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7篇)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企業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并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并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復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于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四)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蓄意違章;2、酗酒、吸毒;3、自殺或自殘;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xx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三)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4
為保證珠 項目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本項目發包人 有限公司 與承包人 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
第一條 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傳達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督促、指導施工承包人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承包人對施工承包人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消防安全隱患。
第二條 承包人職責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對建設標段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二)在建設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
(三)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4米,能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作業要求,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臨時消防車道。
(四)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提供處置火災突發事件所需的消防用電。
(五)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六)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七)嚴把易燃建筑材料進場前的復試檢測關,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進場前的檢測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燒性能達不到等級的,絕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杜絕火災隱患,嚴防火災的發生。
(八)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九)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做到布局、選型合理。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且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生活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區域。
(十一) 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辦公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業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現場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現場監護。在危險場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氣瓶、火工品在儲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倉庫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可燃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建造危險品倉庫,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落實專人保管。
第三條 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按公司有關質量信用評價和“六位一體”檢查考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工程項目保修期結束時止。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5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_____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______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
適用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6
一、為明確員工及班組安全責任,杜絕“三違”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實現“三零”目標,簽訂此協議。
二、班組是安全質量管理的現場實施層,班組長是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實行“正班長抓安全,副班長抓生產”。
三、班組長在班前會上要明確員工的工作任務及安全職責,做到“班前六必講”:必講上班安全質量情況和遺留問題;必講對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必講當班安全措施;必講崗位安全責任;必講特殊作業人員崗位要求;必講可能發生問題的處理意見。班組長在班前會上必須對所有入井人員結成互保、聯保對子。
四、班組長有做好班中行為觀察的責任,培養員工按程序操作的習慣,糾正員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五、班組長要抓好現場管理,監督員工按規程作業,保證作業安全和工程質量。對違章作業員工有權制止并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班組長要關心員工的思想狀況,有安全思想教育的責任,幫助支部書記做好“安全不放心人”的跟蹤教育。
七、員工有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義務,有做好“自保、聯保、互保”的責任,明確互保、聯保對象。在工作中做到“三不傷害”。 發生工傷事故,對輕傷事故直接責任人罰款10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對象2500元,罰班長3500元,罰當班其他班組長20__元/人;對重傷事故責任者罰款12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對象3000元,罰班長4000元,罰其他班組長3000元/人。
八、員工有權拒絕班組長的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工作面出現險情沒有處理時,有權拒絕作業。 九、員工嚴禁酒后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扒蹬跳車,嚴禁蹬皮帶,嚴禁盜竊礦山物資,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違者嚴格按制度給予罰款、警告、記過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遲到、早退,上下班要乘坐礦提供的交通工具,否則,出現交通事故后果自負。
十一、員工要保證自己不違章作業,并有責任制止其他員工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者嚴格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并對崗位隨機聯保人員追究連帶責任,違章作業者自覺參與“過五關”。對年累計三違超過兩次的員工待崗強制培訓1個月,違章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待崗強制培訓3個月,凡是待崗員工一律調離原單位、原崗位;礦內自行找崗位,出現重傷事故的班長必須撤職。
十二、員工要支持班組建設,積極參加“安康杯” 競賽活動,不拉班組建設的后腿, 提高安全意識和崗位技能,推進班組建設。
十三、本人嚴格遵守《x煤礦安全獎罰制度》,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隊長:
班長:
員工: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7
一、認真履行電工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上級對電工的要求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工地的供電線路、機械設備承擔起維修和管護工作,對安全工作提高認識,增強安全觀念,提高對自己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識,確保工地用電及各種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三、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第一,對塔吊要定期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有可能發生事故隱患的部位進行搶修,修復后要經塔吊司機驗收,驗收合格由塔吊司機簽字接收。對塔吊攪拌機,每三天檢查一次。
四、對施工場地內所有灰撮子、灰槽子、磚托盤全部仔細檢修,需換鋼絲繩的及時更換,不得遷就使用確保安全。
五、對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檢修做到完好無損。
六、帶電作業檢修時,必須按規章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等。
七、施工現場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品。電源線路電器開關周邊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亂扯線路,電纜線要做好地下掩埋,吊車用電做好絕緣處理,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室內照明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要配置沙箱。
八、做好各項施工工程的協調用電工作,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做到工地有事無事常在崗。發現事故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及主管領導匯報,并組織好相關人員及時搶修,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無人員傷亡。
以上各項必須認真遵守,如有違規嚴肅處理。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電工獨自承擔并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工地電工(簽字):
安全科(簽字):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8
為在黑龍江省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黑龍江省寧安市國土儲備整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黑龍江省鴻慶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志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寧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9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了強化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責任
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單位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分包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施工。
分包單位進場前,分包單位必須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崗前教育以及經總包單位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
