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交通車租賃合同(通用3篇)
北京市工作交通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根據(jù)《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xié)議。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車一輛作為工作交通車,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
所有人:__________
所有人地址:__________
額定載客: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
甲方租賃乙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月,每_____月_____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乙方出據(jù)正式發(fā)票。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甲方單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辦理停租手續(xù),協(xié)議即終止。
四、甲方職責:
1、因甲方租用所產(chǎn)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甲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租車費
3、甲方租賃期間調(diào)度乙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fā)生的費用均與甲方無
關。
五、乙方職責:
1、乙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nèi);
3、乙方按時繳納各項規(guī)費,保證甲方能正常用車;
4、乙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乙方允許甲方人員駕駛,所產(chǎn)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甲方的調(diào)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乙方按車輛保養(yǎng)規(guī)定、按時保養(yǎng)車輛,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7、乙方車輛發(fā)生故障時,乙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yǎng)時間,如超過時間,乙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甲方使用,否則甲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乙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甲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guī)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xié)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須自備通信工具并確保24小時開機,如需要更新聯(lián)系號碼必須提前1天上報申請并通知公司全體人員儲村。如因聯(lián)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聽電話時間造成公司直接損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當月租憑全部費用。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或被授權代理人:_____或被授權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北京市工作交通車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_____
出租人:_____
一、出租人將1輛油罐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架號:10132622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為4500.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油品運輸。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承租人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自負。
六、違約責任。只要承租人租車,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將車調(diào)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工作交通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出租方根據(jù)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型號為x、發(fā)動機號為x、底盤號為x)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一年,自20x 年 月 日至20x 年 月 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于機場內(nèi)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運輸業(yè)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fā)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戶支付租金。
4、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x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廣西梧州機場。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油罐車的維修保養(yǎng)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周需發(fā)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xié)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shù)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fā)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zhì)(油罐車應屬于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zhì)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fā)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本協(xié)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xié)議發(fā)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xù)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xù)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為20xx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為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chǎn)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租方:x
承租方:x
法定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