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商鋪租賃合同(通用30篇)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概況
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茶店鎮櫻桃溝村櫻桃小鎮_________棟___________號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平面圖詳見附件1,以下稱“租賃商鋪”)。甲方對該租賃商鋪不作任何的裝修和改造。
2、乙方對租賃商鋪的現狀已非常清楚并同意按照現狀承租該商鋪。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
2、為培育市場扶持商戶經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____個月的免租期,即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的,免租期內無需交納商鋪租金,但需承擔進場日起租賃場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3、免租裝修期:起租之日起計,即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乙方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進場之日起________天內完成裝修,裝修期內無需交納商鋪租金,但需要交納裝修期間實際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
4、合同租賃期內,非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免租優惠期條款及免租裝修期條款歸于無效,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按當年租金標準就已經享受的免租優惠期向甲方補足租金。
5、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征地拆遷、征收、征用、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為自動終止,雙方互不作補償,按國家規定的政策執行。
三、租金支付標準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項下商鋪租金單價為_____元/月/平方,每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扣除免租裝修期和免租期,本合同的實際計租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實際支付____個月的租金,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的租金。
四、履約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履約保證金將用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違約、侵權等原因而需對甲方、商管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進行賠償的支付保證。乙方在履約期間如遇上述任何事由,均應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如因乙方未能直接支付而導致甲方、商管理公司扣取保證金用于支付的,乙方應在支付行為發生日起3日內對履約保證金予以補足,逾期15日仍未予補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的違約責任。
2、合同履行期間,非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退鋪或者解除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3、本合同終止時,履約保證金除用以沖抵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于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交還甲方并履行完畢其他義務后無息歸還給乙方。
五、經營業態及經營品牌
1、乙方承租商鋪經營業態為__________,經營品牌為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以及商管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商鋪的上用途
2、合同租賃期內,乙方需改變經營業態或經營品牌,應重新申請甲方同意并出示有關文件,經甲方審核符合所在商鋪經營要求且不涉及排他性經營限制后,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改變,乙方擅自改變且在甲方限期內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的違約責任。
六、商鋪交付時間
1、乙方承租商鋪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最終以乙方按合同要求交清全部費用后,雙方所簽署的附件《商鋪交接驗收確認書》記載的交付日期為準。
2、至雙方交接確認之日,若承租商鋪仍不符合交付標準,則應予以租期順延,任何情況下,甲方都不因交付日的順延向乙方作出租期順延以外的任何賠償或補償。乙方同意,甲方負責完成的上述交付標準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影響乙方進場施工開始裝飾裝修工程的,則視為承租商鋪符合相關交付標準。
3、如承租商鋪符合約定的交付標準,且乙方已完清應繳納之全部費用,但乙方未在雙方約定的交付日進入承租商鋪并簽署《商鋪交接驗收確認書》,則該商鋪交付時間以本合同第六項第一條約定日期為準。
4、雙方特別確認,乙方進場開始或準備開始對承租物業的裝飾裝修工程,或乙方已實際接收承租商鋪的,視為承租商鋪符合交接條件。盡管如此,對未經甲方或商業運營管理公司批準的施工行為,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恢復施工前原始狀況,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裝修施工
1、乙方辦理完交鋪手續后,應書面向甲方或甲方授權的商管公司提出裝修申請,該書面申請應連同乙方的裝修設計文件一起提交,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商管公司書面同意后,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不危害公共安全和損害第三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可按照業務需要對租賃商鋪的內部進行裝修,乙方必須自行辦理進行消防備案。
2、乙方對承租商鋪的裝飾、裝修應服從消防等相關政府部門、甲方及商管公司的監督管理,乙方承諾對裝修設計文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在裝修過程中服從甲方、商管公司及相關政府部門的管理和指揮,并按照商管公司的規定繳納因裝修而發生的收費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等。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約定,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商鋪:,面積:左右。
2、租期
2.1租賃期為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2.2.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2.2承租人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2.3承租人不按合同時間交納租金的。
2.2.4承租人違反物業使用公約,樓層經營管理公約的。
2.3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恢復該商鋪原狀,裝修不得拆除,歸甲方所有。如有違約,后果自負。
3、租金與押金及付款方式
3.1該樓層租金第一年第二年為人民幣:/年;第三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年;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后乙方結算無欠款后無息退還。
3.2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第二年、第三年付款方式:在前一年租賃期滿前提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租金。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清該樓層房租款,甲方無須通知乙方,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且已收租金和押金不予退回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后果乙方自負。
4、其他費用
4.1乙方應每月結清當月水、電及公攤水電費用
4.2政府機構或公共事業部門收取的與乙方有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乙方直接繳納。
4.3租期內,該租賃商鋪所發生的應交納的稅款和其他合理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對租賃商鋪的使用要求
5.1乙方僅應將租賃商鋪用于合法經營目的,不得在租賃商鋪內從事違法或違反社會公共道德的活動,不得在租賃商鋪內儲存危險物品或非法物品。
5.2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工作,根除火災隱患。
5.3乙方應保證其員工服從戶口管理,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臨時戶口暫住證。
6、對租賃商鋪的改建、維護和裝修
6.1租賃商鋪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保證租賃商鋪處于適用狀態。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商鋪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其他改動;經甲方同意的改建、增進、裝修或其他改動,都以不影響租賃商鋪安全使用為前提條件。
7、損失
7.1非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乙方財產損壞或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7.2如因乙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或有關法律之規定或政府規定,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7.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或其他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因事故發生的所有損失,甲方不承擔因事故而導致的所有直接或相關責任。
8、轉租
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將租賃樓層轉租、轉借、轉讓給第三方。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租賃商鋪給第三者,甲方無須通知乙方即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且已收租金和押金不予退回。
9、違租
租賃期內,如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已收租金和押金不予以退回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10、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11、雜項條款
11.1乙方租用本樓層只可用于經營。不可做其它用途,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1.2乙方必須交給甲方身份證復印峻一份,編號為:。
