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通用3篇)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 篇1
承租單位: (甲方)
出租單位: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電動吊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通州非常1+1住宅樓 施工地點:永順鎮楊莊路建筑物高度:60米 裝修類別:石材鋁板 進場日期:約8月16日
二、規格型號:ZLD80/40 預計數量:52臺(以實際驗收單數量為準)
三、租用時間:約100天。
四、計費標準及收費方法:
設備押金:(或預付款)
租用時間以甲、乙雙方驗收之日起至報停之日止,以連續計費方式收取租金。甲方報停應有書面報停通知單,乙方確認。吊籃租賃不滿15天的,按15天收取租金。甲方需要移籃的,移籃期間租金照收。移籃時,由乙方免費指導安裝。 甲方所需用的安全扣,由乙方提供,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五、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完工10日內結清全部租金。吊籃設備丟失、損壞按乙方“價格單”賠償,在付租金時一并付清。 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設備損失賠償金的,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日0.5%的比例逾期付款違約金,自全部應付款付清為止。
六、安裝方式:
乙方免費派專業人員至現場指導安裝,并對吊籃調試達到驗收使用標準。 甲方負責工地垂直運輸工具為保證吊籃安全使用,甲、乙雙方簽定安全協議書。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指定專人對進場吊籃與乙方共同驗點,辦理雙方交接簽字手續,并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保衛工作,若有遺失、損壞應照價賠償。
2、 負責解決乙方存放備件的工作間。
3、 按時支付吊籃租金。如不能按時支付租金(拖延超過10日)經雙方協商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吊籃使用,并按應付金額每日加收0.5%作為利息補償。
4、 甲方負責吊籃安裝、移位、拆除過程中的垂直運輸工具
5、 在吊籃租用期間,甲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借第三方使用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吊籃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加負遷移地點。
6、 負責吊籃到現場后的卸車、地面至屋頂、屋頂到安裝地點的運輸及停用后的拆除到地面。
7、 甲方吊籃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電動吊籃操作證”的允許上崗操作設備。
8、 甲方吊籃使用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由于甲方施工環境、管理不善等因素而造成設備及其它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 電動吊籃晚8點后禁止使用。
乙方責任:
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質量完好之電動吊籃,并及時運送到現場。 派專業人員指導,調試驗收后交付使用,并雙方確認驗收單。 免費派一名維修人員駐場維護確保吊籃的正常使用,并負責對甲方的操 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培訓合格后發“電動吊籃操作證”。
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對違章操作所發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乙方應對設備質量問題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吊籃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租賃吊籃的數量增加、型號變更、租賃期限延長,甲乙雙方應訂立補充合同。
十、施工吊籃租賃安全協議書(以下簡稱安全協議書)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協議書、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方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并明確該人的權限,由該受委托人代表甲方簽署相關的書面文件。
十二、本合同、安全協議書及補充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各自授權委托人簽字后當日生效。甲乙雙方各自全面履行完自己的合同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訂吊籃租賃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工程名稱:北河苑23#、24#、25#、26#樓 工程地點:寬城縣育才路北河沿施工現場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的型號、數量、日租金:電動吊籃 ,租金每臺每天 元。 暫定 臺(以使用臺數發生量為準)。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設備進場安裝調試運轉良好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設備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計費方式:
1、吊籃自進場安裝完畢、驗收成功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
2、收費日期以雙方負責人簽署的進、退廠清單為準。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實際使用天數,工程完工年底結清。
五、租賃吊籃的交接方式
1、運輸吊籃進出場運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委托甲方代辦,往返運費 元 。在支付設備押金時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籃進場和拆除退場時,由雙方指定人員共同驗收,并簽署交接文件作為結算依據,乙方指定 為共同驗收人員。吊籃進場及歸還原則是一次進行,特殊情況可分次進行。
六、甲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
2、正常磨損范圍內,負責設備的維修及更換損件。
3、在吊籃交付使用前,甲方對乙方進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日常保養工作的技術培訓,上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不準穿拖鞋上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認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必須派工人在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的搬運、安裝和拆卸。
2、乙方必須按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不系安全帶或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吊籃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設備清潔,甲方負責保養和檢修。
4、乙方經對吊籃驗收入場后使用期間而造成的吊籃損壞、人員傷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負。如設備發生質量故障由甲方負責。
5、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轉租、轉借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改裝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過程中任意加長 或改作業面寬度,否則設備、人員出現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吊籃需在同一地點移動位置,但移動完,安裝好后,應雙方技術人員共同驗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義務:
1、指定專人進行雙方工作銜接,并提供必要的現場協助:提供就近的電源,(電源應有漏電保護裝置)。協助解決進現場電梯運輸:根據需要協助解決存放物料的工作間;協助解決甲方工作人員及設備的進出場手續。
2、吊籃進場后的保衛工作。如發生機件丟失或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以<配件單價表>的價格賠償,甲方設備及零件數量由乙方簽認甲方提供的進場單。
3、吊籃在安裝、調試、使用及拆卸過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業,否則甲方現場領班及安全員有權提出糾正,必要時有權勒令乙方停止。
4、須愛護吊籃設備,要求工作人員不要將玻璃膠、涂料、電焊渣、水泥砂漿等廢料遺棄在吊籃上。特別注意鋼絲繩上不得粘有上述涂料、廢料。及其它有損鋼絲繩的物質,以保證吊籃作業安全,若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檢修,檢修費用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5、提供現場安裝吊籃勞動力。如:裝卸車、垂直運輸、吊籃安裝拆卸等所需勞動力。
6、負責提供電源、主電箱以及甲方人員住宿。
八、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協議》《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按操作規程規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及《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的相應條款)所引發事故后果自負。
3、在租賃期間內因乙方責任致使租賃物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訴訟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一至九條的任一條規定即視作違規,違約方按實際應付租金總額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協議》同時生效。
備注: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間必須配備維修人員和設備調試,保證正常使用,如設備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過5小時不計租費。甲方人員在乙方工地生產作業,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定,嚴禁酒后上崗,違規操作。否則乙方有權對違規當事人按著乙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在甲方租賃費中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__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_臺,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