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租賃土地合同(精選3篇)
民間租賃土地合同 篇1
]承租方
預出租方
[預租]預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的____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路_______室__該房屋___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類型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元。[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內不變。自第__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承擔。
5-3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
民間個人商品房租賃合同,
民間租賃土地合同 篇2
民間貿易協議書正文:
合同號:______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民間貿易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
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
應遵照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合同范本《民間貿易協議書》。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
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托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于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注: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因種種原因尚不能直接往來,但只有通過雙方都能接受民間貿易團體的或個人的名義進行貿易往來,稱之為民間貿易,系非官方的貿易。
民間貿易是單進、單出亦稱單邊進口和單邊出口,逐筆成交。民間貿易合同的條款中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等,即一方的權利是另一方的義務,反之,另一方的權利又是這一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是交付合同貨物和移交單據,貨物與單據必須相符;買方的義務是支付價款,驗收貨物。合同經簽字生效。
民間租賃土地合同 篇3
經 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 貸款總額為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章)
財會人:
貸 款 方(章)
經辦人:
公 證 單 位
公證機關負責人:(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