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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租賃合同

發布時間:2023-05-20

山林地租賃合同(精選28篇)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

  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用范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總面積為 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為準)

  第二條 租用年限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群眾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5、山林地租賃的具體丈量面積、租賃林地涉及村民簽名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 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證人: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甲方按現狀將屬于自己合法擁有歸屬權的山林地及附山:_________(山地產權證為準證號:________)______ 畝的山林地以租賃的方式交由乙方開發經營。具體山地界址為:

  東至: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_畝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______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______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______畝村民委員會所有的,以北、以南、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農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______畝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______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_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月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

  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筑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 南康市林業局麻雙林管站 :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科學發展我縣的農林事業,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自愿將本人的責任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雙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田地租賃方法:

  1、田地承包費的金額及支付方法:田地承包費按雙方共同丈量的實際田畝為準,以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價格支付甲方田地承包租賃金,按每年自合同簽訂日前支付,甲方田地為: ,共畝___元合計___人民幣。

  2、承包年限:租期為年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承包期滿后,甲方田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把生產小組畝田地權屬以自愿方式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2、甲方出租的田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甲方發包的田地發生異議,甲方應無條件解決,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發包田地后,應當做好當地群眾工作,教育群眾,不得隨意放牧及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要協助乙方對造成損失者進行要求賠償處理。

  4、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占乙方承包的田地,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以便盡快領得補償金。田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和乙方所建的固定設施補償金歸乙方所有。補征、占的田地以實際面積算,甲方相應的減免乙方的承包費。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田地承包費時,必須給乙方等額有效票據。

  5、甲方發包出田地后,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擅自提高田租,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

  6、甲、乙雙方口頭協議未租賃好的田地,乙方要求追加多租田地時,甲方應同等的條件下租賃給乙方,若違約,按《合同法》違約條例追求其責任。

  7、甲方現在的水電設施應無條件的提供給乙方接拉和使用,其中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若乙方用電量大,變壓器增容,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期間,該田地只用于農林業生產,不作它用。

  2、在承包期間,乙方所產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承包期間,乙方可在田地搭房,鋪設管道,開設通道,挖水井等,以利于乙方的生產需要,合同期滿,大致幫助甲方恢復田地原貌。

  4、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活動中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負責。

  5、在承包期間,乙方會有少部分的黃泥撒落在田,應當作田土改良,合同期滿,乙方不負責清理。

  6、乙方在承包年限內,視生產情況需要,若承包的田地過多時,乙方提前一個生產季節告知甲方,每退還多于部分的田地,同時甲方應相應的減免乙方退田地實際畝數的租金,退還的田地由低往高退(即由東往西退),以一片水平田的田基埂為準;若乙方要多承包田地面積,甲方應無條件的協助好乙方要求多租田地面積的工作,乙方相應的按原定合同價格標準追加多租賃田地實際畝數的租金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單方隨意終止合同或減少出租面積,縮短租期和提高田地租金,否則要賠償乙方苗木和母樹的搬遷費用。

  2、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后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龍威村巴王屯六昂坡約________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第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范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后,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壹拾伍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金額為壹拾貳萬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后,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占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范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準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采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范。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著物及本協議簽訂后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排林木經濟周期,租賃期滿后采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于燕洞、龍威村六巖坡山界協議書壹份。

  4、巴馬河池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并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為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 畝。

  三、承包期限: 年,即: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后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后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稅金,承包稅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為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征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為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9

  租賃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____________的山林土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方式:甲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租賃范圍:以乙方林權證所劃定的范圍為準。

  三、租賃期限:____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用:按200元/畝一年(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付清第一年租金,今后每年的租賃金須在上半年內付清。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時收取山地租賃費。

  2、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發經營行為。如給乙方造成損失,一概由甲方予以賠償。

  3、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林土地范圍內進行放牧等有礙乙方生產經營的活動。

  4、如乙方有需要,甲方應配合乙方處理協調與周邊等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租賃的'山地范圍內自主獨立經營,不受他人干涉。