1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確認之日起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注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注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居間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兩方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自愿平等,等價有償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甲方獨家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門面房/商場商鋪提供出租代理服務,促成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所有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客戶未簽訂書面的商鋪出租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者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 甲方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明等相關證件;負責和客戶進行合同談判。
2, 應對乙方居間活動提供必要協助與配合。
3, 應對乙方提供的 客戶資料保密。
4, 不得在委托期間內以及期間屆滿后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進行私下交易。
5, 如果居間成功,甲方與客戶簽訂全面協議出租合同,甲方因履行出租合同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與乙方無關。
6,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元。
三, 乙方義務
1, 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該客戶需求等有關信息,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談判工作。
2,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客戶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同意支付甲方違約金_元。
3, 乙方在甲方與 客戶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居間人的謹慎與誠實義務。
4, 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 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機密等保守秘密;
四,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該按照年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百分百)向乙方支付傭金。
2,傭金應在甲方與 商場簽訂商鋪租賃協議后 日內支付。
3, 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支付。
五, 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完成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甲方同意承擔居間活動費用。
六, 本合同解除條件
1,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交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與該客戶私下交易成功,乙方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2,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傭金之外,還賠償甲方因此受到損失。
七, 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協議生效后,如果至 年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合同完畢后自動終止。
八, 爭議解決方式
1, 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依法向江岸區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__用途。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托建設銀行托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戶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并承擔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并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后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及時通知乙方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于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并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當于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梅住戶公約"、"梅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登記人(簽章):?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月?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承租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系人:
18.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本頁以下無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 租 方(甲方):深圳市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商鋪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 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商鋪的期限為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商鋪作 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商鋪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商鋪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商鋪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出租商鋪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商鋪的單位租金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出租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出租商鋪,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商鋪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商鋪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托建設銀行托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每月五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戶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并承擔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并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商鋪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商鋪并保證商鋪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后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商鋪使用過程中,如出租商鋪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代為維修.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及時通知乙方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商鋪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商鋪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商鋪全部或部分轉租于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商鋪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商鋪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鋪,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商鋪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商鋪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商鋪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并收回出租商鋪,乙方預交款項有結余的,應當將余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商鋪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商鋪;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商鋪,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商鋪,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商鋪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商鋪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商鋪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并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當于乙方所租商鋪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商鋪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商鋪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產權屬于自己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與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商鋪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年。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 元(大寫),經營甲方店鋪。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四、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概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租他人,按違約處理。
商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為了正旺建材大市場促進繁榮,實現“統一管理、劃區經營”的經營理念,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正旺建材大市場商鋪出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坐落地址:襄陽市中原路正旺大市場 幢_ _號商鋪,建筑面積 ㎡
第二條、乙方租用上述鋪面用以經營 業種(品牌),如轉作經營其他業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條、租賃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及經營保證金:
一、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1 種方式繳納租金
1、按年交納,先付后用,于每租約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xx年20xx年月日為免租期;
20xx年20xx年月日,年租金標準:元/米2/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0xx年20xx年月日,年租金標準:元/米2/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納,先付后用,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二、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繳納經營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 元整(¥ )。此經營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乙方遵循市場的統一管理、合法經營和按時繳納水電物業等相關費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后60天內經甲方確認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后無息退還。
第五條、市場物業管理費用、水電費、維修費等繳費辦法:
1、市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經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電費:按相關規定進行預交,甲方于合同期的租約年度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3、維修費: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構造及附屬設施損毀的,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乙方無權提前退租;若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乙方有義務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并有權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滿后續租,須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并協商續簽租賃協議。逾期,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七條、甲方職責:
1、在乙方履行相關手續并交清相關費用的情況下于 20xx年 3月 1日前將本鋪面交付乙方使用;
2、對市場進行統一的規劃和編制,進行統一招商,并負責市場整體形象的包裝及對外進行宣傳、推廣;
3、搭建電子商務平臺,建立網絡宣傳中心,為經營戶做好品牌宣傳服務;
4、負責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氛圍、清潔暢通的道路,向市場內經營戶和消費者提供便利的購銷場所;
5、負責正常的房屋和市場內建筑共用部位的維護、管理等;
6、負責市場內所有車輛的正常通行及停車場有序管理;
7、負責市場內水電等日常事物運營和管理;
8、統一經營和調度市場內物流配送;
9、保障市場內良好的治安秩序;
10、協助乙方辦理在裝飾城進行合法經營有關的各種手續。
11、甲方有義務積極地為乙方向政府等相關部門爭取相關的經營優惠政策;
12、其它相關事宜。
第七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裝飾城進行經營活動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自覺維護裝飾城的整體形象,且不得在市場內隨意張貼懸掛宣傳物品。
2、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如有拖欠,乙方愿意按照下列第①條承擔責任:
①超過30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予退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償。
②超過30天,甲方有權從經營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 7日內乙方必須補足經營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追償。
3、乙方如需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須書面申報方案經甲方同意,并交納裝修保證金 元給管理公司,不得破壞房屋內外結構,經驗收合格,扣除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 元后,管理公司將剩余的裝修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并由管理公司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管理公司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雙方愿意按照下列第條辦法處理:
①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后5日內將租賃房屋在清潔、完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還甲方。乙方承諾若不按時交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房屋,并將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將逾期房租從經營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償。在甲方確認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后無息退還經營保證金。
②甲方按約定將房屋交予乙方,但該房屋的后期經營和管理必須服從盛大裝飾城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業主公約。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規定使用,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須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積極配合并參與市場安全管理。
7、乙方須對其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財產辦理相關保險,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愛護城內一切公共環境及設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第九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鋪后 60日內,乙方應將房屋裝修完畢并投入經營。逾期不開業經營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權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違約金。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協議,所交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過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協議簽訂地的行政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 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商鋪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鋪基本情況
地址:
面積:
范圍:
可用車位信息:
可用展示位、廣告牌位信息:
房產證號:
其它信息:
(上述可使用范圍含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或"商鋪")
除非有特殊說明,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對應上述全部可使用范圍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證上述商鋪基本情況的真實性。
二、商鋪用途
1. 該商鋪用途為:
補充說明: 作為乙方(乙方獨資或與他人合資)新注冊的公司(公司名稱: ;以工商登記為準)的經營地。
2. 工商登記: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該商鋪不可用于工商登記;
(2)該商鋪可用于工商登記,可用于乙方新注冊的公司的工商登記地址。
3. 如乙方將該商鋪用于工商登記,則在租賃解除或終止時,則乙方應在30日內將公司注冊地址進行變更移出;如未能遷出的,乙方應按每月人民幣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辦理變更手續。
三、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2. 交房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交房日期與租賃起始期之間為免租期。
四、租金與押金
1. 租金標準:¥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租金標準的調整:
(1)自 年 月 日起調整為人民幣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自 年 月 日起調整為人民幣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3)自 年 月 日起調整為人民幣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 押金標準:¥ 元。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3. 支付時間: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與押金共計人民幣 元,對應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對應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依此類推(租金如有調整,則按調整后的金額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或指定收款帳號
甲方指定收款帳號:
開戶行:
戶名:
5. 發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發票,發票名目為:租賃,由此導致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發票,則甲方應配合開具發票,但由此導致甲方承擔的稅費,由乙方向甲方額外支付。支付時間為:開具發票之前。
五、其他費用
1.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費用:水費、電費 、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等費用。
水電燃氣等費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據租賃開始交房時的數值與租賃結束交房時的數值之差,根據租賃結束交房時的價格結算。甲方可從押金中相應扣除。
2. 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費用:物業管理費、供暖費。
3. 租賃期內,因乙方使用商鋪或屋內設施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六、商鋪的交付及返還
1. 交付:甲方應將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商鋪附屬設施、設備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2.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商鋪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如商鋪不影響基本使用,則甲方不應拒絕接收商鋪,但甲方在接收商鋪之后仍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索賠損失、費用等。
七、商鋪改善與裝修
1. 甲方應在交房前對該商鋪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設備,費用由甲方承擔:
2. 雙方同意,裝修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自費進行裝修,但裝修方案應事先經甲方同意,且不得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2)乙方有權自費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3. 租賃解除或終止時,裝修的處理按如下第 種方式:
(1)經甲方同意或符合約定的裝修,乙方不負責拆除;
未經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約定的裝修,乙方應負責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2)經甲方同意或符合約定的裝修,如甲方要求,則乙方負責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復至毛壞狀態;
未經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約定的裝修,乙方應負責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八、商鋪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鋪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 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3.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4. 對于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九、轉租
轉租事宜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商鋪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無論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轉租方對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轉租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協議應對甲方承擔的支付租金等所有義務。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但乙方可將商鋪內的部分品種經營項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經營。
(3)乙方可以轉租給如下單位或個人:
十、優先購買權
雙方同意,優先購買權的處理按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承諾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自主決定將該商鋪進行轉讓、出售、抵押等處分,但不得影響租賃。如因此導致租賃不能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鋪的意向及價格,乙方在15天內未明確表示購買,或者表示拒絕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鋪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鋪達 日的;
(2)交付的商鋪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鋪的;
(4)交付的商鋪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擅自改變該商鋪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結構的;
(4)利用該商鋪從事違法活動的。
(5)其他:
5. 因甲方原因導致解除時,雙方同意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 日 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 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導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實上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于3個月租金 的違約金,同時還應賠償損失,損失按如下標準計算:
裝修費用/總租期月份數*剩余租期月份數;
裝修費用:雙方確認為人民幣(大寫) (¥ 元);無需再提供票據。
6. 因乙方原因導致解除時,雙方同意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額外支付相當于 3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2)乙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導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 6個月租金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原裝修,如乙方拒絕,則甲方有權自行拆除原裝修,并由乙方承擔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 付款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 %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
2. 根據法律與協議約定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絕的,仍視為已經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擔房租。
3. 租賃合同有效解除或終止,乙方仍拒絕交還商鋪的,乙方應承擔商鋪占用費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鋪占用費的標準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無權代理人、代表甲方簽約的人員)應向乙方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租金與押金,并另外向乙方賠償相當于十二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乙方投入裝修等費用損失的,應同時全額賠償:
(1)甲方或代表甲方簽署人員無權出租商鋪的;
(2)代表甲方簽字的人員無權代理的;
(3)該商鋪在事實上無法出租給乙方使用的;
(4)簽約之時,該商鋪在事實上已經根本無法按約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聯系方式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1)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應依法向 商鋪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 補充約定事項: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鋪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號、 門1樓、 邊 號鋪面租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及用途
1、雙方商定鋪位租期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憑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則應于租憑期滿前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憑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憑該商鋪僅作為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規定,不能進行違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予退還押金。
三、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佰拾元整 。 乙方應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于每月 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押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仟佰拾元整 。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不計息)。 若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后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水電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等費用的繳費辦法
1、 水電費: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乙方應于次月10號前向甲方以現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電費。(水表底數為______ 度,電表底數為_____ 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鋪位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因使用該鋪位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租憑期滿后,乙方應把衛生間、房間等打掃干凈,如果商鋪衛生差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取相應的費用以作為清潔費用。
5、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時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 租賃期間鋪位修繕
甲方將鋪位交給乙方后,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商鋪的轉租、轉讓、轉借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七、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拖欠租金不得超過 天,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作為信息存檔,租憑期滿甲方歸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7、乙方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是有效。
八、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出租方(簽名): ______ 乙方:承租方(簽名): ______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街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為: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乙方繳納租金的方式為: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元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衛生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衛生費由乙方每月向有關部門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10、甲方在租賃期內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11、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12、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雙方已簽訂商鋪租賃合同,該商鋪位于廣州市黃埔區大沙地東號二樓,使用面積:平方米,月租金價格為叁萬貳仟元整。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租金價格改為月租金叁千元。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使用面積230平方米改為56平方米。
三、雙方同意將該商鋪原謝良軍簽定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作廢,原謝良軍欠繳前稅費共計元,甲乙雙方各承擔50%,由乙方負責按時繳納。
