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游生態租賃合同(精選3篇)
森林旅游生態租賃合同 篇1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旅游興省”戰略和關于“把森林旅游業真正發展成為森工經濟的支柱產業”的規劃,積極打造方正國有林區森林生態旅游產業,拉動方正國有林區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從我局森林旅游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特色優勢出發,遵循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業運作規律,經林業局批準,把___________項目租賃給___________進行經營。本著誠信合作,發展林區經濟為宗旨,依據《______》經林業局與___________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
二、經營單位:___________
三、經營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業局經營地域權為______年。
四、經營目標
1.森林生態旅游項目,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按照行業標準合法經營,努力做到本行業中的精品,拉動一方經濟的發展。
2.必須要按時完成向林業局繳納的租賃承包費,并且完成逐年遞增的任務。
3.成為方正林業局森林生態旅游線上主要景點和全局森林生態旅游的骨干企業。
4.有效拉動相關產業,開辟就業崗位,安置下崗職工和林區勞力就業。
5.塑造企業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為黑龍江東部旅游線“哈爾濱——二龍山——方正——佳木斯——鶴北”支線的黃金旅游點。
6.成為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的現代森林旅游企業。
五、雙方責任、權力劃分
甲方:
1.責任
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經營目標
協助乙方爭取國家產業的政策支持
協助乙方辦理占地、經營等文件,協助完成籌建工作
協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審批。主房舍周邊______用地向乙方有償提供漂流專線,從______到______的使用
在主項目建設期間和新增項目開發期間優惠價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提供其它扶持本產業發展的優惠條件。
2.權力:
按照國家林業法規和政策,對乙方經營區的資源、林政、防火和社區,行使管理權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租賃經營期間收取資源補償費和生態保護費。
有權向乙方推薦優秀下崗職工和林業勞力就業。
有權對違法經營進行監督或查處。
乙方:____________企業或公司。
1.責任:
按時完成并向林業局繳納租賃承包費________萬元,并且完成向林業局繳納的逐年以________%遞增的租賃承包費任務。
開發與經營保證基本維護生態原貌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擴大經營區域
經營效益較好時向林區社會無償捐助教育、衛生及其它公益事業
接納甲方推薦的優秀員工就業
努力盡到企業應盡的生態、社會責任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轉嫁經營風險。
2.權力: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有權拒絕甲方
有權辭退甲方推薦的不稱職員工。
六、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本協議書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森林旅游生態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承租人: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代理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出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日常聯系地址和電話:
代理人:
職務:
具體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人資格
本合同出租人屬于下列第種情形:
出租人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出租人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管理機構,被委托單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義與承租人訂立本合同。
被委托單位名稱:
委托依據:
第二條承租人資格
本合同承租人屬于下列第種情形: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
進城務工住房困難人員。
第三條公共租賃住房基本情況
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坐落于【縣、市、區】【大道】【路】【街】號【小區】【幢】【號樓】單元層號,房屋結構為,戶型為室廳廚衛,朝向為。該住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該附件作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該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返還該住房時的完整驗收依據。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該住房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該住房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一載明的家庭成員或共同居住人員居住使用。
第五條租金標準、支付方式及期限
該住房的市場租金為元/月,承租人按市場租金的%繳納租金,即每月元。
承租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一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三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半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租金總額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
承租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現金支付。交款地址:
2、委托銀行代扣戶名:
出租人開戶銀行:
專用賬號:
3、銀行轉賬支付。收款單位:
出租人開戶銀行:
專用賬號:
第六條租房保證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時,一并付給出租人租房保證金元。租賃期屆滿返還房屋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的,出租人全額退還租房保證金本金。
第七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雙方約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擔:
與該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規定應由出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的與使用承租房屋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費、物業服務費、電視電話網絡費、垃圾處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八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出租人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該住房交付承租人。本合同附件二載明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并移交該住房鑰匙為交付。
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申請續租未予核準,以及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條件須提前返還房屋的,承租人自收到出租人返還房屋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將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物品返還出租人。返還房屋時,承租人應當保持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結清租金、費用等全部款項。
返還房屋后承租人遺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廢棄物處理。
第九條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維修
本合同所稱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的維護、修理、更換。
租賃期間,出租人承擔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下列項目的維修: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房屋基礎、墻體、柱、梁、樓地板、天棚等構件
3、相關規定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的項目
4、依法由維修資金開支的維修科目
租賃期間,承租人承擔下列項目的維修:
1、房屋門窗的玻璃及門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戶水表后的水管、水龍頭、洗滌盆、大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3、分戶電表后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的房屋構件、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等
5、。
應當由第三人維修的,由出租人負責聯系維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聯系維修。
承租人負責維修的項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選擇維修人,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房屋所在小區及房屋對維修的項目在規格、尺寸、材料、工藝等方面有統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統一要求進行維修。
出租人因維修影響承租人居住的,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出租人對該住房進行檢查或維修,承租人給予必要的協助。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該住房未及時檢查、維修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承租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而導致損失,造成自己損失的自行承擔,造成對方或者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第十條房屋的使用
承租人應安全、合理地使用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因使用不當、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導致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1、擅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竊電
2、擅自改裝室內給排水、燃氣管線
3、在房屋內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4、在房屋內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載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施和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承租人需要對房屋進行改善,包括但不限于裝飾裝修、更換門窗、加裝防護欄,在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返還房屋時,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補償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費用。
承租人未經書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還房屋時拆除改善部分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
第十一條租賃合同的變更
因實施城鄉規劃、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該住房的,應對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選擇住房繼續承租,雙方訂立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租賃合同的提前終止和承繼
租賃期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因戰爭、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滅失或者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
2、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租賃期間,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的,本合同終止。承租人應當及時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報,并返還租賃房屋。隱瞞不報或拒絕返還租賃房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租人在承租期間死亡的,本合同附件一載明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該住房,租賃期限為本合同剩余租賃期限。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的續簽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后需要繼續租賃的,提前3個月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書面提出實物配租續租申請。經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
2、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義務,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狀況,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的
2、轉借、轉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擅自調換承租房屋的
3、擅自拆除或者改造承租房屋結構及附屬設施設備,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在承租房屋內居住的
6、逾期3個月未支付租金的
7、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8、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損壞、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第十五條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承租人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部分:
因房屋權屬爭議導致本合同無效或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本合同第十四條第項所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延遲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倍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出租人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部分:
違反使用、維修、返還等約定義務的本合同第十四條第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倍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逾期返還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自約定返還房屋之日起,按日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倍的違約金,并按同期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向出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房屋的強制收回
承租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應當返還房屋而拒不返還的,出租人可報請有關部門強制收回,承租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相關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份,承租人份,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出租人:
代理人:
承租人:
代理人:
訂立時間:年月日
訂立地點:
森林旅游生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
號碼
承租方(乙方):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 市 街道 小區 號樓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