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礦山租賃挖掘機合同(精選3篇)
公司礦山租賃挖掘機合同 篇1
山主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采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愿將珠山鎮周塘村腰子山一塊地租賃給乙方開采使用,該礦山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東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包期為壹拾壹年,費用共計人民幣伍仟元整。承包期間,乙方可以隨意使用。其它人無權干涉。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甲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來干涉乙方正常開采經營,如果造成乙方停產或吵架與嚴重惡果,甲方負責賠償,必須以租金的二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
3、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賃山價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賃期間,開采的礦產資源歸乙方所有,開采的礦山權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開采權、使用權,全和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公司礦山租賃挖掘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第47條規定:“設立煤炭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必要的設施和儲存煤炭的場地。”鑒于乙方受儲煤場地條件的限制,為了開展煤炭經營業務,經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租給乙方位于_____市__________鄉_____鎮_____路_____號,土地使用證號:國用字第_____號、實用土地面積_____㎡,作為乙方存貯煤炭的場地。
二、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時租給乙方在堆場上的計量設施_____臺,型號_____,租金_____元,租金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計量設施法定檢定的有關費用有_____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乙方繳付租賃費用后,甲方應在乙方辦理煤炭經營審批手續后及時辦理煤炭進出貨場的有關手續。若乙方不符合煤炭經營資格條件,審批不能通過,雙方同意中止協議,甲方退還乙方租金。
七、方負責煤場內環境保護設施的安裝、管理,______方負責治安、消防、衛生工作,______方負責對儲存的煤炭自燃、損失、變質負責。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司礦山租賃挖掘機合同 篇3
出租房: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通信地址: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基本情況
1.1甲方將位于深圳市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約平方米,
1.2租賃房屋用途為商業用途。
第二條租金支付和租賃期限
2.1、租賃房屋的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合同期內租金每滿叁年遞增10%。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及保證金賬號信息如下:
賬號: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2.2、乙方應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2.3、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20__年9月1號起至2033年8月31日止。租賃期為15年,免租裝修期1年。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租金,但須承擔免租期內使用的水、電、氣及垃圾清理費。
2.4甲方應于20__年9月1日前將租賃房交付乙方使用,免租金裝修期為12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交付首期租金日期為6月1日。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本合同免裝修期、首交付租金期及合同有效期順延。
2.5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并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2.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陸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甲乙雙方不再續約的,在乙方向甲方交清全部應付租金,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承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還所租賃物業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無條件不計利息退還租賃保證金;否則,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2.5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于房屋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乙方負責按時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經營產生各項費用等因使用租賃房屋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3.2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3.3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將該租賃物業抵押、轉讓和出售給第三方。甲方需轉讓或出售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未回復甲方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4.2租賃期間,乙方如需將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出租他人使用,需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且合同期不得超過本合同期限。
4.3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妨礙。
4.4合同期滿,乙方如繼續承租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4.5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0日內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告訴甲方。
4.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并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
4.7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賃費用,按時向相關單位交納水費、電費、燃氣費及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因乙方未及時交付相關費用,導致雙方和第三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或賠償。
4.8乙方承諾按使用規范正常、合理使用租賃物業和設備,不得損壞租賃物業和附屬設備。乙方對本租賃場所內裝修及經營期間安全負全部責任。保證按雙方約定的物業維護責任,履行物業維護義務。
4.9在承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市場經營管理等法律法規規定,接受并配合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各項職能管理工作。乙方在經營中產生的債權債務概與甲方無關。
4.10乙方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向相關部門進行申報,申報同意后方可經營。擅自經營、轉移,儲存危險品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在承租期間因裝修及使用不當導致發生火災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4.11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名譽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否則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及一切經濟責任,甲方有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五條租賃物的裝修及改建
5.1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改變或改造租賃房屋結構,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實施,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改造后的房屋使用面積不得小于原來的房屋面積。在裝修改造期間,乙方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及連帶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5.2乙方對租賃物業的裝修、改造方案均須事先書面報甲方備案,乙方裝修不能改變物業主體結構,甲方有權對該方案可能涉及建筑安全或其他問題提出意見,乙方應進行修改。