四、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其他合同條款按照《商鋪租賃合同》繼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適應消費者對名、特、優、新及綠色產品的需要,提高經濟效益,規范市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場地設施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樓________位__________平方米的展位出租給乙方從事經營。
2、乙方提供自己生產或代理經銷的商品,在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展位內銷售,還
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以供甲方進行備案:
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的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本合同約定品牌廠家授權經營文件
乙方合法銷售產品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商標注冊證明書及其他相關
的法律證明文件
本合同約定的品牌廠家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乙方展位內標示的、需經相關正規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如國
際認證、獲獎證書、環保認證、名牌產品、免檢產品、級產品等
乙方如經營進口商品,還需向甲方提供海關稅單等法律文件
其他:
3、乙方提供的商品范圍如下:
若需要變更以上經營商品品種,乙方須書面向甲方申報,并按本條第二項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經甲方編碼并批準后,方可上柜銷售。乙方如擅自變更經營范圍,且未經過甲方書面同意,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止。
第三條展位等設施使用費及交納期限
1、展位設施使用費:_____乙方租用甲方經營展位及設施的費用按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租賃期內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萬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_分。
支付方式:_________
水電費及支付方式
水電費按乙方實用量計收乙方需增加水電及其他設施,甲方另行收取使用費乙方應于每月______日主動將應繳水電費交給甲方,逾期交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其他設施費用及支付方式
空調使用費: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公共設施使用費: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廣告、營銷費用: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交款時段總額的_______%作為滯納金。
第四條擔保金
1、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乙方的良好信譽及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_元擔保金
2、擔保金使用范圍
確保乙方向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處理乙方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凡發現質量或服務糾紛,甲方可以用乙方擔保金先行賠付。
確保乙方經營期間及時履行納稅義務。如不及時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從其擔保金中代繳代扣。
乙方若擅自停業、帶走證照,在市場規定時間內不繳納稅款和工商管理費用以及有其他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時,甲方有權從擔保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發生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擔保金扣除后一周內補齊,逾期補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額部分每日1%的滯納金。
3、擔保金的退還
在雙方權利義務終止,且乙方辦理相關核準手續離場后,扣除按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費用后不計息予以退還。乙方應妥善保管收據,甲方
憑收據原件退款。
乙方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等違約情形時,甲方所收擔保金不再退還給乙方。
甲方在退還擔保金時,應一并將擔保金使用情況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押金
1、電表押金
使用范圍
甲方統一安裝預付磁卡電表,乙方按照規定預付電費,不使用違禁電器,并保證電表安全運行。
交納和退還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以每個電表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的電卡押金,于退場時將電表磁卡和完好的電表交付甲方確認后,憑收據原件退款。
2、營業員管理押金
使用范圍
規范市場營銷行為、配合業主對營業員的管理。營業員應當遵守市場相關管理規定,文明守法經營。營業員如有違反市場相關管理規定的,或有其他不當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從其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交納和退還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以每個展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元的營業員優質服務保證金,發生扣賠情形的,乙方應于一周內補齊押金,于退場時憑收據原件到甲方辦理退款,如有應扣款項,則差額退款。
3、裝修押金
為確保甲方及他人財產物資的安全,乙方新進場裝修時,應向甲方提供完整押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因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____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
,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范本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座落一間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用作_______________太陽能銷售專賣店使用。
二、租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年租金__________元整,乙方于每年__________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5萬元押金,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__________%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并賠償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 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租金每_____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或其它事項經營不下去轉讓時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租金應按照附近商鋪租金當時價格。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5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內,甲方因其它事項出售該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并賠付乙方裝修費用以及各項費用,不得超過年租金1.2倍。
第九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商鋪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該商鋪用途為百貨商場,不能做餐飲娛樂。
二、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該商鋪前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遞增_____%。
四、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的商鋪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于每年預繳租金用完日的前二個月向甲方預繳下________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行安排,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
五、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繳納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整),該押金不計利息,等合同期滿,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及欠費,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中途提出退出經營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六、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門前三包,消防安全,綜合法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當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管理。
七、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商鋪結構和損壞商鋪的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循來修去丟的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八、 租賃期間水、電、暖費、稅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商鋪經營所發生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店面,乙方無條件騰空。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并簽訂后期合同。
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鋪,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 擅自將承租的商鋪抵押。
2、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結構。
3、 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十
一、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三、本合同一式三從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后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注:乙方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產品代理證,質量證明的復印件,如非法人簽訂合同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一條、 商鋪的基本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尚品-南花園步行街”的 座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商鋪建筑面積為:
1.3、該商鋪的平面圖紙附后。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商鋪作為 使用,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用途,不得將該商鋪轉租第三方。否則乙方按照第 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商鋪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定金:
4.1本合同簽訂成立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并在七日內將首款一次性付清,如甲方不履行合同,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退。
4.2、下列行為視為不履行合同
4.2.1商鋪交付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
4.2.2入駐期限到期乙方不與甲方辦理商鋪交付手續、不支付保證金和首付款、不簽訂《商鋪使用管理公約》。
4.3雙方如約履行合同的,定金折抵保證金和首付款,余款不退,同時變更收據。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各項費用及付款方式:
5.1、[租金]:該商鋪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租金/天,年租金共計: 元(大寫: )。
5.2、[保證金]:乙方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時,向甲方繳納信譽保證金及安全服務保證金計: 元(大寫: ),如乙方出現拖欠租費、違規經營或出售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影響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扣除保證金后五日內乙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不能補足保證金的乙方按第10.1條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在經營期內無任何違約行為和未結清債務,甲方于本合同履行完畢6個月后無息退還乙方。
5.3、[首付款]:元(大寫: )。
5.4、[結算時間及付款方式]:乙方交完首付款后按支付租金,每末月的1日至10日將下一 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為: 元(大寫: )。采取轉賬或現金方式結算均可。
5.5、 [其他費用]:
5.5.1、促銷費:“五一節”、“國慶節”按占地面積收取
5.5.2、店慶費
5.5.3、新引進品牌進場費按占地面積收取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6.1、交付時間:
6.2、交房標準:甲方負責所出租商鋪中電梯、樓梯、中央空調、消防設施的安裝,標準外裝修,公共區域內裝修。
6.3、交付手續:甲、乙雙方共同到場,查驗鋪內設施(甲方所提供的設施),清查物品,確認面積、水表、電表的讀數,領取鑰匙,并在簽收。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甲方責任
7.1.1、甲方負責房屋的整體管理,保證乙方租用商鋪內的水、電、空調、通訊線路的正常使用。
7.1.2、甲方負責出租場地公共區域的保潔工作。
7.1.3、甲方負責出租場地公共區域的保安巡邏,協助乙方做好防盜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1.4、甲方需要裝修或因設備改造而停業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因停業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以順延相應租期的方式予以補償,其它補償方式及責任不予承擔。
7.1.5甲方負責交納房屋和土地稅費。
7.2、乙方責任
7.2.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依法經營,合理納稅,共同維護“南花園步行街”內正常秩序。
7.2.2、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商品的“質量三包”
7.2.3、愛護“南花園步行街”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的設施造成任何損壞乙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乙方應增強防火意識,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如因乙方原因引發的火災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并對甲方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7.2.4、乙方的形象銘牌及標志有自已的獨立性,但要求符合甲方的整體布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廣告。
7.2.5、乙方不得在所租區域內貯存、儲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在公用區域內堆放雜物。
7.2.6、乙方不得將所租場地轉租第三者,不得在所租場地內進行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2.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經營風險及國家規定的各種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乙方負責對自有商品、貨物等進行投保,保險辦理方式:□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統一辦理。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7.2.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物業管理規定,雙方就物業方的權利義務另立協議。
7.2.10、甲方基于統一管理的情況下,如需要調整布局,有權變更乙方商鋪位置,增減乙方經營面積,乙方應積極配合并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7.2.11、乙方負責投資經營所需設備、設施。
第八條、 人員管理
8.1、經營區內員工的來源:乙方自行聘請員工,該員工的工資、福利、人事 關系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
8.2、乙方所聘員工皆代表乙方經營,因乙方人員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給甲方 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8.3、對于乙方聘請的員工,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如形象過差、殘疾、外表有
第九條、 商鋪裝修、修繕與使用:
9.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商鋪的使用安全。“尚品—南花園步行街”內的一切設備、設施損壞后均由甲方負責維修,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交第三方維修。公共區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區域內的維修費用和配件費由乙方承擔。
9.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維護或保養,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作進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3、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如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側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4、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情節嚴重的進行經濟賠償。
9.5、因乙方經營需要,需對所租場地進行裝修時,裝修方案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通過,蓋章后方可施工。
9.6、乙方未經審核私自裝修,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應將場地恢復原狀,因裝修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9.7、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9.8、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同意并加蓋公章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 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違約及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需支付對方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10.2、乙方逾期支付租費壹個月的,支付甲方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貳個月的,除支付租金總額40%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3、乙方延誤繳納其他費用,逾期超過10的(含10日)的,甲方按每日百分之二收取所欠金額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每日百分之五收取所欠金額的滯納金。
10.4、合同期滿或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遷出,如果五日后仍有物品未搬走,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另行擇址為其保管物品,并向甲方支付保管費。十日后乙方未支付保管費,則該物品歸甲方所有。
10.5合同履行地帶如遇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因素,雙方可商定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0.6雙方因執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律部門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前 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雙方人事變動影響。
11.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支付定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1.5、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本合同條款、金額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則按9.1條承擔違約責任。
11.6、本合同甲、乙雙方的地址作為雙方聯系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5日內通知對方。否則如有通知,按原地址送達,如送達不能,送達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行業等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概況
房屋地點、間數、面積、房屋質量。注: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房屋概況進行確認,否則后果自負。
第二條租賃要求和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甲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房屋租金元、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沒收非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繳納的;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如出現謾罵、威脅甲方管理人員的;
5.乙方不按照要求配備安全消防設施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6.乙方在租賃房屋使用期間亂拉亂扯線路,私自安裝其它設施存在隱患,告知不改正的;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響房屋結構的;