  2、乙方有權在租賃的林地范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按時按畝將租賃金支付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自協議簽訂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如有乙方毀約,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毀約方承擔(如遇政策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租賃方:

  承租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0

  在合理利用林地資源,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本著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群眾生活條件,促進山區經濟發展,結合長軒嶺街綠林村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際情況,加快農民致富步伐,實現村企業、集體、群眾多贏的目的。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科學規范操作開發項目,茲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依據本合同向乙方租賃林地,原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本合同項目下的林地經營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抵押權、林木采伐權),但不包含野生動植物資源、地下礦產資源。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但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本項目所定位為生態林業綜合開發。

  第三條 項目所需行政許可手續,乙方應按照規定報批,待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租賃林地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一條 租賃的林地“四至范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北至:

  以上租賃林地的具體方位及位置見“四至”圖,具體以實際勘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租賃年限

  1、乙方租賃林地年限為 年。 第三章 租賃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一條 租賃標準:

  第二條 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采用每年結清12月份以一次的方法,乙方將全年租賃費按合同要求如實支付村委會;在乙方租賃期間,租賃的林地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經過法律所規定的合法程序,獲得行使將該林地租賃的權利,有權作為租賃方合法地租賃林地,并向乙方及時提供相應的林地交務必準確標定山地范圍界線。

  2、有義務協助乙方到林業部門辦理由國家林業局統一監制的《林權證》其它有關林地方面的報批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國家建設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征用合同書中林地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向當地或上級政府辦理各項補償手續,以便乙方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時補償。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經營管理。

  5、協助乙方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如發生甲方村民或其他人員有礙乙方對項目正常經營開發,甲方有義務解決相關糾紛,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6、若乙方根據發展需要新增經營用地或資源時,比如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甲方根據當時的情況比照上述條件滿足乙方的要求,價格予以適當優惠。

  7、本合同所簽訂的條款在承租期內,甲方始終為簽約組織(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員會,尤其承擔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權利和責任,不受個人職務、村民委員會組織變更的影響)。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該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合法進行的建設、經營和管理。乙方開發經營的活動,必須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法規范圍內進行,否則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可分租、分包、轉租、轉包給他人。 3、乙方在租賃期內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林地資源。全面負責租賃的林地、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對森林的護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并投入相應的人員和經費。如因開發利用不當,管護無力,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及損害,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因開發建設所需行政許可手續(如山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低產林改造、更換高檔樹種、森林景觀開發需砍伐樹木、征占用林地等),乙方應按照規定報批,待批準后實施。林木(含所有松林及雜樹)一次性轉讓費已于簽約之日付給了所有相關農戶,林木與村委會及村民無關。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

  5、乙方在不得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爭創實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6、乙方對該租賃林地有優先延期租賃和優先購買權。

  7、乙方在建設和開拓經營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在村民勞務。

  8、租賃期內,在乙方提供林權證辦理抵押擔保手續,乙方在抵押時,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法律責任,其貸款應全部用于該項目開發建設。

  第五章 租賃期滿后財產處置

  第一條 租賃期滿后租賃林地上面的現有林木等附著物,由于乙方在租賃和經營期內產生的增值或升值,屬于乙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有新建各項設施及新造森林植被的增值升值,全部歸乙方所有(國家法律規定的除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延期租賃權。如他人租賃或租賃,必須經權威中介機構評估乙方資產凈值,由新租賃或租賃按評估資產凈值付給乙方。

  第三條 租賃期滿后如無人租賃,乙方也不愿再續包,林地內所有新建設施等附著物由乙方自行處置,但不得破壞生態環境。森林植被必須符合2037年國家綠化的標準。

  第六章 合同書變更和解除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書。 第二條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則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乙方不按規劃實施,3年內不動工實施林業開發建設;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繼續履行。

  第三條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1、甲方嚴重違反此合同書規定,損害乙方利益。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繼續履行。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書的約定,造成守約方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書,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第二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未按時使用該租賃林地,則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期限相應順延,應支付乙方每畝壹佰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給乙方帶來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超過雙方約定的日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 如果由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書而發生的所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生效及其它

