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條款(精選31篇)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
經 營 方(甲方):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3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4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于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6
甲方:(出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承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后,支付給甲方費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_______元,每月___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甲方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車型為_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事故及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
乙方(章):負責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天,總費用為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聯系電話: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
16、價格已含反空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8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 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
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及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
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____日內接受處罰,若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____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無償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無償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__至_。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為:,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申請編碼為:____________。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該車輛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雖然該車輛購買后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六、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五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后,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簽訂協議后,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后,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九、本協議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并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須將該車辦理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二、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均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著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擔保人:身份證號:
十三、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_________貨車。車牌號為:
二、租賃期限:暫定一年( )。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_________元。
三、租賃費用:¥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每年減免兩個月,每月租金 。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后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并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整)。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元整)。
5、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造成損壞的,承租方應當修復原狀或賠償應和原車一樣。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_元/月,每月______日結算一次。
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_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
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交納滯納金。
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
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
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3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4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__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年月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游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注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后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后,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并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嘗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后,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并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6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品牌車牌號
車輛類型車身顏色
車輛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日期至
二、雙方約定,甲方每月無償租賃乙方車輛。
三、協議期限為年: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保險費,維修費,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7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8
經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輛型號:
車牌號碼:
租車用途:
租車費用: 元/天,(大寫: )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手續不全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料真實有效,如有違反,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甲方配備的駕駛員應持有有效駕照,駕駛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燃油、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不得要求駕駛員在不利于安全行駛的環境下強行出車;
8、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9、因甲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冒險駕駛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1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事宜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及規格
1、甲方自愿將其名下車輛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車產商為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如乙方系短期租賃(租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每輛車每日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如乙方長期租賃,則每月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
2、支付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由乙方將租金在約定日期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后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是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有權依法對外出租車輛,其所有的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車輛給乙方,并保證車輛在交付給乙方時系安全合格車輛。
3、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全部租賃手續。
4、負責繳納車輛保險,如租期在三個月以內的,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租期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應按照比例分攤保險費用。
5、有權依照監督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6、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并辦理保險理賠;
7、乙方如使用租賃車輛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違法情節嚴重并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自己具備駕駛資格,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3、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保險費:
4、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或者有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險公司均不承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風險告知:未經出租方同意時,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轉租,車輛轉租之前必須取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改變租賃車輛的用途。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車輛出租的,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因車輛出租造成的損失。
5、乙方如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聯系甲方和保險公司,否則甲方免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如逾期繳納租金的,自逾期繳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車輛,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項下全部租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駕駛證等證件僅進行初審,乙方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證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立即歸還車輛,如超出期限歸還的需按規定補交租金。
風險告知: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的應在不影響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濟擔保:
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從_年_月_日_時_分起至_年_月_日_時_分止。車牌號:蘇 J- ,駕駛員 ,證號 。 計價每日租金 元/24小時/ 公里,月租金 元,本車現金價格 萬元。
2.租期暫定二年,如有違約,罰收違約金。(違約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擔車輛每年保險及年審費用,其余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車輛在每行駛5000Km保養一次,必須在有資費的悅達.起亞4S店進行,并索取保養憑證。
5.乙方如需要發票,稅金一律由乙方承擔。
以上條款包括所附《車輛租用須知》內容出租方已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認可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車夜間經營權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滿后乙方決定是否繼續承包,承包金以行情為準。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出租車情況:
1、甲方將屬于自己的(車牌號:川AY8114,頂燈號:川運蓉——G0030)出租車的夜間經營權承包給乙方(時間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結清。
三、雙方職責:
1、為了保證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出租汽車的安全和正確使用,在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證金4000元整。合同滿后,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給乙方。