8.乙方不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和安全風險抵押金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到期無法找到房屋,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酌情延長乙方的租賃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租賃房屋合同期滿前1個月通知乙方繳納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繳納通知書之日起,應在15天內繳齊租金和安全抵押金。(此條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租金繳納數額,但甲方不得私自任意抬高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賃房屋期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甲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乙方協商合修,屆時乙方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償還。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所租賃的房屋,由于國家征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遷房屋時,甲方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慮乙方的要求。
4.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計算。
5.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施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窗,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繕和賠償,將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繕,所產生的修繕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4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證號或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證號或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__第 層 號商鋪,租賃面積為 ㎡的場地(含公攤面積),租賃給乙方經營 (品種、品牌)產品。
二、租賃期限、優惠期及其它
1、本合同租賃期限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按商鋪實際交付時間起計算租金,商鋪具體交付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實際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2、為了培養市場,扶持廠商裝修經營,甲方給予乙方租賃期間共 個月的免租優惠期。免租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發生不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擅自停業、撤場和提前終止合同等違約行為,甲方不給予乙方上述免租優惠,已享受的免租優惠期應按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租金予以補足。
4、乙方在承租期屆滿前三個月,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續租。如繼續承租,甲、乙雙方應就承租條件重新協商,另行訂立書面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如乙方合同期滿而未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之日停止經營活動,在3日內辦完退場手續并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逾期不撤離者,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轉租他人,并將乙方商鋪內的遺留物品異地封存或自行處置。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式
1、乙方承租商鋪租金:¥ ____ 元/月·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____ 佰 ____ 拾 ____ 萬 ____ 仟 ____ 佰 __拾元整。每季度租金共計¥____ 元,(人民幣大寫): ____ 佰 ____ 拾 ____ 萬____ 仟 __佰 拾 元整。租金按每____ 年遞增。
2、簽訂合同當日乙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后每次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所承租商鋪的租金,即在上一季度結束前十日內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繳者,將按欠費總額的5‰/天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7日,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水電供給,逾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履約保證金及商品質量保證金
1、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出現下列事項甲方有權使用該保證金進行抵扣,由此造成的該保證金金額減少,由乙方在5日內予以補足:
乙方如果出現其經營人員因違反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導致相應罰款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2、租賃期滿,甲方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約定,并保證甲方出租場地完好狀態,1個月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根據合同面積按建筑中心線劃分商鋪場地,乙方自行隔斷及進場裝修。
3、甲方應廣泛收集乙方的建議,根據市場整體營銷政策制訂相應廣告宣傳及大型促銷活動方案,對所有廣告宣傳內容進行公開、公示。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并負責公共部分物業管理及清潔工作。
5、租賃期內,甲方有對該商鋪進行處置的權利,包括抵押、出售等,但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范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國家稅務、工商及市政等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覺納稅,乙方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的,甲方視為乙方違約并解除合同。如甲方受工商、稅務等部門委托代征代收相關費用,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繳納。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繳納場地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按時繳納,甲方有權采用停止供電、限制使用場地等相應措施直至終止租賃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商鋪內的商品貨物、道具等進行折價處理,用以沖抵乙方所欠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并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乙方必須提供簽約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合法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注冊商標、產品廠家銷售授權書、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等有效證明文件,乙方經營的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嚴禁仿制其他廠家樣品,禁止出現相同樣品中重復或“克隆”現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廠家撤換樣品。乙方銷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企業名稱、認證標志、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若有違法,責任自負。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乙方須嚴格執行甲方關于營業時間的規定,不得無故停業或在非營業時間內營業,以保證市場的正常運作。
6、乙方接到甲方商鋪交付通知后,應及時進場裝修,并在規定時間內結束裝修。若乙方在規定裝修開始10日內未進場裝修,視作乙方自行放棄該租賃場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將該租賃場所另行安排,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妥善使用和維護公共設施,如需自行裝修需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具體裝修注意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裝修協議。裝修時不得改變和破壞租賃場所內部、外形以及甲方其他場所的原結構及實施影響人員疏散的裝璜,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璜材料。對人為原因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或影響其他經營者利益應負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業態、業種,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9、乙方負責商鋪內照明設施并每月承擔相應電費、水費、電話費,公攤部分照明電費、水費及空調費用按租賃面積分攤。
10、乙方必須投保財產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辦理財產保險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廣告牌、燈箱制作、安裝,必須報甲方審核,同意后定尺寸、定功率、定安裝位置,燈箱必須用防火阻燃材料。
12、乙方經營人員嚴禁在商場吸煙,須了解不同火源滅火器材的選用,并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消防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展位內吸煙、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場、裝修違規操作等引起的火災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13、為增加商場的銷售總額,提高市場內所有商家的經濟效益,甲方在節慶期間開展大型促銷活動,乙方應無條件地支持甲方的促銷活動,乙方不支持甲方的促銷活動,甲方視同乙方違約并有權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及終止
1、在租賃期間,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要求轉讓的,必須報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商鋪,已收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不按時繳納場地租賃費及相關費用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術監督等法規,經書面警告后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單位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8)有其它違法、違約行為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9)不按時補足合同保證金的。
