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輛掛靠合同范本(通用3篇)
租賃車輛掛靠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負責人: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等有關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掛靠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自購符合營運條件的車輛掛靠在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業務。乙方用于掛靠的車輛為( )牌汽車,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上述車輛掛靠營運手續。
二、掛靠期限,
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業務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規稅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在掛靠期間,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納掛靠費為元。在營運期間發生的一切規稅由乙方負責。
四,車輛維護管理,
掛靠到甲方的車輛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立此掛靠合同。
六,運輸公司轉制時,乙方交由政府解決經營權問題。
注:此掛靠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租賃車輛掛靠合同范本 篇2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繁榮運輸市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更多的人走上富裕的道路,我公司現根據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協議,實行以乙方出30 %,甲方擔保向銀行貸款70 %的方式貸款購車,進行車輛掛靠的貨物營業性運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車輛產權以及在租賃期間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車輛產權的確認
1、 車輛總價值為: 元人民幣的車輛 壹 臺,由乙方出資30%,金額 : 甲方擔保向銀行按
揭 70 %,金額 : 元購置 牌,型號為 ;入戶 噸,發動機號 ,底盤號(車架號) ,由乙方經營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的產權在乙方未全部歸還
貨款之前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經營的車輛有保管好的責任和義務,享有使用權,運輸經營權。
2、 乙方自愿向甲方按貸款金額的10%(不計利息)交保證金 元及風險保證金 元,
作為乙方履行貸款銀行還貸義務的擔保,或機動車輛續保等,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3、 為了確保甲方和銀行的利益,甲方每個月收取乙方的管理費、代收稅款、GPS流量費共計 元,
個月以后按當時標準收,同時代收銀行還款本息。(1、戶名: ;賬號: ;開
戶行: 2、戶名: ,賬號: ,開戶
行: ,如果累計一個月不交納上述費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繳車輛,并有
權將車輛轉讓第三者。
二、掛靠期限及轉讓約定
1、掛靠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貨款未能全部清償之前乙方不得私自轉讓車輛,乙方因故不能繼續經營時,須還完銀行貸款以后,并交清全部費用,由放貸銀行和甲方同意注消抵押后才能轉讓。
3、受讓者須同甲方重新簽訂掛靠合同,掛靠期限應接上一掛靠者所簽訂的掛靠期。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在銀行做的汽車消費信貸提供擔保,乙方必須保證按月償還銀行本息,由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代為繳付。
2、乙方在掛靠期間應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并負擔車輛營運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規費、稅款等。
3、乙方必須在銀行放貸還款日前交清當月的銀行還款本息、管理費用、稅金、養路費等,逾期不交,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欠款總額3%收取乙方違約金,并有權暫扣相關營運票證,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處行承擔;在乙方沒有拖欠任何費用的情況下,甲方發放當月的各種規費憑證。
4、乙方對所掛靠車輛必須購置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3名司乘人員責任險。(按該車實在座位投保)第三者責任險:(1)普通貨物運輸車輛保額20萬以上;(2)危險品貨運車輛定額為30萬以上。司乘人員險每人2萬以上。保險費用均由乙方支付,由甲方代辦保險手繼及理賠手繼,不辦保險的車輛不得參加營運,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取消乙方的使用經營權,保險期滿前15天必須保下期的保險。逾期不交,甲方有權停發有關營運票證。
5、掛靠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并輸相關手續的,不得對車輛進行改裝、拆卸。不得用該車作其他任何抵押和私自報廢。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6、掛靠期間,乙方必須按照交管部門的規定,按期進行車輛年檢、二級維護、等級評定,以確保車輛技
術狀況良好,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車輛駕駛員須報給甲方登記備案,駕駛員必須辦理營運機動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道路危險運輸的必須辦理道路危險貨物“操作證”等相關營運證件后,方能駕駛車輛參加勞動,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甲方可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事故(含貨損、貨車事故),在處理事故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車輛施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乙方自行負責事故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如事故導致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支付相應賠償后向乙方追償。
9、乙方在車輛經營中必須按規定填寫及保管好貨物運單。不辦理保險或欠費的不能領取貨物運單。貨運單每缺少一份,按運管部門有關條例處罰。
10、車輛掛靠期間發生的全車失竊或全車報廢時,首先將保險公司賠付險費一次性償還所欠銀行貸款本息及甲方費用,余額退還乙方。如所賠付款項未能足額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及甲方費用,乙方仍需繼續償還。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欠費(包括管理費、代收稅款、銀行還款本息等)超過壹個月,造成甲方或甲方與相關部分產生的一切費用開支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欠費超過壹個月,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經營的車輛,收回車輛滿十天,乙方未能全部交清所欠費用及相應違約金,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將車輛轉讓,轉讓所得用來交清乙方所欠費用,轉讓所得不足補償欠費時,余欠部分仍由乙方負責償清。
2、乙方私自請駕駛員上崗經營的,由此而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如發生交通事故、貨物損賠,乙方隱瞞、逃避責任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以保證金作為賠償費用開支,不足款項乙方繼續承擔。
4、乙方不得營運盜品、毒品等違法物品,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銀行還款本息日,未能按期還款的,乙方同意甲方代墊月供金額,30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20元的違約費,超期30日的,甲方每日按月供金額的千分之五收取乙方違約費。
五、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上級政策調整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協商未果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門仲裁處理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4、如果此車輛有超長、超高、超寬及與行駛證車型公告不相符等,該車在營運及非營運期間,所出一切事故及事情都與甲方(管理方)無關,乙方自行負全責。
5、本合同文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文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共同遵守執行。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車輛掛靠合同范本 篇3
承租方:
擔保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3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6、嚴格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在租期內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給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9、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0、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五、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后就擔保期內承租人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愿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書面許可后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六、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5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十五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七、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保險公司免賠額和維修停駛期間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八、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應按雙方簽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小時,均按《價目表》的超時交費標準交付違約金。
3、承租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向出租方繳納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總額)繳納滯納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并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占用出租方車輛。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汽車承租人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海南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10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三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1500人民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0#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30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認同。
出租方:擔保方:
電話:電話:電話:
住址:住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經辦人:委托經辦人:委托經辦人:
蓋章:蓋章: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