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單位有權下達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并不按期整改的,總包單位有權停止分包單位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去做,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發生事故時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由總包單位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幫均與總包單位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監護,完工后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分包單位必須熟知地下管線敷設位置、走向,對于不明管線必須報請總包單位待歸屬地確定、經產權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線會簽單施工或發現不明管線未經許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線損壞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為便于現場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多少,分包單位必須向總包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后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隱患或違章并不及時整改而被處罰,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由總包單位從分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員職責
施工從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用電防護設施。
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由總包單位(或甲方)予以辭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廢料運到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 事故處理
由于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單位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的人個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單位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由于總包單位或總包單位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單位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單位處理。
四、 本協議一式四份,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監理部、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班組(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0
承租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外租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訂外租機械租賃協議的基礎上,特簽定如下機械安全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適合于_______工程_______日立—50挖土機、壓土機,機械租用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職責: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據法律法規及______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確定乙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
2.機械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甲方對所租機械組織進行全面驗收,并履行驗收手續,需有相關記錄。
3.機械使用前,甲方應將機械工作范圍、設施的保護及相關注意事項,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安全交底,并需得到乙方確認。
4.甲方須設專職機械設備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機械調配,并負責施工過程中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5.甲方對使用的外租機械定期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6.甲方對外租機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對不符施工要求的設備有權清退。
第三條乙方職責:
1.需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證措施。
2.保證所提供安全的機械及設備防護部件_______%的完好率。并負責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
3保證甲方正常機械使用的需要,禁止機械帶病和防護設備不齊全設備進場作業。
4.保證機械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及時到崗,隨機配備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滿足施工需要。
5.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甲方查出問題負責及時整改。
6.乙方機械作業前,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施工,無《安全技術交底》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7.乙方在作業時,應對施工現場地上管線和設備負責保護,發現地下不明物應告知甲方,并進行有效地保護,不得損壞。
8.乙方法定代表人因客觀原因需要委托他人簽定協議,須有書面委托的證明。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資料
1.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2.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3.進場作業人員身份證及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第五條賠償責任
1.施工過程因甲方未告知作業范圍內,地下設施情況,強令乙方在不明情況下作業,而引發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設備損失,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機械設備,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外租機械設備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的范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應當貫穿工程施工全部區域范圍的全過程。工程施工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對屬下各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負責。
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施工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5.乙方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6.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防護要求,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應設置明顯安全標志,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安全;施工現場應當設有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設施及搶救措施。
7.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
8.遵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交通衛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服從安全指導,確保勞動者安全。
9.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在交底書面材料上簽字。
10.乙方應負責為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并處理善后。
11.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12.乙方進入機房施工,未經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罰金___元/次。如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之內容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施工區域和施工過程中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安全措施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后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立協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本工程施工中雙方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項目責任書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全管理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是乙方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3.乙方在簽訂項目部責任書進場后,應盡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辦理工程開工安全受監報告手續。
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組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數量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級兼職安全員。并將機構及人員名單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5.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配置有關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文本,并按照規定遵照執行。
6.現場必須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特殊作業人員審證制度。
7.乙方負責施工的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統一的標識標牌設置,施工機械操作規程及各類安全禁止、警示標志等,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資料按DGJ08-903-20__規范為標準。
8.乙方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和各類安全生產專項實施方案,并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能實施。報審的方案等資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9.乙方的有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項目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和要求。各種安全教育均應做好有關的文字記錄及保留簽到頁。
1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施工作業人員應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節變換安全教育、節日前節日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動中的安全教育。并留下各種安全教育的文字記錄;施工中乙方應了解和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線及供電部門報告,采取保護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在限期內整改。
13.對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并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經濟罰款,對于重大危險源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甲方有權責令該項目暫緩施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并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隱患整改完畢后通知甲方復查,整改合格后方能繼續施工。
