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開采租賃合同(精選3篇)
礦山開采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現就________________礦區花崗巖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指定位于xx縣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開采租賃合同 篇2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需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愿協商,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借款提供
1、甲方出借人民幣________萬元給乙方(¥________元);
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應將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賬戶內:戶名: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將款項匯入乙方賬戶的當日甲方作為貸款人的義務即全部履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二條借款用途所借款項全部用于經營煤礦開采項目,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其他違法事項。
第三條借款利息
1、借款利率:按月利息________%;
2、借款利息:從甲方將本協議約定借款足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之次日起開始按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3、支付方式:按月計付,每月的前五日內計付上月利息。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不固定;
2、甲方可隨時向乙方要求歸還借款及欠付利息,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聲明在與甲方協商過程中,沒有任何欺瞞;
2、乙方保證所借款項全部合法地用于約定用途,按照約定期限足額歸還借款及支付利息;
3、甲方保證按期足額提供借款給乙方。
第六條通知
1、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留聯系方式的準確性,如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承擔不能通知的后果;
2、因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需要通知對方的,按本協議所留聯系地址和方式用特快專遞郵寄后即視為送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借款給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2、乙方不按約定給付利息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歸還借款,加付%的罰息,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_____等。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附則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礦山開采租賃合同 篇3
合同名稱: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人):
乙方(受讓人):
根據河砂開采權出讓實施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的招標文件 、乙方的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受讓 河砂開采權出讓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河砂開采權出讓招標內容及要求
1、招標內容
采區,位于 ,長度 km,采區面積 萬m2,年控制開采量 萬 m3,年控制平均開采深度 m,采砂權出讓年限 年,二年計劃采砂量 萬 m3,采區控制采砂船只 艘。禁采期:采區禁采期為每年 5—9 月主汛期、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洪水發生過程前后、水位超過防洪警戒線及罕見枯水位時期,具體時間以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航運主管部門的通知為準。
2、砂石堆放和棄料處理
采砂船主必須根據河道采砂管理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將棄料填埋于采砂后河床形成的新坑中,可就地攤至與原河床持平,或按照河道相關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堆放。粗礫卵石棄料堆積范圍應不影響航道必需的水深。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采的范圍:
禁采期及禁采區
①在采砂船進行生產作業期間,產生河岸崩塌、河床嚴重沖刷,影響河岸河床穩定或危機行洪防洪及航運和其他水工程設施安全的情況之一時,采砂船應停止采砂生產作業,該河段進入禁采期。
②水利、國土、航道、海事等有關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需要采砂船在該河段停止采砂的,該河段進入禁采期。
③河道西岸人飲飲取水點,依照水法、防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的禁采范圍為禁采區,沿河道內有水產品養殖河段為禁采區,距堤岸 5o-100 米范圍為禁采區。
④其他行政部門劃定的保護區為禁采區。
第二條 出讓金額
簽訂合同前,受讓人必須在中標公告生效期滿 7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靈山縣水利局繳納完貳年的河道采砂權出讓的中標價款(¥ )人民幣。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取消乙方中標資格,乙方的全部投標保證金不河砂開采權出讓項目 予退還。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的有關要求
1、乙方采砂機具要求:使用的采砂船來砂功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具有平緩移動的作業方式;采砂船舶證書齊全;有符合要求的采砂、開來深度監測設備和安全、救生設施;乙方不能提供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所需的全部合法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資料的,甲方不予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責任乙方自負。
2、乙方采砂作業人員要求:采砂船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安全生產學習培訓,并持有上崗證書。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可按照招投標文件規定內容進行采砂,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進行開采的,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每船每次違約行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由甲方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在 10 天內補齊從履約保證金中為此扣除的款項, 否則不允許其繼續開采。如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或依法吊銷乙方的《河道采砂許可證》。
4、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
5、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6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安置現有合法采砂船及從業人員。
(二) 對采砂行為的管理
(1)甲方加強對河道采砂的監督和檢查,管理人員堅持對采砂船的采砂地點、采砂總量、開采深度和作業方式進行監控 。
(2)按欽州市靈山縣河道采砂規劃報告及招標文件擬定的可采量為估算數,乙方應承擔實際開采量與許可開采量的差額風險,甲方不能因此增減已確定的采砂權中標價,乙方也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延長采砂期限。甲方可根據采砂規劃和國家政策、國家.建設需要及防洪需要調整可采區的,若甲方調整可采區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3)在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出現險情或河床流態改變較大等緊急情況下, 甲方可以規定臨時禁來區或禁采期,乙方必須立即停止采砂活動,并將采砂作業工具撤離現場。緊急情況解除后,經欽州市靈山縣人民政府同意,方可按規定繼續開采,甲方將不対此進行補償。也不延長采砂權期限。
(4)河道釆砂涉及國土、工商、稅務、環保、海事、航道、安監等部門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5)乙方負責對所管轄的采砂船進行統一編號管理,要認真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河道采砂生產,要與采砂船(船主)簽訂開采協議和安全生產責任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采砂船的安全生產檢査和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對采砂從業人員負責組織崗前培訓,對所管轄的采砂船及工作人員負具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乙方的采砂行為不能破壞通航環境,不得影響通航安全。河砂開采權出讓項目
(7)甲方將會同國土、安監、工商、公安、交通、環保、海事、航道等相關管理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河道采砂的管理。
(8)在禁采區、禁采期采砂或不按規定采砂,造成堤岸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補償 。
(三) 對在河道內非法和違法采砂的管理
甲方派出河逍管理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河道進行巡査,依法對河道禁采區河段設立固定性標記, 維護河道采砂的正常秩序;乙方要杜絕違法采砂行為的發生,同時有責任和義務協助有關管理部門依法査處可采區和禁采區內所出現的各種非法和違法采砂行為;甲方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一切非法、違法采砂生產經營行為。因第三人侵害乙方的采砂權采礦權導致乙方停采及經濟損失,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視為甲方違約。
第四條 中標人按招標要求 (本合同第二條) 繳清有關招標費用及相應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門(靈山縣水利局)提出中請,水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人核發《河道采砂許可證》 。受讓人必須在獲得?河道釆砂許可證?及其他相關合法證照后才能從事采砂經營活動。否則接違法釆砂處理。《河道采砂許可證》按規定發放,一船一證。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河道釆砂權出讓年限為貳年,自頒發該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之日起至許可期屆滿之日止。
第六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的河道采砂權,乙方應當交還 《河道采砂許可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河道來砂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
第七條 若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塌岸、河床嚴重沖刷,或棄料亂堆積河床、河岸、航道,造成阻礙行洪或通航,又逾期不清理、不修復岸堤的,由甲方依法責令乙方限期修復及清理棄料,或由甲方用履約保證金(作清理棄料、修復河道堤岸的費用(乙方應在 10 天內補齊履約保證金為此支付的款項,否則不允許其繼續開采) 。乙方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依法賠償。
第八條 中考期間中學附近河段禁止采砂,禁采范圍由甲方會同國土相關部門劃定。
第九條 臨近村莊、學校采砂的,每天開采時間上午不早于 6 點,晩上不得超過 22 點。
第十條 當上級有關部門頒布有關河道采砂的管理制度或規定而出現重大的政策調整而導致河段不再適宜采砂時,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將終止,甲方按乙方未開采時間比例退回出讓金(以乙方獲得法定開采之日為開采起算日) 。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將采砂權轉讓或抵押。
第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文件的構成河砂開采權出讓項目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應答澄清函;招標文件;(3)中標通知書;
2、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名稱及公章: 乙方名稱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