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精選8篇)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1
出租方(甲方):姓名 電話
承租方(乙方):姓名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庫房出租給乙方。該庫房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甲、乙雙方商定的第一年 元的租金標準,交清 個月的房租費用 元(大寫: 元整)第二年租金根據當年市場價格的漲跌經雙方協商約定。
四、如房屋出現重大險情或自然災害、不可抗拒因素等,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否則,造成人員、財產損失,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不得在租用該庫房內堆放超負荷的物品。否則,造成房屋構件損壞,后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不按合同如期交清租金,甲方有權將該商業用房(門面房)收回,令乙方搬出并交清所欠租金,水、電費用。
七、乙方在租用期內,必須按相關部門的要求,按時結清水、電等費用,并于租用期結束前一個月告知甲方是否續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用期滿,雙方交接清楚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書》系甲乙雙方自愿協商簽訂,與任何第三者無任何經濟與法律關系。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年 日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商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月。租金按 〔 〕 結算,由乙方于 交付給甲方。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權屬清楚。
2、甲方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之前,負責水、電到位,但乙方需要改裝及增加容量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租賃期間:
甲方負責房屋保險及房屋稅費,乙方負責房內財產保險。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行為。
2、乙方應按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有租賃的結構,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整體轉租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部分轉租,須通知甲方參與并同意,轉租人不得再轉租。
4、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全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存在危險品及國家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期間,甲方承擔租賃房屋結構的維修,保養。
第八條 終止及解除規定:
1、在租賃期內加以雙方均不能提前終止合同,加以雙方任何乙方提前終合同,均構成違約。
2、在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將房屋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房屋的裝飾、拆除后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并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九條 違約的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照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合同終止,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約定為伍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房內的裝飾、拆除后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并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未果,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澇、戰爭)及房屋拆遷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相不承擔責任。如乙方管理不到位,造在的火災及人為損壞房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屋內的所有活動不合乎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隨時收回房屋,要求賠償所受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索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3、本合同連附件共____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由同等法律效力,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為法人單位的,填寫該欄)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為自然人的,填寫該欄)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商業用房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于深圳市 號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見附件一:商業用房租賃范圍平面示意圖)出租給乙方。乙方亦同意租用上述出租房屋。該出租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乙方應分攤的附屬通道、公共設施部分的面積)。
(二)甲方按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現狀出租,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到現場查看或了解并同意按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現狀承租。如出租房屋內部已存在裝修(如抹灰、油漆、地磚、吊頂、其他隔墻、水、電等等),由乙方決定繼續使用或進行重新裝修。如乙方決定繼續使用,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和承擔責任,甲方不負責維修,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決定重新裝修的,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但原配置的空調、電梯、消防等設備設施應交由甲方處理。
(三)本合同項下之出租房屋僅可作 用途使用,乙方須依法經營,在開業前獲得必要的建設、消防、環保、衛生、工商等政府部門的書面核準文件及證照,以保證出租房屋的規劃功能及其配套使用,并有義務在開業前向甲方提供有關書面核準文件和證照的復印件。上述核準文件及證照如有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變更后書面核準文件及證照的復印件。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四)本合同僅為房屋租賃的約定,如因建設、消防、環保、衛生、營業執照等問題導致乙方無法開業或營業,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如乙方確因建設、消防、環保、衛生等部門的原因造成無法開業或正常營業的,乙方可提前一個月向甲方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如已對出租房屋進行了裝修的,該裝修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予任何補償。乙方應當在結清房租及其它費用的同時將出租房屋交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處理。
第二條 房屋租賃期及其他相關起止日期
(一)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二)租賃期限屆滿后,甲方不再與乙方續簽租賃合同,甲方收回該出租房屋,重新進行公開掛牌競價招租,乙方同意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并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屆滿后辦理退房手續。在公開掛牌競價招租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作為出租房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房屋交付日: 年 月 日。
(四)免租金裝修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施工的期限。在該期限內,乙方應承擔除租金外的房屋用水、用電、管理費、政府部門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費用及乙方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需維修的費用。如免租金裝修期在6個月以上(含6個月),在乙方正式向甲方交納三個月租金后,方可申請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五)租金起計日: 年 月 日為開始計算乙方應支付租金的日期。自該日起,不論乙方是否正式使用出租房屋,均應當支付房租。但,若甲方逾期交付出租房屋,則起租日也按逾期交付的天數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但,不論甲方是否逾期交付出租房屋,若乙方提前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出租房屋開始經營活動、辦公,則以乙方提前使用出租房屋的日期為正式起租日,從即日起開始計算房屋租金。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一)租金
1.在本合同租期內,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出租房屋租金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