  第一條 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另全部合同書附件及法律手續齊備起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后簽訂的補充合同書與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附件作為本合同書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林業局備案。

  甲方:乙方:

  20xx年12月31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為規范租賃林地行為,維護租賃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書。

  一、租賃林地的狀況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租賃林地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林地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林地,制止乙方損壞轉租賃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林地。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林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5、林地租賃期間,根據乙方租用方式,有對林地中的竹子抽砍的權利,搭建雞舍。

  六、違約責任

  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支付。如果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彌補違約金的不足。

  七、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

  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筑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 __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 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_333_畝;林權證號: 。

  二、租賃期限:20xx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后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范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范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六、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

  姓名或法人:

  聯系電話: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四至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年交清,每年交納__________元。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限定在__________年內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不改變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

  (4)按照合同約定時限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在_____年_____月前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約定林木采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有全程監控權、行政執法權,并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油茶產業,發展地方經濟,根據乙方與團風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合作發展油茶產業協議,雙方就租賃林地、建設油茶基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條件

  總面積為畝,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以地形圖勾繪為準,具體見本合同所附圖示,面積為地形圖的平面面積,最終以栽植面積為準。林地為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公分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賃時間五十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油茶園進行資產評估,其資產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辦法

  1.林地租賃期50年,租金第1-5年為每畝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類別土地租賃價格另議。

  四、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需經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簽字記錄。農戶自留山委托村委會辦理,提供委托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保證出租土地權屬清楚,轉讓后如有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現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續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林地時,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租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林地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7.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9.對現有道路及乙方以后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毀壞,發生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根據生產經營管理要求,支持和協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經非租賃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五、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經營期間合法經營,并處理好與村民之間的關系。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爭取了營林及營造林設施的.資金,由乙方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于營林及營造林,按國家政策規定屬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在租賃期內,可依法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

  4.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喪失租賃權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架設供電設施,其費用以國家標準為依據,甲方負責做好群眾的配合工作,不得從中阻撓或另外索要補償。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學設計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采伐證(“兩金”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運輸證、檢疫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鑒證方(鄉鎮政府)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發揮土地效益,發展林下經濟,規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的林地約____畝(以下簡稱“該林地”)出租給乙方發展林下經濟,土地(荒地、油茶林)屬甲方自已所有,并由甲方負責土地周邊的關系協調,如發生糾紛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利用“該林地”發展林下經濟,負責“該林地”的各種管理。

  第二條、流轉山場得地點和面積

  本合同流轉林地的地點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畝。

  第三條、流轉林地用途:種植、養殖業。

  第四條、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經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由現金支付,共計林地面積________畝,每畝________元/年,____年一付,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流轉林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收取乙方交納的流轉價款。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幫助乙方解決在流轉期內生產經營上遇到的矛盾和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流轉該林地、不得使用流轉林地進行抵押擔保。

  5、甲方保證其流轉給乙方的林地無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糾紛,并在簽訂合同之日將林權證交付給乙方。

  6、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好村民及周邊關系,避免和制止村民干擾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7、乙方辦公場所用地、用電、用水及經營中的用電、用水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在流轉期限內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及收益權,但對山場內的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礦藏和埋藏物等沒有收臵權和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價款。

  3、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病蟲防治及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安全工作。

  4、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林地。

  5、乙方進行林地建設或者通過上級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資金,則全部歸乙方所有。

  6、乙方在流轉期內有權依法在承包山地內進行經營管理所需的生產設施、設備、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設,并對所建設施、設備、建筑物、構筑物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7、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林區作業道路建設

  乙方為便于林業生產需建設林區道路及與林區道路相連的其他道路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協調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上級有林區道路建設補助資金則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合同期滿后,甲方如繼續流轉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流轉,林地上經濟林、投資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期滿后半年,土地由甲方收回。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府需征用林地,雙方須無條件服從。青苗和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他所有款項均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歸還乙方已付但未能使用年限的流轉費用。

