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精選31篇)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證:
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于義烏市北苑街道_____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為: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_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為_元/年,支付方式為:先付費后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后,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的,在甲方勸阻之后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后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污水、污物亂倒、亂堆,收市后做到攤收場凈。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得占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嘩,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創建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轉租
在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場地轉租經任何第三方。若出現擅自轉租行為的,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場地,并沒收保證金,剩余租金不予退還。經甲方同意之后,必須要到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轉租手續,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在租賃期間內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不按時繳納場地費用的
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后不糾正的
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與顧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與其他承租戶吵架打架,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就租賃市場攤位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價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 經營范圍酒類,租期 年,即從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租金
租金共 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實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簽合同后當日內開始交租金。
第三條 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起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押金 元人民幣。待乙方不租賃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賃期內的經營范圍必須按市場規范要求經營,不得隨意經營,一但發現一次警告,二次沒收,后果自負。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設備,如有造成損壞的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自行轉讓和出租,所退攤位由市場統一安排。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交納有關稅費及有關費用,甲方上級管理部門對市場進行統一升級規劃調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間乙方應服從市場管理,守法經營,公平交易,不摻雜、使詐、短斤少秤、哄抬物價、強買強賣,否則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間,乙方自覺做好“三防”(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嚴格按照與市場簽訂的消防責任書執行,甲方不負責財產保存。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元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進行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不提供場地的用水、用電等設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電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逾期交納者,每逾期一天加收應交數5%的滯納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不退還押金。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后,乙方原則上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如特殊情況可在當月底七天內向甲方提出申請,中途無故終止合同者,甲方將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
4. 合同期間,由乙方自覺實行攤位經營場所“三包”(包衛生、秩序、整齊)工作,不亂丟亂潑雜物、臟水、不亂堆亂放,不占位越線,違者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及處罰,多次違規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攤位,押金不退還。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 各業戶租用的攤位損壞,維修費用由各業戶自行負責,各業戶的水電維修由業主負責。
2.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完好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 10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比如: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乙方責任自負。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兩份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蘇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就東罾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農貿市場 交易區 號攤位,具體位置以商戶與市場協商的具體位置為準,面積 ㎡,市場規劃要求經營范圍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1、租金為人民幣 (小寫: )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逾期繳交的按日追加 的違約金。
第四條 租賃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更換、改建、擴建
(一)市場內公共設施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
(二)乙方應自覺愛護好市場設施,期滿交接時乙方應保證租賃設施處于良好狀態。租賃物附屬設施屬容易損耗的(如光管、燈炮、消毒燈、滅蚊燈、排氣扇、漏電開關、水、電開關、水表、電表、支管線、滅火器、門鎖、鋪位的卷閘的小修等),其維修、更換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場內(含商鋪內)拉接水、電和增設負荷。乙方如需對鋪位進行裝修、改建、擴建或增設負荷,必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屆滿或乙方中途違約致使合同解除時,乙方增設的設施不能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如將租賃物及設施(含增設設施)損壞、毀壞,必須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第五條 攤位的轉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攤位。如私自轉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證金甲方全部扣除。
2、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必須經甲方簽章方為有效),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
第六條 攤位的調整
在市場運營過程當中,甲方對乙方均不做任何獨家經營以及嚴格經營范圍劃分的承諾,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乙方不得無理糾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終止協議。如因市場需要甲方對攤位進行調整,甲方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擴充攤位的行為甲方無需向乙方通知,擴充攤位數量的行為乙方也無權過問。調整攤位,乙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七條 廣告宣傳
市場內建筑物即附屬物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場內張貼廣告,如需做廣告宣傳申報市場管理辦公室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統一策劃進行制作,進行區域內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暖、衛生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1、 電:市場內有分支電表的商戶,電費按照每月電表實際用電度數*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沒有分支電表的商戶按照每月甲乙雙方均認可的用電數估值*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副食、面點、蛋糕區柜臺電費按10元/月每節柜臺收取。
2、 水、暖、衛生費、治安費: 一次性繳清。
第九條 管理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管理保證金 元。在租賃期內,管理保證金由甲方管理。只用于消費者權益以及市場規章制度和市場經營場所設施和設備的保障。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有權自行動用保證金進行處置或者處罰: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違反市場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損壞市場設施以及市場設備的。 甲方使用管理保證金先行處置或者處罰后,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內予以補足。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并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乙方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部門規定的衛生、工商、稅務等營業證、照,但是辦證費用及日后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2)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并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3)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4)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準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準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核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了解物業管理、管理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乙方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甲方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甲方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電器具,必須先經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并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乙方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乙方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并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乙方要及時記錄商品準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甲方代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乙方應服從管理方對商品劃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占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乙方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食品安全法》
第27條要求。
第十二條 責任的劃分
1、因供電部門檢修或者調度造成市場停電所導致的乙方經營或者商品受到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2、經營者亂拉電線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因經營者忘記關水龍頭而導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戶受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多次違章屢教不改,不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甲方有權擅自將其清除出場,攤位另行安排,所有后果乙方自擔。
5、乙方不按期繳納租賃費、稅費、電費、水費、衛生費、采暖費、治安費超過規定期限半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停業以及搬出市場。
