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設基地租賃合同(精選3篇)
土地建設基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月日,承包費為每畝元,每年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現狀或照片(雙方簽字認可)
土地建設基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推動鄉鎮經濟建設,惠及民生,構造良好的生產環境,根據《土地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林州市總體規劃,雙方本著互惠互利、服務大局的原則達成共識,即乙方征用甲方村集體土地,建設公益事業項目天然氣供氣站、加氣站工程。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1、乙方用地位置及范圍以林州市規劃局規劃選址、國土局測繪圖為準,并經雙方確認,總面積約______畝。根據雙方協商擬定的補償標準,乙方按_____萬元/畝對乙方予以補償,補償總金額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2、本協議生效后,協議范圍內原屬甲方的集體土地轉歸乙方使用,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等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甲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將原所有、使用的土地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派人員驗收。
3、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土地情況,確保征收土地性質,確保征收土地不存在抵押、質押、擔保以及第三人主張權利,對因甲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涉及對村民的補償由甲方負責補償到位。本協議約定的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等由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及時處置。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建設和生產經營,并有義務對甲方村民的干擾予以協調和勸阻,確保乙方的建設及生產經營正常進行,否則對此造成乙方利益受損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5、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用地辦理土地使用證和地上附著物的采伐手續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手續。
6、甲方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水電等配套設施的接入。
7、乙方于本協議簽訂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分兩次支付甲方全部土地補償款,第一次按60%進行支付,金額為______萬元;第二次按40%進行支付,金額為_____萬元。
8、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損失并按照本協議補償款總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
9、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10、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爭議無法解決,均可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土地建設基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實現優勢互補,整合資源,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協議范圍內,甲、乙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雙方本著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合作。
二、合作內容: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和管理甲方已中標取得的________高速公路六個服務區。
三、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出資比例
1、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人民幣,占比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人民幣,占比_______。
五、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服務區投入運營后,雙方同意按月結算,按月分配利潤,該利潤為除去運營成本及繳納相關稅費,并按照發展需要留存的風險金之后由雙方按照約定比例分配。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已經完整履行取得上述服務區經營權的中標協議,按時、足額向發包方支付相關費用并將服務區的裝修方案報發包方評審,待評審通過后實施裝修。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服務區管理辦法及合同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服務質量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并確保能夠按時投入運營。
3、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配備服務區運營所必須配備的保安人員、保潔人員,并向發包方提供上述人員的聘用合同,依法為上述人員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自行承擔上述人員的工資等費用開支。
4、為提升企業文化,甲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要求,遵守發包方所委托的創意策劃公司制作的vis手冊,打造出主題鮮明的服務區。
5、服務區所轄的超市、餐廳、住宿、汽修、停車區等公共區域范圍內的衛生、安全和管理由甲方全權負責。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為甲方的合作伙伴和投資人,需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服務區的裝修、經營、和管理,并對發包方負責。
2、乙方須按時、足額投入資金_______元,對上述服務區進行裝修,并配備滿足服務區運營需要的相關硬件設施。
3、乙方有權按照投資比例或雙方合同約定分配收益,該收益為除去運營成本,依法繳納相關稅費之后的盡利潤,具體分配方案由雙方議定。
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者干預甲方管理、安排服務區的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廣告宣傳、人員調動、工資發放等。
5、乙方對服務區的運營享有監督的權利,有權提出意見或建議,雙方應當本著精誠合作,互利雙贏的態度共同運營上述服務區。。
八、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的,本協議可以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待上述特殊情況消失后,雙方可自行協商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