  第十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通過法院判決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安徽____生態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店鎮____平橋村村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我鎮生態旅游發展,根據_安區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和當前林業政策,以及《大別山養生公園____度假村規劃設計方案》,經____店鎮人民政府及_平橋村委會同意,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山場土地流轉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山場土地流轉范圍及面積:____、____山場,具體四至邊界及面積由甲乙雙方現場勘界確定,村民山場內部具體確界及補償分配由村民小組具體自行負責。

  二、流轉經營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年。流轉到期,甲方按照同區位同類別補償標準,優先與乙方簽訂下一輪流轉經營協議。

  三、流轉補償標準及兌付辦法

  旱地、水面350月∕年·畝,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____元/年·畝,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其補償標準每五年遞增8%。

  流轉經營山場按實際面積支付補償費,每五年一次繳清,第一次繳納補償費問20__年春節前,后五年以此類推。

  四、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依法保護生態林責任,保護動植物資源和地質景觀。

  2、乙方擁有山場林木所有權,不得擅自砍伐生態林,竹林、杉木林確需間伐,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并向甲方備案。

  3、甲方擁有山場林木的管理權和更新權,確需按規劃設計更新林木,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并通報乙方及時回收林木。跟新土地的林木所有權歸甲方

  4、甲方使用乙方流轉土地從事經營性永久建筑,需辦理征地手續,按國家現行政策支付乙方征地補償費,并從現有土地流轉補償費中比除。若是公益性建筑(如游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征地補償費。

  五、其他約定

  1、甲方依據建設規劃需要,將來需擴大流轉經營范圍,甲乙雙方另作約定,其補償標準參照本協議第三項。

  2、依據旅游規劃及今后林業政策,甲方確需對成片山林(一畝以上)經行林地全懇改造,需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甲方按現行補償標準增付一半土地流轉補償費。甲方就地補植林木和非成片(一畝以下)更新林種,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補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當面商談,簽訂相關具體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鎮政府、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簽名、蓋章) (代表簽名或蓋章)

  鎮村工作人員(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油茶產業和當地經濟,根據乙方與團風縣人民政府簽訂的油茶產業合作開發協議,雙方就林地租賃和油茶基地建設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和條件

  總面積為畝,小班和林地的位置從東到南、從西到北四面。以地形圖草圖為準。詳見本合同附圖。面積為地形圖平面面積,最后以種植面積為準。林地有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厘米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50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后,油茶園資產由雙方約定的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雙方各得一半資產,乙方有優先簽約權。

  三、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林地租期50年,第一至第五年每年每畝16元租金,然后每五年加0.8元,每年交一次。每年12月31日前交下一年的房租。其他類型土地的租賃價格另行協商。

  四、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并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簽字記錄。農民將委托村委會處理自己的山丘,并提供委托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提供各種服務,確保租賃土地權屬清晰。轉讓后如有權屬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應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有林地的景觀;乙方使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歸乙方所有。

  4、對于租賃林地上現有的樹木,甲方應在取得砍伐手續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林地的,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林地,導致合同終止。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費用、生產資金、人工成本、租金、服務費、森林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并按違約期支付林地總租金的30%。

  7、租賃期內,甲方人員及其他相關變更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書,申請費由乙方負責。

  9、不得故意破壞現有道路和乙方今后要修建的道路,造成堵路、設卡、收費等現象。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需要,支持和協助乙方修建所需道路,甲方協助解決通過非租賃耕地、坡地、池塘占用的土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合法經營,并妥善處理與村民的關系。

  2、租賃期內,如乙方獲得造林綠化設施資金,乙方應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造林綠化設施,甲方根據國家政策擁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租賃期內,甲方可依法轉包、轉讓、出租、股份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或阻撓。

  4、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退還已付租金,喪失租賃權利。租賃期限不足五年的,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設置供電設施,其費用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負責群眾的配合,不得阻撓或要求賠償。

  6、在整地造林過程中,乙方應科學設計、科學施工,注重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

  7、乙方代表甲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和采伐證(“兩枚金牌。銷售收入的10%),運輸證明和檢疫證明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的任何變動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