3、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應就是否續簽合同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同時雙方應在本協議屆滿前二個月重新簽訂書面租賃協議。
4、合同期滿后,乙方如不續租場地,或乙方因其它原因在合同期滿前退場,乙方在租賃場地的所有固定裝修及裝飾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損毀。
八、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自行負責商鋪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2、乙方將商鋪作為倉庫使用、閑置商鋪或擅自停業超過7日等行為,則視為乙方違約,
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處置,所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有關收取租金、綜合管理費、水電、空調及公攤等費用繳納通知,乙方門店工作人員必須簽收。乙方如不簽收,甲方留置或張貼其門店和市場公告欄即視為乙方收到。
4、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的郵寄或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為準;租賃期間如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因此而引發的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變更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乙方欠款及其他法律經濟責任;如甲方違約,應雙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2、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合同的約定處理。
十、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擔,雙方不作違約。
十一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及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協商的,則交由租賃商鋪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_簽定,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然失效。
十三 本合同附件
(1) 裝修管理條例一份
(2) 消防責任書一份
(3) 商鋪平面圖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 月___ 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 月___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范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后,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后____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并且將商鋪拆除的隔墻恢復后,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筑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注: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墻及墻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場裝修并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后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墻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范圍內拆除的隔墻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并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并且租金不低于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____日內書面表示愿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戶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范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____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并征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廢。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鋪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號、 門1樓、 邊 號鋪面租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及用途
1、雙方商定鋪位租期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憑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則應于租憑期滿前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憑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憑該商鋪僅作為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規定,不能進行違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予退還押金。
三、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佰拾元整 。 乙方應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于每月 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押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仟佰拾元整 。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不計息)。 若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后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水電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等費用的繳費辦法
1、 水電費: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乙方應于次月10號前向甲方以現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電費。(水表底數為______ 度,電表底數為_____ 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鋪位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因使用該鋪位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租憑期滿后,乙方應把衛生間、房間等打掃干凈,如果商鋪衛生差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取相應的費用以作為清潔費用。
5、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時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 租賃期間鋪位修繕
甲方將鋪位交給乙方后,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商鋪的轉租、轉讓、轉借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七、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拖欠租金不得超過 天,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作為信息存檔,租憑期滿甲方歸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7、乙方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是有效。
八、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1、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路,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
4、各項費用的繳納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后承租方不再負責繳納。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5、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6、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7、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9、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0、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1、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于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并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復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于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復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復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注意事項: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為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于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于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該租賃商鋪,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余房租(個月)由乙方承擔個月的風險費用元(大寫:人民幣)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后,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后,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元(大寫:人民幣)和個月的房屋租金元(大寫:人民幣)。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后,依然無法協調。可向人民法院提
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并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30
出租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承租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____街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元。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通用版合同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