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賃合同(通用3篇)
承租人租賃合同 篇1
法律咨詢:
去年9月,她將一套閑置房子對外出租了,租期一年,如今租期已經超過了近兩個月,可打租客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沒人接,這個租客一直不見蹤影,導致自己進退兩難。面對這種情況,她又不敢擅自將租客留在房里的物品搬走,怕到時候屋內的東西丟了說不清楚。自己到底該怎么辦呢?
專家回復:
按照法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若繼續使用房屋,在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則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可以隨時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到期后既不繳納租金又不騰空房屋,承租人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賃費用,并解除其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訴前,通過書面催告的方式要求承租人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相關義務,以及告知未履行義務將產生的法律后果。
相關法律知識:
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租賃合同除了到期自動解除外,還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盡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
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時間內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無法履行,致一方損失并繼續擴大損失。
三、因發現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這種情況是指法律上規定的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這種情形的產生,導致一方或雙方的損失,如不及時解除合同,損失將會繼續擴大。
五、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六、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1、轉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轉讓。
承租人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
二、有權決定在租賃期滿后是否繼續出租。
三、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
四、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有權責成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出租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關知識:承租人違反規定的行為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的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或是與他人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租賃物結構或改變用途(拆改結構有可能造成租賃物損壞,改變用途則是違約行為);
3、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
4、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的租賃物;
6、法律、法規規定要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其他行為。
相關法規: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使用權
按合同約定,承租人有權占有、使用租賃物;
違約賠償
對出租人違約(沒按約定提供租賃物)行為,或因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的租賃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賃期內,可以將租賃物轉給第三人承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使用細則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后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于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瑕疵通知
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租賃合同 篇3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后,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市號、間數:、樓層:,共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乙方支付租金。具體協議如下:
1、租期條款:年
2、租金條款:第壹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第壹年租金支付時間為:
3、乙方要求續租時,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甲方一個月內不予答復的,合同視為自動繼續生效一年;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后,乙方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但要留有合理期限便于乙方搬移房屋內的乙方的物品。
4、甲方允許乙方轉租第貳層、第叁層、第肆層的租賃房屋乙方應愛護室內外甲方所有的水電設施等。各類水電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或損壞的,乙方應照價賠償。室內乙方的設施如因甲方原因損害,甲方應照價賠償。租賃期間乙方如需進行整體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
5、乙方在租用期間水費、電費自負。
6、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導致消防事故的,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導致消防事故的,造成損失,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7、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使用出租屋,在該出租屋內禁止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8、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保持房屋清潔,不得在樓道亂堆雜物。
9、違約責任:乙方違約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違反本協議,終止履行本協議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未按時出租房屋造成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負責賠償損失;乙方違反本協議,終止履行本協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滯納金的計算方式:按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為標準,以從該年度違約逾期支付租金之日起至該年度的租期到期之日止期間內租金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金額為滯納金金額。違約金計算方式:從違約之日起至本協議租期到期之日止期間內的租金金額為違約金金額。
10、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