6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乙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7攤位交付后__1__個月內,乙方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累計停業___1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并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10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0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占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對嚴重失信經營者或者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場經營資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市場。
14、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 5 日內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內仍未搬出物品,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自愿交由甲方處理。因乙方逾期不搬遷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5、甲、乙雙方若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 元給另一方。
第十三條 其他
(1)賣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戶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制定并且張貼明示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濱海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代理人: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經營類別:
一、租賃房屋的位置和用途
1、甲方將位于義烏市北苑街何車村的攤位出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經營期內變更經營類別,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2、菜市場的營業時間是: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的支付
1、租賃期從(日期)開始至(日期)。
2、租賃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租金人民幣/年(包括但不限于展位使用費、環衛費、水電費、工商、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支付方式為:先付后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后,如雙方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的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保證金。乙方應每天清場,白天清場,做到清場徹底,無操作設備和貨物堆放,白天無攤位。如果清倉不全,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每100元扣收,直至扣完為止。協議期內,一旦保證金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如乙方無故補足不足,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所,以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位照明用電用水。
2、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做好市場的日常規范化管理。
3、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已告知乙方),經甲方勸阻,甲方仍將堅持教學,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合法經營。在運營期內,因乙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獨自承擔民事責任。乙方應承擔作業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打架等造成的人身傷害。),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防火。如因電線、電器連接或操作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車道和擺放物品的綠地。
5、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外出并關閉市場。市場關閉后,應清理場地,商業用品不得堆放在商業場地。
6、乙方應負責攤位運營期間的清潔工作,并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和傾倒污物。垃圾和污水應隨生產一同清除。嚴禁隨意傾倒和堆放污水和污物,并在市場關閉后進行攤鋪和清理。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的公共秩序。不得在經營場所尋釁滋事、從事非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占用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損壞負責修復或賠償;租賃房屋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制造噪音,不影響或妨礙附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設立或其他活動需要停市數日的,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蔬菜市場因政策要求關閉的,租金可按實際營業日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該房屋,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風險由乙方承擔、
六、轉租
在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方。如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場地并沒收保證金,剩余租金不予退還。經甲方同意,必須到菜市場管理處辦理轉租手續,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要求終止協議的,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退出手續后方可退出。
2、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人民幣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
(1)不按時繳納場地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公安、衛生、消防、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的,警告后未能糾正。
(3)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受到新聞媒體曝光而影響甲方聲譽
(4)公共設施使用維護不當或甲方財產損失嚴重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改正的;
(6)與客戶吵架或打架,或與其他租戶吵架或打架,嚴重侮辱客戶,影響甲方聲譽。
八、爭議解決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于義烏市北苑街道何麻車村 的 攤位(具體位置為: )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為: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為 元/年,支付方式為:先付費后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后,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 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后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斗毆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后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污水、污物亂倒、亂堆,收市后做到攤收場凈。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得占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嘩,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創建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轉租
在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場地轉租經任何第三方。若出現擅自轉租行為的,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場地,并沒收保證金,剩余租金不予退還。經甲方同意之后,必須要到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轉租手續,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在租賃期間內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等)。
(1)不按時繳納場地費用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后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與其他承租戶吵架打架,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發生糾 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事項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按市場管理要求項目經營。
二、攤位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合同租賃之日起日內交付攤位(含攤位餐車一輛)。
三、攤位租金費用每月為_________元,依照租賃期限合計費用(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攤位餐車押金費用_________元,租賃期滿經甲方檢查無損后退還攤位餐車押金。租期內乙方應愛護餐車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攤位及其他設施。
五、租期內水、電、衛生、管理等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內乙方需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7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于宜城市______農貿市場一樓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后,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范、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后,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并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占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月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8
出租人(簡稱甲方):_____
承租人(簡稱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 ,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___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聚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_____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________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___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 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于_________。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_____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_______(大寫_______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產品經營場所。
2、甲方負責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暢通。
3、甲方負責當天經營結束后的垃圾清理工作(不包括乙方攤位衛生)。
4、甲方提供給乙方所經營產品顧客的餐位和部分相關器具。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經營人員和輔助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店內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并按時上下班。
2、乙方應對其人員加強勞動安全教育,避免事故發生。
3、乙方人員應自覺維護經營秩序,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執;撿到丟失物品要交給飯店處理。
4、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在經營期間的公關招待活動,簽單按照50%結算。
三、 攤位租賃費用
雙方約定的乙方經營項目及品種為:________________,場地經營租賃費 元,協議保證金元。租賃費和保證金繳納完畢后乙方享受該租賃權益。
四、項目經營期限:
雙方約定,在20xx年年度內,該項目的租賃期間為甲方的實際經營期間。
五、乙方聘任人員與甲方的關系
承租期間,乙方可自主招聘所需的輔助人員,該輔助人員不是甲方的員工,與甲方沒有勞動關系,不享受甲方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損失補償承諾
乙方承諾,其在經營期間的行為、服務如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損害的,均對甲方進行全額補償。
七、協議解除、終止
協議履行期間,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
年度經營期間屆滿,協議自動終止。