  第二條林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年的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臵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臵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鑒證單位執二份。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出租方):xx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同意甲方將其流轉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內租賃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重慶市林地流轉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經租賃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市**區**鎮**村**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林地的經營、管理。

  二、租賃林地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經營。

  三、林地經營權租賃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林地經營權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2079年10月7日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賃林地的種類、面積、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將承包的林地畝依法租賃給乙方,該林地現狀如下表:

  序號

  林地名稱

  面積

  四至

  東

  南

  西

  北

  2、甲方提供編號建筑面積為約m2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供乙方用于租賃林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使用。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租賃價*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余款,定金作相應抵扣。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1、甲方應于年月日將租賃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在日前將編號為的管理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

  3、乙方應于2079年10月7日前將租賃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為租賃合同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附著物和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林地租賃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租賃的林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協助解決該林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筑物管理、維護、維修和保潔費用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用于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賃費。

  (二)享有合同約定租賃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林地租賃費用和其他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林地用途,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其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租賃期內,依法享有再流轉的權利。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使林地毀損或滅失的;

  (六)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回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背合同約定,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重大毀損不能恢復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清剩余流轉費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林地經營權,終止合同,所收取租賃費用不予退還。

  十一、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保證租賃林地原村民繼續享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

  2、租貨期內遇國家征用或征收租賃林地,租賃林地的補償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3、本林地租賃合同終止后,林地上附著物、建筑物,雙方同意歸甲方所有。

  4、甲乙雙方同意租賃面積以林業局的測繪圖所確認的測繪面積為準。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余送相關部門備案使用。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年月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 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 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臵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臵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鑒證單位執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件 頁共 條,附件 件共 頁。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后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坡約____________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于__________________山界協議書第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范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后,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金額為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后,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占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范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準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采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范。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著物及本協議簽訂后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

  排林木經濟周期,租賃期滿后采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于______六巖坡______山界協議書壹份。

  4、_________________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并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本著充分開發利用森林和林地資源,促進林業生產的大力發展,甲方經本小組戶長會議討論通過,一致同意將其擁有使用權的林地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關規定特定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名 面積 畝,林權證計 本,林權證號分別為 , ,其位臵與四至范圍按新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共計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與林權證時間相符,承包期滿后,山地歸還給甲方經營,地面上附著物雙方協商處理解決。

  三、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林地,必須權屬合法,界址清楚,無任何糾紛,若發包后出現任何糾紛,甲方應盡快處理好,同時承擔林地糾紛調處的一切費用。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甲方一次性退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村民戶長會議決議表一份,林權證原件,林權證權利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權利代表人簽字的林地轉讓申請表等有效證件。

  3、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協助乙方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的名下,但過戶費概由乙方負責支付。

  4、乙方在甲方林地營造林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護林和防火工作。如甲方人員、甲方人員的親屬或者上述人員所養的牲畜對乙方營造的苗木有毀損行為,甲方有責任予以阻止。甲方如發現其他單位、人員對林地苗木有破壞行為時,應及時予以制止并通知乙方。

  5、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林地的自主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6、甲方應協助乙方通往林地道路、水、電的通暢,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

  1、承包期限內由乙方自籌資金,設備、技術、自組人員、構臵營林所需之設備。

  2、乙方造林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其他規章中規定的技術要求。

  3、乙方應依照本合同之約定按期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林地租金,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 (¥: 元)。

  4、乙方取得林地承包經營權時,其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轉包、入股或其它方式流轉,但不能采礦、取石和破壞土地用途的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因林地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導致乙方造林失敗,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除賠償實際投入費用外,還要支付違約金伍萬元整。

  2、乙方在承包期限內,不得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否則,甲方不退回林地租金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簽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在場人: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江西山水美農林科技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四、

  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筑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林權證登記面積為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林地租金按每年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__________畝;林權證號: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年,從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后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范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范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六、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權證登記狀況和雙方確認的實際租賃面積詳見下表。

  林權證編號

  宗地號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內業號)

  林權證登記

  面積(畝)

  實際租賃

  面積(畝)

  面積合計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置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置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鑒證單位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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