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設備短期租賃合同(精選3篇)
燈光設備短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近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設備:(如所需設備較多,乙方所列設備清單為合同的有效附件)。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二、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如活動時間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飲料.
三、服務地點:
四、服務性質:
五、租金支付:全款總額 人民幣。此為不含稅價(如開發票需交 稅金)。如甲方負責運輸,則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到乙方公司接人員及設備并在活動結束后負責運回。在活動當天服務人員與設備全部運到并安裝調試后甲方需全款結給乙方作為勞務報酬。如為多天活動,則需另議。
六、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如一方無故取消,需賠償違約金,為實際損失。
2、如遇天氣和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責任由甲方負責。
3、如為多天活動,設備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方負責設備的保管,如發生設備損壞、丟失等情況,甲方需照價賠償給乙方。
4、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令法規辦理。如發生爭執,雙方不得圓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6、對于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 )良( )中( )差( )原因
7、對于此次活動的音響設備有何評價:優( )良( )中( )差( )原因七、補充規定:現金結算。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燈光設備短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承租方:鑒證意見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經辦人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鑒證機關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燈光設備短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關于場地租賃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場地及設施
1、甲方場地地址:平方米;
2、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年日始至日止。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在租賃期滿30日前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租賃權。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方式
1、租金的繳納方式為半年繳,每次繳納全年租金的50%。第一次繳納的時間為日,第二次繳納的時間—年
2、履約保證金:人民幣)由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與權力
1、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須按時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按時收取相關租賃費及派生費用的權利;
3、由于場地規劃拆遷,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提前告知乙方的義務;
4、租賃期間,甲方享受對場地的監督檢查權,并主動聽取乙方意見改善管理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應妥善保護承租場地及設施。如乙方需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等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同時提交施工方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費用及安全問題自負。
3、乙方應負責承租場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衛生等,由此發生的各類問題與甲方無關。
4、乙方應于合同終止日無條件將租用的場地歸還甲方,并確保場地及附屬設施完好無損。
5、乙方經甲方批準自行建設的附屬設施,合同解除后,可移動裝修及設施部分,乙方可以帶走;不可移動部分,乙方不得人為破壞,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因建設造成的投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建設投資作價抵頂租賃費及派生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派生費用
租賃期間的派生費用,如水、電費用,按月以水表、電表計量的實際用量計費,由乙方全部承擔。其中電費每度,水費每噸。
以上各項費用,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納上月各項費用,乙方拖欠上述各項費用達十日以上后,甲方有權利停止供水、供電。
第七條合同主體的變更
1、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合同終止的條件,甲方將租賃場地所有權移交給第三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因經營需要,涉及租用場地整體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期滿;
3、甲方規劃拆遷。
屬上述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1、乙方擅自將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未經甲方同意的;
2、乙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擅拆除甲方原有設施或侵占不屬合同內規定場地,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4、乙方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租金及派生費用,且拖欠時間累計壹個3月的;
5、乙方未履行《消防安全規定》,又違反有關國家政策及規定,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6、甲方規劃需場地拆遷或計劃另有用途的;
第十條違約及免責條件
1、乙方因使用管理不當致使場地及設施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2、乙方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期繳納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4、甲、乙雙方合同終止,乙方未按期歸還租用房屋,甲方有權追加期間的雙倍租金和采取停水、停電、封門等措施直至扣押物資;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外所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債務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不得隨意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乙方已交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
7、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返還乙方多交納月份租金,及其履約保證金;
8、甲方要求乙方參加財產保險,場地、附屬設施及商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租賃的場地在堆放燃煤及其他貨物時,其貨物距離圍墻等設施壹米以上。乙方如有違反,其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等,均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