1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乙方應對相應的工種和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必須有交底內容和交底人簽名,接受交底人也必須全數簽名,班組長和班組成員之間不得代為簽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負責。甲方應檢查督促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使用前對其進行檢查驗收或委托專業機構檢測。
16.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均應定機、定人、定崗位。大型機械和特殊作業應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后上崗。中小型施工機械須經企業內
部培訓、考核合格后發證上崗。
17.電焊機使用前必須安裝二次空載降壓保護裝置,一次側和二次側電線完好無損。動火前須辦理動火申請、指定監護人、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并配好滅火機。登高作業時需配置鐵制接火斗防止焊渣濺落。
18.氣割作業前應檢查氧氣、乙炔表具是否完好,減壓閥防回火裝置是否完好,紅、黑橡膠氣管損傷老化程度、氣管與鋼瓶的連接必須使用專用軋箍。氣割作業時兩瓶之間應保持__以上的安全距離。動火作業申請同電焊作業相同。
19.各種中小型施工機械進場后必須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的機械需掛驗收合格牌,做好電動機械的接地保護、搭設防護雨棚或操作棚,并填寫中小型機械進場檢查驗收單。
20.現場臨時用電應以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為標準。使用的各類電箱應為__版。
21.現場腳手架的搭設,使用與拆除應以行業標準《腳手架搭設驗收技術規范》(JGJ130-20__)為標準。
22.現場防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市消防條例》為實施和檢查的依據。
23.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甲方和屬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得隱瞞事故。
24.一般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調查處理,但必須以“四不放過”為原則。
25.傷亡事故的善后及調查處理由甲乙雙方配合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調查。
26.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是該項目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該項目還應承擔事故的所有的經濟責任;如事故影響到甲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暫扣、扣分或產生其它嚴重后果的,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處罰,或撤換工程項目經理的職務。
27.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27.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7.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9.本協議自立協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4
總承包方:(或簡稱甲方)
分包方(建設單位外委): (或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遼寧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就長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與建設單位外委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協議內容
1. 甲方責任及義務
1.1. 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1.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報甲方審核。
1.3.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直至清退出場。
1.4.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1.5.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員有權停工和采取強行措施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 乙方責任及義務
2.1. 乙方須嚴格遵守長春市關于施工企業用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4. 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長春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2.5. 乙方應杜絕死亡、重傷、火災、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2.9.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10.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11.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具有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1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13.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購買正規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
2.1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
2.15. 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長春市政府、長春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權向建設單位匯報情況,讓建設單位參與監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等災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立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2.18. 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負責。
2.19.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長春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施工中乙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并且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0. 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甲方關于施工技術管理、現場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化學危險品管理、消防防護及保護女工的各項程序。
2.21. 乙方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現場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品,并對其健康定期進行檢查,并承擔其相應費用。
2.22. 乙方須按規定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堆放并及時清運。
2.23. 現場狹小乙方不能在現場設置食堂及宿舍。
2.24. 對于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甲方有權監督、跟蹤檢查乙方廢棄物處理情況。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廢棄物處理,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采取其它處罰措施的權利。
3. 外保溫吊籃的使用
3.1. 甲方責任及義務
3.1.1. 甲方負責提供吊籃給乙方做外墻保溫使用。
3.1.2. 甲方負責吊籃租賃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維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籃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相關資料齊全。
3.1.4. 吊籃配重塊數量及重量按廠家要求設置,不允許減少。
3.2. 乙方責任及義務
3.2.1. 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2人。
3.2.2.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籃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籃在雷雨、霧天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內,工作鋼絲繩不得有砂漿、雜物,如發現鋼絲繩開裂,亂絲、變形必須通知總包方更換。
3.2.6. 安全鎖鎖緊鋼絲繩時,安全鋼絲繩在受力情況下,嚴禁強制開鎖,應將平臺提升,在安全鋼絲繩不受力時自動打開安全鎖。
3.2.7. 提升機如發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
3.2.8. 吊籃使用結束后,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為原因造成吊籃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
3.2.10.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3.2.11.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當及違章作業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非乙方原因責任方負責。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6
甲方(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國家及北京市建筑及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特簽訂施工安全生產合同書。
1.承包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目標:_________________
2.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2負傷頻率控制在4‰以內;
2.3無急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2.4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2.5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2.6杜絕在施人員發生刑事及治安案件
2.7教育在施人員不發生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單位內部穩定。
2.8必須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環保達標,無擾民事件發生。
3.用工制度
3.1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筑企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關于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必須辦理并具備合法的以下安全資質:_________________
3.2.1企業法人簽發的《法人授權(委托)書》;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7
安全生產協議書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8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9
抹灰班組安全生產協議書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背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格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酒后作業。
2、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腳手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3、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架板嚴禁支搭在門窗、水暖管道上。
4、攪拌與抹灰時,要注意防止灰漿及雜物落入眼內,造成事故。
5、在室內推車運輸時,注意不要碰撞架子,過道轉彎時注意防止小車把擠手,推車時不準倒退。
6、室內要有足夠的光線,在黑暗潮濕環境作業應采用安全電壓照明。
7、在預留洞口作業時,應設安全防護設施,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拆動防護設施。
8、所用砂漿攪拌機要由專人操作,做好接地保護,保證一機一閘。
9、嚴禁打架斗毆.
