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與承租安全協議(通用3篇)
塔吊租賃與承租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確保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施工現場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均有對各自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
3、甲方的起重信號工必須持有市級頒發的有效證件,乙方配合施工的機械人員也必須同樣持有市級頒發的有效證件。
4、甲乙雙方吊車司機和吊裝信號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中“十不吊”的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雙方共同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 甲乙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和附件(2)《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補充標準》中的有關條款。
2、甲方必須根據設備租賃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提供足夠設備安裝的作業場地,并保證運輸道路通暢,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安全正常進行。
3、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設備方案中數據和要求,進行設備基礎施工,設備基礎施工過程中應由乙方監督指導,不得擅自改動乙方提供的設備安裝方案,如必須改動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的基礎,必須是滿足乙方設備安裝方案中各項要求的合格基礎,并在驗收中出具各項實測數據和資料。
5、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吊運建筑施工材料的吊具、索具必須是滿足使用要求的,規范的。
6、甲方提供的信號指揮人員,掛鉤應是相對固定的,持有效證件的。
7、夜間施工甲方必須保證有良好的現場照明。
8、甲方應滿足乙方一切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9、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指示吊車司機或信號工違章指揮。
10、由于甲方或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吊具、索具使用配置不當,違章指揮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由提供方負責。
11、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操作人員因其不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12、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監督權,對設備的不合格項目和安全隱患有權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限期整改。
三、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是天津市建委建檔,有資質、有營業執照、有市建委統一頒發的設備統一編號合格產品。
2、乙方的吊車司機有權拒絕一切違章指揮。
3、乙方的吊車司機在工作中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在施工作業中乙方吊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5、在設備安裝、調試等各項工作完成后,乙方檢查驗收人員必須出具填寫好的驗收資料,交甲方參加檢查驗收人員,以備甲方及時存檔。
6、乙方負責對吊車進行日常的保養、維護工作,確保塔吊安全正常運行。
7、乙方應滿足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8、由乙方塔吊司機因違章作業引發或造成安全事故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與承租安全協議 篇2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蘇州鑫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廠房110KV降壓站項目工程的順利進行,保證作業現場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的利益不受損失,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轉,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蘇州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1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操作人員因其不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1.2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監督權,對設備的不合格項和安全隱患有限期整改權。
1.3甲方應滿足和聽從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1.4甲方應上班前對操作人員進行當班工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
1.5對設備周圍工作環境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隱患,甲方必須做好各種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機械設備在安全的環境下正常作業。
1.6甲方負責租賃機械設備日常使用的安全活動安排。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2.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蘇州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條例、規定,任何違反條例和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及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工人必須持有符合蘇州市行業規定的操作證、如系外來人員還必須持有蘇州市公安局下屬駐地警署辦理的暫住證。凡是因為乙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3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
2.4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和責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1)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乙方應通知甲方及發包方負責人,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發包方負責人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甲方及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
3)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輕傷、機械、安全事故為零。
4)乙方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機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承擔,保證甲方及發包方免負該等責任。
2.5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等的工程。
2.6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蘇州市政府對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辦法、標準、規范、細則、通知、條例等,能自覺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7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及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三、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
3.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及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3.2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3.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3.4乙方人員入場必須持有“勞動安全資格上崗證”,如乙方司機或信號指揮人員需要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甲方。
3.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當地政府認可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
3.6乙方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四、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4.2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五、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5.1乙方塔吊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5.2乙方的大型設備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須申報甲方及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5.3乙方在甲方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時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
5.4乙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的接檢驗收制度。
5.5乙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
5.6乙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5.7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六、乙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6.1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于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6.2乙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及發包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6.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分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6.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的一切責任。
6.5由于機械故障和違章操作發生傷亡事故,乙方需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及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發生影響甲方及發包方工作的事件及給甲方或發包方或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八、乙方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1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乙方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設備施工范圍內人員、設施的安全。
8.2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8.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8.4乙方必須滿足甲方及發包方要求撤走的任何被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
8.5對乙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及發包方安全官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8.6乙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
8.7已獲批準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制度的副本由乙方編制,報甲方存檔。
8.8甲方及發包方指示或行業要求在設備上懸掛符合安全規定的標語、標牌、警示牌等具體由甲方決定,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九、消防保衛
9.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蘇州市政府、蘇州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 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9.2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十、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0.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備及設施的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10.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10.3乙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確保工程施工安全順利進行。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塔吊租賃與承租安全協議 篇3
出租單位: 杭州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 南昌二期____區工程 ,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 玖仟伍佰 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 壹萬壹仟 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 伍仟 元。
4、塔機檢測合格并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后,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 伍萬 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 貳萬 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 壹萬 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 伍萬 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后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并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后,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后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并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盡可能利用空閑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于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扎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墻預埋件的預埋,并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布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扎牢固,由于綁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范執行,并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墻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并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后無效。
甲方(蓋章):杭州XX公司 乙方(蓋章):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市眾森國際花園二期____區工程項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