2、合同簽字后,乙方應立即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營運證件(服務證、資格證、治安證),由于乙方證件不齊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合同期內,乙方在經營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車輛不能正常營業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費(標準每天150元整),直到該車能正常營運時為止;因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無法經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賠償損失費。
4、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在經營期間內發生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保險單。
5、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所產生的修車費、醫療費乙方有先期墊付的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理賠。
6、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交由無證或證件不齊者營運,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傷殘、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在營運過程中,維修保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20%,大修費由甲方全部負責。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仔細閱讀,在無異議后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2
甲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合作的各項權利和業務,保證雙方的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后,就甲方租用乙方旅游汽車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因旅游業務開展之需要,根據團隊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賃各類型旅游汽車,乙方在第一時間要優先確保甲方的用車要求。
2、甲方根據本公司團隊需要,優先租賃乙方的車輛、并提前1天以上(特殊情況除外)將用車計劃(時間、車型、人數、接送地點)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及時給予確認,并確保計劃內容的執行。
3、甲方負責支付用車過程中的停車費、路橋費(另有約定除外。)并負責組織客人的乘車安排,用車過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載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拒載。
4、甲方須提前1天以上通知乙方須接團的地點、時間及導游的聯系方式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須保證接團車輛具備旅游用車的所有合法營運手續,同時保證所提供車輛的每個座位均購有10萬以上車乘保險。若在行程中車輛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乘客傷亡,由乙方依法承擔其全部責任,同時要負責甲方乘客的相關保險理賠事宜,確保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條例給予及時賠償。
2、乙方根據甲方的租車計劃負責安排車輛,同時派出的司機必須具國家合法資質,嚴格按租車計劃要求進行派車,不得隨意更改甲方的租車要求,征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應在甲方團隊出發前1天以上將所提供車輛的車牌號碼、車型、司機姓名、手機號碼等通知甲方。出團時,司機須按指定的時間提前10分鐘抵達現場,保持車輛的清潔。同時乙方司機須按甲方規定的線路行車,團隊運作過程中的油費、車輛發生故障時的維修費用、壞車時的換車費用、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和因車輛證照問題被處罰的費用及司機的工資、補助費等由乙方負責,另司機不得強行索取小費。
4、乙方須保證所派車司機著裝整潔,駕駛技術過硬、服務態度良好,并督促司機上團時不喝酒、不抽煙、不超速行駛、不熬夜、不隨意用手機聊天,更不許與客人發生爭吵,嚴守租車費用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如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須保證提供給甲方使用的車輛符合本合同規定。
即:乙方出租給甲方使用的車輛新,車輛的音響、麥克風、充足的'冷氣等設備須正常使用,單團行程超過一定天數的長線汽車團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司機人數,否則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雙方簽訂合約后,乙方應根據旅游季節變化及時做出價格調整。為甲方提供優惠的價格。如遇大型節假日或交易會已方有權看情況調價。
三、車費結算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輛,其結算方式采用現金或轉帳的形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憑有效的票據向甲方收取租車費。
1、一團一結;
2、月結,乙方下月初與甲方財務對帳,在每月的15日前將上月的車費支付給乙方;
3、在每次的租車計劃上注明結算方式。
四、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取消整個用車計劃(特殊情況除外),按雙方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2、乙方在提供旅游汽車服務過程中出現服務及質量問題,引起游客投訴,經甲方調解后所造成的損害、損失等,由乙方負責進行賠付解決。
五、合同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出團前需租用車輛的內容確認并出租車輛給甲方使用。
2、甲方按協議支付乙方租車費用,雙方有共同的義務和權利,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關系。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后雙方無終止要求,可自動延期到新合同簽訂時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再進行友好協商,再達成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所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若不按合同協定執行,造成一方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3
甲方:海航思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托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愿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 臺,為 車型,委托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托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托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
(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方可調整,并以調整后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后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三、車輛交接業務操作流程
1、乙方委托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調度部門進行預定調度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并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并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四、違章押金業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信息,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后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信息后,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五、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并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
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托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并隨時調用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并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托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并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托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托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托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運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項目: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項目及時投保,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托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托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4
汽車租賃合同的20__最新的格式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 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 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 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 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一輛作為運輸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于乙方為甲方的股東,為方便甲方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將自有車輛無償借給甲方使用,并一致同意以下協議:
一、合同時限:
乙方無償將該車輛借給甲方使用,使用起止日期為 至
二、車輛現狀:
車輛規格型號 ,車牌號 ,車輛發動機號 ,車輛購置時間 ,車輛使用性質 ,車輛識別代號 ,車輛狀況 .
三、權利、義務:
1、甲方為無償使用該車輛,不支付任何租賃費用;
2、乙方應保證車輛由乙方本人駕駛,保證車輛的安全、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如發生車輛被偷竊,交通事故等,造成車輛或人員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并負責修復;
3、甲方應負責報銷在車輛使用期間內所有與車輛使用有關的保險費、過路費、汽油費、年檢費等與該車輛一切相關的費用。
四、其他事項:
1、乙方不論以何種原因在甲方公司離職并撤股的當日,本協議即時作廢。
2、甲方不論以何種原因終止營業的當日,本協議即時作廢。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4、本協議如有不足之處,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7
甲方:
乙方:肖興林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寶馬,車牌號:貴DS7090, 車輛類型:SUV 車身顏色:白色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3000元/月,合同簽訂后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1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非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壞且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損失,車輛在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座,顏色______ 。
狀態良好,干凈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租金為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______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______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______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后果自負。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車輛如服務于XX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29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牌號為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乙方(章): 負責人:
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30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
車倆大架號: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2、借款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4、第三者責任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篇31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超時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于每月 _________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后,甲方將余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30% ,租期的剩余時間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20%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于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后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