八、本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1
合同編碼:
出租方:家庭住址:
承租方: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場區號,共個(間),㎡.商位設施有:,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共三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大寫)元/月(小寫¥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元。
第四條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并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元/噸、電費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系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表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表后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經出租方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并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準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毀,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后方可續簽。
第十條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采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占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后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第十五條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租方(章)承租人(章)
電話: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2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于咸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3
甲方(出租人):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后,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范、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后,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并及時繳合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占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4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 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于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 其他約定:
(一) 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并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 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 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占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 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妥手續。
(六) 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 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并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余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 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 乙方如超攤營業、占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 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范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 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號攤位,面積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墻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年10月20日起至__年10月20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1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現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后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墻、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范圍經營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內出現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戶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戶農民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6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為( 攤位 檔口),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為: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
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于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并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
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
只用于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并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
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并達到有關標準,并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準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準入臺帳。
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為記錄服務。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7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圖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合同模板格式: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 ,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合同模板圖片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合同模板格式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 )。交付時合同模板怎么制作間合同模板怎么制作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
元/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合同模板下載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合同模板格式規范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合同模板格式規范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合同模板怎么制作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合同模板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合同模板圖片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合同模板大全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勞動合同模板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合同模板怎么制作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合同模板怎么制作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合同模板下載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勞動合同模板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圖片自中途勞動合同模板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合同模板簡單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租房合同模板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合同模板怎么制作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先行合同模板格式規范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 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合同模板格式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合同模板下載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租房合同模板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合同模板圖片將對乙方處罰20-1合同模板格式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圖片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合同模板格式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勞動合同模板.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圖片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合同模板格式規范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合同模板怎么制作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合同模板格式規范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租房合同模板。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合同模板簡單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勞動合同模板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租房合同模板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合同模板圖片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合同模板格式規范圖片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合同模板格式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合同模板怎么制作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租房合同模板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 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合同模板下載同持合同模板怎么制作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合同模板格式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模板簡單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市場______區______號,共 _______個(間),____________㎡。商位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 ,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 三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月(小寫¥ ________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______________%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 ________元。
第四條________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并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水費 ________元/噸、電費 ________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系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 ________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表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表后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 經出租方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并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準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毀,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后方可續簽。
