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精選7篇)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主)的X品牌車(車牌號為)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于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為每年20xx元(即人民幣貳千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稅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并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協議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X(車主)的_X品牌車(車牌號為_X)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于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為叁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為每年20_元(即人民幣貳千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_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稅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并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單位業務需要,使用乙方(車牌) (私)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使用期限:
乙方自_201 _年__1_月__1_日起,將車輛( )交付給甲方使用,至_201 _年_12_月_31_日收回。
二、使用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汽車期間,乙方不得再將該車作為私車使用。
三、費用分攤:
(一)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在業務范疇內進行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清洗費、正常保養(修)等日常費用。
(二)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使用期間的投保費用,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
四、風險承擔:
(一)甲方在使用期內,承擔乙方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失竊、毀損等風險,以下情況除外: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車失竊、制造汽車毀損情況的。
五、協議終止及解除:
(一)如甲、乙雙方在使用期屆滿時未達成延長使用期的協議,則該協議自動終止。
(二)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三)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五、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有關協議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5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輛具體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時間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承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______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______月租用,不足一個______月按一個______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協議書簽署之______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雙方協商確定。
2.協議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出租人協助辦理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出租人協助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或實際使用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和維護租賃車輛;
4承擔因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法定民事行為人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本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2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15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______日起15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沈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私車公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基于甲乙雙方高度信任基礎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員工,為了方便服務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車輛用于為乙方辦公使用,并僅限甲方使用。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車輛為乙方辦公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維修保養費、保險費),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產生(燃油費用、停車費、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正規發票,實報實銷。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不承擔甲方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責任的經濟損失,以及甲方在行駛過程中違章罰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將車輛轉租、轉借或抵押他人,由此產生的非法行為由甲方負責。
四、車輛保險
乙方負責如下保險費用:第三方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無過責任險、車身劃痕險等。甲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雙方雇傭關系解除時,或車輛狀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使用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