2.在本合同租期內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出租房屋每一租賃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租賃年度月租金的基礎上按 %上漲,并由甲方直接調整租金。
(二)其他費用
甲方負責支付房屋租賃涉及的稅賦等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支付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及從事經營活動應繳納的稅費等相關費用。政府部門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租賃期間,乙方應按下列方式之一于每個日歷月的首十日支付當月租金:
1.現金形式。應付至設于蓮花二村蓮花大廈一樓的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下稱租賃中心);
2.銀行劃款代收、支票或銀行轉賬等方式。應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建設銀行蓮花山支行;帳號:4420xx014),銀行劃款代收、轉賬憑證及支票應注明收款單位“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用途”或“備注”欄應注明“ 號房屋 年 月租金”。如甲方的開戶行和帳號變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一)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上述第四條約定方式之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作為本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后向乙方開具收據。該租賃保證金將作為乙方切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自身義務的保證。
(二)本合同終止時,如乙方已把本合同規定應付的所有租金及其它款項支付完畢,也沒有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而未修復的情況,則待進行出租房屋清點記錄并完好交還給甲方后,乙方即可辦理退房及退租賃保證金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接和使用
(一)甲方按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現狀交付乙方使用。
(二)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出租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建設、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并有責任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
(四)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產生超過環保標準的噪音及其它污染。
(五)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六)乙方不得擅自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變出租房屋結構,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使用用途。
(七)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發布招租信息及其他任何形式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允許他人使用。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的負責人與簽訂本合同的承租人(單位)須一致(品牌連鎖店除外)。
(八)乙方在出租房屋的使用過程中,應按照下列條款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
2.嚴格按照《商業用房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書》中承諾的所有內容開展承租經營行為;
3.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
4.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產生安全隱患,安全生產責任人應及時整改直至消除隱患;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將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明火做飯(租賃用途為餐飲項目的除外)、燃燒香燭、搭建閣樓,不得存在屋內留人住宿、倉儲等違反消防法規的“三合一”或“多合一”情形,不得亂拉亂接水、電、氣等管道線路,不得超負荷用電、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違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化學用品,不得占用或阻塞公共通道和公共場所,不得遮擋、占用、封堵消防設施設備及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十)乙方在對出租房屋的使用過程中,因乙方及其雇員或雇請的工人傾倒物料進入公共水渠、洗手盆、廁所及其它排水、排污設施,導致其受腐蝕、阻塞或損壞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乙方需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須向甲方書面申報并提交裝修設計圖,經甲方同意后,再由乙方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辦理裝修報建手續,并由乙方報送消防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審批,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由此產生的報建、送審及其他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在進場裝修期間,乙方及其裝修承包商應遵從甲方及出租房屋所屬屋村管理處的指導和管理。
(十二)乙方需對出租房屋現有配備的水電設施進行改造、升級、增容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搬離出租房屋時不得拆除前述的水電設施。
(十三)乙方在裝修時,對有防水要求或設置有給水、排水設施的,須嚴格按防水施工規范實施,并經甲方和屋村管理處查看后方可做隱蔽工程。如防水工程在隱蔽工程完工后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和承擔相關責任。
(十四)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內自行安裝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前須事先獲得甲方和出租房屋所屬屋村管理處核準。
(十五)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外墻安裝或設置廣告招牌的(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須事先獲得甲方和有關部門及屋村管理處的審批同意,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擅自在出租房屋外墻設立招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或拆除,如乙方拒不拆除,甲方可派人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出租房屋原已設置的廣告招牌,由乙方決定是否繼續使用,決定繼續使用的,其維修和維護及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決定不使用的,由乙方負責拆除。廣告招牌在設立、使用或拆除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作為廣告招牌的所有人和使用管理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十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對乙方的裝修,改造、升級、增容后的水電設施及招牌設置等不作任何補償。
第七條 房屋維修和維護
(一)甲方負責或配合相關單位對本項目的主體結構安全進行維護,負責或配合相關單位對非因乙方過錯導致的墻體開裂及滲漏水進行維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上述維修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損失的擴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在造成損失后48小時內報甲方查驗并確認,之后申報損失的,甲方一概不予認可,而且,甲方只對直接的財物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不對乙方的營業損失、水電消耗、員工工資支付、物業管理費支付等間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出現上述維修問題,乙方不按前款規定及時通知甲方,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出現危害和損失,而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或損失擴大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負責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約定以外的出租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和維護,并承擔維修和維護費用。
(三)乙方未履行出租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和維護責任,造成相鄰用戶損失的,乙方須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的,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緊急情況,且未能及時聯系到乙方的,在未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