第十條 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采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占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 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后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 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租賃攤位的農產品貿易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乙方租賃#號展位: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______________
免租期從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簽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租賃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書面答復是否同意續租。如甲方同意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甲方未在租賃期滿前給予書面答復,則視為甲方同意續簽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確定,租金標準與本合同相同。
2、租賃期滿,乙方未違約的,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該房屋的權利。乙方無續租意向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應決定是否續租。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一年/半年/季度/月),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同意。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的保險范圍為:公眾責任險、火險及相關必要的保險。
2、乙方自保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徐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制定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機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和整改。
3、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場地、相關配套設施和運營條件,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4、除非另有明確約定,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時交房租,承擔一切稅費。
4、場地內的所有設施都應得到很好的保護和合理的使用。如需變更,甲方應取得甲方同意,造成的任何損壞也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5、如將該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或與其他承租人交換,應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營業執照不得出租、轉讓或出借。
6、甲方應提供甲方要求的本人或企業的備案材料。
7、在建筑立面和建筑內部非乙方租賃房屋內發布廣告的權利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范圍內以任何形式發布廣告。
8、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二次書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2次或者被新聞媒體曝光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出借給第三方,或與其他承租人交換房屋。
4、未在30日內繳納房租、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的。
5、違反融資融券合同的有關規定。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乙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終止合同,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并退還押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水電等設施或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則相應租金降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甲方未按約定投保,導致乙方相應損失未得到賠償,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租金、水電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租金或費用的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雙方原因導致場地不適合使用或租賃,甲方應降低相應租金。場地無法恢復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押金及利息退還乙方,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設施、場地的維護、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業所擁有的設施享有專有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業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年度審查,并確保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將隨租賃物業以可靠的運行狀態返還給甲方。甲方有權對此進行檢查和監督。
2、乙方應負責租賃物附屬物的正確使用和維護,并應及時排除一切可能的故障和危險,避免一切可能的隱患。
3、乙方應在租賃期內愛護租賃物。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租賃物業進行改造或重建,必須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及重建設計方案,該方案須經甲方批準,并報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如果改造和重建計劃可能影響公共部分和其他相鄰用戶,甲方可對該部分計劃提出異議,乙方應進行修改。改造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乙方的.裝修改造計劃可能對租賃物業主體結構產生影響,需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房屋的返還
如因解除或其他原因導致租賃期滿未續租或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終止后____天內將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完好無損地歸還給甲方。如乙方拒絕歸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追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克服或避免并對一方產生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和政府行為等社會事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事故情況告知另一方,并在10日內提供事故詳細情況和合同無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經雙方同意后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通知,以及雙方之間的文件交換、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以書面形式,并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報或親自傳送。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可以公告送達。
2、各方的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非通知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 本合同以_______份合同副本應送交半吉行政村留存。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0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身份證: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于義烏市北苑街道何麻車村的攤位(具體位置為: )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為: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為 元/年,支付方式為:先付費后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后,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后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斗毆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后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污水、污物亂倒、亂堆,收市后做到攤收場凈。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得占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嘩,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創建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金竹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金竹苑綜合農貿市場51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蔬菜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 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半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半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后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2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后,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______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范、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后,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租房、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并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占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3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于義烏市北苑街道何麻車村 的 攤位(具體位置為: )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為: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為 元/年,支付方式為:先付費后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后,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后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斗毆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后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污水、污物亂倒、亂堆,收市后做到攤收場凈。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得占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嘩,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創建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轉租
在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場地轉租經任何第三方。若出現擅自轉租行為的,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場地,并沒收保證金,剩余租金不予退還。經甲方同意之后,必須要到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轉租手續,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在租賃期間內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等)。
