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租賃合同(精選3篇)
中原地產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于___。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___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時間是___年___月___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于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稅費;
第四條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并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第七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3)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原地產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英德市明珠廣場商鋪租賃事宜,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商鋪的位置、租賃面積
1、甲方同意將坐落于英德市英城建設路以東,利民路以南迎春巷以西,建設東街以北的明珠廣場 區 層 號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經雙方共同確定,該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本合同內的一切費用均按商鋪建筑面積計算)。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對該商鋪位的租賃計價面積及周邊環境作了充分的調查和了解,并已清楚地知道了該商鋪在簽訂本合同時的現狀。
二.租賃用途及期限
1、乙方承諾租用該商鋪的用途為: ,經營范圍(品牌)只限于經營 ,除雙方另行書面協議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用途或品牌。否則,本合同立即終止,收回出租商鋪,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損失與責任。
2、甲方出租該商鋪給乙方的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賃期限滿,如乙方需續租,應于期滿前三個月內主動聯系甲方商議相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租金及其他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三.乙方應交租金、物業費及其他費用
1、租金標準:第一年的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第 年起,每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 %。
2、物業費標準: 元/㎡/月(包括公共水電費用分攤),按該商鋪的建筑面積 收取。
3、租金、物業費用等相關費用,乙方須按月交付,于每月5日前主動到甲方財務部繳交當月租金(或將當月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乙方租用該商鋪期間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廣告費、停車費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規定時間支付。
5、乙方應按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規定繳納稅費。
6、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賃保證金及預交首期租金、物業管理費,其中,水電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租賃保證金相等于三個月的租金標準,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保證金用于擔保乙方在承租期內不損害租賃商鋪(包括公共區域)結構、設施、設備和不拖欠甲方租金及相關費用和不得從事有損甲方聲譽和不從事違法經營行為。該費用在乙方完成退租手續并清退還該商鋪給甲方后的一個月后,乙方憑相應的收據,到甲方財務部全額免息退回租賃保證金。
7、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用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
8、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此發生其他費用開支,甲方有權扣除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抵付,不足以抵付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四、商鋪的裝修
1、乙方負責承租商鋪的裝修及相應費用,需要裝修、新增物業結構、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的,乙方必須在施工前將裝修設計圖紙及方案交甲方審核,甲方按照《明珠廣場商業裝修管理規定》審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報建施工。
2、乙方無權對承租的商鋪外墻進行任何形式的裝修和改動,該墻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的任何裝修不得影響該商鋪及整棟建筑物的框架結構。
3、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后,乙方須報請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該商鋪的裝修并正式營業,此條作為雙方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的關鍵條件之一,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其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裝修不作補償及拆除。
五、雙方權利義務
A、甲方
1、甲方為乙方租賃商鋪的商業管理部門,負責乙方租賃商鋪的公共設施設備(乙方改動的除外)和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消防保安、保潔、停車場、裝修以及商鋪外立面、戶外廣場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及日常經營管理。
2、商鋪原有設施設備的維修由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已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指派工作人員進入乙方商鋪進行檢查、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關閉租賃商鋪內的設施設備,為搶修設備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進入乙方商鋪維修設備。
3、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布、通知、介紹、修改、制定或取消有關商鋪及廣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4、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管理部門相關人員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面,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甲方或廣場進行詆毀或作不實宣傳。
5、甲方有權讓任何人員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商廣場公共區域進行各項宣傳推廣或商品促銷活動,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6、在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廣場部分商鋪進行買賣或設定抵押,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7、甲方負責廣場公共地方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水電、及樓宇結構等物業的維修保養工作,對此,乙方應給予充分發揮的支持與配合。
B、乙方
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及相關管理規定的情況下,對所承租的商鋪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商鋪內依法守約的經營活動不得無理干涉。
2、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改變商鋪的基本用途及將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間接或變相轉租、分租、轉讓或與他人交換或舍予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回,裝修不作任何補償及拆除。
3、如乙方需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于一個月的租金作為轉讓手續費。