(四)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相關單位對公共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配合或協助的,乙方須積極配合和協助。如乙方不配合、不協助甲方或相關單位的維修工作,甲方有權采取或配合相關單位采取包括停水停電或強行進入室內等強制措施進行搶修,避免擴大損失。因乙方不配合、不協助甲方或相關單位的維修工作,導致公共設施或相鄰房屋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1.乙方不交租金兩個月的;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合計超過兩個月租金數額的;
3.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不承擔維修和維護責任致使出租房屋或其設施嚴重損壞,或經甲方代為維修后,拒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私自拆分、私自分隔或改變出租房屋結構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相鄰房屋或公共設施進行維修和維護的;
7.乙方在出租房屋內、外或通過網絡、電視、電話、報刊等媒體及房屋中介發布出租房屋招租信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轉租房屋的;
8.甲方交付出租房屋后,除正常裝修外,乙方超過三個月不使用出租房屋的(僅用于登記商業主體注冊地址的視為未使用);
9.乙方及其雇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經計劃生育部門提請處理的;
10.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的負責人與簽訂本合同的承租人(單位)不一致的(品牌連鎖店除外);
11.乙方在未取得建設、消防、環保、衛生、工商、稅務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核準文件和營業證照之前經營的;
1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超過環保標準的噪音或污染,經書面通知不整改的;
13.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14.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消防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不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或消防隱患,經書面通知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致使發生安全生產或消防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1.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兩個月以上;
2.甲方違反本租賃合同約定,使乙方無法按約定用途使用出租房屋。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甲方。已占用房屋的,應及時遷離出租房屋。
(三)乙方拖欠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拖欠金額乘以拖欠日乘以萬分之五。
第九條 退租與經營項目變更
(一)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提前退租,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繳清當月租金、結清相關費用后方可退租。乙方未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獲甲方同意而提前退租的,除繳清應繳納的租金和結清相關費用外,還須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數額的違約金。
(二)合同期內,乙方如提出變更經營項目申請的,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且合同剩余有效期須保證在一年以上。乙方申請變更的經營項目須符合建設、消防、環保、衛生、工商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對本出租房屋經營項目設置的要求。經甲方同意變更的,在本合同剩余有效期內進行變更。
(三)乙方在承租期間有違約情形的,提出變更經營項目申請時,甲方不予受理。
第十條 合同終止(解除)
(一)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接到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后十日內,結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應由乙方繳納的費用后,辦理退房手續,并騰空出租房屋。
(二)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乙方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后十日內,結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應由乙方繳納的費用后,辦理退房手續,并騰空出租房屋。
(三)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辦理退房手續和未在規定時限內搬出出租房屋的,甲方可以采取加裝門鎖、停止水電氣供應等必要措施收回出租房屋,并可將出租房屋內所有物品(包括裝修、空調等其它設施設備或物品)在公證機關公證下予以提存。提存滿3個月乙方未領取的,視為拋棄物,由甲方處置。
(四)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遲延交還出租房屋的,甲方有權就逾期返還出租房屋期間,按照合同終止(或解除)前的月租金數額的雙倍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費。如果房屋占用費仍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的,對不足部分甲方仍有追討的權利。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可自行拆除其對出租房屋加裝的可移動的附屬設施,但拆除時不得損壞出租房屋的原有設施、墻體等,并須恢復原狀;但對于乙方在裝修時加裝的固定的裝飾物,乙方不得拆除,該裝飾物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臺風、地震、水災等);
(二)政府決定征用、收回、拆除、改建、擴建、改造、裝修租賃房屋的;
(三)城市建設施工或城市基礎設施改造施工的。
第十二條 管理部門
甲方授權租賃中心負責本合同內容的執行,并負責房屋日常租賃管理事務工作。 第十三條 通知及送達
(一)甲方或租賃中心發給乙方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書可通過以下任一種方式送達:
1.派人送至出租房屋;
2.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形式寄至出租房屋;
3.張貼于出租房屋門上;
4.張貼于出租房屋所在小區的公告櫥窗內。
乙方發給甲方或租賃中心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書可在甲方辦公時間派人送至租賃中心保障房業務辦理大廳。
(二)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有效送達的日期以以下方式確定:
1.派人送交的,簽收當天視為有效送達;
2.通過特快專遞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郵戳為準)后的第三天視為有效送達;
3.通過掛號信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郵戳為準)后的第七天視為有效送達;
4.通過張貼于出租房屋門上和出租房屋所在小區的公告櫥窗內的,張貼后的第三天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四條 “年、月”的定義與解釋
(一)“年”:本合同中的“年”如未明確指明為某一年,則指自起租日之月、日計,向后推算,滿12個月為一年。
(二)“月”:本合同中的“月”,如未明確指明為某一年的某一月,則指自起租日起計,向后推算,滿30日為一月,若按此方法計,滿30日后為當月的31日,則該31日也計入該月,少于30日的月份也按一個月計算。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由雙方蓋章、簽署后生效。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意協商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
(三)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頁之補充條款或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對本合同修改的部分,則以附頁的補充條款或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合同登記備案機關各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商議的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樓 ( )平方米,租給乙方。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為 ( )元人民幣,大寫( )整。第二、三年租金經雙方協商隨行就市。