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的附加條款(通用3篇)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加條款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1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_________________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2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
第4條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_________________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
第5條租金每月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
第6條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后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租金支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關費用
第10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承擔。
第12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墻、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系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繕
第17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并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咨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方能施工。
第2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清租金。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復,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條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_________________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爭議解決
第40條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違約責任
第43條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索賠
第45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_________________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表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附則
第51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布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加條款 篇2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交納的房產租賃相關的稅費由甲方支付。
二、甲方同意自交房之日起一個月為免租期(即免租金期),本合同條款同樣適用于免租期。
三、租賃期間,甲方如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即對該房屋予以轉讓、抵押、出典,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
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五、轉租的約定
1、雙方約定,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六、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二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可依法免除責任的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加條款 篇3
合同編號:
出租人: 簽訂地點: 承租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筑面積 ㎡、房屋質量 。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租金(大寫):
四、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五、承租人負責支付所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六、租賃房屋的用途:
七、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
八、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九、出租人( 是 / 否 )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十、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 十二、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十三、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
損害賠償責任。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