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簡易合同(精選26篇)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游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注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后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后,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并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后,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并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于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后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愿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后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并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占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并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3
甲方:(樓)棟房先生/小姐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管理處
乙方就甲方租用本小區之停車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提供非固定車位,供甲方停泊機動車輛之用;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元,自簽約之日起計收;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詳細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品牌:
4、車型:
5、車主(或單位):
6、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怠于通知,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帶來的任何后果、
四、乙方所提供車位僅作為甲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所租用車位私自轉借、轉讓或出租給第三者使用,或在所租用車位停放非本協議指定車輛,否則,乙方將無條件收回車位使用權、甲方與乙方形成車位有償使用關系,甲方的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損傷,恕不賠償;
五、本合同有效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如需續租,應當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要求、租期內因甲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該車位,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已交車位租賃費不予退還;
六、車位租金按□月□季度□半年□年繳納,當月15日(包括15日)前簽訂協議按全月收取車位使用費,15日后簽訂協議按半月收取當月車位使用費(注:此處以自然月為計時單位)、甲方應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點辦理繳費手續,合同期內因甲方原因申請停止使用停車位超過一個月以上,甲方應提前辦理退款或延期手續,否則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七、甲方超過5天未交租金,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乙方有權收回車位(停車卡),并追繳甲方所欠租金及滯納金,按日加收租金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甲方有義務主動配合乙方車場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秩序和車輛管理,出入車場時應自覺出示《停車卡》,或《車輛臨時進出憑證》,以供車場工作人員查驗;
九、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下列條件下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的車位,如業主大會決定改變車位使用用途,使用方式或停車費標準、
2、產權屬于開發商的車位,車位已出售、
十一、其它事項:
如車位租用期滿,甲乙雙方在1個月內未提出退租等要求,視為此合同繼續生效一年、
甲方:(樓)房乙方:深圳市v科物業發展理有限公司
簽約人:負責人:
年月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
身份證號:__
地址:__
承租方(乙方):__
地址: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牌汽車(牌照號碼:)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元,共_元。_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
聯系人:__
聯系電話:__
聯系地址:__
乙方:_
聯系電話:__
聯系地址:__
20_年_月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并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后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鑒、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須加注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系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后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并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志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表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后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復,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系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續租,并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志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復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后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并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后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后,余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并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 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后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蘇州四季晶華花園小區地下車位62號
第二條租賃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并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六個月,合計七百二十元人民幣,于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年月日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乙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 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承租方:(章)
委托經辦人:委托經辦人:
地址:地址: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_元/月,每月______日結算一次。
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_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
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交納滯納金。
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
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
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系電話:
有效證件: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
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甲方將 號車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 元
行駛區域:在 范圍內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
7、甲方要提供能夠熟練駕駛所租車輛,并且持有有效駕駛證的駕駛員。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2、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3、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4、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5、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6、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門報警并辦理相關手續;
7、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免除和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據為限。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如下行為的,乙方有權拒絕賠償損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車輛相關的虛假信息。
第七條、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日期: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費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 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0、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出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不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于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競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不得用于沖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000元,一個月后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愿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定損費用,屬于保險公司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 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愿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后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蓋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已與甲方于)(以下簡稱“原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承租--商城項目C區C7幢137、138、139、140、141、142、143、144號商鋪,共計8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作補充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其經營范圍為汽車銷售。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拆除玻璃門2套,并安裝卷閘門,為此乙方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自愿交出玻璃門費用(2套)保證金。乙方承諾在20--年9月25日前將商鋪玻璃門安裝到位,恢復原樣交給甲方。經甲方檢驗合格后全額退還保證金,如有損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承諾安裝內置卷閘門,符合商城的整體形象配合商城管理,具體施工方案須報請金博商城經營管理公司物業部。
第三條、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按原合同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具有和原合同相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5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后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用車輛狀況
二、 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及支付方式為:
三、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 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 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 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 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 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 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 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 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 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 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 定金條款
1、 承租方應于 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 出租方應于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將剩余定金歸還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六、 保險條款
1、 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 險。
2、 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 %.七、 擔保條款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八、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 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7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公司正常開展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車牌)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按月結算租車費用。
二、租車費用:每月元整。此費用適用于乙方車輛磨損。
三、租車期間乙方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費用由乙方按月向甲方報銷。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同時,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人身安全、患病治療由乙方自負,并承擔所有費用。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并處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8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_____用。承租方對行車安全、技術操作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承租方預先向出租方支付押金____元,在租用期結束后,退還承租方。
六、承租方自行負擔租賃車輛的燃油、過橋費、保管費等消耗費用。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承租方對租賃的車輛不得轉讓、轉租、銷售、抵押及投資等任何侵犯出租方所有權行為。承租方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任何違法亂紀活動。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不得改裝或加裝車內結構。
九、屬承租方的責任人引致發生事故、損傷、死亡、遺失及被盜等時,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如實報告并支持營業補償費和損害賠償金,規定如下:
1、車輛的證件及資料如有損缺、丟失,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同時還須承擔自丟失證件之時起至補證完畢之日的全部租金。
2、屬承租方司機駕駛不當造成的交通違章等事故,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
3、承租方對發生事故的賠償,承租方承擔保險公司規定不予賠付的而實際需支出的費用,并承擔因事故引起的刑事責任。