4、乙方不得對該商鋪進行出賣或設定抵押。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明珠廣場的名稱、標志、圖片和商標作經營上的宣傳,但乙方僅用上述內容表明自己的經營地址除外。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該商鋪之外的任何公共部位進行任何形式的產品推廣、促銷或廣告宣傳活動。
7、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在商鋪內儲藏、放置任何易燃易爆及有毒的物品及材料。
8、通道、樓梯、等公共部位或電梯內留置任何物品或垃圾,否則作遺棄物處理,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甲方指定的乙方招牌以外的任何位置,張貼任何街招與任何形式的廣告,雙方另行協議除外。門面招牌的大小及內容需經甲方的審核同意方可安裝,同時不得侵占相鄰商鋪的招牌和效果。
10、乙方承租商鋪后,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需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依法向相關部門繳納工商管理費及有關稅款,使其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和追討相關經濟損失。
12、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管理部門規定的營業時間,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無理由連續停業7天以上,視乙方自動放棄該商鋪,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回乙方交納的保證金等費用,同時有權清理鋪內商品或其它物品。
13、乙方需對商鋪內自身的財產購買相關的保險。
14、乙方不能將商鋪作倉庫使用,確保陳設美觀,自裝修開業后,不能空場,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另行出租,所收的費用不予退回。
1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及法令,合法經營。如因商品、服務質量等導致消費者投訴、引發仲裁、訴訟,或者如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引發仲裁、訴訟的,或因其他經營行為引發仲裁、訴訟,則該等投訴、仲裁、訴訟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如法律或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先行參加事件處理的,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名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同時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扣留保證金。
16、乙方使用該商鋪時,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給自身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責任,與甲方無關。
17、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明珠廣場管理公約》、《明珠廣場消防安全責任書》等相關文件及今后可能制定的管理規范,如違反,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改正,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并扣除保證金,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乙方應教育員工愛護商鋪建筑及一切公共設施設備,如因乙方雇員或來訪者的疏忽或使用不當,造成建筑本身或附屬設施、設備損壞,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若因延遲通知造成的擴大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8、除經甲方同意的裝修外,乙方不得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隨意加裝、改裝現有供電電路和供水、供暖、空調管線等。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并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19、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合同被終止時,乙方應將商鋪內乙方的物品全部搬出,將商鋪騰空后交付給甲方,如乙方不騰空,則視為乙方遺棄該商鋪內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0、租賃期滿或合同被解除或合同因其他原因被終止,因乙方裝修而形成的不動產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六、違約責任
A、甲方
1、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將保證金如數退還,并補償兩個月租金給乙方。
2、甲方應按規定準時提供該商鋪給乙方經營使用,苦逾期提供該商鋪的,則全合同規定的相應日期也相應順延,若逾期提供商鋪超過 天的,則乙方有權在 天內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退回已繳納的相關費用。
B、乙方
1、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及一切相關費用,逾期需向甲方繳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10天不交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水電供應及其它的相關服務。如拖欠一個月(含)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并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商鋪,同時保證金不予退回,對裝修不予補償,并且乙方不能拆除固定裝修。乙方在甲方發出收回商鋪通知后三天內繳清拖欠甲方的一切費用后,搬出該商鋪,否則,甲方有權扣押并自行處置該商鋪內的所有物品。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合同,否則各項保證金不予退回,并補償兩個月租金給甲方。
3、乙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或各種管理制度、公約的規定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超過期限仍未改正,視乙方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終止解除合同,隨時收回商鋪,各項保證金不予退回,并不作任何補償。
4、乙方如被公安、稅務部門查處或被吊銷執照,在三十天內無法恢復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將商鋪整體或部分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但事先應知會乙方,但無須征得同意,并在合同生效后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后新的業主繼承本合同,并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商鋪全部清空,并將鑰匙及甲方在鋪內的固定裝置、設備在恢復原狀后交回給甲方。乙方的固定裝修不予退回,甲方對乙方在該商鋪的投資不作任何補償。
八、不可抗力
1、如出現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導致商鋪損毀或無法使用,且甲方無法在六個月內將損毀恢復時,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終止合同;在此情況下,雙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損失。
2、如合同期內由于政策、法令、戰爭等政府行為致使該商鋪無法繼續經營,雙方將自動終止合同,結清保證金后互不追究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給予對方的通知、請求、要求等,必須用書形式,并按照本合同所寫明的地址,予以送達。若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更改,未通知對方的,按原來的聯系方式聯系,視為已履行了合同通知的義務,如果因此而無法聯系,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負。
2、乙方開業前須向工商部門及稅務部門上辦理有關證照,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雙方簽訂的一切書面文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英德市恒基物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電 話:
簽 約 人: 日期:
乙 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簽 約 人: 日期:
身份證號:
中原地產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區路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前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