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 給任何第三者;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并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 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于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 的費用達成一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臵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5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 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 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 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 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 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 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 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 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5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 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25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 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 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 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60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 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 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 、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 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 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 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 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 失。
十二、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復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 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 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十三、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元 / 噸 ,電 /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 (面積: m2)租賃給乙方作為 之用。
第二條:租賃期為拾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費用的數額及交納
1、 租金為每年人民幣五萬元,第一年免收租金,后九年每年分兩次交納,每年的公歷 月 日和 月 日各交納當年租金的一半。
2、 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乙方應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雙方另簽物業管理合同予以明確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將水、電接至進戶水表、電表箱,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超過45天,甲方有權停水、停電。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電、消防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后,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3、乙方應按照工商、稅務、衛生、公安消防部門的管理規定,領取合法證照。
4、乙方應注意用電、防火、衛生安全,保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在公共場地亂放、亂丟垃圾或雜物,或晾曬衣物、毛巾等有損周邊環境的整體美觀行為。
第五條:乙方提出裝修方案的設計,方案應經甲方審核同意(甲方審核范圍包括:設計風格、色調、材料、預算等),乙方按審核同意后的設計方案負責施工;裝修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工程結算由甲方參與并經甲方認可,甲方在乙方領取營業執照開業20天內按認可的結算書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不論因何種原因乙方停業超過30天;或乙方不按甲方用電、消防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或乙方非法經營被政府有關部門查封,或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分租給他人;或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乙方遲延交納租金超過一個月,不按期交納各項費用超過70天,甲方都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租賃期間,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因不注意用電、防火安全給甲方和他伯財產、人身造成損害;或不注意衛生安全,出現 食物中毒、疫病流行等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和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按同期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收利息,并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除應向甲方賠償第一年免收的五萬元租金外,還應支付未履行合同租金部分100%的違約金。
3、甲方按第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支付的裝修費用按拾年平均折舊計算將已使用年限的折舊費賠償給甲方。萬元租金外,還應支付未履行合同租金部分100%的違約金。
3、甲方按第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支付的裝修費用按拾年平均折舊計算將已使用年限的折舊費賠償給甲方。
第九條:租金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在期滿后三十日內,將房屋騰空交還給甲方,故意損壞房屋結構,乙方要負賠償責任。租賃期滿后乙方需繼續租賃,應在期滿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條:租賃期內若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本房屋租賃合同書,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賃金額:
1、月租金額: 元
2、租金每年依據周邊房租市場價為參數雙方協商決定,
四、乙方房租支付(半年),(全年)。
五、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足房租押金 元。押金不計息,合同到期時,押金如數歸還乙方。
六、水、電費:每月結算一次,按安慶市規定價計收,主表損耗按實用度數均攤。不按時交費,甲方停止供應水、電。乙方若經營需要用水、電增容,其費用自理。
七、甲方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租房,提供正常用水、用電條件,進行房屋及外水、電管線的正常維修,但不負責維修期間的乙方經營損失。
2、合同期滿允許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但必須提前15天簽訂續租合同。
八、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交納押金、租金、水電費、滯納金。
2、室內外裝潢費用自理。不在承租房內做固定性廣告,不破壞房屋結構。終止合同時,其附著于墻面、天棚、地面、門窗等處的裝璜不得拆除,無代價轉給甲方。若拆除必須恢復承租時的原狀。
3、租賃房屋不得私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
4、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實行“門前三包”。
5、合法經營,按章納稅。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伍萬元。
2、乙方若因故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水電費,需交滯納金。滯納金按所欠房租額的1%按日計算。房租遲交達5天和不按規定時間簽訂合同,甲方停止供電、供水、房租遲交一個月,視為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除交納應交的租金、水、電費和滯納金外,并按終止合同條款處理,乙方在五天內完好交還承租的門面房給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處理。協議條文與本合同書同等效率。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歸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委托丙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甲、乙、丙三方均同意由丙方代甲方享有和承擔涉及租賃事宜中屬于甲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甲方對該房屋擁有完全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屬證書編號為: ;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裝修狀況:毛坯房。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該房屋租賃用途為 辦公 。乙方承諾:非經甲方或丙方書面同意外,不隨意改變該房屋租賃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遞增比例。房屋租賃期限為 6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為17.5萬元,第二年租金為18.3萬,第三年租金為19.1萬元,第四年租金為19.9萬元,第五年租金為20.7萬元,第六年租金為21.5萬元。(房租中包含物業管理費)