4、車輛被盜、被搶時,承租方要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金額賠償給出租方;承租人還須承擔失車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50%的租賃費用;辦理索賠時承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出險報告單等證。發生事故后,承租方必須馬上通知有關部門和出租方并保護好現場。承租方在租車期間,租賃汽車發生事故時,無論事故大小,都要馬上向出租方報告事故的情況,并提供有關所需的資料證據。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2~3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租車期內,發現車輛異常或故障時應馬上停止駕駛,并通知出租方。同時,還應遵從出租方的指示。由于不可抗拒的災害而造成租賃車輛的損失,承租方則應馬上通知出租方并將汽車送到指定修理廠修理,并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需費用。
十、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19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0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 ,從20__年 月 日 時起到20__年 月 日 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 (天/月),(日/月)租費用 元,共 元。此車輛只能由 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 元/天計算。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元。還車時甲方退還 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后15天內,甲方經過咨詢交管部門后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余押金給乙方。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20__年 月 日 。
第三條:甲方責任
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乙方使用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如在承包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沖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責任。
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牌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并有一年以上駕駛經驗。不得將汽車交給無C牌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后駕駛,或交給喝酒后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并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后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 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2. 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范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范圍,必須報甲方批準,如未得批準,超出范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車輛行駛里程范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 元/公里 。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后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生效及附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備注(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身份證:
電話: 電話(公司/住宅):
附件: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證件或標志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照、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條租賃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車輛(帶司機)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約定租金為每天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寫),租賃期滿,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用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與經濟損失。
3、不得轉租、借給第三方。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承擔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然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愿購買其它險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付范圍的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可提請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車況(附行車證復印件):________年購買,無任何大修記錄及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其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_____________元,在租車時一次性以_______方式繳付給出租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五、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一)、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二)、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內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四)、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后,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
(六)、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六、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二)、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三)、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其他人使用,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驗,實驗,教練等活動。
(四)、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或者運行過程中,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并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的汽車修理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車輛設備及裝置,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五)、按期如數繳納租金,押金。
(六)、應及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應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所有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繳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七)、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手續。
(八)、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七、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人在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障金________元人民幣,在15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后歸還。
八、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保險,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給承租方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按照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照承租合同的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五)、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難以繼續履行的,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的解除
1、因車輛狀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駕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在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3日以上租金,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解除合同:
⑴、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⑵承租方將所租車輛抵押,質押,轉讓,轉租,出售。
⑶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利益的情況
十一、其他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4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叁仟元整。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后,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后每一個月結算并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沖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于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于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于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在未使用的空白處畫上“╲”或“╳”等符號。
附表 車輛狀況登記表
汽車租賃簡易合同 篇2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授權代表: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車輛有償出租給乙方做辦公用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達成以下車輛租賃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租賃車輛狀況
本合同所指的車輛是甲方的_____(車牌號:瓊A____)轎車一輛(型號:______,車輛原值發票發動機號碼: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核定載人數為4人(不含司機);車輛原值______;該車輛附屬設施設備和購入發票見附件。
上述車輛的所有權屬于甲方。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
1、車輛租賃期為 年, 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在上述租賃期內,雙方共同約定租賃期內車輛每月租金為( 幣)_ 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不含稅〕〔含稅〕。
租金支付方式為 。
3、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后應當開具收款收據或者按《發票管理方法》及時提供合法的發票。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3、若逾期未交付房租超過5個工作日后,甲方有權每天按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逾期達三十個工作日以上可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押金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時,須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之外的押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且押金不能作為租金使用。合同期滿后,租金及相關費用繳清后,甲方在三天內無息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提供車輛應當設施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營運證、道路通行證、保險協議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應該按期繳納該車輛的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船稅費等相關稅費,確保該車輛達到合法的行駛狀態。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乙方確認簽收清單。
在租賃期內,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租車輛所有的燃油費、過橋路費、保管停車費、清洗維護保養費。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安全文明駕駛,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法、交通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和給甲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租賃期間,該車輛發生故障,如屬乙方人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負責維修;如屬于車輛正常故障,由甲方負責承擔維修費用,但乙方于維修前須告知甲方,征得甲方認可后方可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發生一次性的車輛修理費金額達到該車輛原值的30%以上,則由乙方應當承擔車輛的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總修理費金額的'30%。
4、甲方負責該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如保險公司認為不符合賠付條件的和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長期租賃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的,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有下列情況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將所租該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給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該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
五、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守約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果造成的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守約方擁有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法規定增加補償的權利。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還須賠償乙方違約金,如果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則甲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若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違約金先用押金和剩余房租沖抵,多退少補,如果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則乙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賠償雙倍押金給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3、如因國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甲方車輛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是雙方有義務采取積極措施防止對方經濟損失進一步擴大。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變更及補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或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或條款為準。
3、乙方在租賃到期后,應該屆時歸還所租車輛,應當保證車輛完好及附屬設施設備齊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復或向甲方交納修復所需費用。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車協議》,否則視為非法占用甲方車輛。
七、合同爭議解決
如有未盡之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車輛登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及附件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后即時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