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履約保證金房屋租賃合同(精選3篇)
支付履約保證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筑面積 M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筑面積 M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并于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并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
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簽訂于
經辦單位: (簽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支付履約保證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履約保證金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市訂立。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鑒于甲方與乙方于簽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為保證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諾的履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
第二條保證范圍為乙方未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約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時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賠償的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額
乙方應當按照中標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金額:_______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此筆履約保證金乙方委托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合同預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條保證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可無條件并不可撤銷地等額抵銷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
第五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
保證期滿乙方如約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履約保證金(無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后,甲方也應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資金證明。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項目建設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本合同一式貳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執壹拾壹份,乙方執玖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履約保證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乙方申請,甲方決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公司)進行勞務輸出,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為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屆滿乙方應立即回國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縮短、調整或結束工作期限的權利。
第二條:出國費用承擔及出國履約保證金
2.1 乙方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
(1)辦理護照等出國手續費用人民幣13500元;
(2)單程去日本機票約人民幣3500元(按實結算);
(3)出國前三個月在國內的培訓費用人民幣1000元。
2.2 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還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出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除要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該出國履約保證金還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乙方不愿出國;
(2)因乙方的原因而無法出國、不能出國;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導致乙方無法完成三年工作時間。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工作報酬及回國履約保證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報酬約定為:第一年每月為5萬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為6萬日元;加班報酬約定:第一年每小時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時為32022、第三年每小時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從上述報酬中扣除2萬日作為乙方的回國履約保證金,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該回國履約保證金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滿,乙方不愿回國或因乙方的原因無法回國、不能回國;
(2)乙方回國后拒絕和甲方簽訂期限為三年的
勞動
合同或拒絕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國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以個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乙方嚴重失職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的條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義務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開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擔,國內的養老等社會
保險
金皆由乙方個人承擔,先由甲方代為支付,乙方回國后直接支付結算給甲方。
4.2 乙方從工作中獲得的任何
技術
、知識、信息,均應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公開、泄露或提供給予他人,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三年。
4.3 乙方應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在出國期間不得有下列違約行為:
(1)觸犯法律,違反當地有關勞動或其他條例;
(2)參與或牽涉政治敏感性活動;
(3)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和作出有損甲方和日本公司聲譽的舉動;
(4)進行危險性運動或活動;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無法繼續參加工作的任何行為;
(6)抵觸或違反日本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方的授權代表、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雙方應協商修改有關條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簽
公司工作期間的義務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開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擔,國內的養老等社會保險金皆由乙方個人承擔,先由甲方代為支付,乙方回國后直接支付結算給甲方。
4.2 乙方從工作中獲得的任何技術、知識、信息,均應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公開、泄露或提供給予他人,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三年。
4.3 乙方應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在出國期間不得有下列違約行為:
(1)觸犯法律,違反當地有關勞動或其他條例;
(2)參與或牽涉政治敏感性活動;
(3)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和作出有損甲方和日本公司聲譽的舉動;
(4)進行危險性運動或活動;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無法繼續參加工作的任何行為;
(6)抵觸或違反日本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方的授權代表、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雙方應協商修改有關條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機構提起針對對方的訴訟、仲裁或勞動仲裁。
第九條:雙方確認,本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以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雙方對合同內容理解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