10、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10萬元以內由承包方自行承擔,10萬元以外,視事故發生原因分清責任主次,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總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0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為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并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為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核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墻、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墻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衛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衛、環境衛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周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后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于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于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采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6.1、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2、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3、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4、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5、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6、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群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群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為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核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后,并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于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于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衛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后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簽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此協議作為“項目經理目標責任承包協議書”的補充協議,甲方將合同約定的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協議內容:
一、甲方責任:
1、 認證貫徹和執行國家及省、市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 甲方不得嚴格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3、 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4、 隨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 甲方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督有權查處、制止乙方的違法行為,并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在整個合同履約期間內,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負責派駐安全管理員,乙方負責在施工區域內的安全責任:乙方服從甲方、現場監理即總包的管理,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規定,以確保施工人員在安全環境下施工。
2、 乙方在進場時應委派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和整改;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條例等要求的各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各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乙方保證一旦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拯救任何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并向雇主報告。由事故責任方承擔施工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具體要求如下:
(一) 施工前安全要求:
1、 簽訂安全協議及管理協議;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明確雙方現場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2、 乙方在進場后根據施工圖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分析識別危險源,并編制應急預案,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等資料。
3、 乙方必須給現場作業人員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 乙方必須對所有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安全裝備。
(二) 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1、 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施工區作業,只能到允許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不準亂跑亂竄,嚴禁攜帶煙火等。
2、 進入特殊部位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
3、 施工工程中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現場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必須辦理作業許可證。
4、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完工現場清,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出工地。
(三) 施工要求:
1、 施工材料排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施工人員的操作、巡檢。
2、 嚴禁觸動正在施工的管道、閥門、電線和設備等。
3、 高處作業必須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庶擋措施。
4、 施工動火作業,要有專項安全措施,由動火單位提出,項目經理、安全員、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共同簽發“動火證”后方可施工。并按要求對動火區域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置消防滅火器材,設專人看護。
(四) 乙方出現違章情況,應接受甲方處罰,處罰標注如下: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處罰標注:
序號違章情況描述處罰標注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00元/次
2現場發生偷盜事件,返還偷盜財物或賠償實際損失及按公安部門意見處罰。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均處罰。10000元/次
3現場發生打架斗毆事件,不論緣由,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均處罰。5000元/次
4現場發生對成品半成品破壞事件,除恢復或賠償實際損失外,對負責人所在單位進行處罰。5000元/次
5現場施工違章指揮。500元/次
6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500元/次
7在施工現場、倉庫吸煙。200元/次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2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范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匯報,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注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項目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并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煙。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設備等,不經項目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周歲的童工和建筑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后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筑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項目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并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3
1、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積極參加公司各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會議和活動。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負責協助經理做好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領導并支持技安員的工作,對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持續有效負責。
3、在生產工作中堅持做到“五同時”,學習推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本單位的管理水平。
4、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年度計劃和月份工作要點,實行安全值班工作制度,組織安全檢查,針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制定并實施整改措施。對上級檢查提出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應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并按時復查。
5、組織并落實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外施隊使用管理規定,及農民工進場培訓、考核和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的有關規定。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本單位的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6、嚴格對分包單位的使用管理,負責協助經理審查其施工安全資質。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生產合同或協議的同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合同或協議的落實。
7、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質量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8、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按要求及時上報。組織或參加事故的調查,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生產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和雙方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進場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內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鉆探生產任務,科學、合理地組織施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杜絕一切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對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二、安全目標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2、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中毒、交通和火災事故。