5.3裝修及改建的報批、驗收等手續及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裝修及改建必須達到政府或甲方標準或要求,并及時將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審批,驗收合格文件復印給甲方。
5.4乙方因裝修、改建、增加設施設備等施工引起相鄰住戶權益糾紛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5.5乙方自行裝修或需要甲方裝修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物業及設施維護維修責任
6.1甲方物業維護責任:甲方負責租賃物業主體結構、外墻、屋面防水等涉及物業土建工程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并承擔費用,乙方改建或擴建的除外。
6.2乙方物業維護責任:乙方負責租賃物業及與設施、設備使用相關的物業維護事項,并承擔費用。
6.3乙方雖不擁有產權但獨立使用、管理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滿后的日常維護、修理由乙方負責,也可由甲方提供有償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歸責于乙方事由而存在質量問題除外。
6.4租賃物業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使用或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6.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維護、維修不當造成的貨物毀損、管道設備破裂、消防設施及物業線路損壞、以及給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害等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6乙方不得對承租物業配套設施擅自拆改、變造、損壞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所承租的物業及附屬設施,或因乙方和乙方相關人員及客戶等原因,造成物業設施損壞的以及其他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應承擔全部的修復和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物業,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6.7乙方堆放貨物必須嚴格按物業地面設計承載重量規定使用。因貨物堆放量過重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物業出現滲漏、地沉、斷裂等質量問題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責任。
6.8不可抗力的維修責任:
1)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或乙方損失的,雙方互相免除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立即采取相應補救、減損措施,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租賃物業因不可抗力而滅失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無條件無利息返還乙方租賃押金。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租賃物業及甲方擁有產權的設施、設備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租賃物業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
第七條保密條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談判和履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依法應向有關國家機關和依法聘請的中介機構提供以及依法必須對公眾披露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和所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違約方應按照受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8.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合同:1)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2)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8.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租賃關系,收回物業,不予退還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1)乙方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2)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3)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超過保證金50%或拖欠各項費用金額累計超過15萬元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乙方不得拖欠租金,逾期未支付,甲方按超過天數向乙方每天加收所欠租金的3‰作違約金;
9.2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以停水、停電、限制乙方財物進出廠房的方式向乙方追索租金,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3本合同生效后,租賃物業交付前,如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9.4租賃物業交付之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則視為違約,應承擔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如超過30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還未履行或補救的,守約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租賃物業的交還
10.1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導致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7天內搬出承租物業內的全部物品,并將承租物業設施以正常運行、適租狀態完整歸還甲方。如乙方逾期不遷離、不騰空、不交還租賃物業的,甲方將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當于兩倍租金的違約金及相應的租金,并自行處置乙方留置在租賃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恢復租賃原狀的,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并直接從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恢復費用。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承租物業內仍有余物的,均視為乙方放棄余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10.2租賃物業交還時,除乙方自有可以移動的物品能搬走外,其余乙方非移動設施設備、改建擴建的建筑物或臨時建筑物,乙方承諾放棄其所有權利,并無償由甲方自行處理。
10.3租賃期滿后,乙方對于租賃物業的所有投資,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11.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名稱、信用代碼或身份證號碼、地址的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11.2在承租期內,合同任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合同雙方辦理合同終止的結算、退房手續。
11.3因一方違約,而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解除。
11.4本合同任何通知、主張、承諾、要求、請求或其它聯系均應采取書面形式方為有效,以收到對方確認件時生效;若以信件或特快專遞遞送,則從投遞時起五日后生效。若任何一方改變收件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另一方以本合同確定的地址欄達視為有效送達。
11.5通知按以下方式送達
甲方的地址及收件人:
甲方收件人聯系方式:
乙方的地址及收件人:
乙方收件人聯系方式:
第十二條其他特別約定
12.1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獲知政府相關部門拆遷通知,甲方全權負責與政府的拆遷談判工作,乙方無條件配合。與第三方協商補償款以甲方為主導,乙方不得直接與第三方協商補償款,除非經甲方書面授權。
12.2如甲方認可賠償價款,乙方不予配合搬遷等工作導致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賠償。損失計算標準以甲方同意第三方賠償方案之日計算至乙方實際配合搬遷等工作完成之日,按照每月兩倍租金的標準支付給甲方。
12.3租賃期間如遇政府舊城改造或征收,乙方加建部分的建筑物主體和構筑物補償均歸甲方所得,與乙方無關:
12.4本合同生效后,下列形式的文件及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一方送達對方的加蓋公章并經對方確認的文件。
2)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因未盡事宜或變更、確認合同履行有關事宜而簽訂的合同性文件。
12.4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5本合同自簽訂之時生效。
12.6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