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安全最新協議(精選4篇)
廠房租賃安全最新協議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廠房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 , 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 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3.1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 廠房租賃費用
4.1 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4.3 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
4.4 供電增容費
甲乙雙方商定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賃費用的支付
5.1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余額將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5.2 乙方應于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5.3 乙方應于每月__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六條 租賃物的轉讓
6.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7.1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7.2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相關規定,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8.2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8.4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 物業管理
9.1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裝修條款
10.1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十一條 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__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2.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3.1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并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五條 廣告
15.1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15.2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因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七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10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
18.1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18.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九條 其它條款
19.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9.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廠房租賃安全最新協議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為加強廠房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廠房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上海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上海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于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在得到對方確認并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入對方工作區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協議書》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并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房租賃安全最新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的房屋給乙方,乙方為該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列等有關規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內從事黃、賭、毒和任何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保證租用房屋財產安全和乙方雇傭員工的生命安全。
2、乙方必須保證租用房屋期間安全用電,經營場所(包括內設庫區)內要有安全通道,嚴禁使用明火,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組建消防安全小組、應急小組,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實行防火、防盜、安全值班責任制,確定本部門安全責任人;
4、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6、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承租房屋及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等儀表及其他管線,不得私自裝修、裝飾承租房屋。甲方同意遷移、裝修裝飾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國家法律的規定及要求實施遷移、裝修裝飾活動。
8、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當行為造成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擔相應的責任。
9、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于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簽訂日期:乙方(蓋章):委托代理人:電 話: 年 月日
廠房租賃安全最新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場地給乙方,乙方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應按照各類家具、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規范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7、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販賣毒品;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8、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范,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嘩、不制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校區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踐踏草坪、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置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9、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家具、電器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11、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臺、窗臺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2、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自主或甲方代為配備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3、乙方嚴禁在租賃范圍內和甲方規定范圍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保衛處審核,經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5、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于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