3、 杜絕死亡事故,避免重傷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 ‰,減少輕傷事故,年因工負傷頻率不超過10‰
4、無職業病患者。
三、甲、乙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甲
方項目管理單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乙
方單位全稱
單位負責人
安全員
施工人員總數
特殊工種數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絡體系等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并存檔,監督乙方責任人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于審查不合格施工機組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負責監察監督乙方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情況。
3、負責對乙方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于乙方存在的嚴重隱患和多次重復出現的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停工整頓處理;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管理和生產需要甲方幫助其培訓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支持,并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6、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須積極協助搶救,并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五、乙方安全職責
1、進場施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全體施工人員名單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等安全管理資料,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按照施工人員名單,根據作業環境和施工特點,分工種、分崗位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考試結果須報送甲方。
3、負責向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必須認真執行國家《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鉆探工程安全規程》及福建省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
5、指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報甲方認可,登記備案。
6、按時參加甲方的安全例會,對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制定對策進行整改,并隨時向甲方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7、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的領導。
8、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的投入。
9、乙方自備機具、設備及施工器材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話,責任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接到違章罰款通知單后,要在二天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逾期不交的,每遲交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從工程結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險措施
1、乙方必須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人身傷亡的意外保險。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犯安全生產規定的罰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減。
七、事故經濟責任劃分
1、由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員工傷、殘、亡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亡人員及其法定供養親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乙方雇傭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而上崗者,發生的傷、殘、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負責。
3、由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分歧,按國家規定,由上級主管部門裁定后處理。
八、處罰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罰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頓;情節特別惡劣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施工機組清退出施工現場。
1、事故隱患嚴重,直接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認真整改的。
2、隱患和違紀較多,造成事故或影響甲方安全生產評比、達標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安全生產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
4、自帶施工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備、防護用品驗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視安全生產,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的。
6、施工人員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于此類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加重處罰。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國家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壹份備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5
1、健全完善勞務用工制度,協同各級技安等部門對新招收的人員(含外施隊)要組織相應的入場培訓、教育和資格審查。檢查外施隊注冊情況,對不符合用工條件的給予清退。
2、對違反勞動紀律者加強教育,提出處理意見,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領導。
3、嚴格執行各種作業人員崗位作業證件的有關規定,對其操作證件負責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上崗作業,井向技安部門和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從勞務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認真執行對責任者(含外施隊人員)的處理意見并將處理材料歸檔。
5、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創建達標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標準,參加創建達標與文明施工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并規范相關內業資料。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勞資員簽字: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6
甲方:
乙方:
為加強 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后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系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并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復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要求,并做好相關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周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并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作業班組內部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協議,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定期由班組長牽頭召開班組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班組長和班組人員應履行如下職責:對本工種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對各種機械的使用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新工人未培訓進行操作,由此引發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負責,在甲方處理工傷事故后,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4.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5.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6.乙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組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本班組施工范圍內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0.對本班組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殘疾人及未滿16周歲的童工、超過55周歲的老年人,如未進行此項工作發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由乙方支付。總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資后,優選支付賠款額,直至扣完為止,其余工人發生的糾紛由班組長負責,甲方可向法院起訴班組長的追加索賠的權利,包括班組長家庭的房屋、財產等。
11.按規定要求班組長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2.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3.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4.按甲方要求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宿舍內禁止留宿不在本工地工作的所有人員,一經發現立即清除并給予班組長_____元/次的罰款。由甲方提供的臨時宿舍床鋪不允許承包班組的職工私自改變其搭設方向位置等,不允許其家屬在現場居住,職工家屬來工地一律在外自行租賃房屋,如違反每起罰班組長_____元,并清除出工地現場,否則每天按_____元收取房租,從乙方當月生活費中直接扣除。
15.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職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餐具、自行開小灶,宿舍內不允許使用電爐、取暖氣進行取暖,一經發現給予沒收,并每次處罰班組長_____元。
16.教育本班組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如出現承包班組的職工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等現象,甲方所有管理人員均有權給予制止,經管理人員等攝影曝光后,給予罰款,再由承包班組處罰工人。
17.不允許職工之間賭博,嚴禁職工之間打架,每發生一起,不論何原因罰承包班組長_____元/起,發生群架斗歐事件,不論何原因罰承包班組_____元/起。醫藥費由打架者自付。
18.乙方教育好本班組的職工,嚴禁盜竊工地上的所有物品,一經發現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按盜竊的金額給予承包班組長2倍—10倍的責任罰款。
29.發生安全事故后,如屬乙方全部責任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如不及時處理或不能處理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查明原因的由甲方先處理,乙方協助處理,查明原因后按責任原因甲方再進行處理。
七、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