第四條 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當 日內向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17.5萬 元整,丙方向乙方提供租賃費收據。租金按年結算,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給丙方。乙方除向丙方交納上述租金外,還應于本合同
生效之日起 當 日內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押金 10000 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丙方將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由乙方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的剩余部分如數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 房屋交付期限。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丙方責任。丙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時沒有產權糾紛和爭議,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未清事項,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管理、維修養護責任。租賃期間,乙方需服從丙方的管理。租賃期間,甲方及丙方無權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經營活動,但丙方需要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進行檢查、修繕時,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和施工。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租賃期間,消防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進場裝修前繳納裝修保證金和裝修管理費。乙方正常營業三個月后由丙方工作人員檢查確認各項裝修內容合格后給予退還裝修保證金。乙方因使用需要,對房屋的裝修或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投資費用由乙方自理,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房屋的裝飾、拆除后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如新增的隔墻、吊頂、門窗、燈具等)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或丙方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十條 關于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約定。因房屋租賃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房屋租賃期間的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因延期付款產生的違約責任:
1.水費,按7.15元/m計收,向丙方交納;(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調價,收費標準相應進行上調。)
2.電費,按1.20元/度計收,向丙方交納;(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調價,收費標準相應進行上調。)
3.燃氣費,由乙方向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開通或改造,并承擔相應費用,相關開通或改造證明憑證交由丙方留存備案;
4.裝修保證金,按 3萬 元計收,向丙方交納;
5.裝修管理費,按4元/m計收,向丙方交納;
6.采暖費,按照供熱單位的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向供熱單位進行交納;
7.電話通訊費,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并承擔相應費用;
8.寬帶上網費,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并承擔相應費用;
9.停車管理費,按地上車位150元/個·月,地下車位320元/個·月計收,向丙方交納;
10.乙方經營過程中,工商、消防、衛生防疫、質檢、城管等行政單位檢查產生的行政處罰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1.合同印花稅,按 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 元計收,向甲方交納;
以上僅為現行標準或約定,如遇國家政策和物業相關收費標準調整,乙方因遵循新的標準交費;在租賃期內,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稅金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續租該房屋須在租賃期屆滿60日前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丙方同意后,再協調甲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租賃期屆滿60日前未提出書面申請的,合同到期乙方須交還所租賃房屋。 23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或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房屋的;
3.擅自變動承租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租賃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從事超過乙方營業執照許可經營范圍的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拖欠租金累計達10天的;
7.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超過10天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或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應按本年度租金 50 %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租金的 3 ‰向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在合同終止或解除的7日內將房屋騰清后交付丙方驗收,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日租金標準的兩倍收取占有使用費,在超過10日后,房屋內物品視為拋棄物,丙方有權自行清理房屋,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五條 免責條件。
1. 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2. 遇國家或北京市政策調整,所租賃房屋被征收或拆遷改造,給三方造成損失的,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
第十六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須在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 關于爭議解決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由三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壹式 陸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丙方執 貳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三:安全責任書
商業用租房合同格式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位置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
門面房 間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元
(寫 )。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于 1
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 月 / 年 )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 月 / 年 ),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稅費;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合同期內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3、租賃期內,保證水電落戶。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
5、甲方對房屋租賃期間因水、電、煤氣、供暖、防火、排水排污等造成的一切損失后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變化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并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并須經甲方同意。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須安全使用水、電、煤氣、供暖、排水排污、防火消防等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后果須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供暖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代為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轉租、轉讓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讓房屋。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3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轉租給第三方的。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