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精選3篇)
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出租方:
為解決西安西儀管道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上下班的交通問題,經____公司與協商就租賃班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車期限:
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 日
二、租車時間: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職工上下班。
2、用車線路如下:
三、租金及租金交納:
1、租用__座金龍空調車一輛,年租金壹拾壹萬元整。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現金 。
3、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方應預付乙方全年租車費的%租金。滿6個月時,付租車費的%。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時,乙方出具相應金額正式發票,甲方按時支付。
3、由于客觀原因造成臨時改線不另行增加費用。
四、要求:
1、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乘車點,將甲方上下班職工安全正點接送到地點。
2、甲方的職工乘車時,必須遵守乘車規則,愛護車輛設備,保證安全乘車。
3、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接送甲方人員,乙方承擔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人員在乘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國家允許上路行駛的車輛,所派駕駛員必須有駕駛證,為合格司機。
5、所派駕駛員必須有相應級別駕駛證,為合格司機。
6、乙方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車輛。
五、此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辦人:
委托代辦人:
年月日
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 篇2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雙方同意按下列協議條款遵照執行。
一、 服務內容
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滿油商務客車,并配備駕駛人員,為乙方提供班車服務。
價格
1、啟東至廠區船東車輛(19座)往返按500元/車次結算(含稅價)。
2、啟東至廠區道達爾車輛(28座)往返按550元/車次結算(含稅價)。
3、啟東至廠區往返車輛(50座)往返按630元/車次結算(含稅價)。
4、啟東至上海往返車輛(50座)往返按3600元/車次結算(含稅價)費用及支付
1、乙方應當按天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每車每日車輛人員費用),每月一結賬,除此以外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
2、遇節假日租車費用維持不變。
二、 甲方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需提供經培訓達到服務要求的駕駛人員,駕齡五年以上,并保證遵守甲方及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所有相關法律法規。
2、在行車中因交通事故或違反交通規則引致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在服務期間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乘客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甲方需對因其原因導致的乙方乘客乘車期間人身所遭受的任何損傷及損害,承擔其應負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乘客的乘車安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乙方乘客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交通監管部門交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醫療費、誤工費及其它因交通事故而發生的費用)。
4、在本協議期間內,如車輛出現故障,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接班,確保正常的班車接送服務。甲方應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清掃,保持車內整潔。
5、班車應當由甲方親自提供,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服務轉包給任何其他第三方。
(二)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狀況,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對駕駛人員及車輛進行調換。不得私自調換。
2、甲方駕駛人員如遇乙方或乙方乘客有嚴重影響駕駛或授意違反交通法規行為時,有權停駛相關車輛。
三、 乙方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中規定的時間及價格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根據需要調整運營線路、服務時間及車輛類型,需提前10日告知甲方。乙方遇需增加車輛,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保證有充足車輛供應。乙方所支付的費用也隨調整而變化。
2、乙方有權對甲方及其駕駛人員的服務進行監督并對甲方提出改進服務質量方面的建議。
3、乙方有權在班車運行期間,利用車輛進行合法的宣傳活動。乙方的廣告和利用車輛進行宣傳活動應符合車輛管理條例。
四、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車輛等承運的,須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損失
2、甲方利用包車從事班車客運或其它非法經營活動,造成乙方受到處罰的,須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接送職工上下班車輛,如發生故障要有應急措施,年度累計上班發車遲到3次(下霧、冰雪等惡劣天氣除外),自第三次起每次將給予扣除當日班車費用的處罰。
五、 協議期間
1、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0]月[01]日至[20xx]年[10]月[01]日 止。
2、甲乙雙方在續約期間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無條件終止本協議,而無需向對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六、 其他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公司汽車租賃協議。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協議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村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村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村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