行賠償后,有向承租人追償的權利;
(8)其他權利:____。
2.出租人義務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交付租賃柜臺給承租人使用的義務;
(2)出租人有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誠信守法經營的義務;
(3)出租人有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柜臺符合約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4)出租人有不得隨意改變經營場所用途和布局,不得無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5)其他義務:____。
第十一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柜臺(攤位、鋪位、商位等)和服務依法自主經營的權利;
(2)承租人有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權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將租賃柜臺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人時,在合同履約期內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
(4)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柜臺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承租人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因租賃柜臺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本合同
第一條中約定的租賃柜臺及設立柜臺的場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權就租賃柜臺存在的瑕疵請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39;責任;
(6)其他權利:____。
2.承租人義務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交納租金的義務;
(2)承租人有在租賃柜臺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其他許可證書的義務;
(3)承租人有誠信守法經營,自覺遵守出租人各項管理制度的義務;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義務;
(5)承租人有執行進貨查驗,不銷售假冒偽劣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虛假宣傳的義務;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柜臺的義務;
(7)承租人有租賃期屆滿歸還租賃柜臺的義務;
(8)其他義務:____。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租賃柜臺的,每逾期____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____日內仍未提供租賃柜臺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租賃柜臺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設立柜臺的場所水電、消防、安全、衛生、供暖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經催告后在____日內仍無改善的,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其他責任___。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年月)租金的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____日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柜臺,致使租賃柜臺受到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未按約定歸還租賃柜臺的,每逾期____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4)其他責任___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 租 人(蓋章):___承租人(蓋章):___住所:___ 住所: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電話:___電話:___身份證號碼:___ 身份證號碼:___代 理 人:___代 理 人:___電話:___電話:___ 郵 編:___ 郵 編:___ 簽訂時間: ___ 簽訂地點
短期林地租賃經營合同 篇3
甲方:?廠家代碼:
乙方:合同編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三條?乙方租用____商城四樓______平方米場地經營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條?在經營過程中如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變更或增加經營品類、范圍或在商品質量上沒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合同。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專柜的營業員、商品價格、商品質量、銷售收銀及日常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營業員必須經甲方面試和培訓方可上崗。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經營、存放的商品的財產_____由乙方負責辦理或乙方承擔費用由甲方代為辦理,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銷售費用及結算
第七條?經雙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經營月租金為________元。
第八條?在不違反《勞動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擔聯營專柜發生的一切與經營相關的勞動關系責任及費用,并由乙方同專柜營業員自行簽定勞務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九條?為維護商場良好形象,甲方對乙方經營進行統一收銀,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現金銷售,一經違反將處以5000元罰款,并全部清除出場。
第十條?甲方設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結帳,次月8日至15日簽收對帳單,18日給乙方結算貨款。乙方經營之最后一個月的貨款,甲方將在一個月后予以結算。期間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支付發生的退貨款項而無須通知乙方。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一條?聯營專柜的商品必須自行建帳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負責。如有丟失、損壞均由乙方承擔。專柜經營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必須保證專柜商品品種齊全,陳列美觀、豐滿。
第十二條?聯營專柜營業員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如有_____行為,甲方有權處罰、辭退。
第十三條?專柜出售的商品,價格一律按統一價簽六折以下出售,商品銷售一律實行明碼標價,并使用商城統一物價標簽。
第十四條?由于乙方商品質量原因,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危害而導致法律訴訟,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或相應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有對乙方所銷售的商品進行退換的決定權,并有權在貨款結算時扣除相應款項。
第十六條?商城為維護整體形象或整體經營布局調整,供貨商應無條件配合。
第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七條?如遇特殊情況,任何一方無力經營需終止協議時,應提前_____天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如發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同時收回場地而無須對乙方承擔責任。若乙方因提前終止協議,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財產,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補足損失,乙方應負責用銷貨款或其他方式補足差額,甲方不用通知乙方。專柜撤柜時需扣其當月銷貨款作為撤柜后的商品質量售后服務保證金,三個月后如未有問題出現,方可結清貨款。終止協議的事由包括:?1、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在收到甲方書面要求補償通知后7日內未作補償的。?2、如乙方未能清還債務或被提前終止經營,且不論自愿還是強迫進入清算的。?3、乙方暫停營業或歇業連續超過7天以上的。?4、乙方經銷的品牌有假冒偽劣成分(不分情節輕重)或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5、擅自將經營場所轉讓、轉租或轉包給他人經營的。?6、信用嚴重惡化,不服從商場管理,情節惡劣的。
第五章?合同爭議及解決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提出訴訟或由合同簽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委員會_____。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條?本協議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議。
甲方:乙方:
營業執照: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稅號:稅號: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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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簽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