(1)不按時繳納場地費用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后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與其他承租戶吵架打架,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發生糾 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6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花園菜市場攤位(店鋪)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店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店鋪)位于花園菜市場間(張),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攤位(店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年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店鋪)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店鋪)進行調整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店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對甲方不合理要求乙方有權拒絕,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應按時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店鋪),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每月按實際使用量及時交納水電費。
8.不得在市場內停放與經營無關的運輸工具(包括人力三輪車)。
9.不得在市場內使用明火設施。
10.不得在市場內私拉電線。
11. 店(攤)租賃到期,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收回店(攤),甲方不負擔乙方裝修店(攤)的一切費用;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停業累計30天以上或者持照人不在市場內經營達一個月的,以及其他違反市場規定的,甲方有權收回店(攤)使用權。
12.乙方租用甲方店(攤),必須按照市場“劃行歸市”的原則,不準擅自改變經營范圍,如果市場整體規劃調整,必須服從市場安排。
13.乙方租用甲方店攤僅作營業用,夜間住人需向甲方辦理手續。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市場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服從工商部門管理,合法經營,按規定交納有關規費。對于違法經營、侵害消費者利益、敗壞市場聲譽的,一經查處,取消其經營資格,收回店攤,其租金一律不予退還。
14.乙方在租用期內,要保證房產設施完整,不得擅自改變設施結構,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市場安全和防火、防盜工作,貨架擺設不得超出規定的警戒線,簡易房內水、電、卷門等一切維修由乙方自理。
15.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物品及現金,要自行保管好;如有丟失,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可協助乙方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金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適用先行賠付的其他情形。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日內補足保證金。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店鋪)租金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店鋪)租金總額10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的,按逾期天數每天承擔5‰的違約滯納金。
7.乙方將與經營無關的運輸工具(包括人力三輪車)在市場內停放的,甲方有權將其沒收。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租金、押金、管理費: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店鋪)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店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1份,承租人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7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于蔬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個月。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乙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 元,實行 (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 (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簽協議 日內乙方交 元,年后再交租金 元,然后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及有關必須險種。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
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 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8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于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并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占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并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余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占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范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范文2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2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愿承租甲方攤位__個或房屋__間,面積__平米,租金每年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元、電費每度__元、清潔費每月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著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系,避免與顧客發生沖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并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著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30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繁榮市場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商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商鋪)位于_______市場______座______號出租給承租人做經營使用,形式為(□攤位□商鋪),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商鋪)租賃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交付至20xx年12月31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 元/年 (即 元/季 元/月,繳款方式為:
1、□季度交付。先付款后使用,交付時間為每季末最后一個月二十五號前交納下個季度的租金,逾期未交按每天所欠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未交納租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決定時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須在接到書面通知三日內無條件退還所租賃攤位。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攤位□商鋪)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整,水、電押金 元整。承租人在攤位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扣除承租人所欠租金、垃圾清理費、水電費、違約金等費用后30天內,將剩余攤位租賃合同履約金和水電押金退還給承租人,且不計利息。
3、租賃期間水電費及垃圾清理費承擔:水電費按市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收取。租賃期間,承租人用水、用電按每月水表電表的度數加上應分攤的損耗以及國家規定的水電牌價由承租人按照當地水電部門和出租人的要求按時付清(在抄表后5天內交清),逾期7天未交,出租人有權停止供水供電。如承租人需另行安裝水電設備的,需向出租人提出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安裝,所需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同時承租人所承租(□攤位□商鋪)的垃圾清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四條 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商鋪)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商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押金。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并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并達到有關標準,并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準的范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6)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劃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占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3、承租人的責任
(1)承租人要做好(□攤位□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攤位□商鋪)內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承租人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的損失均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2)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動,拆除(□攤位□商鋪)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3)承租人負責保管,維護(□攤位□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積極協助配合出租方對(□攤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15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20日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占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凡有違反上述攤位合同約定者,出租人視承租人的違約約情節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攤位,承租人所交的租賃合同履約金、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承租人須繳清應繳費用,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無償歸出租方。
2、在租賃期內,如承租人提出將(□攤位□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出租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的50%作為辦理轉租手續費用。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攤位□商鋪)時,出租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無條件按出租方要求交還(□攤位□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承租人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承租人(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承租人所應交的費用,則由承租人補足差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節無效,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市菜市場攤位租賃 篇31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于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 其他約定:
(一) 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并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 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 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占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 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妥手續。
(六) 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 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并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余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 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 乙方如超攤營業、占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 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范圍,違反市場卡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 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